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范文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为了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提高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探讨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的建立,并提供一份具体范文作为参考。
二、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一)信息上报的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收集和传递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及时掌握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它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信息上报制度,可以及时获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决策的科学性。
2. 增强安全意识:信息上报制度可以促进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数据,可以帮助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 优化管理决策:通过信息上报制度,可以及时获取安全生产的数据和分析结果,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优化生产经营管理。
(二)信息上报的内容和程序1. 信息上报内容:(1) 安全隐患上报: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给上级主管,同时填写安全隐患上报单,详细描述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附加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2) 事故信息上报:发生事故后,涉及的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填写事故报告表,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相关信息。
(3) 安全生产数据上报:各部门应按时上报各自的安全生产数据,包括安全培训情况、安全检查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2. 信息上报程序:(1) 上报对象确定:根据不同级别和职责,确定信息上报的对象和责任人,明确上报渠道。
(2) 上报时间规定:明确信息上报的时间要求,规定及时上报的期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生产信息是指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数据和资料,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等方面的信息。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是指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文件。
2. 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企业的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检修等情况,如消防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等。
3. 安全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包括企业员工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如特种作业人员证、职业健康检查证等。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上报对象:明确应上报的机构或领导,如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领导等。
2. 上报时间:规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一般要求立即上报或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上报。
3. 上报内容:明确事故上报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判断、受伤人数、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4. 上报方式:规定事故上报的方式和途径,如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话通报等。
5. 上报责任:明确事故上报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规定在发生事故后谁负责上报事故。
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也会逐步完善,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与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5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根据我局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信息有关内容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计划)、措施及工作职责分工。
2、职责内监管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
4、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重要工作情况(包括重点检查、督查,会议,工作部署,事故隐患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
6、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工作信息上报程序信息上报一般应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直接上报。
1、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工作信息。
2、科室负责人向主管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3、主管局长向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4、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信息定期汇总。
三、工作信息上报方法及要求1、除正在进行中的一般性工作信息或临时性工作信息可以口头上报外,其它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上报。
2、上报情况要及时。
注重时限性,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按照局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周、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对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要按领导要求搞好上报。
3、上报情况要真实。
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
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
4、上报情况要全面。
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
5、因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上报人负责。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生产是指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技术、管理措施。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将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及时准确地上报。
按照不同行业的特点,可以确定具体的信息上报内容,如安全生产环境、设备、操作工艺等。
同时,还可以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的时间节点,如每月上报、每季度上报等,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其次,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是保障工作人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也是修正工作中的漏洞、总结教训、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
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上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明确责任人,并对违反上报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还可以包括对事故的级别划分和上报时限等要求,以便快速反应、及时处理问题。
再次,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上报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上报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的上报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同时,还可以组织专门的督查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报制度进行全面的评估,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最后,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上报制度的改进。
监督和检查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
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上报制度,提高其实用性和操作性。
可以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等方式,加强制度的推行和贯彻。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
只有建立健全这些制度,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并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上报,从而实现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上报,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促进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以及内外聘的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等。
三、内容和程序1. 信息上报内容(1) 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原因分析等。
(2) 安全生产隐患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立即上报所在岗位的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包括隐患的性质、位置、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3) 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包括具体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原因等。
(4) 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所在岗位的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包括问题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风险和改进措施等。
2. 信息上报程序(1) 上报流程员工发现安全生产信息应当立即向所在部门的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2) 上报方式员工可通过面对面交流、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3) 上报要求信息上报时应当详细、准确地填写相关内容,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四、责任和监督1. 员工责任员工应当按照制度规定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积极配合公司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 各级管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信息上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跟进解决存在的问题。
3. 监督机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信息上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奖惩措施对于积极上报安全生产信息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故意隐瞒或不报告安全生产信息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制度的执行和修订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需重新发布和宣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格。
第三条公司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事故报告中应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立即进行报告,并组织抢救、灭火、防控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七条事故调查小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召集,并明确调查员的身份和任务。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环境,采集相关材料、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九条事故调查小组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划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相关材料作为备案。
第四章复查与整改第十二条事故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查小组的处罚,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复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聘等。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4篇)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自觉参与度,确保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事宜。
三、基本原则1.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应当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进行。
2. 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安全工作,做好相应的安全信息的管理与报送工作。
3. 安全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得到严格执行,员工不得随意泄露、传播安全信息。
四、安全信息管理1. 安全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检查结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2. 安全信息的采集和整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要配合提供相关的信息。
3. 安全信息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4. 安全信息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安全信息报送1. 安全信息报送的对象主要包括公司高层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领导。
2. 安全信息的报送方式可以采取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
3. 安全信息的报送时间一般为每月、每季度或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应当包括相应时期内的安全工作总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解决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5. 安全信息报送时应当注重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避免过多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数据。
6. 安全信息的报送要求及格式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统一执行,报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报送。
六、违规处理1. 如各部门未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安全信息的管理和报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及时整改。
2. 如有恶意隐瞒、篡改安全信息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七、制度的解释与修改1.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生产稳定、利润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员工安全,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信息系统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是为了满足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需求,有选择地开发出来的一类管理信息系统。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功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具有以下几个主要功能:1.安全生产信息采集:收集、整理、记录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数据,例如员工信息、设备管理信息、生产过程管理信息等。
2.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对于采集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类、存储、维护,预测产生潜在的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供查询、检索功能。
3.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通过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发现产生风险的原因和影响,进而制定针对性政策和措施,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4.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把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打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一个信息共荣的生态。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实施在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前,企业应首先明确信息系统实施的目的和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硬件采购、开发、测试等一系列流程,最终进行系统测试上线。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是生产中不可避免的一种事故,但若能及时上报并进行有效的应对处理,可以减小安全事故的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的意义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意义:1.认真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2.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制定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3.为政府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方便监管部门掌握企业生产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的流程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障现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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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15.1编制依据
15.1.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5.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1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15.2事故的分类
15.2.1按受伤轻重分类
①轻伤
轻伤是指造成劳动者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为轻伤事故。
②重伤
重伤是指造成劳动者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15.2.2按事故分类标准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5.2.3事故原因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和坍塌等。
15.3事故上报原则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
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5.4事故报告
15.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报告;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5.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5.4.3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4.4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5事故调查
15.5.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5.2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15.5.3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15.5.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15.5.5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5.5.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15.5.7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15.6事故处理
15.6.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7事故记录、统计、分析、改进
15.7.1事故调查时要做好如下记录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对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15.7.2做好事故档案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每月5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月报表)和质量安全生产月报表,重大隐患应
附书面措施方案。
15.7.3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明确事故原因、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员,在明确原因、责任者的基础上严肃处理,教肓当事人和全体职工,同时要制订措施,定人、定时间完成整改或整改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7.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事故进行统计,形成台账。
每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对事故台账统计分析,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当认真吸取的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