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中的博弈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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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

 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

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是社会和政治领域中常见的现象,涉及各种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力量较量和争夺。

本文将探讨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的概念、原因以及影响,并探讨其对社会与政治的深远意义。

一、概念解析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是指不同政治实体、团体或个人为了争夺或保持对权力和利益的掌控而进行的斗争。

政治权力是指对某一地区或组织内部的控制能力,而利益包含了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各种利益。

二、原因分析1. 利益分配不均:当社会资源、权力和财富分配不平等时,各个利益相关方为了争夺更多的资源,便会进行博弈。

2. 政治体制缺陷:在某些政治体制下,权力并不完全合法合规,导致政治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和利益输送。

3. 政治意识形态:不同政治派别之间存在思想差异和价值观冲突,争夺政治权力和利益成为了宣扬自身理念的手段。

三、影响和作用1. 统治稳定性: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的结果往往决定着国家或组织的稳定性。

当博弈结果导致持续动荡和不确定性时,可能造成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

2. 民众信任: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如果民众感到被剥夺利益或权益,其对政府和政治体制的信任度可能会下降,从而影响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3. 社会变革: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可以触发社会变革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

通过博弈,相关方可以争取到自身的权益,并推动社会发展。

四、案例分析1. 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型期:在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期,政治权力与利益的博弈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

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争夺利益的过程中,政治力量的错综复杂关系得以显现。

2. 地区和国家间的竞争:在国际关系领域,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是常见的现象。

各国为了争夺资源、地缘政治地位和国家安全往往会展开竞争,这种博弈对国际秩序和地缘局势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策建议1. 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加强监督和约束,减少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 提高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政治权力与利益博弈的机会。

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探要

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探要

义 、结 构 主 义 、 角 色 理 论 等 社 会 科 学 分 析 范 式 ,
博 弈 论 以分 析 意 向 性 行 为 人 之 间 的 意 向 性 互 动 为
旨归 ,属 意 向 性 解 释 和 因 果 解 释 的 范 畴 ,能 够 同 时 处 理 人 类 互 动 过 程 所 内 涵 的 三 类 相 互 依 赖 性 并 为马克 思 主义社 会 理论提 供微观 行为 基础 。 ¨ 利 希 巴赫 ( M.L i c h b a c h ) 则 从 本 体 论 、 方 法 论 的层 面
( 一 ) 博 弈 论 与博 弈 分 析 范 式
博弈 论 ( g a me t h e o r y ) 源 起 于人 们 对 扑 克牌
游戏 、国际象 棋 、市场 竞 争 的数 学 研 究 , 自 1 9 4 4 年冯 ・ 诺伊曼 ( J o h n V o n N e u ma n n) 与 摩 根 斯 坦
择、演化分析、经验主义、分析叙事和博弈分析马克思主义等分析路线,在策略投票、政治联
盟 、国 际关 系、宪政 与 法治 、政 治发 展 与 民主转型 、公 共物 品供 应 、公共 池塘 资源治理 、群 体
合 作 、 自由平等 、公 平正 义 以及 道德 习俗 演化 等一 系列 理论议 题 上取得 了大量有 价值 的研 究成
[ 作者简介]严俊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博士,四川 成都 6 l l 1 3 0 。

43 ・
结 构 主 等 分 析 范 式 做 了 细 致 的 分 析 和 比较 ,虽
作 博 弈 论 实 际 上 实 现 了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的 统 一 ,纳
然 对 前 者 企 图统 一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的野 心 不 以 为 然 ,

博弈论在政治中的应用

博弈论在政治中的应用

博弈论在政治中的应用
政治是一个具有极强复杂性的行业,政策制定与协调多方势力的矛盾利益之间,可以说是一场难以想象的“抉择游戏”。

在这一场游戏的过程中,玩家需要在注重实际利益的同时考虑偏离自身节点的成本,考虑自身如何影响其他节点,以找到两两玩家之间满意的状态,而这其实正是博弈论能够解决的关键问题。

博弈论在政治领域里也有着广泛的应用,政策研究者可以通过博弈论,识别不
同玩家间在某一游戏场景中的最优策略,从而制定政策能够得到各方满意的政策,提高政策可持续性,让政府能够有计划的把握社会的发展。

通常政策的制定和调整都必须收集多方意见,开展政治磋商,这样的过程因主
观情绪及劣势利益的干涉等因素,而使其变质为长期角色状态、成本功极度高等情况,从而缩短政策执行期限,影响政策可持续性。

面对这种情况,政策制定者可以用博弈论的思维,分析游戏的局势,进行决策分析,分析对方的理性收益及战略行为,不断优化政策,以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使政策制定的过程更加有序,更加便捷,从而有效解决政策制定的问题。

博弈论在政治中的应用,还能够帮助政府更好地安排多方关系,比如明确周边
国家权益划分、ag> 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局面、对行为及决策的风险预估等。

博弈论研究可以帮助政府意识到自身行为可能对多方利益造成的影响,而阻止自身行为滑向最坏情况,从而更有效地为多方进行矛盾利益之间的和谐处理。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政治是一个多方可胜利的黏性模型,它能够帮助政策制
定者对各方间关系及行为进行预判,有效把控政策的实施,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发展快速稳健的发展,实现多方受益的共赢局势,使政治能够稳定而有序的发展。

政治博弈论研究述评

政治博弈论研究述评

政治博弈论研究的重要性在于深入分析政治决策背后的各种因素和动机,从而揭示决策制定者之间的博弈和争斗。

这一理论框架为了解和解释政治决策的形成和演变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并对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等学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治博弈论认为,政治决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参与者在选择行动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个人利益、政治目标、权力关系以及外部环境等。

博弈论通过分析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揭示出政治决策的真实动机和意图。

政治博弈论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政治行为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首先,政治博弈论的研究对于理解政治决策的背后动机至关重要。

在政治领域,决策制定者的行为往往被个人利益驱动,他们在政治博弈中寻求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策略。

政治博弈论通过对博弈参与者的目标和利益进行深入分析,帮助我们了解决策制定者为何做出某个决策,从而预测政策的走向和结果。

其次,政治博弈论的研究对于分析权力关系和政治联盟的形成也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博弈的参与者往往处于复杂的权力网络中,他们之间存在合作和竞争的关系。

通过博弈论的研究,我们可以揭示不同决策制定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势力对比,从而预测政治联盟的形成和解散。

这对于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启示。

此外,政治博弈论对于分析外部环境对政治决策的影响也提供了重要的途径。

政治决策的制定往往受到国内外形势的制约和影响,特别是在国际关系中。

政治博弈论通过对外部环境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预测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这对于政治决策者和分析师来说都是非常有价值的。

总的来说,政治博弈论的研究对于深入理解政治决策的动机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它帮助我们揭示决策制定者之间的博弈和争斗,探索政治行为背后的逻辑和规律。

政治博弈论的运用不仅对于学术研究具有重要价值,也对实际政治决策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进一步开展政治博弈论的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并且可以为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学与行政学对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分析

学与行政学对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分析

学与行政学对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分析在社会和政治系统中,权力和利益博弈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学与行政学作为对社会现象和政治行为的研究,对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分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本文将从学与行政学的角度,对权力与利益博弈进行深入分析。

一、权力与利益的定义权力可以理解为个体或组织对他人行为的控制能力。

它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特殊能力,经常与政治、管理等概念相联系。

利益指个体或组织在特定环境下能够获取的好处或利益,通常与资源分配、利益冲突等问题相关。

二、权力与利益博弈的本质权力与利益博弈是个体或组织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种竞争和交互行为。

在这个博弈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方会利用各自的权力,通过合作、竞争、斗争等方式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三、学对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分析学作为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为我们理解权力与利益博弈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视角和分析工具。

学对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权力与利益的来源和机制:学通过对权力与利益产生的原因和机制进行研究,探索了不同社会和政治环境中权力与利益分配的规律和模式。

例如,政府权力的来源可以是法律授权、经济实力等;利益的产生可以是资源分配、政策制定等。

2. 利益相关方的分析:学通过对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研究,揭示了其背后的动机和行为逻辑。

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种社会组织,他们在权力与利益博弈中有不同的目标、资源和利益诉求。

3. 权力与利益的平衡与制约:学关注权力与利益博弈中的制衡机制和平衡关系。

例如,政府权力可能受到法律、舆论监督等约束;利益相关方之间可能通过协商、合作等方式实现权力与利益的平衡。

4. 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权力与利益博弈:学对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权力与利益博弈进行深入研究。

政府制定政策时需要权衡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同时政策实施涉及到不同组织和行政部门的权力博弈。

四、行政学对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启示行政学作为对政府和行政机构行为的研究,为我们理解和应对权力与利益博弈提供了重要的洞察和启示。

政府间关系的组织模式与博弈理论研究

政府间关系的组织模式与博弈理论研究

政府间关系的组织模式与博弈理论研究政府间关系是国际关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它涉及到各个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在这个领域中,政府间的博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政策目标。

那么,政府间关系的组织模式和博弈理论到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一起探讨。

一、政府间关系的组织模式政府间关系的组织模式主要有两种:垂直型和水平型。

垂直型的政府间关系是指一方国家对另一方国家的直接控制或者领导,它主要体现在殖民地时期。

在殖民地时期,一些欧洲国家通过强力控制和统治非欧洲地区,形成了一个垂直型的政府间关系。

但是,随着殖民地运动的发展,这种垂直型的政府间关系逐渐被推翻。

水平型的政府间关系是指各个国家在平等和自主的基础上展开合作与交流。

这种关系通常是通过政府间协议、国际组织等方式实现的。

例如,联合国就是一个典型的水平型的政府间关系。

二、政府间博弈理论政府间博弈理论是博弈论的一个分支,它主要研究各个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和军事等领域中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在政府间博弈中,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战略目标和利益诉求,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多元的。

政府间博弈的核心是竞争与合作。

竞争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地盘及其他东西而采取的行动。

竞争虽然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但它也可能导致冲突和破坏。

因此,在政府间关系中竞争与合作的平衡十分重要。

合作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为了实现共同利益而采取的行动。

合作通常需要制定共同的规则或者建立国际组织来协调各方的行动。

例如,联合国是各国政府之间合作最紧密的多边组织之一。

政府间博弈还涉及到策略、收益、成本等问题。

当一个国家制定一项政策时,它需要对自己的利益和成本进行评估。

而其他国家也会对这项政策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地采取协调或者竞争的行动。

三、政府间关系的影响因素政府间关系的组织模式和博弈理论不仅与各个国家的利益诉求和政策目标相关,还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文化和历史。

浅析国际政治的数学研究方法-博弈论

浅析国际政治的数学研究方法-博弈论

浅析国际政治的数学研究方法—博弈论张晓刚摘要:博弈论是用严谨的数学模型来研究现实世界中冲突对抗条件下最优决策问题的理论,最初发源于数学。

自20世纪40年代,博弈论从数学家之手产生之后,以其精密的内部逻辑、精巧的几何构造、精深的数学语言优点,50年代被借用到国际政治学领域,从此改变了国际政治学家的思维方式,经过半个世纪发展,将国际政治研究推向新水平,同时,国际关系中的博弈论也存在很大的局限。

本文试图对博弈与国际政治的联姻给出素描式的介绍。

关键词:博弈国际政治一、博弈论的起源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Games Theory),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它既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

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孙子兵法》就不仅是一部军事著作,而且算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专著。

博弈论最初主要研究象棋、桥牌、赌博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正式发展成一门学科则是在20世纪初。

1928年冯·诺意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

1944年,冯·诺意曼和摩根斯坦共著的划时代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推广到n人博弈结构并将博弈论系统的应用于经济领域,从而奠定了这一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

博弈论以其强大的解释力和生命力很快引起国际政治学家的注意,并开始运用博弈模型进行国际关系分析。

1957年,卡普兰在其代表作《国际政治的系统与过程》中就对各种类型的博弈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与应用。

1960年代以后,谢林(Thomas C. Schelling)、博尔丁(K.E.Boulding)、拉帕波特(Anatol Rapoport) 、多伊奇等成为博弈论的重要代表人物,《冲突解决杂志》(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谢林用斗鸡博弈分析了美苏之间包括古巴导弹危机等在内的多项冲突。

运用博弈思想,在政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

运用博弈思想,在政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

运用博弈思想,在政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在这一理念支撑下的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充分体现新课改理念“自主、合作、探究”的合作学习模式被广泛采用。

博弈思想是指在多决策主体之间行为具有相互作用时,各主体根据所掌握信息及对自身能力的认知,做出有利于自己决策的一种行为。

在高中思想政治课中引入博弈理念,能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意识,提高合作探究能力。

我结合自己在教学中的思考和探索,谈一点浅显的看法。

一、运用博弈思想,培养合作探究的精神社会越发展,人类所面临的问题越复杂,要解决这些问题,光靠个人力量已很难实现。

因此,当代教育必须重视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

而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形成合作意识的氛围。

因此我引入博弈思想,给学生讲合作博弈最典型的例子: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它统一协调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以石油生产配额制的手段来维护它们各自和共同的利益,把国际石油价格稳定在公平合理的水平上,让学生明白一个博弈,并不仅仅是竞争,实际上竞争中包含着潜在合作的种子,合作中包含着潜在竞争的种子。

在此基础上,我把每班的学生都分为4至6人组成的学习小组进行合作学习,让每个学生明白要想在整个班级中取得优异成绩,就必须精诚合作,将个人融入这个小小的集体中,一切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显著增强,合作学习的能力也大大提高。

二、运用博弈思想,提高合作探究的兴趣了解政治,产生合作探究的兴趣是探求知识、认识事物的推动力。

浓厚的学习兴趣可以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从而具有敏锐的思维力、丰富的想象力和牢固的记忆力。

政治教师要怎样做才能使学生对本学科产生想学的浓厚兴趣,促使他们合作探究学习呢? 博弈思维的实质是引导人主动选择,产生一种思维碰撞,其成功之处在于充分让参与者互动。

而探究式学习也是一种合作学习,因此运用博弈思维,抓住学生的心理预设问题,能够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身实践、独立思考,力求解决课堂教学的重难点问题,提高课堂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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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研究参与人在相互影响下的决策行为的理论。从 1928 年, 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 从而宣告了博弈 论正式诞生以来, 博弈论不仅成为数学的一个分支, 在经济学领 域也有十分重要的应用。 近年来, 博弈论所表达的思想更是在政 治、 军事、 管理、 法律、 生物学、 心理学、 社会学、 历史学等众多领域 得到广泛应用。 博弈论的基本假设: 参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 “在博弈论的 世界里没有仁慈或怜悯, 只有自利。①即博弈论排除道德、 ” 良心、 情感、 责任等社会及心理因素, 唯一以相对最大化赢利为行动选 择的标准。这里的 “利润” “赢利” 或 并非指经济学中的意义。在 政治学中包括选票数、 支持者人数、 社会评价、 人民喜好等诸多要 素, 这些要素不仅能够给参与人带来一定的满足程度, 更能给参 与人带来 “权力” 选举权、 , 决策权、 公民权、 表决权等政治权力。 这些 “利润” “赢利” 或 能够用数字度量, 或者至少能够比较大小。 博弈论的描述包括参与人、 行动、 信息、 策略、 支付、 结果和均 衡等构成要素, 但其最基本的要素 (罗伯特・奥曼) 包括参与人、 策略和效用函数。 政治学中, 博弈的参与人包括与政治利益相关 的人, 如人民、 政党、 国家机关、 利益团体、 候选人、 选民、 大众媒体 等; 博弈的策略包括各种为达到政治目的所采取的政治行为, 如 支持或反对、 选举或被选举、 投票、 表决等; 博弈的效用包括政治 权力或资源的分配状况, 如当选或落选、 通过或未通过、 公众支持 或不支持、 社会评价高或低等等。 博弈论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均衡, 是指所有参与人的最优 战略或者行动的组合。 它区别于其他领域中的均衡概念, 不是指 代均衡的结果, 而是导致结果的策略组合。 博弈论的均衡点并不 是博弈总体上的最优解, 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从个体利益出发所达 到的利益最大化解, 这也体现了博弈参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的前提假设。 一、 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模型, 可谓博弈论的最经典模型, 反映参与人的个 体理性选择最终导致群体利益受损的困境。政治学中也广泛存 在着囚徒困境。 1984 年, 美国联邦政府陷入巨额财政赤字的深渊, 在难以削 减财政开支的情况下, 增税成为必然。 面对财政危机和社会民众 的担忧, 正值大选的总统候选人便陷入了囚徒困境。 民主党候选 人沃尔特・蒙代尔 (WalterMondale) 欲以增税来提高影响力, 而 共和党的罗纳德・里根 (RonaldReagan) 却放言绝不加税。 从全局看, 这次博弈的最优选择是双方都选择主动加税, 共 同承担民众的谴责, 共同分享政策效果带来的好处; 其次的策略 选择是, 一方主动增税, 一方被动增说, 主动方付出政治代价, 即 很可能因此而失去部分选票, 被动方则坐享其成; 最坏的选择是, 双方同时不作为, 而眼看赤字增大, 经济下滑。
图1 ( 博弈论的分析结果告诉我们,2,2)是这一博弈的均衡点。 因 为从其中一方出发, 无论对方选择什么策略, 自己选择“坚持被 动” 的策略都能得到更高的效用。 例如, 从共和党的角度分析, 如 果民主党选择 “主动增税” 那么共和党应该选择 , “坚持被动” 因 , 为 4>3; 如果民主党选择“坚持被动” 共和党也应选择“坚持被 , 动” 因为 2>1。因而, , 最后双方均会选择被动的策略, 而导致财 政和税收的问题难以解决。事实也确实如此, 1986 年第 99 届国 会并没有做出加税的决定,政治机制阻碍了这一惠民政策的出 台。② 囚徒困境告诉我们, 每一方根据自己的利益做出选择, 结果 却是集体遭殃。 可见, 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在行为选择中是有可 能冲突的, 即基于个体的理性思维可能导致集体的不理性。 在争 夺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的博弈中, 这种理性冲突更是常见而深刻 的, 因为它的决策结果所影响到的不是某个群体的利益, 而很可 能是所有社会大众的利益,要迎合如此多的群体利益更是困难 的。 二、 走出困境 无疑, 克服囚徒困境最基本的思想就是合谋 (联盟) 即参与 , 人达成某种共识, 并订立契约, 选择符合集体利益的策略。 然而, 如何使联盟稳定成为关键。在上述案例中, 两党如果订立契约, 组成联盟, 一致推行主动增税的策略, 于国于民于己都是最好的。 可惜, 问题的关键在于, 如果其中一方违约, 另一方仍在无知中坚 守契约, 违约方的效用将远远大于守约方 (4>1) 可见守约的代价 , 是高昂的。 我们无法用道德约束两党同时守约, 不仅因为博弈论 不考虑道德因素,同时是因为作为以追求权力为最终目标的政 党, 其道德常常是令人怀疑的, 更不用说在诸如美国这样对掌权 者极度不信任的社会中, 靠道德来约束政党看似十分可笑。 博弈论中提出了许多走出困境的方法, 例如, 对违约者的报 复或惩罚、 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培养双方信任的组织文化、 由第 三方进行监督等等。不过上述方法对上述案例的效果似乎并不 明显。正如毛泽东指出的, “政党就是一种社会,是一种政治社 会。政治社会的第一类就是党派。党是阶级的组织。③尽管现代 ” 政党的阶级性有所减弱, 但并未完全消失, 这主要表现在党派的 价值观、 意识形态、 组织形式和政策倾向上, 这些分歧使得党派之
在承诺或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刑事和解义务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 作出起诉决定。 ” 二要细化规则, 增强可操作性。 在地方性规范文件例如广东 省的 《指导意见》 应进一步明确操作细则, 中, 笔者建议对 《指导意 见》 第四条规定进行修改: “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 人民 法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并须在案件审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提交和解协议书。 ”并在具体 实践中, 向当事人提供具备统一格式规范的和解协议书。此外, 在第八条后增加规定:人民法院、 “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达成的和 解协议经审查不符合适用和解规定的, 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不适 用理由。以彰显阳光诉讼的务实、 ” 公开 三要摆正态度, 增强司法权威性。笔者认为, 我们检察机关 执法者的责任, 不仅是坚定地贯彻政策、 实施法律、 服从上级检察 机关的领导, 还应时刻警惕政策的异化和执行的机械化, 保证贯 彻政策和领导指示精神合法合理合情,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的统一。 例如在行为人 “以钱赎刑” 附条件和解的情况下, 我们要 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精神和刑事和解的实质条件, 严 格审查, 坚决避免法律工具化、 实用化, 树立司法的权威。 又如对 于相似的个案是否能作相同处理的问题, 笔者建议取消不起诉率 这一硬性指标要求, 只要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相同个案, 都应一 视同仁地处理, 这样才符合司法公正原则, 从而树立公信力。此 外, 在立法对和解案件范围、 调解主体、 程序以及从宽幅度等问题 作出明确规定之前, 处理和解案件务必慎重, 应充分考虑法律效 果和社会效果, 任意超越职权、 盲目适用都是不妥当的。
・理论新探・
分配等等, 委托—代理模型随处可见。 分而治之为委托人提供了 破解代理人相互串通的手段, 以维持委托—代理关系的稳定运行。 “委托人必须调整原有的激励计划以确保这些背离者能获得 比他们在利益集团中更多的收益。 假设利益集团是可以维持的, 这就意味着利益集团可以通过重新分配合谋收益以协调各方的 利益冲突并保证这些潜在的背离者仍然留在集团中。因此为了 防范合谋, 委托人必须确保利益集团的合谋收益为零, 不然的话, 合谋集团总是可以通过重新分配合谋收益以确保集团中的每个 参与者获得帕累托改进。⑤歧视性政策就是分而治之思想的一个 ” 很好手段。 由此, 我们不难发现, 囚徒困境并非总是带给人类灾难, 只要 制度设计合理, 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到好处, 在囚徒困境的原始 案例中, 我们正是利用这个模型使得囚徒招供, 而让囚徒得到了 应有的惩罚。 除了囚徒困境模型, 投票模型、 Hotelling 模型等都对政治学 的分析有很大的帮助。 正如萨缪尔森指出的, 要在现代社会做一 个有文化的人, 你必须对博弈论有大致的了解。 在以权力和权威 为核心的政治学研究, 博弈论同样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析问题的 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思维, 让我们从确切的数量关系中体味政治学 的奥秘, 从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中审视政治中的博弈。
・理论新探・
2 009. 8(上)
政治学中的博弈初探

摘 要

近二三十年来, 博弈论不断发展, 取得了巨大成就, 这得益于众多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都竞相借鉴博弈论的研究
成果和研究方法。博弈论的分析视角为政治学的发展提供了定量式的分析模式,囚徒困境模型作为博弈论的经典模型对 分析政治学的问题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关键词 博弈论 囚徒困境 政治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592(2009)08-376-02 模型: 参与人为民政党和共和党, 双方所选择的策略包括主 动增税和坚持被动, 将双方的 “利润” 量化为 1、 3、 数字越大, 2、 4, 效用越高。该博弈可描述如下: 中图分类号: D602
作者简介: 张桐,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 研究方向: 行政学理论。
200 9.8(上)
间形成较为稳定的联盟是困难的。 但是, 对囚徒困境的求解在政治上仍然是有用的。 在我国的 春秋战国时期, 为了抵抗强大的敌国, 联盟成为了必然选择, 同 样, 囚徒困境也在所难免。在合作不稳定的情况下, 双方都选择 背离盟约成了博弈的均衡点。于是, 为了走出困境, 盟约国互派 人质, 从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历史上, 秦始皇、 赵长安君、 ④ 燕太子丹等都曾作过联盟中的人质。 互派人质就是囚徒困境的 一个解。 三、 分而治之 有盾自有矛。 博弈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 政治中的博弈尤其 如此, 因为每个参与人都会看到对方的策略选择。 针对可能的合 谋现象, 分而治之又往往成为破解合谋的机制。 杰斐逊认为: 哪里只要有人就会有政党; 只要有自由的人, 他 们就要表达他们的意见。为什么类似党派这样的政治派系如此 之多?不仅因为人们表达意见的强烈欲望, 也在于这种派系斗争 是必要的,甚至有的政治领导人正是为其他派系制造了囚徒困 境, 使其在相互争斗中消耗力量, 以此保全领导人或执政党的实 力。 中国古代的当权者在器重朝中贤臣的同时, 也不忘 “亲小人” 。 贤臣的赫赫功名往往对皇帝的地位造成潜在威胁,亲小人” “ 就可 以以小人之力牵制贤臣的力量, 平衡忠奸而保全自己。同样, 为 了防止民众造反, 分而治之的思想也用于创造囚徒困境式的社会 机制, 使人民在其中消耗能量, 防止联合起来, 而达到长治久安。 元朝建国之初, 为了削弱人民的力量, 维护蒙古贵族的利益, 采取 了民族压迫政策, 即将全国人分为不同等级, 分别在政治、 经济和 文化等多方面区别对待, 使得国内阶级和民族矛盾不断加深。 政治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极为常见,从人民让渡权力给国 家, 国家分配权力给国家机关, 权力运作中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的 (上接第 354 页) 和解制度的设立原意来看, 从宽处理刑事和解案 件,是出于鼓励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致歉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 失, 以达到正义的目的, 悔过行为是因, 从宽处理是果, 而犯罪嫌 疑人一方附加条件给付赔偿则是倒果为因, 有可能助长不道德意 识, 更是对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公权力的一种蔑视, 使得检察机 关和法律后果成为双方当事人利用的工具或筹码。 二、 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 笔者认为一要统一立法, 增强原则性指引。 从立法价值来看, 刑事和解体现了化解社会矛盾, 保护被害人利 益, 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节约诉讼资源的多元价值, 对 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对于人民群众这种新的司法需 求, 法律没有理由视而不见, 应该作出明确规定。从立法基础来 看, 现行刑事立法的规定为刑事和解的施行提供了相关的制度基 础,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为刑事和解的施行提供了政策依据, 而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自诉案件可以和解、 撤诉, 公诉案件的微 ② 罪不起诉等等, 都蕴涵了刑事和解的一些价值理念。 据此, 笔者 赞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龚佳禾检察长在今年两会上提出的相关 建议, 在刑法第二十一条后增加规定:犯罪行为人以悔罪、 “ 赔偿、 道歉等方式与被害人达成谅解, 是刑事和解。 犯罪后当事人之间 达成刑事和解的, 对犯罪人可以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与之相应, 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后增加规定:对于犯 “ 罪情节轻微, 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并且完全履行的, 人 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对刑事和解的义务 分期履行的, 或者虽然完全履行但有必要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 出暂缓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在承诺或人民检察院规定的期限 内完全履行刑事和解义务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从犯罪嫌疑人履行 义务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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