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

合集下载

现行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

现行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

现行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我理解您的需求,您需要一篇关于现行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的高质量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

以下是我为您写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经济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过程中为了调整经济关系、保护经济秩序而制定和实施的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当前,我国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涵盖了各个领域和方面。

本文将对现行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

一、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石之一,也是保护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关键法律。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经营活动、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根据公司法,我国的公司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其设立要符合法定条件,同时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基本规则,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防止垄断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实施,明确了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规定了经营者的行为限制和监管措施。

反垄断法主要包括禁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集中经营等规定,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维护市场公平。

四、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是规范外商投资和保护外商投资权益的重要法律。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更加便利和优惠的投资环境。

外商投资法主要规定了外商投资的基本范围、条件和程序,同时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五、税收法税收法是调节国家财政收支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多个方面。

四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为维护经济⾦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民间借贷⾏为维护经济⾦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2018年4⽉16⽇中国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银⾏各银监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各副省级城市中⼼⽀⾏;各政策性银⾏、⼤型银⾏、股份制银⾏,邮储银⾏,外资银⾏,⾦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民间借贷⾏为,维护经济⾦融秩序,防范⾦融风险,切实保障⼈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融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银⾏业监督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刑法》及《⾮法⾦融机构和⾮法⾦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切实提⾼认识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各有关⽅⾯要充分认识规范民间借贷⾏为的必要性和暴⼒催收的社会危害性,从贯彻落实全⾯依法治国基本⽅略、维护经济⾦融秩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度出发,认真抓好相关⼯作。

⼆、把握⼯作原则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进⼀步规范民间借贷⾏为,引导民间资⾦健康有序流动,对相关⾮法⾏为进⾏严厉打击,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明确信贷规则严格执⾏《中华⼈民共和国银⾏业监督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及《⾮法⾦融机构和⾮法⾦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设⽴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常业务活动。

四、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愿互助、诚实信⽤的原则。

民间借贷中,出借⼈的资⾦必须是其合法收⼊的⾃有资⾦,禁⽌吸收或变相吸收他⼈资⾦⽤于借贷。

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

一、宪法中关于经济的部分: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部分 法律(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第六部分 法律(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题分值1分左右。

本章主要内容:1.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2.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3.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4.法的功能和效力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考试内容:法的概念、本质与基本特征的内容(一)法的概念法是由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多选)1.法的阶级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特征(多选)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强制性。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5.法具有普遍性6.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7.法是具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考试内容: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法律规则是构成法的细胞。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1.假定条件:适用条件、主体行为条件2.行为模式: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勿为模式3.法律后果:肯定的后果、否定的后果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概念。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1.按规则的内容不同分:授权性规则、义务规则。

2.按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分: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3.按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分: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考试内容: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一)法的制定1.概念2.立法程序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及其常委会。

(1)准备阶段(2)法的形成或确立阶段(3)完备阶段(二)法律解释1.概念2.分类(1)立法解释:效力最高。

基础。

(2)行政解释(3)司法解释四、法的功能和效力(一)法的功能(作用)1.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个别指引、规范性指引(2)评价作用: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3)教育作用(4)预测作用(5)强制作用2.社会作用:与法的本质密切相关。

我国法律的分类

我国法律的分类

我国法律的分类法律是国家权力的具体化,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的重要工具。

在我国,法律按照不同的标准和目的进行分类,以便于理解和应用。

本文将就我国法律的分类进行探讨。

一、宪法法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权力组织和限制、公民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基本法的地位。

二、行政法律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关系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律包括了行政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契约等。

行政法律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保证行政机关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三、民法律民法是保护个人权益和财产权的法律体系。

民法律包括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合同法、婚姻法等。

民法律的主要目的是调整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四、刑法律刑法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

刑法律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

刑法律的主要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全和正义。

五、经济法律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经济法律包括了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

经济法律的主要目的是调整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六、民事诉讼法律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体系。

民事诉讼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的起诉、审理和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

七、刑事诉讼法律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体系。

刑事诉讼法律规定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判程序。

刑事诉讼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被告人的诉权,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总结起来,我国的法律按照其性质和目的进行分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律、民法律、刑法律、经济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和刑事诉讼法律等。

这些法律体系共同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框架,起到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国现行主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综述

我国现行主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综述

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综述《经济法》课程论文姓名:年级:学院:专业: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综述摘要经由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的概念,起源和发展的统筹了解,将我国经济法体系归为六大类,即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市场宏观调控法、市场经济监督法、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法和市场经济程序法。

并进一步探究这些法律、法规的含义和作用,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方,制定时间,修正时间及施行时间等。

从而达到对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及主要的经济法体系统筹把握的目的,并对于我国经济法律体制提出一定的评价与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分类体系综述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经济法的起源来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尤其是产生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后。

从我国来看,虽然自明清以来有了商品经济的萌芽,但我国长期以来乃是自然经济为主导,缺乏商品经济的基础,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历史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民国时期;二是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本文主要分两部分,一是从六大类进行阐述,分别是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市场宏观调控法、市场经济监督法、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法和市场经济程序法;二是对于我国经济法律体制的评价与建议。

一六大经济法体系(一)市场主体法市场主体法的含义是指调整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作用是确认市场主体组织形式,法律地位及对外、对内关系。

主要有以下几部法律,分别是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等。

市场主体法体系的修定及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通过时间:1988年4月13日施行时间:1988年8月1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通过时间:1997年2月23 日修正时间:2006年8月27日施行时间:2007年6月1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通过时间:1999年8月30日施行时间:2000年1月1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通过时间:2001年3月15日施行时间:2001年3月15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通过时间:1986年4月12日修正时间:2000年10月31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时间:1993年12月29日修正时间:1999年12月25日、2004年8月28日、2005年10月27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通过时间:2006年8月27日修正时间:2007年6月1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时间:1999年3月15日修正时间:1999年10月1日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市场运行法市场运行法的含义是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和市场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经济发展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支柱,为了保障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规范经济活动、保护市场秩序、促进创新创业。

本文将从宏观到微观的角度,介绍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

一、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经济发展也有明确规定。

宪法规定了国家保护私有财产权益,倡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同时,宪法还规定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保护财产权益的基本法律,保护经济主体的所有权和合法利益。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财产权的产生、变动和消灭的方式,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个人资产以及外商投资者、外国企业、其他外国组织在我国投资的财产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我国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和经营权进行了规定和保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交易行为的基本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违约责任等事项,保障经济主体的交易自由和合同自由。

二、产业层面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的法律,对于企业的发展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管理、权益和义务、股东权益保护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是调整企业破产程序和破产财产处置的法律,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企业的清理、重整和破产潜力的实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是调整外商投资行为的法律,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外商投资法提供了外商投资进入我国市场的基本规则,明确了外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投资稳定原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创业投资促进法》创业投资促进法是调整创业投资行为的法律,通过鼓励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促进创业投资和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

第一章第四节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

第一章第四节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

20
2021/8/31
1.4 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
单选题
4、关于仲裁的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仲裁实行强制性原则
B.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C.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当事人的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的
5、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
A.调解
B.裁决
C.公开
D.不公开
21
2021/8/31
1.4 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
典例
多选题
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
A.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的,仲裁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
机密的除外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22
2021/8/31
经济争议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必须经过
申请、受理、组成仲裁庭、审理、裁决等法定程序。
1、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将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连同属于仲裁
机构受理范围的争议事项,提交给约定的仲裁机构。
2、受理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
条条件的,在5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如果发现仲裁申
5
2021/8/31
1.4 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
3、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复合性 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很多种,包括: (1)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其中,公法责任是指刑法、 行政法等公法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私法责任 主要是指民法中所规定的民事行为人的责任,经济法的公 法与私法兼容,因此,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往往是将行政责 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同时使用,但也可单独使用。 (2)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在确认经济法 律责任时,一般适用过错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 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适用无过错责任;如果双方 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在 承担经济法律责任时适用公平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宪法中关于经济的部分: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二、关于经济法的部门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通过,2009年5月1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通过,1995年1月1日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正,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通过,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订,2010年2月26日第二次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通过,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一次修订。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12月27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通过,2000年7月8日第一次修正。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通过,自1993年12月1日起执行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7月8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12月29日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通过,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0年4月4日第一次修订,2001年3月15日第二次修订,2001年3月15日实施。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通过,2000 年10 月31 日起实施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通过,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关于经济法的行政条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根据1995年11月2日通过,自1995年11月22日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5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5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5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1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1月26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5日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9月30日修订,2011年9与30日发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年4月2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年4月1日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4月23日过,1997年7月7日发布,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0年10月22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2月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年4月16日发布,在发布之日起生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0月29日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发布, 2005年12月18日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8月10日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21.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8月10日通过,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2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8日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6月29日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 年 9 月 20 日发布,1986 年 1 月 15 日、1987 年 12 月 21 日国务院修订。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0月31日通过,2002年1月1日颁布施行。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1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4年3月31日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