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休假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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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年假规定

新劳动法年假规定

新劳动法年假规定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新劳动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劳动法对企业的规范程度更高、权利保障更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为突出。

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定便是关于年假的,本文将对新劳动法中年假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年假的定义和权益年假是指劳动者在累计工作一定年限后享有的带薪休假权,是劳动者休息调整的一种制度安排。

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年假的权益如下:1.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五天;2.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十天;3.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十五天。

需要注意的是,累计工作年限以劳动合同规定的为准。

年假必须在所属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到下一个年度。

年假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仍然应该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

年假的申请和审批劳动者需要在年假到期前书面申请年假,并经过单位同意才能享受年假休假。

单位有权对年假申请进行审批,但必须合理、公正、依法地处理。

如果单位拒绝了劳动者的年假申请,必须说明理由,并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劳动者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分别申请或提前休假、延后休假或者分次休假,但申请年假应当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和单位集体利益问题。

年假的清算和附加权益如果劳动者在年假规定期间内离职,应按照已经休过的年假日子计算未休年假的经济补偿,若年假天数超过规定,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些附加的年假权益,如提高年假天数、延长年假有效期或者实行“带薪年假+年度休假”等做法,以营造更加和谐、宽松的劳动关系。

总结新劳动法规定的年假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为劳动者提供了休息和放松的机会,可以有效缓解劳动者的工作压力,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生产工效。

因此,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年假的重要性,加强对劳动者年假权益的保障,积极开展“带薪年假+年度休假”等做法,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同时,也应提高员工年假使用率,让员工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更好地投身于工作,推动企业发展和创新。

最新带薪年休假规定(关于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最新带薪年休假规定(关于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2023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办法》)实施后,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争议越来越多,现在俨然已经成为劳动者提请劳动仲裁的“标配”。

下面我就给大家详细解析一下带薪年休假工资那些事儿一、休假条件《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这里所说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是指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而是包含在其他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

换句话说,你只要曾经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刚到新单位就可以直接休当年的年休假,无须等一年以后。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二、休假天数计算《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这里所说的工作年限,均是指累计工作年限,而不是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另外,切记,计算休假天数是根据自然年计算的,这一点很多人都没搞清楚。

举个例子,人2023年6月到甲公司工作,2023年3月离职,错误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两年零9个月计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分别计算2023年、2023年、2023年、2023年的带薪年休假,其中2023年和2023年均不满一年,要按规定折算(未考虑时效)。

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

三、年休假天数的折算《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两篇)2024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两篇)2024

引言概述职工带薪年休假是一项重要的劳动保护制度,旨在保障职工的健康和休闲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二)》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规定和指导,具体阐述了年休假的权利和义务,为职工和雇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导。

正文内容第一大点:年休假的基本权利1.年休假的概念及法律依据2.年休假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年限要求3.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和调配方式4.年休假的使用期限和延期规定5.年休假的额度和工资待遇保障第二大点:年休假的请假程序和要求1.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程序2.年休假的通知和备案要求3.年休假的补休和调休安排4.年休假期间的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理5.年休假的变更和撤销规定第三大点:年休假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1.年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的保障2.年休假期间职工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关系3.年休假期间工作上的安排和调整4.年休假期间职工的就业保障和复职安排5.年休假期间职工离职和赔偿问题第四大点:年休假的管理和监督机制1.年休假制度的设立和管理要求2.年休假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3.年休假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构4.年休假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5.年休假制度的评价和改进建议第五大点:国际比较和对外合作1.国际上关于年休假制度的比较研究2.国内外合作机构和项目介绍3.国际标准和经验借鉴分析4.国际交流和学术研讨的展望5.国际合作和共享资源的机会和挑战总结《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二)》细化了年休假制度的各项规定和程序,为实现职工健康休闲和高效工作的良好平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职工和雇主应共同遵守条例的规定,落实年休假制度,保护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年休假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并与国际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年休假制度的创新和改进,推动全球劳动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引言概述: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工作和生活平衡的重视,职工带薪年休假越来越受关注。

为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2024年最新年休假规定

2024年最新年休假规定

2024年最新年休假规定(国家规定年休假制度)2024年,对于劳动者来说,休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

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新的年休假规定。

本文将对2024年最新年休假规定进行全面解读。

一、休假标准根据新的规定,劳动者的年休假标准将得到一定的调整。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每年享有带薪休假5天。

同时,对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其年休假将增加到10天。

此外,特殊行业中的劳动者,如矿工、农民工等,由于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比较特殊,其年休假将相应增加到15天。

二、休假流程在享受年休假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安排。

首先,劳动者需要提前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最好不晚于一个月,以便单位能够合理安排工作。

单位在接到休假申请后,应尽快安排替代人员,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在休假期间,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参与工作。

三、休假费用根据新的规定,劳动者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应获得全薪待遇。

也就是说,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不得降低或停发。

此外,对于在休假期间出现的加班情况,单位应按照相应的加班费用进行支付。

四、休假时间年休假的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劳动者的意愿进行安排。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将年休假时间分为若干次,并可以灵活安排使用。

同时,单位也应尽量满足劳动者的休假时间要求,除非有特殊情况,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或取消劳动者的休假计划。

五、休假补贴对于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无法享受年休假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休假补贴。

例如,劳动者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单位应按照工作强度和时间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同时,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劳动者,如特级技师、高级管理人员等,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增加其休假补贴。

六、休假的限制年休假虽然是劳动者的权利,但仍然有一些限制。

首先,单位在紧急情况下,如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可以要求劳动者取消或推迟休假。

其次,年休假不可跨年使用,即每年未使用的休假时间不转存。

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标题: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第一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休假计划与调整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休假计划须提前一年制定,每年年初与员工进行确认和调整。

本文对休假计划的制定和调整进行
详细解读,阐明雇主和员工的权益、义务以及可能涉及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第二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休假的时长与支付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休假时长应根据职工的
工龄和公司的规定进行确定,同时有关薪资待遇也须遵循规定。

本文将详
细分析不同工龄段的休假时长规定及相关的薪资支付政策,为职工提供合
理的权益保障建议。

第三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休假请假与补休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休假请假和补休方面的
具体规定将明确。

本文将就休假请假的程序、条件、限制以及补休的相关
要求和限制进行解析,为职工提供相关操作指南。

第四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特殊情况下的休假安排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特殊状况下的休假安排
将有具体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有关孕产假、病假、丧假、婚假等特殊情
况下的休假权益和流程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第五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违规和补救措施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对于雇主和员工的违规
行为将有明确的处罚和补救机制。

本文将重点解析雇主不按规定休假以及
员工滥用年休假的违规行为所面临的后果,同时介绍相关的补救措施与建议。

新劳动法年假是怎样规定的

新劳动法年假是怎样规定的

新劳动法年假是怎样规定的新劳动法对年假做了详细规定,确保职工休息权益。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而定。

单位应保障职工休假权益,未安排休假的需支付工资报酬。

一、2023劳动合同法对员工年假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对员工年假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较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职工休年假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公布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小结: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

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对职工年假规定和职工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休年假等问题的解答,年假的设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劳动法规定只要累计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都应该有带薪年假休,这是劳动者们的合法权利。

二、新劳动法年假是怎样规定的一、新劳动法年假是怎样规定的 1.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明确了年假是给予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适用于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以下是该条例的主要规定:
1.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增加年休假的天数。

2. 年休假的使用方式: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用人单位的安排,将年休假分成两次或者多次使用;但其中一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5天。

职工应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年休假的使用计划,并经用人单位批准。

3. 年休假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不得扣除工资,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作。

4. 年休假的结算: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对职工的年休假进行清算,并将未使用的年休假按照工资支付给职工。

未支付的年休假不得转让或者折算为工资。

5. 年休假的补偿:在职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年限支付未休假的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简要概括,具体的条款和规定可以参考该条例的正文或向专业人士咨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最新版_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最新版_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最新版_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于2022年7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22年9月18日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某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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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休假的最新规定年假是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

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那么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年休假的最新规定,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ivide;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ivide;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船员的年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知识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ivide;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释明:小王自20xx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xx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

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ivide;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xx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

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ivide;365)×5天≈1.67天。

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5、除由职工本人因个人原因不休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的承诺外,用人单位应在本年度内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1)如果用人单位想免除支付未休带薪年假的义务,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休带薪年假,且应当是书面证据。

2)未休带薪年假工资一般应当在当年度支付,否则就可能构成拖欠职工的工资的行为。

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带薪年假一般应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保留同意的证据。

6、离职时带薪年假工资结算劳动者离职时,如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工资中已支付的100%,需再另行支付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法律规定不能扣回。

为了避免带薪年假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放假等方式安排即将离职的员工休满当年度应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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