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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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在各个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效率,我们需要深入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

一、明确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重要性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我们可以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同时,也可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促进组织的长远发展。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是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关键。

我们应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出符合组织发展需求的选人用人标准。

在选拔人才时,应该注重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品德修养等方面,以确保选拔出的人才能够胜任岗位需求,为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完善选人用人程序和机制完善选人用人程序和机制是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必要条件。

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选人用人程序和机制,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选拔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等情况。

四、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选拔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选拔结果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选拔出的人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在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

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效率,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

总之,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是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该明确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完善选人用人程序和机制,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

选人用人管理规定(3篇)

选人用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选人用人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3.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4.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5. 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第二章选人用人标准第四条选人用人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力,熟悉本职业务,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工作实绩:工作勤奋,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

4. 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 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选人用人程序第五条选人用人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1. 招聘报名: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内部公告、外部招聘等方式,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

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或考核的人员名单。

3. 考试考核: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综合评价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

4. 拟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结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等因素,拟定考察对象。

5. 组织考察:对拟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6. 拟定任职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结果,拟定任职人选。

7. 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 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免手续。

第四章选人用人纪律第六条选人用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1.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程序、标准、条件、任职资格等。

学校选人用人制度规定

学校选人用人制度规定

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选人用人原则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 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4. 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原则;5. 坚持群众路线、民主集中的原则。

第四条选人用人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业绩或科研成果;5.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第五条选人用人程序1. 公开招聘: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

2. 内部竞聘:学校内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竞聘程序选拔任用。

3. 聘任:根据选人用人条件和程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4. 考核:学校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评价1. 定期考核:学校对聘任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2. 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组织不定期考核,对聘任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

3.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解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培训与进修1. 学校为聘任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鼓励聘任人员参加国内外进修学习,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3. 学校支持聘任人员参加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活动,促进个人成长。

第八条奖惩1.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聘任人员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表现较差的聘任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附则1.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规定,学校将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出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优秀人才,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规章制度

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规章制度

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人事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机关选人用人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

第四条机关人事部门是选人用人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五条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应通过公开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七条选拔任用干部应严格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程序。

第八条选拔任用干部应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和干部特长,合理配置职位,实行职务与职级分离,注重发挥干部的专业优势。

第九条选拔任用干部应注重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第十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前培养、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章培训教育第十一条机关应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制度,按照相应的职位要求对干部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机关应定期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三条机关应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提升干部的个人素质。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四条机关应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量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机关应注重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将工作绩效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奖励惩处挂钩。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干部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七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八条机关应加强干部工资福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

选人用人制度

选人用人制度

选人用人制度
是指在组织或机构中,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来确定和选拔合适的人员来担任相应的职位和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选人用人制度:
1. 公开竞聘:通过在外部公开招聘岗位,任何具备相关条件和能力的人都可以申请,并通过一系列的面试、考试和背景调查等环节来选拔最适合的人选。

2. 内部晋升:在组织内部,通过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潜力,优先考虑内部员工晋升到更高级别的职位。

3. 综合评价:通过综合评价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来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以确保选拔出最佳的人选。

4. 高层干部选拔:对于机构中的高层领导干部,往往需要通过更加严格的选拔程序,如考察、深入面试、心理能力测试等,来确保担任高级职位的人员具备足够的领导才能和管理经验。

5. 试用期制度:选任人员后,通常会有一段试用期,在这段期间,组织会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选人用人制度,不同的组织和机构可能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的制度。

选人用人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选拔的人员能够胜任工作,有利于组织的发展和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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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激励、晋升等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事业单位整体素质。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构和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事管理服务水平。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程序、方式等。

第六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进行。

公开招聘应当发布招聘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内部选拔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注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得以学历、职称等条件作为唯一评判标准。

第八条事业单位选拔任用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条件,采取考察、面试、民主测评、试用等方式进行。

选拔任用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优秀人才得以任用。

三、培训与考核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励、培训、辞退等方面的依据。

四、激励与晋升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晋升等激励措施,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条件,实行竞争性选拔,注重实绩、能力、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五、离职与解聘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应当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学校选人用人管理制度

学校选人用人管理制度

学校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学校选人用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选人用人管理,确保学校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事管理岗位设置根据学校规模和需要,设立人事管理岗位,由专门的人事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完善人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人事工作的规范实施;2. 负责教职工招聘、考核、晋升、薪酬等方面的管理工作;3. 组织进行教职工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4. 处理教职工纠纷和投诉,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援助。

三、招聘与选拔1. 招聘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岗位设置,制定每年的招聘计划;(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校园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接收简历:应聘者通过指定的途径提交个人简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初步筛选:人事管理人员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5)面试选拔:对初步筛选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包括个人面试和专业面试,选出最终人选;(6)体检及档案审核:录用人选需要进行体检,并审核其相关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合法;(7)录用通知:校方向录用人选发出录用通知书。

2. 招聘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招聘过程要公开透明,选拔评价要公正客观;(2)能力为主:选拔人才要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要考量因素;(3)德才兼备:在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道德品质优良者;(4)竞争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聘者中考核成绩最好者。

四、教职工考核评价1. 考核程序(1)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员考核;(2)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综合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3)考核方式:综合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包括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和学生评价等;(4)结果通知:考核结果由人事管理岗位负责向考核对象通知,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等级。

2. 考核原则(1)科学、合理:考核内容和方式要科学合理,真实反映每位教职工的工作水平和业绩;(2)定性、定量相结合:考核结果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注重客观评价;(3)激励、警示:优秀的教职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不称职的教职工应给予相应的警示和改进机会。

选人用人制度

选人用人制度

选人用人制度
选人用人制度是指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根据职位的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招聘流程,以保证企业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选人用人制度的核心思想是,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职位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招聘流程,以保证企业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选人用人制度的主要流程包括:根据职位特点,确定招聘要求;组织招聘活动,收集人才信息;进行简历筛选,确定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确定最终录用的候选人;完成录用手续,正式聘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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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制度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集团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政策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
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领导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二)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科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四、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科长、副科长)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

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

推荐干部应在全体机关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综合办、党委进行严格考察。

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充分听取领导、综合办、党委的建议;要充分重视中层干部及所属部门干部职工的反映,提拔干部必须进行民意测验,请其全体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胜任以上得票达不到60%的不予提拔。

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3、酝酿。

在领导、综合办、党委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前,对确定的入选和拟任免对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验和考察,之后将情况递交综合办、党办成员酝酿。

酝酿情况应及时收集,并全面、准确地反馈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书记根据酝酿结果,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确定初步意见,视情况召开党组会议。

4、讨论决定。

在召开会议前,对拟任免人员填写《干部任免表》,正式召开会议。

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

办党组会程序是:
(1)由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对推荐干部人选的民意测验票数、考察情况和集团审核意见;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以会议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综合办、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5)办理行文和任免手续,并将任免职文件报送集团五、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其它形式,代替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织集体讨论干部的决定。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

(八)不准在选拔干部中进行违反党纪党规规定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十一)不准超过上级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选配干部。

六、检查监督
(一)党员、干部、群众发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应向综合办、党办和纪检组检举、申诉。

(二)对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领导干部坚持年终审计制度。

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不良反映和组织上掌握的其它问题,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警告的惩诫。

(四)综合办、党办对干部可以提出降职和免职等建议。

并按程序进行。

(五)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处、科级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奖优罚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成长。

(六)本规定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法律和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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