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oc教学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背景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状况、促进土地管理和保护提供准确数据支持而进行的全国性调查。
本实施方案将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具体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一、调查目标:1.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分布情况;2.获取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的数据;3.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趋势;4.了解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发展情况;5.提供土地调查数据支持,为土地管理和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状态等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2.土地利用变化调查:记录不同时间段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利用趋势;3.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程度、土壤质量、土地退化等指标的调查和评价;4.土地可持续发展评价:分析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程度,提出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1.野外调查:通过实地勘察、测量、取样等方式,收集土地资源信息;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遥感技术,对大范围土地资源进行分析和解译;3.统计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4.专家研讨会:组织专家对土地调查的方法和结果进行研讨和评估。
四、调查步骤:1.筹备阶段:编制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制定调查指南等准备工作;2.调查准备:制定调查任务书、确定调查对象和范围、设计调查样本等;3.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指南,对选定样本进行野外调查;4.数据整理与分析:整理野外调查数据,利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5.结果报告:编制调查结果报告,总结分析调查结果,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数据保密:1.调查数据采用匿名化处理,确保调查对象的隐私权;2.调查数据仅在参与调查工作的工作人员中传递和使用;3.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六、调查时间表:本次土地调查计划从2023年开始进行,预计历时两年,具体的时间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决定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
本次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本次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是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质量、数量、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形成真实、准确、全面的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 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肥力、水分状况、酸碱度等土壤质量指标的调查。
2. 土地资源数量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方式等数量指标的调查。
3.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农田、林地、草地、水域等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查。
4. 土地变化趋势调查:包括土地资源的变化趋势、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趋势等方面的调查。
三、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组织专业调查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调查,获取真实、准确的土地资源数据。
2. 遥感调查: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大范围土地资源信息,结合实地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3. 统计调查: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获取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调查组织1. 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统一领导、协调安排本次土地调查工作。
2. 土地调查机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专门的土地调查机构,负责具体的调查实施工作。
3. 调查人员:由专业的土地资源调查人员组成,经过培训合格后参与调查工作。
五、调查成果应用1. 土地资源数据库建设:将本次调查获取的数据建立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结合土地调查成果,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监测评价:利用调查成果对土地资源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掌握土地资源变化情况,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六、调查保障1. 资金保障: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土地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经费充足。
2. 技术保障:利用先进的遥感技术、调查仪器设备等,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在2023年,中国将进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我国土壤的质量状况,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从实施方案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实施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实施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我国土壤的类型和分布情况,建立土壤分类系统;2.掌握土壤的主要理化性质和肥力状况,评估土壤的质量状况;3.了解土壤的污染状况和污染源分布情况,评估土壤环境风险;4.掌握土壤的水分、养分和有机质等资源状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数据支持;5.建立土壤数据库,为土地利用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施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壤类型和分布的调查:通过野外勘测和实地观测,绘制土壤类型图和土壤分布图,了解我国土壤的类型和分布情况。
2.土壤理化性质和肥力的测定: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测定土壤的理化性质(如颜色、质地、酸碱度等)和肥力状况(如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等)。
3.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通过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测定土壤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的含量,评估土壤的污染程度。
4.土壤水分、养分和有机质等资源状况的调查:通过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测定土壤中水分含量、养分含量和有机质含量等,评估土壤的资源状况。
5.土壤数据库的建立:将调查结果整理、归纳和入库,建立全国土壤数据库,为土地利用规划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实施方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野外调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野外调查,采集土壤样品,并标注采样点的地理位置和土壤类型等信息。
2.实验室分析:将采集的土壤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测定土壤的理化性质、肥力状况、污染物含量等。
3.数据处理:将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整理和统计,形成土壤普查报告。
4.数据库建设:将土壤普查结果整理、归纳和入库,建立全国土壤数据库,提供在线查询和数据下载服务。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方案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分布和状况,经过前两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成功实施,我国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在这项工作中,调查采样方案的制定是至关重要的,这将直接影响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调查范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调查范围将覆盖我国的所有县级行政区,调查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壤类型、土壤质量、气候条件等。
为了确保调查结果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制定合理的采样方案十分重要。
二、采样点的确定在制定采样方案时,需要确定采样点的数量、位置、采样组距和调查深度等因素。
为了确保采样数据的高准确性,选取采样点的原则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当地土壤类型、质量及土地利用状况等情况。
首先应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情况,将调查区域分为多个土地利用类型,如耕地、林地、草地等,然后在不同类型土地上确定采样点。
在确定采样点的同时,还要注意不同地形、土地利用方式、土壤类型和肥力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以确保采样数据能反映真实的土壤状况。
三、采样方法和组距采样方法直接关系到采样数据的可靠性。
传统的采样方法是比较粗糙的,通常是采样到深度规定深度的土样,然后通过分析这些土样来确定信息。
但现代的土壤采样方法越来越精确,可以通过利用各种探针来更准确地测量土壤中的成分。
在确定采样方法时,需要考虑种类多,数量大,采样周期长,所以采样方法必须简单、容易操作且采样说明明确。
在采样组距方面,要根据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以及土壤类型、肥力水平等各种因素进行调整。
对于同一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采样,可以使用相同的采样间距;而对于不同地形、不同土壤类型和肥力水平等的采样,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调查深度调查深度是指在进行采样时所采集的土壤深度。
合理的调查深度直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一般情况下,调查深度一般有3层,分别为表土层(0~20cm)、深层(20~60cm)和底层(60~100cm)。
对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和不同肥力水平的土壤,选取的调查深度也应相应调整。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为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分布、利用和保护情况,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调查目标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分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保护情况,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保护土地资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调查范围涵盖我国所有地区,包括农村和城市,涉及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各类土地类型。
二、调查方法和技术在实施土地调查时,将采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卫星遥感图像和现场调查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精准地勘察和调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调查内容和重点本次土地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情况、土地所有权、土地利用方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生态保护地的保护状况等重要问题。
四、调查实施机构和保障措施土地调查实施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各地级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调查成果的应用和宣传调查完成后,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并广泛应用于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土地保护等相关领域,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视程度。
结语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实施,将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管理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同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还将为国家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规划等提供重要支持和指导。
通过深入调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利用状况,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政策提供依据,有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提高、生态环境的改善、城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调查成果的应用也将有助于深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增强农民土地产权保障,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国土资源是我国最重要的基础资源之一,而耕地是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粮食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科学评估我国耕地质量,为决策提供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是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明确调查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
二、调查评价目标1.了解我国耕地的分布情况,掌握耕地的总体质量状况;2.评价耕地的质量等级,划分耕地的使用功能;3.分析影响耕地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原因;4.提出耕地保护与治理的对策建议。
三、调查内容1.耕地分布及总量:通过对耕地的普查调查,确定耕地的分布区域和总量。
2.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根据耕地的土壤理化性质、水质、土地利用历史等方面的指标,对各个耕地单元进行质量等级划分。
3.耕地分类与功能:根据耕地的质量等级、土壤肥力、水资源等方面的指标,对耕地进行分类,并划分出不同的功能区。
4.影响因素分析:通过对耕地质量等级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确定主要的影响因素,并进一步研究其原因。
5.对策建议:根据耕地调查评价的结果,提出相应的耕地保护与治理的对策建议。
四、调查评价方法1.实地调查法:通过对耕地进行野外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并采集样本进行室内测试。
2.实验室测试法:对采集的耕地样本进行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土壤肥力、水质等方面的测试。
3.遥感遥测法: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大范围的土地利用信息,并结合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分析和评价。
4.统计分析法:将采集到的调查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探索耕地质量与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
五、调查评价程序1.前期准备:明确调查评价的目标、范围和内容,编制调查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实地调查:组织调查员进行野外调查,记录和采集相关数据。
3.室内测试:对采集到的样本进行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土壤肥力、水质等方面的测试,并整理和分析数据。
4.遥感遥测: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土地利用信息,结合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分析和评价。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全国土地调查成为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一次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顺利完成,然而,由于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不断变化,需要定期开展土地调查以获取最新数据,因此,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被制定出来。
二、调查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目标是:1.获取我国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土地质量等基本信息;2.掌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深入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3.分析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为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4.为农地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调查内容1. 土地基础信息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基本情况、土地类别、土地权利状况等内容,调查的方法包括现场测量和实地勘察。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以及土地利用情况。
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质量评价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等。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规划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数据统计等。
4. 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分析通过对历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了解土地利用变化趋势,预测未来土地利用的可能发展方向。
四、调查方法1.实地勘察:组织专业团队对不同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并编制详细记录,获取准确的土地信息。
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地面观测数据,对土地利用进行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土地利用类型。
3.数据统计分析:采用统计学方法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土地利用情况和变化趋势。
五、调查流程1.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区域、调查对象以及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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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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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 o c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
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
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
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和轮作休耕,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根本前提;是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划实”,实现“落地块、明责任、建表册、入图库”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强耕地建设性保护、激励性保护和管控性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
(三)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保障。
我国人多地少,当前工业化、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民经济也处于中高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城镇、工矿、农村及开发区等内部各类建设用地状况,是全面评价土地利用潜力,精准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开展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贯彻“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放活流量”建设用地管控方针的基本前提;也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实现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
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土地和矿产是人民群众和企业的重要财产权益。
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征地拆迁补偿、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整治、矿产勘查开发、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督察等工作,均与人民群众和企业利益息息相关。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查清土地权属状况,巩固并完善现有各类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企业利益,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积极显化农村集体和农民土地资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五)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前提。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协同整体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已全面铺开。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掌握耕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各类自然资源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是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战略,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措施。
二、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第三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如下:(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二)土地权属调查。
结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三)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耕地细化调查。
重点对河道或湖区范围内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牧区范围内耕地、沙荒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在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四)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 建立四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
国家编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
以县级各类数据库成果为基础,省、地级组织建设省、地级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国家组织建设国家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实现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动态入库、综合查询、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等功能。
2. 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基于四级土地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从县到国家的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开发相关应用分析功能,提高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五)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
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分析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国家、省、地、县各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三、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一)技术路线。
采用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采取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细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影像内业比对提取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准确查清全国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
经县、地、省、国家四级逐级完成质量检查合格后,统一建立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各类专项数据库。
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标准时点统一变更以及调查成果事后质量抽查、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