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1)

合集下载

劳动用工备案法律规定(3篇)

劳动用工备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

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劳动用工备案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劳动用工备案的概念、法律法规、备案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用工备案的概念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的行为。

劳动用工备案是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三、劳动用工备案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用工备案的主要法律依据。

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劳动用工备案的范围、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劳动用工备案时报送相关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劳动用工备案的程序1.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合法的招聘信息,并在录用劳动者后一个月内,将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用人单位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也应当在一个月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用人单位在报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时,应当如实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备案信息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五、劳动用工备案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用工合规和信息准确性,保障雇员和用工单位的权益。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工单位和雇员,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

三、用工备案流程1. 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确保合法用工;•用工单位应根据实际用工情况,提前报备用工信息给相关部门,并在变更用工信息时及时更新备案;•用工单位应保证提供的用工信息准确、完整;•用工单位应履行雇佣合同和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 雇员的责任和义务•雇员应准确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雇员应与用工单位签订或参与签订雇佣合同,并遵守合同约定;•雇员应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并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雇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

3. 用工备案流程•用工单位根据实际用工情况,编制用工计划并报备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用工计划后,进行审查和备案;•用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雇员进行筛选,并与其签订雇佣合同;•用工单位将签订的雇佣合同和相关用工信息报备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收雇佣合同和用工信息后,进行审查和备案;•用工单位在雇佣关系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四、备案记录和保密1. 备案记录•用工单位和雇员的个人和用工信息将被记录并保存在相关部门的备案系统中;•相关部门负责备案记录的管理和维护。

2. 保密责任•相关部门和使用备案信息的人员有义务保守信息的机密性,未经允许不得将备案信息泄露给任何非相关人员。

五、制度执行和改进1. 执行•用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雇员应积极配合用工单位进行用工备案。

2. 改进•用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用工管理的需求,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监管和改进;•用工单位和雇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改进建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反馈。

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第一篇: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二、提供资料(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说明2: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1、填妥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一)一般即时办结。

(二)人数较多、无法即时办结的,与用人单位约定办结时间。

四、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五)《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六)《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七)《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六、领件须知原受理窗口领取如下资料:(一)已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两份。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须知背景概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在招用新员工时,需要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

这篇文档主要针对企业在新增员工时需要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进行详细介绍。

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需要将新录用员工的有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一项行政手续。

具体办理手续如下:1.用人单位首先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上下载《劳动用工备案表》,并进行填写。

2.根据要求,填写完备案表后,需要携带员工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对材料无误后,会对备案的员工信息进行登记,并颁发《劳动用工备案证》。

签订劳动合同备案1.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证颁发之后,应尽快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备案。

2.劳动合同备案需要用人单位携带单位注册证、劳动合同以及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对材料无误后,会颁发《劳动合同备案证》。

注意事项1.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的顺序不能颠倒,必须先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再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备案。

2.劳动合同需要注明合同期限、薪酬、工作地点等信息,同时需要签名或盖章认可。

3.劳动合同备案证是用人单位合法招用人员的重要证明文件,员工三证齐全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用人单位应该重视备案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材料的真实性。

4.新录用员工在劳动用工备案之前不能上岗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5.劳动合同期限到达之前,用人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的续签或终止,规范员工的工作流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是用人单位新增员工的重要程序,规范用工流程不仅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更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一、初次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用途、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电子档格式不能更改,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可修改格式)。

建筑业填写“建筑业劳动用工备案表”。

(三)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留存1份、交劳动者1份,办备案手续时只带1份来,其余2份自行保存)。

二、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进行变更备案。

(一)新招用人员或调入人员;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工种、岗位等的;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
1、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延;
2、劳动者辞职或调出;
3、劳动者被除名、辞退、开除等;
4、劳动者死亡;
5、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等;
6、其他应当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四)劳动者退休;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用人单位因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由改制重组后的新用人单位重新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变更备案的情形。

(七)变更备案需提交资料:
1、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电子档格式不能更改,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可修改格式)。

“建筑业填写建筑业劳动用工备案表”。

可加入余庆县劳动用工备案
2、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留存1份、交劳动者1份,办备案手续时只带1份来,其余2份自行保存)。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嘿呀,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唠唠劳动用工备案这档子事儿。

就说有一次啊,我朋友新开了个小公司,要给员工做劳动用工备案。

他那抓耳挠腮的样子可逗了。

咱先得准备好各种材料,就像士兵上战场得带好武器一样。

什么营业执照啦,员工的身份信息啦,劳动合同啦,一个都不能少。

然后呢,就去相关部门的网站上,找到那个专门的备案入口。

哎呀,就跟找宝藏的入口似的,可得看准咯。

进去之后,就一项一项地填信息,这可不能马虎,得跟绣花似的仔细。

比如说员工的姓名,可别写错字,不然以后麻烦可大了。

还有工作岗位呀,入职时间呀,都得填得明明白白的。

填完信息,还得再三确认,就跟出门前得照照镜子检查下自己穿戴整齐没一样。

确认无误后,就提交啦。

提交完就等着审核,这时候就有点像等待考试成绩出来一样,心里还有点小紧张呢。

等审核通过了,那就大功告成啦!我朋友当时那个高兴啊,就跟打了胜仗似的。

总之呢,劳动用工备案虽然听起来有点麻烦,但只要咱一步一步认真来,就肯定能做好。

就像走路一样,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

大家以后要是遇到这事儿,可别慌,按照我说的来,准没错!哈哈!
好了,关于劳动用工备案的操作指南就说到这儿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哟!。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一、备案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书(可自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使用);
、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式三份(可自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使用);
二、管辖范围:
、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市内各街道辖区内,到属地劳动保障事务站、市局劳动关系科办理;
、双桥区、双滦区、开发区、营子区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到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三、市局办理用工备案流程
、用人单位持备案材料报属地劳动保障事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属地劳动保障事务站完成信息采集后在用工备案表盖章。

、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报市局劳动关系科进行审核备案,完成备案后,加盖用工备案专用章,用人单位据些办理相关业务。

四、各事务站联系电话:
头牌楼:石洞子沟:新华路:
桥东:中华路:潘家沟:
西大街:
劳动关系科:。

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备案须知(新)

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备案须知(新)

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首次备案
1、承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报建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骑缝公章和一个全章);
劳务公司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骑公章和一个全章)
2、所有备案材料项目名称需与报建表和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名称一
致,不得简写。

3、劳动用工情况表(填写项目名称时需与报建表和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
目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4、婚育表
5、从业人员花名册(按班组分,纸质提交)还需提供电子版本
6、从业人员工资表(按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手签不得打印
平时正常备案
1、月人员增减表备案情况表
2、婚育表
3、如有人员增减需提交从业人员花名册(按班组分纸提交),还需提供电子版
本。

此从业人员花名册只需报增减与减少部分;如无人员增减无需提交从业人员花名册。

4、从业人员工资表(按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完工备案
1、月人员增减备案表情况表(备注注明完工)
2、婚育表
3、从业人员花名册(按班组分纸提交),还需提供电子版本,从业人员工资表(按
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手签不得打印
4、完工情况说明(内容至少应包括民工的退场时间及工资是否结清,有无拖欠
的行为等)
5、从业人员工资表(按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以上所有提供的材料每页都需盖单位公章,如需使用项目章用于劳动用工备案事宜需有总公司用章授权委托书(所需文书格式请自备U 盘拷贝,或上Q群群文件下载。


咨询电话:2836136。

业务Q群:7255433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
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
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初次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

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
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3)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
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2、当年没有通过的年检的用人单位,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员工原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涂抹无效)
(4)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3、补签劳动合同备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涂抹无效)
(4)职工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5)个人保险缴费明细(限于职工超过一个月未做备案的)
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当月至办理备案当月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
的任一项缴费明细均可,需加盖医保局、社保局印章。

(6)工资明细(限于职工超过一个月未做备案的)
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当月至办理备案当月的各个月份工资明细,有本人原始签字并加盖公章。

(7)申请补办签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的情况说明一份(具体内容应包含三项:一是晚办备案具体原因;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间工资发放以及各项保险费补缴的协议内容;三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否还存在其他未尽的事由、同时,说明中还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职工本人签字)
注:1、当年年审通过后,不在受理年审日期前的补办业务;
2、无法提供个人保险缴费明细的,不给予补办备案。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已经过当年年审)
(2)职工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打印)、(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终止(解除)日期要明确,终止(解除)原因要明确,有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要明确,无经济补偿金的、要填写无,需本人签字,
除本人签字外,其他内容打印,不能出现空项】
注:1、劳动者离职之日起15日内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2、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需本人签字。

3、各种表格涂抹无效。

四、注销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原件
及复印件
注:办理注销备案,用人单位除法人外,所有职工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方可注销。

说明:
劳动用工备案材料由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上传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然后由南关
人社局进行审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