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信托慧金678号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新时代信托慧金678号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1 新时代信托·慧金678号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新时代信托发行规模9000万元产品类型权益投资收益类型固定收益投资行业

工商企业

投资门槛100万元信托期限12个月发行地包头市推介期2013-10-22至2013-11-22

收益说明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8.7%

认购金额≥300万9.1%

信用增级1.特定金融股权质押担保黑龙江拓凯将特定股权质押给新时代信托,对其回购义务提

供质押担保。若黑龙江拓凯不能如约履行溢价回购义务,受托人有权处置质押股权。

依据内蒙古中烨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中烨资评字(2012)第85号】,哈尔滨银行股权市场价值在20.11元/股,本次融资质押率为23.27%。2.质押担保标的优质哈尔滨银行是近年来崛起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一家新兴股份制商业

银行,总部位于哈尔滨市。现有哈尔滨、天津、成都、沈阳、大连、重庆等13 家分行,在北京、深圳、吉林、甘肃、重庆及黑龙江等地设立了24 家村镇银行,两百余家营业机构,在职员工逾5000 人,遍布全国六大行政区,省内地市机构覆盖50%以上、哈尔滨市县市实现全覆盖,拥有分行、村镇银行数量在全国城商行中均名列第三位,并投资参股广东华兴银行,初步搭建了全国发展布局。截至2011 年末,资产总额2024.99 亿元,存款余额1416.38 亿元,不良率0.67%,实现净利润17.08 亿元,盈利能力在黑龙江省位居前列。据中国《银行家》杂志2011 年统计,哈尔滨银行在全国资产规模1000 亿元以上城商行中,竞争力排名第四位;在《21 世纪经济报道》“亚洲中小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评选中位列第六。

3.商业银行独立保管本信托计划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分行作为保管银行。

4.风险隔离安全保障设立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与新时代信托的固有财产和

其他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因保管行、新时代信托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清算的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确保本信托资金独立性和完整性。

投资范围将信托资金专项用于受让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合法享有的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股权的股权收益权。黑龙江拓凯将所得资金用于建立区域销售平台以及产品数据库所需的费用。

新时代信托战略合作协议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与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延安西路证券 营业部 之 战略合作协议 2012年月日 (本协议含本页及附件共页)

甲方名称: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厦甲5号信托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利民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延安西路证券营业部 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58号2A室 法定代表人:孔泉 联系电话: 为加强金融投资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二、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三、金融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2、双方金融合作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信息,并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市场需求分析。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信息,乙方担任该项目的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甲方参考乙方的建议投资运用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项目,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协商确定项目方案和选择财务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 四、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项目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项目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

组、财务管理、市场调研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五、资产管理 1、甲方将金融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可选择乙方作为合作伙伴。 2、乙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甲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六、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资源共享。 七、甲乙双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咨询服务费、后续客户服务费、潜在项目咨询费. 八、甲乙双方及内部人员对关于本协议项下所涉之具体内容负有保守商业机密的无限连带责任。 九、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实施内容由双方确认的细则文本解释。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 甲方: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新时代信托慧金678号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1 新时代信托·慧金678号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新时代信托发行规模9000万元产品类型权益投资收益类型固定收益投资行业 工商企业 投资门槛100万元信托期限12个月发行地包头市推介期2013-10-22至2013-11-22 收益说明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8.7% 认购金额≥300万9.1% 信用增级1.特定金融股权质押担保黑龙江拓凯将特定股权质押给新时代信托,对其回购义务提 供质押担保。若黑龙江拓凯不能如约履行溢价回购义务,受托人有权处置质押股权。 依据内蒙古中烨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中烨资评字(2012)第85号】,哈尔滨银行股权市场价值在20.11元/股,本次融资质押率为23.27%。2.质押担保标的优质哈尔滨银行是近年来崛起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一家新兴股份制商业 银行,总部位于哈尔滨市。现有哈尔滨、天津、成都、沈阳、大连、重庆等13 家分行,在北京、深圳、吉林、甘肃、重庆及黑龙江等地设立了24 家村镇银行,两百余家营业机构,在职员工逾5000 人,遍布全国六大行政区,省内地市机构覆盖50%以上、哈尔滨市县市实现全覆盖,拥有分行、村镇银行数量在全国城商行中均名列第三位,并投资参股广东华兴银行,初步搭建了全国发展布局。截至2011 年末,资产总额2024.99 亿元,存款余额1416.38 亿元,不良率0.67%,实现净利润17.08 亿元,盈利能力在黑龙江省位居前列。据中国《银行家》杂志2011 年统计,哈尔滨银行在全国资产规模1000 亿元以上城商行中,竞争力排名第四位;在《21 世纪经济报道》“亚洲中小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评选中位列第六。 3.商业银行独立保管本信托计划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分行作为保管银行。 4.风险隔离安全保障设立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与新时代信托的固有财产和 其他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因保管行、新时代信托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清算的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确保本信托资金独立性和完整性。 投资范围将信托资金专项用于受让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合法享有的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股权的股权收益权。黑龙江拓凯将所得资金用于建立区域销售平台以及产品数据库所需的费用。

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托投资需求,本公司利用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设计并推出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一条信托计划名称 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或“本计划”)。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加入“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成立一家有限合伙制企业——同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让股权或股权收益权等,通过股权分红,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或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将分配至信托计划名下的投资收益进行兑付,以回报受益人。 第三条合伙企业---同创创业投资企业简介 1、合伙企业名称:同创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10年。期限届满仍需延期则须经代表出资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该合伙企业合伙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成立时,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成立后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等业务。 2 、合伙金额: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金额为叁亿元人民币。合伙企业目标合伙金额为壹亿元人民币, 剩余合伙金额在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人以增资方式募集到位,实际合伙金额以募集结束时到位金额为准。 3、普通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目标合伙金额的20%;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每位有限合伙人的最低出资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经普通合伙人同意的情况除外),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合伙,最低出资金额为30000万元,占目标合伙金额的15%,最终出资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本信托计划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并对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 6、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是以资本运作为核心,以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为手段,调动北京市共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资源优势,发挥普通合伙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优势,帮助目标企业快速成长和升级发展,并从资本市场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其投资方向为:认购新增股份、受让原有股份、受让股权受益权、可转债等。在合伙企业存有闲置资金时,合伙企业可以认购商业银行的短期(三个月内)稳健型理财产品。 7 、在合伙期限内,在符合分红原则的基础上,凡是合伙人的合伙投资金额发生变化之日起满2年,以现金形式分红一次。

信托公司排名报告

信托公司排名报告:  1. 报告说明 本期报告研究对象为国内已经或正在开展理财业务的56家信托公司。 本期报告观察期为12个月,即2010年07月至2011年06月。可比观察期为12个月,即2010年04月至2011年03月。 2. 单项排名 基于各信托公司在本报告观察期内的信托产品发行能力、收益能力、专业能力、信息透明度、创新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各信托公司单项理财能力排名如下: 2.1. 发行能力排名 本排名以各信托公司在观察期内新成立的信托产品数量和募集规模作为衡量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发行能力的指标。基于对各信托公司在观察期内以上两指标的定量分析,得出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发行能力排名,结果见表1。 表1:发行能力排名表 中融信托22.95261→ 外贸信托21.08622↑1

中信信托19.53173↓1平安信托17.80054→中诚信托16.44125→中铁信托15.05666→北京信托14.95817→新华信托14.95118→西安信托14.57949→兴业信托14.347110↑2华润信托14.282811↓1中粮信托14.041712↑22上海信托13.810313↓2苏州信托13.252114↓1山东国托13.098015↓1吉林信托12.654116↑9中航信托12.342817↑5中海信托12.336018↓2陕国投12.300519↓2华信信托12.184920↓5华宝信托12.150321↑5天津信托12.008922↓1新时代信托11.997323↑7昆仑信托11.785924↑4华能贵诚11.763225↓2

信托聊城安泰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信托?聊城安泰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项目要素 ·交易结构

·项目亮点: 1.抵押担保: 聊城民安融富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路西、香江路北聊城万达欢乐小镇文化旅游商业项目一期3、4 层商品房为融资人按约回购股权收益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约为 4.37 亿元,本金抵押率为:回购基础款/抵押物评估价值,等于 59.50%;1.68 倍覆盖信托本金。 2.融资人: 聊城安泰城投,注册资本10亿,实际控制人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国资委,2018年总资产149.95亿,净资产45.56亿,AA发债主体,债券评级AA+,信誉高,资产大,偿债能力强; 3.担保人: 聊城东安国资,注册资本3亿,实际控制人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国资委,2018年总资产 46.81亿,净资产33.2亿,负债率低至29%,营业收入稳定,负债低,担保能力强; 4.债券余额充足 信誉高 融资能力强 安全垫高: 交易对手于2016 年 4 月11 日发行两支债券,简称“16 安泰01/16 安泰债01 和16安泰02/16安泰债02”。16 安泰01 债券余额7.04 亿元,期限7 年,于2023 年4月11 日到期;16 安泰02 债券余额 2.56 亿元,可覆盖信托存续期限。 5.融资少区域优: 聊城极少信托融资,区域实力强,偿债实力强,再融资能力强。、聊城市,山东省地级市,国家历史名城,我国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2018年生产总值(GDP)3152.15 亿,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94.24亿,区域经济发达。 ·还款来源 (一)第一还款来源:本信托计划的第一还款来源为融资人经营收入; (二)其他还款来源:本信托计划的其他还款来源为担保人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东安)经营收入及抵押物处置收入。

信托计划说明书-终

陕国投·皇氏乳业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说明书 保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信托公司、信托投资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本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信托投资有风险,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风险声明的条款。 二〇一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本信托计划受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具有经营信托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人保证“陕国投·皇氏乳业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本信托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

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受托人承诺本信托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信托计划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信托计划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受托人承诺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信托公司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本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信托计划不发生亏损。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信托计划说明书是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说明书与信托合同有不一致的,应以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投资者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信托文件,籍此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 一、释义 在本信托计划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

新时代信托 包商银行股权质押

新信·“慧金359号”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分类:新信◇慧金系列类型: 期限:1年 产品状态:正在发行产品规模:¥7000万元成立日期:1-1-1 项目经理: 预期年收益率: 9%/年

二.产品优势 1、明星产品信誉保证 “新信·慧金系列”股权收益权产品为新时代信托明星产品,截止目前已发行300余款,总规模近200亿,完成了全部到期产品的安全兑付,并均实现预期收益,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及认可度。 2、期限收益可观 产品期限1年,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为9%/年,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2.6倍左右,是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产品之一。 3、质押物优质 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目前,包商银行在自治区内的包头、赤峰、巴彦淖尔、通辽、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呼和浩特、兴安盟、乌兰察布和区外的宁波、深圳、成都、北京共设有14家分支机构,共101个营业网点,员工5500多人。此外,还成立了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公司,发起设立了北京昌平、天津津南、大连金州、湖南武冈、山东鄄城、江苏南通等25家村镇银行。截止2011年6月末,总资产达到134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96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75亿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1.73亿元,不良率为0.46%;实现利润11.69亿元,资产利润率1.55%,资本利润率23.92%,资本充足率10.92%,拨备覆盖率273%。 包商银行是中国银监会评定的首批风险最小(即二级)的七家城商行之一,近几年监管风险评级始终保持在二级水平。2010年,包商银行获得自治区政府“金融优质服务奖”,被《银行家》杂志评为“最佳城市商业银行”,获得全国大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第一名,被《亚洲银行家》杂志评为亚洲银行第十位,被《理财周报》评为“2010年中国十大最佳城市商业银行”。 4、风险隔离 设立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与新时代信托的固有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因保管行、新时代信托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清算的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确保本信托资金独立性和完整性。 5、银行独立保管 本信托计划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管银行。 三.受托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2009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中航信托?天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合同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月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转让方(回购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幼林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 邮政编码:330038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转让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受让方系经有权机构 批准并有效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拟作为受托人设立“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信托计划”)。2.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位于市路号、土地 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

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转让的 特定资产收益权。 3.转让方同意,本合同(即《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 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后,以约定的价格回购该特定资产收益权。 基于此,现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词语和定义与本信托/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第1条转让标的 1.1转让标的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转让方合法享有的位于市路 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 1.2本条第1.1款所述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收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本身所产生的收入;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未来新增建筑物所产生的收入;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政府机关的规定,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而获得任何赔偿、 补偿等;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及特定资产的派生权益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BT合同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

A·B温泉城 市政道路工程BT合同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㈠项目背景 (1) ㈡方案简介 (1) ㈢交易结构 (2) 二、信托方案要素 (2) ㈠项目名称 (2) ㈡信托规模及资金来源、认购起点、信托期限 (2) ㈢融资方全称 (2) ㈣融资成本、信托报酬及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2) ㈤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2) ㈥风险控制措施 (3) ⒈集团保证 (3) ⒉质押担保 (3) ⒊个人保证 (3) ⒋工程保证 (3) ⒌C回购承诺 (3) ⒍资金监管 (3) ㈦保管机构 (3) ㈧信托利益的计算与分配方案 (3) ㈨信托费用及税费的承担、核算及支付方法 (3) ㈩信托成立、变更及终止 (4) ⒈信托成立条件 (4) ⒉信托终止条件 (4) 三、合规性分析 (4) ㈠资金用途 (4) ㈡BT合同收益权回购资金来源 (5) ㈢融资方和实际控制人 (5) ㈣担保措施 (5) 四、融资方介绍 (5) ㈠融资方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 (5) ⒈基本信息 (5) ⒉股权结构 (5) ⒊公司组织构架、人员状况 (6) ⒋融资方经营模式和近年发展现状 (8) ㈡融资方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 (9) 五、用款项目及BT合同收益权介绍 (12) ㈠用款项目简介 (12) ㈡项目立项、审批情况 (13) ㈢项目规划与建设进度 (13) ㈣资金预算及投资进度 (16) ⒈资金预算 (16)

⒉投资进度 (17) ㈤融资安排 (17) ㈥BT合同收益权界定及价值分析 (17) ⒈BT合同收益权界定 (17) ⒉价值分析 (18) 六、还款来源分析 (18) ㈠第一收益权回购资金来源 (18) ⒈B投资经营净现金收入 (18) ⒉B投资收取C支付的代建项目回购款 (20) ㈡第二收益权回购资金来源 (22) 七、资金监管 (25) ㈠监管目标 (25) ㈡现金流测算与监管方案 (25) ㈢监管措施 (27) 八、担保方式 (27) ㈠集团担保 (27) ⒈基本信息 (27) 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28) ⒊发展状况及子公司概况 (28) ⒋开发中的主要项目 (29) ⒌财务分析 (29) ⒍融资及盈利预测分析 (33) ⒎资信状况分析 (33) ㈡质押担保 (33) ㈢个人保证 (33) ㈣工程保证 (34) ㈤C回购承诺 (34) 九、存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34) ㈠主要风险 (34) ㈡防范措施 (34) 十、尽职过程与结论 (35) ㈠尽职过程 (35) ㈡尽职结论 (35) 附: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37)

1-中融增强5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中融增强52号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说明书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商: 证券投资有风险,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风险声明的条款。

重要提示: 1.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 2.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委托人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了信托单位,即视为已作出信托文件所规定的陈述与保证,已同意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4.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摘要 信托计划名称:中融增强5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总份数不低于10,000万份;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单位总份数不高于200,000万份 受托人可以分别指定第i期信托资金的最低或最高规模。i=1,2,3,4……且≤35(以下同),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作情况进行调整信托计划总期数。每期委托人信托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每期信托资金规模不高于20,000万元,且该期信托单元的成立不能使得信托计划总规模高于200,000万元信托期限:信托计划存续期限预计为10年,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受托人可以在募集第i期认购资金时,确定第i期信托单元预期存续期限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资者 信托单元:受托人可以分期发行信托单元;信托单元按照发行时间顺序命名为第1期信托单元、第2期信托单元、……、第i期信托单元 受托人仅以扣除了第i期信托单元应付未付信托费用和其他债务后的第i期信托财产为限向第i期信托单位持有人分配信托利益,但信托文件对第i期信托费用中受托人报酬和保管费的支付顺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信托单位认购价格:各类信托单位面值1元,认购价格1元 申购和赎回:每期信托单元的封闭期为1年,封闭期届满后,信托单元存续满一个信托年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每满半个信托年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委托人申请申购的,申购份额不得低于500万份,且以10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受益人申请赎回的,赎回的份额为100万份的整数倍,且赎回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份额乘以开放日的前一交易日第i期信托单元单位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否则受益人应全部赎回,受益人不全部赎回的,受托人不接受受益人部分赎回申请。

新时代信托公司关于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

编号: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锦绣中华项目(一期) 尽职调查报告 业务经办部门: 调查人员: 联系电话:

声明与保证 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本报告是按照《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根据融资申请人提供的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设计交易模式、制定信托计划方案后完成的。报告全面反映了客户及项目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断的合理性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项目经理助理签字: 年月日 调查人团队主管签字: 年月日 2

目录 业务经办部门:1调查人员:1联系电话:1 1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5 1.1项目背景5 1.2交易结构概述5 2融资人资信情况7 2.1融资公司基本情况7 2.2融资人财务状况8 2.3融资人银行贷款、其他融资及对外担保情况9 3项目概况和建设情况9 3.1项目基本情况9 3.2项目建设条件11 3.3项目建设实施进度11 3.4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情况11 4项目市场情况12 4.1项目投资环境12 4.2项目分析及市场情况14 4.3项目租售情况预测15 5项目财务效益评估16 3

5.1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预测16 5.2项目资金来源情况17 5.3项目损益预测17 5.4项目有关财务效益指标18 6信托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19 6.1交易结构安排及信托计划摘要19 6.2风险防范措施21 7意见及建议22 8项目资料22 9附表:楼盘预订名单23 4

1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 1.1 项目背景 2009年11月27日,乌海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广昊”)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万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地号为【02-02-51-0138】地块(总面积为77210 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截止到2010年9月20日,乌海广昊办理其中46786.89 m2土地的使用权证,编号为【乌国用09第516号】;剩余30423.11 m2土地因拆迁工作尚未完成,目前还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准备于上述地块上开发锦绣中华商住小区项目,希望由金谷信托就该房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融资服务。 1.2 交易结构概述 1.2.1 信托结构简述 融资方式:权益投资 融资总成本:15% 融资人要求信托资金到位时间:2010年10月 信托期限:18个月,12个月可提前结束 公司收入:其中信托报酬方式收取【4-5】% 保管人保管费:0.1%-0.2% 受益人的预期收益:优先级预期收益A类100-299万元,9%/年;B类300-999万元, 10%/年;C类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1%/年项目发行计划(适用于集合类项目): 我公司自主发行的额度:【15000】万元 1.2.2 项目现状 项目公司--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 年8 月成立。包头市万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2007年11月20日于乌海市国土资源局以摘牌方式获得本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为45479809元。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此土地转让到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除土地出让金外,乌海广昊房地产公司已缴纳该地块(77210平方米)契税1364394元,已缴纳国土局服务费(77210平方米)584798元。至此,该地块土地费用已全部交清。另该公司已向乌海市海勃湾区拆迁办支付拆迁补偿资金3684万元,并出资1300万元建设紧邻此项目的乌珠穆主题公园。至此该公司已投入资金超过9700余万元,折合楼面价约 5

XX城投债权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可编辑)

XX城投债权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 中国XX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XX?XX城投债权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尽职调查报告 XX业务部 2011年5月 声明与保证 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本报告是按照《中国XX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根据融资融资方提供的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设计交易模式、制定信托计划方案后完成的。报告全面反映了客户及项目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断的合理性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调查部门经理签字:年月日 目录 摘要 4 1.项目概述 5 1.1项目背景 5 1.2用款项目简介 5 2.信托交易方案 6

2.1信托要素 6 2.2交易结构 6 2.3交易结构图7 3.交易对手介绍7 3.1融资方基本情况7 3.1.1企业基础材料7 3.1.2企业历史8 3.1.3股东情况8 3.1.4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8 3.1.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简介10 3.1.6公司控股企业名单12 3.2融资方在银行融资情况分析14 3.3融资方公司财务状况15 3.3.1融资方财务概况 15 3.3.2融资方财务分析 30 4.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33 4.1资金投向分析33 4.2用款项目建设周期 37 4.3用款项目内容37 4.4用款项目批复文件和预算安排38 4.5标的资产质量分析 39 4.6债权收益权回购资金来源分析40

5.风险控制措施41 5.1担保方基本情况41 5.1.1企业基础材料41 5.1.2企业历史42 5.1.3股东情况42 5.1.4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43 5.1.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45 5.1.6公司控股企业名单47 5.2担保方财务数据47 5.2.1担保方财务概况 47 5.2.2担保方财务分析 57 5.3风险分析及防范59 5.3.1风险揭示59 5.3.2风险防范措施60 6.综合收益分析62 7.结论62 摘要 XX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城投”于2003年9月经XX市人民政府泰政复[2003]46号文批准成立,是由XX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是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自主经营,具体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XX市政府实施城市建设项目

内蒙古矿业资源基金专属金融服务方案1

协同以致远 内蒙古矿业开发公司信托理财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

我们的追求 ——通,则无所不达;精,则无所不妙。 思想无疆,科技无限。 服务无界,品质不变。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卓尔不群,源于专属。 协同以致远 新时代信托/内蒙古矿业开发公司 专属服务方案

致: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伊梅能源矿业基金管理公司 未来一定时期,决定或制约中国及世界发展的问题,是能源问题。石油、天然气资源的稀缺性,要求煤炭资源承担更大的能源责任,尤其是正在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对煤炭资源的依赖性更强。内蒙古目前的煤炭的探明储量及实际开采量使其成为内蒙古的经济支柱,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能源基地。然而,内蒙古的煤炭产业发展受制于投融资瓶颈,受制于投资领域单一、融资渠道不畅,内蒙古的矿业开发和煤炭行业整体竞争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加强煤炭行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煤炭资源转化和综合利用价值,降低能源消耗,开展煤炭行业兼并整合,是内蒙古矿产及煤炭产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出路,将为直接参与企业带来巨大发展商机。 资源的整合需要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的协同。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争取政府在土地、产能、运输管理等方面的资源配置,需要整合煤炭勘探、开采、洗选、交易、运输、现代物流仓储、配送等资源。新时代信托将集合贵司整合煤炭行业勘探、开采、洗选、运销的需要提供项目融资、并购融资及其他一般性融资需求。可协同控股子公司新时代证券提供专户投资理财服务,协调合作私募股权机构提供私募股权融资服务。与伊梅矿业资源投资基金紧密合作,提供一系列配套化金融服务。 协同聚合力量,协同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实现企业愿景目标,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以致远,让我们共同参与和书写内蒙古矿业资源整合和发展的华美乐章! 本项服务是本信托公司基于贵公司及伊梅能源矿业资源投资基金在业务规划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服务需求而量身定做的专项服务。本信托公司慎重承诺并保证,将根据贵公司及伊梅能源矿业资源投资基金进一步需求,延伸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供包括但可不限于本项服务的更多内容。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深国投·普邦聚富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受托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深圳市普邦投资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证券经纪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信托计划的名称 本信托计划的名称为:深国投·普邦聚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的主要内容和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深国投·普邦聚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主要内容和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信托计划的主要内容和信托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一)信托目的 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后,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计划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运用,谋求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二)信托计划类型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 (三)信托计划规模 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资金规模预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信托计划期限 本信托计划为长期信托,不限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如发生本信托计划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才予以终止。 (五)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 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所有投资产品、银行间投资品种(如银行间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以及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当前和未来可以投资的其他所有投资品种。 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协商决定本信托计划投资范围的扩大。 (六)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分为特定受益人与一般受益人两类,特定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的规定享有特定受益权,一般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的规定享有一般受益

新时代信托-恒新26号

主标题:新时代信托-恒新26号项目 基本资料 产品名称恒新26号项目 受托人新时代信托预期年化收益率7.00 % 产品类型集合信托投资门槛(万元)300 产品状态在售是否结构化否 预计发行规模 实际发行规模(万元)500000 (万元) 资金投向其他产品期限(月)12 投资方式权益投资信托收益分配到期还本付息收益类型固定类投资币种人民币 推介起始日2013-08-30 推介截止日 成立日期最低追加金额说明 抵押物抵押率0.00% 发行地标地方企业名称 收益详情 3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60%/年;1000万元(含)以上:5.80%/年。 6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65%/年;1000万元(含)以上:5.85%/年。 9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70%/年;1000万元(含)以上:5.90%/年。 12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75%/年;1000万元(含)以上:5.95%/年。 15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80%/年;1000万元(含)以上:6.00%/年。 18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85%/年;1000万元(含)以上:6.10%/年。 21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90%/年;1000万元(含)以上:6.20%/年。 24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6.00%/年;1000万元(含)以上:6.30%/年。

27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6.10%/年;1000万元(含)以上:6.40%/年。 30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6.20%/年;1000万元(含)以上:6.60%/年。 33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6.30%/年;1000万元(含)以上:6.80%/年。 360天: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6.40%/年;1000万元(含)以上:7.00%/年。 资金用途 新时代信托作为受托人集合运用信托财产,投资于以金融股权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信托受益权,到期由交易对手无条件溢价回购上述权益。为了降低投资风险,确保本信托计划的稳健运行,信托资金禁止投向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项目。 风控措施 公司自2004 年开展信托业务以来,管理的信托计划全部到期清算,未发生信托计划的兑付风险事项;当前存续的信托计划未发生能够引起兑付风险的风险因素。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 信托公司介绍 还款来源 担保方介绍 融资方介绍

物流中心信托计划说明书

共同参与支持公司发展分享企业成长物流中心单一资金信托项目 说明书 目录 一、信托目的 二、信托方案 三、信托简介 四、项目概况

一、信托计划设立目的 由计财信息部以信托资金用于向阳光生活西安物流中心进行增资,资金用途为物流中心建设运营,到期由溢价回购该股权,谋求实现信托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信托方案 本信托由工会委员会作为委托人, 将资金委托专公司计财信息部,并由其作为受托人设立指定用途的单一资金信托,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方式,以自己的名义,向西安物流中物增资,用于物流中心建设运行项目。 信托计划期满,公司溢价回购计财信息部所投权益,并通过阳光生活工会向投资人兑付信托本息。 三、信托简介 ㈠信托资金运用方式:西安物流中心增资,用于物流中心建设运营项目。 ㈡信托资金及期限:计划发行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24个月。 ㈢预期年收益率12.5 %。 ㈣信托发行期: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3月31日。 ㈤发行范围:仅限公司内部正式员工。鼓励员工支持公司发展,分享企业成长,提高员工闲置资金的收益率。 ㈥信托收益的返还:按年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 ㈦信托产品认购流程: ⒈员工认购起点金额5万元,以1万的整数倍增加; ⒉员工缴纳资金;

3.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信托协议书》。 ㈧信托产品特点 ⒈高收益:本信托年收益率为,远高于同期和三年国债、定期存款等投资品种。 ⒉低风险:本投资信托有强有力的履约保障,信托财产独立运行。 备注: a、物流中心项目优良,预计收益良好。 b、信托计划到期,将全额支付本息。 ⒊纳税优惠: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暂不需交纳所得税,待税法明确后按规定执行。 四、西安物流中心建设运营项目概况 西安物流中心为于2013年底开始筹备项目,是为配合阳光生活供应链升级,优化商品供应结构为公司五家门店统采供应商提供物流解决方案。一期计划建设标准化库房1000平米,车辆五台, 设计年中转商品金额5000万,物流收益约150万。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中置御江山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_方案及策划书

中置房地产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案 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目录

一、信托背景 (3) 二、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3) 三、信托计划概述 (4) 四、特定资产基本情况 (5) 五、特定资产收益前景分析 (9) 五、开发商中置房地产基本情况 (26) 六、担保方浙江润欣港航工程有限公司简介 (33) 七、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38) 八、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41) 九、信托投资收益和信托报酬及发行预案 (42)

一、信托背景 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专业优势判断推荐的项目,华鑫信托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御江山”[桐庐县城滨江区块学圣路东侧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新增在建工程和地上建筑物的收益权,使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获得相应的预期投资收益。 二、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置房地产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案委托人:在信托计划成立时为委托人,信托计划成立后可以是依法受让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人民币8000万元 信托期限:24个月 项目预期投资收益率:18%/年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投资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桐庐县城滨江区块学圣路东侧1号地块土地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

新增在建工程和地上建筑物的收益权 信托收益及信托财产分配:信托收益按季计算分配,由受托人将信托收益扣除相应税费及信托费用后进行分配。 三、信托计划概述 (一)交易结构 华鑫信托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置房地产”)旗下桐庐县城滨江区块学圣路东侧1号地块土地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新增在建工程和地上建筑物的收益权,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 由中置房地产作出承诺,将在信托文件约定的时间点或条件下,如信托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收益金额,则由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约定收益承担收益补足义务,中置房地产就其项目承诺到期回购资产收益权。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桐庐县城滨江区块学圣路东侧1号地块之B地块(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5号)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新增在建工程和地上建筑物为该承诺设置抵押担保,受托人实现投资收益后,其所持有的收益权视为已经实现而自行消灭。 信托计划每半年向受益人预分配一次预期收益,信托计划终止时,华鑫信托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向投资者分配剩余信托财产。 (二)信托计划交易结构示意图

中融信托恒源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 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 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 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 因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 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 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中融-恒源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目录 1定义 (2) 2信托事务管理人 (7) 3信托目的 (8) 4本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5) 5信托受益权 (8) 6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认购 (10) 7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4) 8信托利益的计算、支付和分配 (17) 9相关税费和信托报酬的计提和收取 (20) 10本信托计划的终止和本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23) 11委托人的述和保证 (25) 12受托人的述和保证 (25) 13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26) 14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27) 15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27) 16信息披露 (29) 17受益人大会 (29) 18受托人的解任和辞任 (32) 19风险揭示与承担 (33) 20违约责任 (35) 21义务 (35) 22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36) 23其他 (36)

中融-恒源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第一条前言 中融国际信托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经营信托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中融国际信托作为“中融-恒源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保证本信托计划的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信托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受托人承诺本信托计划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信托文件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信托计划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资金交付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的资金加以管理运用。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受托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 投资存在风险,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计划的收益率,也不保证本信托计划没有亏损风险。投资者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信托文件,籍此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合同》的决策。 第二条定义 2.1释义 “本合同”或“《信托合同》”系指信托合同项下委托人及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分别与受托人签署的《中融-恒源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信托计划说明书》”系指《中融-恒源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包括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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