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任课教师资格、职责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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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

关于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

关于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1.引言1.1 概述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高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岗位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关键。

上海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之一,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因此,为了提高上海高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明确他们的职责和使命,本文特撰写了《关于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

本文旨在为上海高校教师明确教育教学岗位的职责,同时提供一系列指导意见。

通过对高校教师的职责进行准确界定和明确要求,可促进高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能力提升,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

本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指导意见,供上海高校教师参考和借鉴。

文章的结构如下:引言部分对本文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简要介绍;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要点,对上海高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进行了全面剖析和阐述;最后,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关建议。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明确上海高校教师的职责和使命,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培养优秀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本文也可为其他地区的高校教师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全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在今后的工作中,上海高校教师应以本文为指导,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含以下内容:文章结构的设计是为了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整篇文章的组成和逻辑关系。

本文按照以下结构来组织和展开论述。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进行概述。

这包括对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定义和重要性进行简要介绍,以及为什么有必要制定指导意见,对指导意见的目的进行阐述。

其次,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的职责。

第一个要点将讨论教师的教学职责,包括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方面。

同时,还将探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

上海大学任课教师资格、职责及考核办法

上海大学任课教师资格、职责及考核办法

上海大学任课教师资格、职责及考核办法上海大学任课教师资格、职责及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任课教师的职责,完善教学工作的考核办法,同时理顺实验课程教学和理论课程教学的关系,解决实验课程教学与理论课程教学相脱节的矛盾,使两者有机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课教师的任职资格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

新任教师必须经过教师岗位培训并根据《上海大学新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条例》进行资格认定后才能上岗任教。

任新开设课程的教师,根据《教学工作管理条例》中“关于各类教师为本科生开课的若干规定”,必须对新开设课程进行试讲评审,试讲评审合格后方可开设新课。

二、任课教师的职责1、教师应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从严执教;禁止在课堂上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也不允许在课堂上借题发挥、发泄不满。

2、任课教师有义务选用在体系和内容方面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适用性的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和优秀教材。

教材的选用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同时,任课教师要主动跟踪国内外实验领域新技术的发展,更新实验内容,逐步增加实验教学课时数;明确指定与主讲教材相匹配的中、外文必读书目、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配备有利于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练习题、思考题及实验题目,以便学生进行课外学习。

3、任课教师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明确重点,注意难点;编写比较详细的讲稿和教案;应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践应用的需要。

4、任课教师应掌握先进的授课、实验手段和方法,开设开放性菜单式实验;选定适当的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多采取课堂讨论的形式,启发和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积极采用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外语运用能力;做到课外有明确的答疑辅导时间,使学生能在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地选择实验教学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合理地安排实验时间;不断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的情况。

5、任课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和参加编写实验课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书的工作;积极从事实验室的各项建设工作,以科研课题推动实验室的发展,积极参加先进实验平台、实验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

任课教师综合考评细则

任课教师综合考评细则
考试
37、教师要本着以考风促学风的思想严格对待每一次考试, 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参加监考, 不能私自调换, 如果有特殊情况, 应向教务处申明。监考要做到不迟到, 不早退, 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保证学生考出真实成绩。
38、每次考试备课组要准备答题卡。考试后的第一时间(或正课, 或晚自习)教师要讲解试卷, 保证考试的时效性。批阅试卷后教师要带着学生一起进行试卷分析, 找出教和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改进意见。
33.所有书后习题必须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完成,练习册上的习题,教师要随堂布置,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并用自己认为最有力度的方式检查,保证知识的落实。
33、所有书后习题必须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完成,练习册上的习题,教师要随堂布置,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并用自己认为最有力度的方式检查,保证知识的落实。
每缺少一次扣10分(每周作业量必保八开纸单面)
继续实行学生评价教师活动,并根据统计结果赋分。
以满意率90%得满分、60%以下(含)不得分为标准,每少3个百分点扣5分。。
尖子生成绩
这里的尖子生有两个概念,一是绝对的尖子生,一是各个普通班滚动进入实验班、双特班的相对尖子生。
双特班、实验班尖子生:
按招生时双特班、实验班人数做衡量标准,以单科成绩计算,保持住原有尖子生人数得满分,每超1人该任课教师加20分,每减少1人扣5分。
31.高一、高二两个基础年段高考科目的作业每周一次试卷作业, 非高考科目每两周一次, 可以以题篇形式(不考试)出现, 教师要做到每次全批全改。语文学科第一、第二周每周一次试卷作业, 第三周一次规范作文, 其中必须详批详改四次。每次作业, 必须有班级和日期标志, 每次批改后要在学生记分册上记分。本项月考、期中考试的那一周不作要求。
13.在教授新的课程内容之前, 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复习相关知识, 复习题的设置要以有利于巩固先前学过的知识、有利于相关知识的衔接和过渡、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接受新授知识为标准。

学校任课教师考核细则

学校任课教师考核细则

学校任课教师考核细则一、教学计划与备课(20 分)1. 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学初,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

(5 分)教学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未按时制定教学计划扣2 分,计划不符合要求扣1 3 分。

2. 备课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环节,编写规范、详细的教案。

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作业布置和教学反思等内容。

(10 分)定期检查教案,备课不认真、教案不完整或抄袭教案的,每次扣2 5 分。

鼓励教师积极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创新备课方式。

(5 分)二、课堂教学(30 分)1.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5 分)教学目标不明确或未达成扣2 5 分。

2.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准确、系统,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得当,注重知识的内在联系和拓展延伸。

(10 分)教学内容出现错误或讲解不清扣2 8 分。

3. 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符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10 分)教学方法单一、陈旧,学生参与度低扣2 8 分。

4. 教学组织课堂教学秩序良好,教师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及时进行指导和反馈。

(5 分)课堂纪律混乱或教师对学生关注不够扣2 5 分。

三、作业批改与辅导(20 分)1. 作业布置作业布置适量、适度,具有针对性和层次性,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5 分)作业布置不合理或过量、过少扣1 3 分。

2. 作业批改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的作业情况,批改符号规范,评语准确、具体,具有激励性。

(10 分)批改不认真、不及时或批改错误扣2 8 分。

3. 辅导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对学生进行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关注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任课教师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任课教师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任课教师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来源: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0-05-10 20:16:45 查看次数:240--------------------------------------------------------------------------------(一)考评办法:全月总分=100分-扣分+奖分(二)考评细则:1、奖分细则①认真备课,一次课一个教案,符合学院要求,全月无缺,加2分。

②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缺课,调课等现象加2分。

③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平均分在90分以上加15分,平均分在85-89.99分加8分。

④教师在各项教学活动比赛中及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15、10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8、6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4、2分。

(09年下学期获奖的可算到2010年上学期,从获奖的月份开始算起共两个学期)⑤全月能参加教学工作会议以及能按时完成教务处、院系部、教研室安排的各项工作,每次加1分,重大事情,教务处酌情加分。

⑥全月作业布置无缺,批改认真,加5分。

⑦教师要相互学习,每月要听课4节,加5分(每听一节课要有任课教师及所在班级学习委员的签名;此项只适用专任教师,兼任教师做到了也可奖分。

)⑧凡取得国家、省级、院级立项的重点项目及科研课题每月每项分别加6分、4分、2分(从立项的月份算起共两个学期);教师发表的论文,国家级的奖4分,省、部级的奖2分(论文发表的当月进行奖分)。

2、扣分细则①认真备课,一次课一个教案(如果多媒体课每一次的课件附在每一次教案的首页后面),教案中要有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步骤、作业布置等。

缺一次课教案扣3分。

②未经请假无故缺课,每节课扣20分。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79.11.27•【文号】•【施行日期】1979.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废止与自行失效规章及规章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二)》(发布日期:1989年8月7日实施日期:1989年8月7日)宣布失效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发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学校应该定期地对教师进行考核。

”认真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各级教师的职能作用,努力完成教学、科学研究等各项任务。

同时,定期考核也为安排教师的工作和教师培训、提职、升级提供依据。

一、教师职责和考核依据高等学校教师应热爱祖国,为社会主义服务,走又红又专的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多做贡献。

这是对教师考核的基本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的暂行规定》,提出各级教师的职责:(一)助教1.担任一门课程的辅导、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或实习等一、两种教学环节的工作;每两年要有一个学期从事实验方面的工作。

2.体育、公共外语、制图课程的助教应担任讲课。

其他课程的助教,经领导批准,也可以担任部分的或全课的讲课,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教学法或科学研究工作。

(二)讲师1.独立担任一门课程和教学工作,组织与指导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负实验室的建设,组织与指导实验室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提出学术论文或做出科研成果;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翻译外文专业资料,审阅专业稿件或学术论文。

上海大学中初级聘任系统操作说明-上海大学人事处

上海大学中初级聘任系统操作说明-上海大学人事处

上海大学中初级聘任系统操作说明上海大学人事聘任系统是关于上海大学学校教师进行同级聘任、晋升聘任的管理系统,具体分为个人、系、学院、人事处等不同角色。

下面将根据角色的不同,分别描述聘任系统中各功能。

一.个人菜单1.申请界面以教师个人的工号和一卡通密码进入聘任系统后,点击个人菜单下的聘任申请菜单,如果满足申请条件,可以看到以下界面,否则系统弹出相应的提示框。

学科和研究方向申请者可以修改,点击下一步后,修改后的学科和研究方向将保存在人事处的数据库中,同时系统会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申请职务,自动弹出《上海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或佐证材料上传页面以及论文上传页面。

2.审批表界面:本科、硕士申请初级,或者博士申请中级,或者同级聘任时,系统会弹出审批表。

3.佐证材料上传页面以及论文上传页面:本科、硕士晋升聘任到中级时,系统出现佐证材料上传页面以及论文上传页面,继而进入申请表。

该界面中论文名称是由R3系统中取出。

申请人可以选择论文名称,上传图片。

每2篇论文名称,不能一样。

4.申请表界面:点击论文上传完毕,系统进入申请表:其中,申请人可以填写信息为:页面中高亮显示的文本框。

其他信息均从R3系统获取,如若发现获取信息和R3系统信息不全,请及时更新R3系统。

系统会每隔5秒钟进行一次自动保存。

输入框内容不要输入太多,不能出现滚动条。

否则在归档显示的时候,无法全部显示内容。

当申请人确认内容输入完成,并想提交上级审核表格时。

需要勾选: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提交?”的提示框。

选择确定,系统提交成功,表格状态为:待系确认。

并弹出提示框:“提交成功,请务必自行与学院(系)部门进行联系,以免耽误您的职务聘任工作。

”。

在系还未审核的时候申请人仍然可以更改工作业绩,并保存。

在学校未复核,同意备案之前,申请人也可以点击放弃按钮,放弃本次申请。

5.查看佐证材料:申请人未提交之前,可以查看佐证材料,并可以在系审核之前修改佐证材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任制,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强化岗位意识,严格掌握聘任条件,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目标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总编制数和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内设置岗位。

第五条学校在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岗位设置坚持总量控制、重点扶持、合理优化和动态平衡原则。

第七条学校根据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各学院(部门)岗位数,并根据学院(部门)的发展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八条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或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弄虚作假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三、应聘人员应履行《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上大内〔2003〕64号)规定的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的近五年考核合格。

申报应聘的岗位必须有空缺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系统的教育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应当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必须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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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任课教师资格、职责及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任课教师的职责,完善教学工作的考核办法,同时理顺实验课程教学和理论课程教学的关系,解决实验课程教学与理论课程教学相脱节的矛盾,使两者有机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课教师的任职资格
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

新任教师必须经过教师岗位培训并根据《上海大学新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条例》进行资格认定后才能上岗任教。

任新开设课程的教师,根据《教学工作管理条例》中“关于各类教师为本科生开课的若干规定”,必须对新开设课程进行试讲评审,试讲评审合格后方可开设新课。

二、任课教师的职责
1、教师应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从严执教;禁止在课堂上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也不允许在课堂上借题发挥、发泄不满。

2、任课教师有义务选用在体系和内容方面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适用性的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和优秀教材。

教材的选用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同时,任课教师要主动跟踪国内外实验领域新技术的发展,更新实验内容,逐步增加实验教学课时数;明确指定与主讲教材相匹配的中、外文必读书目、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配备有利于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练习题、思考题及实验题目,以便学生进行课外学习。

3、任课教师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明确重点,注意难点;编写比较详细的讲稿和教案;应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科
发展和实践应用的需要。

4、任课教师应掌握先进的授课、实验手段和方法,开设开放性菜单式实验;选定适当的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多采取课堂讨论的形式,启发和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积极采用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外语运用能力;做到课外有明确的答疑辅导时间,使学生能在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地选择实验教学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合理地安排实验时间;不断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的情况。

5、任课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和参加编写实验课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书的工作;积极从事实验室的各项建设工作,以科研课题推动实验室的发展,积极参加先进实验平台、实验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

6、任课教师应积极参与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积极组织学生课外实验兴趣小组或开展实验技能竞赛等活动。

7、任课教师应加大课程中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开发力度,尤其要将科学研究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内容及时转化为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8、任课教师必须强调实验操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格要求学生按操作规范进行试验,杜绝各类实验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课程管理原则
1、课程设置
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并在教学计划制订时即提出所设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据此落实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

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要处理好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关系,使两者有机结合。

一般专业,实验教学学时数应占课程总学时数的15%以上;物理、化学、生物等类专业应达到25%以上。

同时,实验课时相对理论课时应有一定比例,并鼓励增加实验课时的比例。

实验教学要紧密结
合理论教学,既要有基本的实验训练,又必须有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

鼓励设置全天侯的开放性实验。

课外研究性实验项目可以单独授予学分。

注意引用和反映与本课程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的进展与新成果。

2、课程管理
课程实行归口管理:校管课程由教务处和相关开课学院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管理;学科基础平台课由开课院系负责管理,几个院系同时开设的平台课则由教务处指定负责院系;院系的学科方向选修课程由所在院系或委托开课学院进行管理。

院系成立课程建设和改革小组,负责本院系所开课程的课程管理。

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平台课和学科主干课等建立课程组,设立课程负责人。

3、管理内容
理论教材和实验教材的选用;
教学大纲和实验大纲的制订和组织贯彻;
教师任课资格的认定;
课程考试与教学质量的评估;
组织落实各项改善教学效果的有效措施等。

4、课程任课教师的聘用
由课程归口管理部门或由有任课资格的教师所在部门在征得课程归口管理部门的同意后组织进行;
任课教师对课程归口管理部门对其任课资格有异议,或不给其任课,可根据“上海大学教师任课资格争议仲裁办法”解决。

四、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及工作量的计算
1、任课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
任课教师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量计算由教师所在学院系根据本条例负责组
织实施,并计入教师当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工作量。

2、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理论教学教分的计算
Ⅰ、普通课程工作量的计算
A=C×K1×K2×K3
其中:
A—教分;C—课程学时/10;K1—课程类型系数;K2—合班系数;K3—重复课系数。

课程类型系数K1:
a、数、理、化、计算机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政治理论课,K1=1.25。

b、人文类、管理类课,K1=1。

c、外语类课,K1=0.9~1.15,其中大学英语1、2、3级为0.9,4级为
1.05,5、6级为1.15。

d、专业课、制图类课,K1=1.1。

e、课程设计、军事理论课、艺术类课,K1=0.75
f、体育课,K1=0.80。

g、毕业设计,按1.4教分/每学生计算。

上述a、b以7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其余以35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

合班系数K2:
合班系数K2按下式确定:
K2=1+T×(X-Q)/Q
其中:X—实际班人数;Q—标准班人数;T—实际人数增加系数,T=0.8,其中学科基础课T=0.7,专业课T=0.6。

重复课系数K3:
各类课程开设重复课,则K3=0.85。

Ⅱ、双语课教分的计算
1)100%的外语教学,即使用原版教材或外文讲(稿)义,用外语讲课,外文板书,外文作业,外文考试:工作量=原工作量×3。

2)80%的外语教学,即使用原版教材或外文讲(稿)义,用80%外语讲课,外文板书,50%的外文作业及考试:工作量=原工作量×2.8。

3)50%的外语教学,即使用原版教材或外文讲(稿)义,用50%外语讲课,外文板书,30%的外文作业及考试:工作量=原工作量×2.5。

4)采用外文教材,中文讲授,外文板书,20%左右的外文作业及考试:工作量=原工作量×2。

Ⅲ、自学课程的教分计算
对于讲授与自学相结合或自学与讲授相结合的课程,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40人为基本工作量。

对于完全自学课,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20人为基本工作量。

工作量应计为:原工作量×1.5;超过10人原工作量×2;超过20人原工作量×2.5。

Ⅳ、论文课程的教分计算
实行课程论文的主讲教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工作量补贴标准为原来该门课程工作量的1.5倍。

(2)实验教学教分的计算
实验教学教分=2×课程实验学分×K1×K2
K1=1.0 完成实验教学内容、效果一般
K1=1.2 实验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K1=1.4 有创新;实验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实验内容与实验方法达到地区先进水平
K1=1.6 有创新;实验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实验内容与实验方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K1=2.0 有创新;实验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实验内容与实验方法达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K2=1+T×(X-Q)/Q (X≥35时)
X为实际选课人数,原则上当选课人数少于8人,则该实验课程不开设
T为实际人数增减权数(公共基础课T=0.8,学科基础课T=0.7,专业选修课T=0.6)
Q=35(实验课以35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
对于创新的实验,由于受实验设备、实验条件的限制,实验过程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

为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实验,当8≤X<35时,Q按实际人数来计算。

对于开放性实验,根据开放时间和实际人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教务处将另作规定。

对指导课外研究性实验课题项目、从事组织学生课外实验兴趣小组或开展实验技能竞赛等活动的教师,根据其工作量,计算一定的教分;对于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实验技能竞赛等比赛中获奖励的试验指导教师予以一定的奖励,其政策按照《上海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条列》(即将出台)执行。

(3)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分计算
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参照科研项目的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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