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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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械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械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药械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药械质量,降低不良事件发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药械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药械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械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制定医院药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药械安全检查和监督;(四)调查处理药械安全事件;(五)组织开展药械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药械科负责全院药械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供应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械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供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负责药械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供应等环节的质量控制;(三)组织开展药械质量追溯和召回工作;(四)协助药械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药械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六条药品采购:(一)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二)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合同,确保药品质量;(三)采购药品应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药品验收:(一)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二)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药械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药品储存:(一)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二)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三)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调配:(一)药品调配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准确、安全地调配;(二)调配过程中,药师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等,确保无误;(三)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药械科管理制度

药械科管理制度

药械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药械科管理,提高医院药械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械科是医院用于存储、配制、管理和使用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科室,负责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管理和配送工作,是医院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部门。

第三条药械科管理应遵循“用药合理、用量合适、用药安全”的原则,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储存、保管、分发和使用工作,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临床药学服务质量。

第四条药械科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药械科设有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药剂师多名、药品管理员多名、仓库管理员多名、技术员多名等岗位,具体职责由医院人事部门规定。

第六条药械科设有下设仓库、灭菌室、药房等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由医院科室管理规定。

第七条药械科领导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做好核心药物的储备,做好各类医疗器械的日常采购及消耗计划。

第八条药械科定期对仓库、药房等部门的运行情况、药品、器械库存量等进行检查、核对,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第九条药械科与其他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做好用药安全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药械科科长负责全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和执行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一条副科长协助科长管理科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二条药剂师要熟悉药品知识,进行临床用药指导,严格按照医嘱为临床用药提供保障。

第十三条药品管理员要做好药品库存的管理工作,监督库存量,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定期进行药品清点。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保管医疗器械,做到在设定的温度、湿度条件下储存。

第十五条技术员负责医疗器械的检查、灭菌和包装等工作。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六条药械科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服从医院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第十七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知晓并履行本制度规定,熟悉相关操作规程。

医院药械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械工作,确保患者安全用药和医院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械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械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制定的其他有关药械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药械管理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药械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药械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械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药械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

第七条药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药械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第三章药械采购与储存第八条药械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证药械品质。

第九条药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械进行清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药械应储存在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阳光直射。

第四章药械配送与使用第十一条药械配送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药品安全准确送达。

第十二条药械使用应当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保用药合理规范。

第十三条药械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报告药械管理部门,配合处理。

第五章药械清洁与消毒第十四条常规使用的药械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无菌。

第十五条操作过程中如发现药械污染,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药械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章药械维修与报废第十六条药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过程需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药械达到报废标准应立即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药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械进行清查,确保废弃药械及时处理。

第七章药械安全与监测第十九条药械管理部门应建立药械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药械进行安全评估。

第二十条发现药械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避免事故发生。

第八章药械工作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药械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价依据。

第二十二条药械管理人员如发现问题,积极配合解决,不得隐瞒或掩盖。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药械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需另行公告。

药械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械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械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械科工作管理,促进药械科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设立的药械科,对药械科的工作内容、人员管理、安全保障、服务质量、设备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药械科应当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药械科工作,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利益。

第四条药械科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责任明确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械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械科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药械科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药械科设有科长、药师、药剂师等专业人员,科长为药械科的负责人,负责药械科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药械科组织结构包括内勤和外勤两个部门,内勤部门负责库房管理、药品配送等工作,外勤部门负责临床用药监测、药品咨询等工作。

第八条药械科的工作职责包括:监测药品库存情况,定期清点、盘点药品;根据医嘱配药,确保正确有效;检查药品质量,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测和质量控制;协助医护人员合理用药,提供药品信息和指导。

第九条药械科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批次药品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药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药械科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师和药剂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第三章药械科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药械科应当制定药品保管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禁止私存、私分、私售药品。

第十二条药械科应当建立保密制度,对患者的用药信息和个人隐私进行保护,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三条药械科应当定期对药品的效期进行检查和管理,严格控制过期药品的使用和销毁。

第十四条药械科应当建立药品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和患者用药反应,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四章药械科服务质量第十五条药械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咨询服务制度,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药品信息和咨询。

第十六条药械科应当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和信息公开,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意识和用药质量。

医院药械科器械的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科器械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械科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药械科主任负责药械科器械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药械科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药械科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维修、报废等工作。

3. 医院相关部门配合药械科开展药械科器械管理工作。

三、采购与验收1. 药械科根据医院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 采购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合格证明等。

3. 药械科工作人员负责对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数量与采购计划相符。

4. 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由药械科负责入库、储存。

四、储存与使用1. 药械科应设置专用储存区域,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分区、分架储存。

2. 储存医疗器械应遵循先进先出、易耗先用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确保医疗器械在有效期内使用。

3. 医疗器械的使用必须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4. 药械科工作人员负责对使用后的医疗器械进行回收、清洗、消毒、包装,并做好记录。

五、维修与报废1. 医疗器械出现故障时,药械科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 维修后的医疗器械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 对于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的医疗器械,经药械科主任批准后,予以报废。

4. 报废的医疗器械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药械科器械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药械科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成绩显著的药械科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械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药械科库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药械科库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药械科库房管理制度范文一、库房管理目的1.1 为了保证药械科库房内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供应和储存,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药械科内所有库房的管理。

二、库房管理责任2.1 药械科库房负责人为库房管理者,负责库房内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保管、进出库及相关记录。

2.2 药械科领导负责库房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三、库房管理要求3.1 库房内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药品品质和服务质量。

3.2 设置相应的库存标识,便于库存清点和管理。

3.3 库房内的物品应按分类编码、批号等进行储存,保证库存的安全和易查性。

3.4 库房内的温湿度、光线等环境要符合要求,避免对药品、医疗器械产生不良影响。

3.5 根据库存情况,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3.6 库房内的库存管理要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库房进出库管理4.1 库房进出库必须有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4.2 库房进出库必须配备专人负责,领用和交接要有相应的记录,确保库房物品的安全和流转的可追溯性。

4.3 库房进出库记录要及时、准确地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4 库房进出库要按照先进的先进的物流管理原则进行,确保库存的流转和供应的连续性。

五、库房管理制度纪律5.1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得私自调用库房物品。

5.2 库房管理人员要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保证个人安全。

5.3 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5.4 库房管理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

5.5 库房管理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索取、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六、制度的执行与监督6.1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否则将依据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2 药械科领导将定期对库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管理效果。

药械科库房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药械科库房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药械科库房管理制度范文双流县永安中心卫生院急诊科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为保证急诊科急诊急救药品、器械处于常备功能状态,保障急诊急救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急诊科相关管理规范,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急诊科常用药品和器械根据需要,分别存放于救护车上(车载急救药械)和抢救室内。

在救护车和抢救室按照准备的急救药械,分别建立药械目录清单。

二、急救药械分类定点存放,急诊科工作人员熟悉药械存放的位置。

三、加强急救药械的日常管理,抢救室急救药械的品种和数量,并且每班交接,认真做好清查和交接记录。

四、加强药品的效期管理及抢救设备的功能状态检查,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要求提前一月清理,设备有异常要及时报修,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五、每次出诊抢救病人结束后,出诊护士负责清理、清点、补充车载急救药品和器械及各种耗材。

六、每次抢救结束后,参与抢救的护士负责及时清理、清点、补充抢救室急救药品、器械及各种耗材。

七、急诊科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常见急救设备的操作、使用。

八、为了保障急救药品和器械随时处于功能备用状态,保障急诊急救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加强急诊科急救药品和器械管理,落实物品、药品交班,科室护士长及科主任不定期抽查,发现用后未及时补充或缺失或存在过期物品药品者,计入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扣责任人本月质控分____分(____元),再次出现将加倍处罚。

如果由此引发医疗纠纷,将按医院相关管理办法,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药械科库房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药械科库房的管理,并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及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药械科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收发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2. 药械科负责库房的货物检验、验收、上架、拣货、盘点、调拨、报损等工作;3. 药械科负责库房的环境卫生、温湿度控制、防火措施等工作;4. 药械科负责库房的安全防范,确保库房的安全;5. 药械科负责库房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记录,包括仓库日志、入库出库记录、库存清单等。

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械科的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械科工作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械科职责1. 负责全院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调剂、使用等工作。

2.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3.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考核。

4.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分析、处理。

5. 负责药械科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

三、药械科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采购政策。

(2)药品采购应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

(3)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的相关法律法规。

2. 药品验收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的相关法律法规。

(3)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

3. 药品储存制度(1)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剂型、规格、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存放。

(2)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3)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维护。

4. 药品调剂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调剂规定。

(2)调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的相关法律法规。

(3)调剂过程中,注意查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 药品使用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使用规定。

(2)临床医生应合理用药,遵循药品说明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3)药师应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督、指导,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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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

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

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1)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2)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3)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4)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5)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1)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

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2)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

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5)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6)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3.供应管理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帐,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

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4.帐目及统计报销(1)药品应有实物、会计帐,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帐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帐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

(2)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二、调剂管理1.调剂科(室)的任务(1)中、西药调剂室的主要任务是密切配合临床科室做好门诊和病房处方以及领药单的调配发放工作,要确保药品和制剂的质量,做到品种较全,使医生有选用药品的余地。

(2)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的资料,并及时上报。

(3)评价新、老药物,协助医院对新药进行临床观察研究。

(4)调查分析病历或研究医生处方的用药情况,协助医生提高用药水平和医疗质量。

(5)监督并协助病房做好药品领用管理和正确使用药品,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6)为医生、护士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介绍药物知识,推荐新药或代用品。

(7)配合临床积极参与抢救危重和中毒病人的用药。

)根据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和有效期药品。

每月盘点,做好药品8(统计工作。

(9)临床输液配伍,如全静脉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TPN)液的配制。

(10)当今的调剂室是知识信息型和医药结合型,药学技术人员要掌握药物的理化性质,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动态过程,了解各类药物的性质特点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药师要参与临床工作,协助医生选药和合理用药。

2.处方制度处方是调配、发药的书面依据,也是统计工作量、药品消耗量和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等多方面的责任。

(1)处方内容①医院全称、科别、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婴儿或儿童应有体重。

②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数量、用法和用量。

③医生签字、配方人签字以及检查发药人签字。

④开方日期和药价。

(2)处方规则①医生的处方权可由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医务处批准有效,其本人签字式样或印章卡送药剂科备查,并且不得更改签字式样,如需更改,应重新办理手续后方有效。

药剂科凭此式样接受处方,配发药品。

医生调离医院时应通知药剂科撤销签字卡。

②新分配入院的医生在未转正前无处方权,实习医生、已改行搞行政工作者、不搞临床的科研人员、护士和药学人员等均无处方权。

放射科、放射治疗科、核医学科、超声科、物理康复科等只准开与本科有关的药品。

③医生开具处方必须本人亲自签字。

有处方权的医生,不准事先在空白处方上签字后交无处方权者代开处方。

④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处方,要严格按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⑤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配发。

⑥医生开出处方后,各项目均不得涂改,如需修改,修改处须重新签字,否则药剂科可拒绝调配。

⑦药学技术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⑧医生不得为本人或亲属开写处方。

⑨药学人员配发处方,应双签字以示负责。

⑩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药、精神药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到期后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销毁。

⑾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三日量,一般处方3~7日量,对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开大处方。

3.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需用钢笔书写,中药可用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2)药名和制剂名称可用中文或外文名,目前提倡使用国际非专利名(INN,Intemational Nonprooprietary Namers)书写。

(3)药品剂量、数量用公制和阿拉伯数码书写。

处方使用剂量应为常用量,如超过常用量,应由医生在剂量旁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4.调剂管理制度(1)门诊药房调剂工作制度①处方调配的程序为:收方→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用药指导。

②收方后首先应按“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核查。

对中药处方,尤其要注意有否相反、相畏、妊娠禁忌等,审查无误才能调配。

公费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用药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调配药物时要细心。

西药调配,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中药调配称量要准,不得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④经核对无误后,将病人姓名、用法及注意事项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耐心地向病人交代清楚。

⑤麻、毒、精神药的处方调配发放,要严格按此类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效期药品,应注意检查,严防把过期失败药品发给病人。

⑥要保持内部环境的整洁和注意个人卫生。

(2)病区药房调剂工作制度①处方调配程序:收方→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

②医嘱调配程序:医嘱→处理医嘱→核对摆药单→摆药→核对→发给病房护士。

③配方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④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代清楚。

⑤麻、毒、精神药的处方调配发放,要严格按此类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有效期药品,应注意检查,严防把过期失效药品发给病人。

⑥要保持内部环境的整洁和注意个人卫生。

⑦定期检查病房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⑧为了加强药品控制和用药监督,降低药品运转的有关费用,减少病区储存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住院药房应实行单位剂量调配制(Unit Dose Dispensing,UDD)。

(3)病区小药柜管理制度①为了方便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在病区可设立小药柜,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

②小药柜的药品配备应以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用后及时补充。

③小药柜的药品应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霉变、过期失效。

④麻、毒、精神药的处方调配发放,要严格按此类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⑤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三、制剂管理1.制剂室的任务根据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决定自配制剂的品种和数量。

制剂质量和医疗质量与病人健康密切相关,故自配制剂也应执行《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GMP)。

医院制剂主要包括:临床诊断或治疗需要而市场上又买不到或供应不足的药品;疗效确切而临床上又常用的协定处方制剂;疗效肯定的老医生秘方、经验方制剂;临床科研需要的制剂。

目前,医院制剂生产已从供应保证型向技术开发型发展,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是医院制剂管理的发展方向。

2.条件和要求制剂室硬件、软件要求都应符合GMP或医院制剂验收细则的有关条款。

3 .制剂室工作制度(1)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制剂许可证,并将需配制剂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自制制剂只限于本院使用,不得流入市场。

(2)所配制剂均应认真填写“制剂调配单”,记录完整,并按月装订成册,一般保存两年。

(3)制剂所用原料、辅料应符合药用标准,包装材料应无毒,不影响药品质量。

(4)制剂室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毒药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5)制剂室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如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可能污染制剂的疾病时,不得从事制剂工作。

(6)所配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7)维护好生产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药检工作制度(1)药品检验室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制剂室制剂的检验工作。

药检室应与制剂室分设,直属药剂科主任领导。

(2)建立健全药品检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结合实际经常研究检验方法,提高制剂质量。

(3)检验报告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药品应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见报科主任批准处理。

(4)药品、制剂分析检验的原始记录应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5)执行留样观察制度,普通制剂留样至该批制剂用完后一个月。

灭菌制剂留样一年,定期对留样进行质量考查,并作质量分析。

(6)药品检验使用的衡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定期进行校验,确保衡器准确可靠。

(7)化学危险品、毒害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五、临床药学临床药学是医院药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其研究的核心是面向临床,研究合理用药,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避免和减轻毒副反应,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1.工作内容(1)开展病历、处方分析,及时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提醒医生注意,以提高用药水平。

(2)深入临床,直接了解病房用药情况,与医生探讨合理用药方案。

(3)开展治疗药物监测(Treatment drug monitoring,TDM)、药效动力学(Pharmacodynamics)研究、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研究、药物利用(Drugutilization)研究、药物经济学(Pharmacoeconomics)研究、临床药物评价(Clinical drug evaluation,CDE),制定个体给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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