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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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无公害使用的兽药规定

最新无公害使用的兽药规定
片剂
内服,一次量,(20-25)mg/kg体重(以磺胺对甲氧嘧啶计),每12h一次
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片
compound sulfamethoxydiazine tablets
片剂
内服,一次量,20mg-25mg(以磺胺对甲氧嘧啶计),一日1-2次,连用3-5天
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compound sulfamethoxydiazine sodium injection
黄霉素
flavomycin
预混剂
混饲,每1000kg饲料,生长、育肥猪5g,仔猪10g-25g
0
氟苯尼考
florfenicol
注射液
肌内注射,一次量,20mg/kg体重,每隔48h一次,连用2次
30
粉剂
内服,(20-30)mg/kg体重,一日2次,连用3-5天
30
氟甲喹
flumequine soluble
混饲,每1000kg饲料,30g,连用5-10天
14
伊维菌素
ivermectin
注射液
皮下注射,一次量,0.3mg/kg体重
18
预混剂
混饲,每1000kg饲料,330g,连用7天
5
盐酸左旋咪唑
levamisole hydrochloride
片剂
内服,一次量,7.5mg/kg体重
3
注射液
皮下、肌内注射,一次量,7.5mg/kg体重
28
奥芬达唑
oxfendazole
片剂
内服,一次量,4mg/kg体重
丙氧苯咪唑
oxibendazole
片剂
内服,一次量,10mg/kg体重
14
枸橼酸哌嗪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是指在生产无公害农产品过程中,兽药的使用应遵循的规范和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选择合适的兽药:农民应选择经过合法注册、有正规包装、合格有效、无滥用和违法成分的兽药,并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进行使用。

2. 合理使用兽药:兽药的使用应在专业指导下进行,根据疫病的发生情况和临床诊断结果确定使用兽药的合理方法和剂量,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兽药。

3. 兽药的禁用期: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农产品的兽药禁用期要严格遵守。

即在农产品收获前规定的天数内,不得再使用指定的兽药。

4. 兽药使用记录:必须建立健全兽药使用台账,记录使用的兽药名称、使用日期、使用剂量等信息,并保留相应的进货记录和购药发票。

5. 兽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农产品的兽药残留量不超过规定的安全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NYT5049-2001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NYT5049-2001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NY/T 5049——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牛奶生产过程中引种、环境、饲养、消毒、用药、防疫、牛奶收集和废弃物处理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奶牛养殖场无公害牛奶生产的饲养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45 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NY 5046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 5047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 5048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奶牛营养需要和饲养标准<第二版)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净道 non-pollutio牛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奶车出入的专用道路。

3.2污道 pollution road粪便等废弃物、淘汰牛出场的道路。

3.3牛场废弃物 cattle farm waste主要包括牛粪、尿、死牛、褥草、过期兽药、残余疫苗、疫苗瓶和污水。

4 引种4.1 引进种牛,应按照GB 16567进行检疫。

4.2 引进的种牛,隔离观察至少30~45天,经兽医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4.3 不应从疫区引进种牛。

5 牛场环境与工艺5.1 奶牛场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场地水源充足、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任何传染病的地方。

5.2 牛舍应具备良好的清粪排尿系统。

5.3 牛舍内的温度、湿度、气流(风速)和光照应满足奶牛不同饲养阶段的需求,以降低牛群发生疾病的机会。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T5339—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畜禽饲养场在畜禽场建设、饲养管理、疫病控制、扑灭与净化等方面的兽医防疫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食品的畜禽饲养场的兽医防疫。

2 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NY/T 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T 5030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3 疫病预防3.1畜禽饲养场建设的防疫要求3.1.1 饲养场环境卫生、大气环境应符合NY/T 388的要求,畜禽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 5027 的要求,污水、污物处理后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1.2 饲养场的选址应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排水方便、无污染、排废方便、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方,远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500m以上,离开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2000m以上。

3.1.3饲养场大门入口应设置与大门同宽、长度能够满足进出车辆消毒要求的消毒池,池内应定期更换消毒液。

3.1.4根据防疫需求,应在场内设有独立的隔离饲养区。

3.1.5畜禽饲养场应设有进行排泄物、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设施。

3.1.6“自繁自养”的饲养场,种畜禽场、孵化场和商品畜禽场应相对独立,防止疫病传播。

3.2饲养管理的防疫要求3.2.1畜禽饲养场引进畜禽时,应坚持每饲舍“全进全出”的原则,引进的畜禽应来自县级以上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合格的种畜禽场,并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养殖场规模的扩大,兽药的使用成为养殖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不合理的兽药使用可能会导致兽药残留、抗药性问题以及对环境造成污染等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合理的兽药使用准则对于保障畜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二、兽药使用原则1.科学合理使用养殖场在使用兽药时,应按照动物种类、生长阶段、疾病情况和药物特性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和使用方法。

同时,兽药使用应遵循兽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确保正确使用和剂量控制。

2.合法合规使用3.剂量控制和严格记录养殖场在使用兽药时,应根据药物的推荐剂量进行控制,切勿过度使用,以免造成兽药残留或抗药性问题。

同时,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兽药使用记录系统,包括兽药种类、使用时间、剂量和使用的动物数量等信息。

4.公开透明信息养殖场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公开兽药使用信息,包括兽药类型、使用剂量和使用频率等。

公开透明有助于监管部门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增加消费者对畜产品的信任度。

三、兽药使用具体指南1.选择合适兽药品种养殖场在选择兽药品种时,应根据动物的疾病情况和药物特性进行合理选择。

同时,应优先选择广谱杀菌剂,避免滥用单一成分的药物。

2.控制兽药使用剂量3.合理使用兽药频率养殖场应根据疾病发生情况和药物的特性,制定合理的兽药使用频率。

对于常规预防药物的使用,应根据疫情情况和兽医师的建议进行,避免盲目和过度使用。

4.控制兽药使用时间养殖场在使用兽药时,应严格控制使用时间,避免在动物出栏前最后阶段使用药物,以确保动物产出的畜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5.兽药使用前后的处置养殖场在使用兽药前,应对动物的疾病状况进行检查,确诊疾病类型和程度。

同时,在使用兽药后,应密切观察动物的反应和疗效,并记录和评估兽药的使用效果。

四、兽药使用风险管理1.抗药性管理养殖场应根据兽药使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缓动物抗药性的发展。

这包括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同一类药物,间隔使用不同类别的药物,以及遵循兽药的轮换使用原则等。

NY 5125—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25—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25—2002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牛饲养过程中承诺使用的兽药种类及其使用准则。

本标准知用于无公害食品的肉牛饲养过程的生产、治理和认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126 无以害食品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 5127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T 5128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发[1999]2号)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发[1999]16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兽药veterinary drug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包括:血清、疫苗、诊断液等生物制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3.1.1抗寄生虫药antiparasitic drug能够杀灭或驱除动物体内、体外寄生虫的药物,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1.2抗菌药antibacterial drug能够抑制或杀灭病原菌的药物,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一、背景概述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畜禽的生长与健康,养殖场通常会使用兽药。

然而,兽药的合理使用对畜禽的生产性能和养殖场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养殖场兽药使用的准则,以确保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规范用药原则1.特定药物用于特定的疾病治疗:根据畜禽的病情,选用适当的药物进行治疗。

不得滥用药物,也不得将药物用于无关的疾病治疗。

2.合理调整药物剂量:根据畜禽的体重、病情和药物的说明书,合理调整药物的使用剂量,确保药物能够在畜禽体内发挥最佳疗效。

3.严格遵守使用周期:按照药物的使用说明,严格遵守使用周期,不得提前停药或延长使用时间。

4.合理选择使用途径:根据药物的性质和病情,合理选择使用途径,如饲料添加、饮水给药或者皮下注射等方式。

5.确保药物质量:购买处方药时,应该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稳定兽药库存1.定期巡查药物库存:定期进行药物库存盘点,及时更新和补充药物。

2.检查药物保存环境:建立适当的药物存放环境,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保存期限。

四、兽药使用档案1.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建立兽药使用档案,详细记录每次使用的药物名称、规格、剂量、使用途径、使用周期等信息。

2.跟踪兽药使用结果:根据药物的使用效果,及时跟踪并记录使用结果,以供以后参考。

五、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1.培训养殖人员:定期组织兽医或相关专家进行培训,提高养殖人员对兽药使用的认识和技能。

2.宣传合理使用兽药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增加养殖人员对合理使用兽药的重要性的认识,并提供操作指南。

六、监管与执法1.加强监督检查:养殖场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

2.执法力度加大:对于不合规使用兽药的养殖场,相关部门应严厉执法,予以惩处。

结论: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是确保畜禽养殖的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在兽药的选择、剂量调整、使用周期、使用途径等方面都需要合理规范。

同时,定期巡查药物库存、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以及监管与执法等方面都是确保兽药使用准则得以有效执行的关键措施。

ny5127—2019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doc

ny 5127 —2019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肉牛所需旳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粗饲料、青绿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旳技术要求,以及饲料加工过程、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旳差不多准那么。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肉牛所需旳商品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精饲料、青绿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生产无公害食品牛肉旳养殖场自配饲料。

出口产品旳质量应按双方合同要求进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旳条款通过本标准旳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旳条款。

凡是注日期旳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旳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旳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旳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432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GB/T6435饲料水分旳测定方法GB/T6436饲料中钙旳测定方法GB/T6437饲料中总磷旳测定方法光度法GB/T10649 饲料工业通用术语GB10648饲料标签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13079 饲料中总砷旳测定GB/T13080 饲料中铅旳测定方法GB/T13081 饲料中汞旳测定方法GB/T13082 饲料中镉旳测定方法GB/T13083 饲料中氟旳测定方法GB/T13084 饲料中氰化物旳测定方法GB/T13086 饲料中游离棉酚旳测定方法GB/T13087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旳测定方法GB/T13090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旳测定GB/T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旳检验方法GB/T13092 饲料中霉菌检验方法GB/T14699 饲料采样方法GB/T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GB/T17480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旳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NY5125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那么NY5126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那么NY/T5128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治理准那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1]第168 号〕3术语和定义GB/T10647 中确立旳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ny 5127—2019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doc

ny 5127—2019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肉牛所需旳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粗饲料、青绿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旳技术要求,以及饲料加工过程、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旳差不多准那么。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肉牛所需旳商品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精饲料、青绿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生产无公害食品牛肉旳养殖场自配饲料。

出口产品旳质量应按双方合同要求进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旳条款通过本标准旳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旳条款。

凡是注日期旳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旳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旳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旳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432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GB/T6435饲料水分旳测定方法GB/T6436饲料中钙旳测定方法GB/T6437饲料中总磷旳测定方法光度法GB/T10649饲料工业通用术语GB10648饲料标签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13079饲料中总砷旳测定GB/T13080饲料中铅旳测定方法GB/T13081饲料中汞旳测定方法GB/T13082饲料中镉旳测定方法GB/T13083饲料中氟旳测定方法GB/T13084饲料中氰化物旳测定方法GB/T13086饲料中游离棉酚旳测定方法GB/T13087饲料中异硫氰酸酯旳测定方法GB/T13090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旳测定GB/T13091饲料中沙门氏菌旳检验方法GB/T13092饲料中霉菌检验方法GB/T14699饲料采样方法GB/T16764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GB/T17480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旳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NY5125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那么NY5126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那么NY/T5128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治理准那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1]第168号〕3术语和定义GB/T10647中确立旳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仅供参考)


兽药
质量标准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和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
范 的相关规定 所用兽药 来自 有 兽药生产许可证 和产
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 有 进口兽药许可证 的供 商
所用兽药的标签 符合 兽药管理条例 的规定 使用兽药时
遵循以 原则 氯
4.局氯 使用符合 中 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规定
的疫苗预防奶牛 病 氯
中 人民共和国兽药 氯
中 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氯
1
中 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氯 兽药管理条例氯 中 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氯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氯 兽药质量标准氯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氯
3 术语和定义氯 列术语和定义 用于本标准 氯
3.局氯奶牛氯平a典r守氯干attl年氯 以产乳性能 要选择目的 经过系统选育 达到 定水 的专 门化牛种的统称 氯 3.2氯兽药氯v年t年r典nar守氯平ru其氯 用于预防 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 病 有目的地调节 生理机 能并规定作用 用途 用法 用量的物质 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包括 血清 疫苗 诊断液等生物制品 兽用的中药材 中 药 化学原料 制剂 抗生素 生化药品 射性药品 氯 3.2.局氯抗菌药氯ant典ba干t年r典al氯平ru其氯 能够抑制或杀灭病原菌的药物 中包括中药材 中 药 化学 药品 抗生素 制剂 氯 3.2.2氯抗寄生虫药氯ant典paras典t典干平ru其氯 能够杀灭或驱除动物体内 体外寄生虫的药物 中包括中药材 中 药 化学药品 抗生素 制剂 氯氯
4.2氯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 厩 和器 进行消毒 但 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氯
4.3氯允许使用符合 中 人民共和国兽药
部和 中 人民
共和国兽药规范 部规定的用于奶牛 病预防和治疗的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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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发布时间:2009-03-05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牛饲养过程中允许使用的兽药种类及其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的肉牛饲养过程的生产、管理和认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126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5127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T5128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管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发[1999]2号)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发[1999]16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 93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兽药veterinarydrug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包括:血清、疫苗、诊断液等生物制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3.1.1抗寄生虫药antiparasiticdrug能够杀灭或驱除动物体内、体外寄生虫的药物,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1.2抗菌药antibacterialdrug能够抑制或杀灭病原菌的药物,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1.3饲料药物添加剂medicatedfeedadditive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3.1.4疫菌vaccine由特定细菌、病毒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

3.1.5消毒防腐剂disinfectantandpreservative用于抑制或杀灭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防止疾病发生或传染的药物。

3.2休药期withdrawalperiod食品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他们的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4使用准则
肉牛养殖场的饲养环境应符合NY/T388的规定。

肉牛饲养者应供给肉牛充足的营养,所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饮用水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NY5127和NY5027的规定。

应按照NY/T5128加强饲养管理,净化和消毒饲养环境,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动物自身的免疫力。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NY 5126的规定进行预防,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防止肉牛发病和死亡,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的使用。

确需使用治疗用药的,经实验室诊断确诊后再对症下药,兽药的使用应有兽医处方并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

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兽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

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4.1优先使用疫苗预防肉牛疫病,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

4.2允许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规定的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同时应符合NY/T5128的规定。

4.3允许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规定的用于肉牛疾病预防和治疗的中药材和中药成方制剂。

4.4允许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人民共和国兽药规定》、《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规定的钙、鳞、硒、钾等补充药,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4.5允许使用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微生态制剂。

4.6允许使用附录A(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第二批)养殖业部分)中的抗寄生虫药、抗菌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a)格遵守规定的用法与用量;b)休药期应严格遵守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

4.7慎用作用于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的兽药及其他兽药。

4.8建立并保存肉牛的免疫程序记录;建立并保存患病与用药记录,治疗用药记录包括患病肉牛的畜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物名称(商品及有效成分)、给药途径及剂量、治疗时间和疗程等;预防或促生长混饲给药记录包括所用药物名称(商品名称及有效成分)、剂量和疗程等。

4.9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兽药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4.10禁止使用附录B(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第二批)养殖业部分)中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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