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企业集团公司员工离职与劳动合同解除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与辞退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与辞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与辞退的程序和途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订立,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的离职与辞退事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离职与辞退的具体操作程序,包含因自动离职、劳动争议解决、辞退等情形。
第二章自动离职第三条自动离职的程序1.员工如需自动离职,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经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主管经理应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3.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在员工的离职日期前布置交接工作。
4.员工在离职前需完成所领取的工作的交接、归档等相关工作,而且退还全部党团活动或资产。
5.离职员工需依照公司规定的要求进行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包含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以及离职手续调查。
第四条离职资格1.员工在入职满三个月以上方可提交离职申请,未满三个月者需供应充分理由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
2.任职期满一年以上者,在提前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应予以审批,并予以相应离职证明。
第五条退回公司财物员工在离职前应依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财物退还,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办公资产、证件、财务资料等。
同时,员工需在离职前完成所负责的工作,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劳动争议解决第六条争议解决程序1.员工如对公司的劳动待遇、工作环境等存在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主管经理进行沟通并提出申诉。
2.如无法达成全都,员工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供应相应的证据料子和资料。
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审核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看法。
4.如员工对处理看法不满意,可向相关劳动部门投诉,相关劳动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辞退及程序第七条辞退情形公司有权依法辞退员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纪律和制度,且情节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工作秩序的;2.偷窃、偷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的;3.私揽业务、索取、收受贿赂的;4.违反劳动合同商定严重失职渎职,致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犯罪行为经过依法审判认定的;6.经身体检查或相关权威部门鉴定,不符合该岗位的身体、健康条件的;7.在试用期间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企业员工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员工离职和解聘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为了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科学且公正的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员工离职和解聘的定义、双方权益保护、程序规范以及维护企业形象等方面探讨企业员工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
一、员工离职和解聘的定义员工离职是指员工主动提出离开企业的申请,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后结束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解聘则是指企业根据法定程序和规定,因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采取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双方权益保护在员工离职和解聘过程中,既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员工离职,企业应确保员工享有合法的离职权利,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对于解聘,企业应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同时,企业要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尊重员工的意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离职或解聘补偿和相关资源帮助。
三、程序规范在制定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时,应设立明确的程序规范,以保证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尽可能地给予员工足够的机会进行自我完善和改正错误。
具体程序可以包括:1. 调查核实: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准确。
2. 提出警告或纠正意见:对于员工的不当行为,将其合法性与严重性进行评估,提出相关警告或纠正意见。
3. 内部讨论与决策:将调查核实结果和警告纠正意见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内部讨论,并形成决策结果。
4. 向员工告知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员工告知决策结果,并解释决策的理由和具体细节。
5. 履行合同法律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支持。
四、维护企业形象无论员工离职还是解聘,企业都要注重维护企业形象。
在员工离职时,要与员工友好协商,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和推荐信,为员工顺利找到下一份工作提供帮助。
对于解聘,企业要严格遵循程序规范,避免任意性和个人偏见,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在合法的基础上公正地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离职与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与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本公司重视员工的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管理,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个人权益,特订立本《员工离职与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和实施方式,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离职类型公司的员工离职分为自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种类型:2.1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员工自己乐意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离职的情况。
2.2 被动离职被动离职是指因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公司其他正当理由,由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3. 离职程序3.1 自动离职程序员工如需自动离职,应提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依照以下程序办理:1.员工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辞职申请书;2.所在部门主管审核辞职申请,并与员工沟通;3.部门主管将辞职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4.人力资源部审核辞职申请,并与员工进行离职沟通;5.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确认离职手续办理流程;6.员工依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归还公司资产,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接;7.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如需办理离职证明、工资结算等事项,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办理;8.被离职的员工离开公司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 被动离职程序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1.员工因工作失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经过纪律审查后确认;2.公司经营情形发生重点变动或重组,需要裁人;3.公司清退经济问题明显、业绩差或绩效不达标的员工。
被动离职程序如下:1.纪律审查:公司成立纪律审查委员会对员工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进行审查;2.调查结果通知:纪律审查委员会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告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3.面谈:公司布置与员工进行面谈,听取员工的申辩看法;4.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依据调查结果、面谈情况,决议是否解除劳动关系;5.离职手续办理:公司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员工的离职手续。
4. 离职后事项4.1 离职证明员工离职后,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证明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离职证明。
员工离职与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与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离职与劳动关系解除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保障员工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离职申请与审批第一节离职申请1.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向上级部门递交离职申请,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2.离职申请应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节离职审批1.上级部门在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并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批准离职。
2.如上级部门对离职申请有异议,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解决方案。
第三节离职手续办理1.离职生效日期与员工临时性工作交接时间应由上级部门与员工协商确定。
2.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需如实供应工作交接资料,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工作交接方案。
3.离职员工应尽快归还公司全部资产、设备和文件,确保资产完整性。
第三章劳动合同解除及相关权益第一节劳动合同解除程序1.劳动合同到期即将解除的,应在离职前15天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谈判和协商。
2.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解除的,员工应在提出离职申请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注明合同解除原因。
3.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尽职调查员工的离职原因,并作出相应决策。
第二节劳动关系解除后的权好处理1.离职员工应及时结清与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员工应自发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机密信息。
3.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或在同行业从事与公司竞争的工作,否则将面对法律追究。
4.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仍享有与员工权益保障有关的待遇,如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三节离职员工违约责任1.如离职员工在离职后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商定的相关规定,必需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离职员工在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公司将保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法规遵守1.公司及员工应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确保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
公司员工离职和解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和解雇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离职和解雇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能够合理、公正地处理员工离职和解雇事宜,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和解雇事宜的管理,包含正式聘用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三、离职管理3.1 自己乐意离职当员工有离职意向时,应提前向所属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经理收到申请后,应及时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努力挽留员工。
3.2 提前通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以便公司进行合理的布置和交接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由公司考虑情况是否同意缩短通知期。
3.3 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包含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务、物品、设备等。
所属部门经理应布置专人引导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办理顺利。
3.4 离职交接离职员工应与接替其工作的员工进行充分交接,包含工作内容、项目进展、客户关系等。
接替工作的员工应乐观搭配,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3.5 离职面谈公司将布置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旨在了解员工对公司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并为员工供应个人职业发展的引导,以改进公司管理和提高员工满意度。
四、解雇管理4.1 解雇程序公司有权解雇员工,但必需遵从相应的程序。
解雇程序包含事先告知、听取员工申辩、审查决议等环节。
解雇决议需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并将解雇决议书面通知员工。
4.2 解雇原因公司解雇员工需有合理、充分的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严重失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工作本领不符合要求等。
解雇原因须得到相应的证据支持,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4.3 双方解雇责任公司解雇员工后,对已发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待遇应依法履行。
同时,员工也有责任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等。
4.4 解雇奖金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度以及公司经济情形,有权决议是否向被解雇的员工支出解雇奖金。
公司企业集团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目的:规范员工离职类型试用范围:xx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管理流程:员工由于种种原因而离职者,执行下列规定。
第一条辞职1、员工如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得到全额工资。
3、辞职申请提出至离开公司期间,应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条劝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劝退。
1、违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情节轻微者。
2、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和任务,情节轻微者。
3、因个人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6、擅自操作机器、仪器、车辆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设备或工具者。
7、劝退者,补发当月基本工资。
第三条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一年内累计记过处分两次及两次以上。
2、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3、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4、工作中酗酒,造成恶劣影响者。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第四条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者。
5、泄露公司的商业技术秘密者。
6、侵吞公司财物者。
7、利用公司名誉或无形资产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8、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0、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谩骂、顶撞公司领导者。
11、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暴力威胁、殴打(或相互殴打)、妨害团体秩序者。
12、开除者不扣发工资,开除者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五条合同期满:合同期满时,如单位不愿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可得到相应合同补偿金;如员工本人不愿续签责无赔偿金。
公司员工离职与解雇程序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与解雇程序制度1.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职与解雇的程序,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提高生产管理效率,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3.离职程序3.1 自动离职当员工决议离职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主管应尽快布置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的真实原因,并尽量做出合理布置。
3.2 被动离职当公司存在正当理由需要解雇员工时,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主管发现员工存在违反公司规定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应立刻记录并进行调查。
2. 如调查确认违规行为属实,主管应将情况报告给人力资源部门,并提出解雇建议。
3. 人力资源部门应就解雇建议进行审查,如认为解雇合理合法,应向员工提出正式解雇通知书,并在解雇通知书中注明解雇原因。
4. 解雇通知书应由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门联合签发,并在公司档案中保管备案。
4.离职弥补4.1 自动离职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承当离职弥补责任。
员工应依照规定的工作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并完成离职手续。
4.2 被动离职对于被解雇的员工,公司依照以下规定进行离职弥补: 1. 若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解雇时不支出经济弥补。
2.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支出任何经济弥补。
3. 对于细小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可酌情支出肯定经济弥补,具体金额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长、岗位等进行综合评估。
4. 无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程度如何,都应支出员工当月工资和未休假的年休假工资。
5. 员工享有法定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公司需要依法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5.设备归还和保密义务5.1 资产归还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将公司物品和资产归还给公司,包含但不限于电脑、移动电话、钥匙、门禁卡等。
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5.2 保密义务离职员工应承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的义务。
不得向外界透露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和知识为个人牟利,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人员离职与解约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离职与解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离职与解约流程,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员工的离职与解约管理。
第二章离职与解约的原因及过程第三条离职原因公司员工可能因以下原因离职: 1. 辞职:员工自动提出离职申请的。
2. 辞退:公司因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职业道德,或者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点变动等原因解除合同的。
3. 解雇:公司因员工行为不端、执行本领不符合公司要求等原因解除合同的。
第四条解约的过程及程序1.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时,应书面向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公司接到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召开离职面谈会,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并确认离职日期。
3.离职面谈会后,由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包含填写离职审批表、工资结算、交接事宜等。
4.当公司需要辞退员工或解雇员工时,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章离职待遇和福利第五条经济待遇1.员工辞职离职时,公司应依照员工所在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算员工工资、年假、加班费、绩效奖金等经济待遇。
2.公司有权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予以肯定的离职弥补,具体标准由公司决议,并与员工在离职协议中明确。
第六条离职证明和介绍信1.员工离职后,公司将为员工供应离职证明,证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经过、岗位、薪酬等情况,其中不得包含虚假信息。
2.在员工自动辞职且工作期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表现介绍信,介绍其在求职过程中呈现其本领和素养。
第四章数据保护与机密保管第七条数据保护1.员工离职后,公司应确保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2.公司应加强对离职员工账户和权限的管理,及时撤销离职员工的系统权限,并对其个人电子设备上的公司信息进行清除和销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离职与劳动合同解除制度(试行)
为规范员工离职与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加强员工劳动用工管理,更好地执行劳动合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公司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提前三天,特殊岗位员工离职时间可由部门主管同员工协商一致,适当延长。
第二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各部门主管必须约其谈话,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说明离职原因。
第三条人事部门对员工离职原因应进行了解调查,做好思想工作。
第四条书面辞职报告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在核准离职日当天结清工资,方可离职。
1、生产部一线员工、试用期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人事部门确认。
2、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员工,原则上必须经过总经理签字确认。
3、部室人员离职,由部门主管签字,交人事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部门主管离职,由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签字。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包括员工辞职、辞退)均需按规定日期办妥各项移交手续,交接手续必须有书面交接清单。
5、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的员工,其离职工资由财务按照正常工资结算办法结算,并在结算工资中扣除由于员工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离职人员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后,必须填写《员工离职结算单》,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员工离职结算单》给予结算工资。
第七条合同期满员工离职的,必须出具不愿续签合同的书面声明后,方可办理离职结算。
第八条员工未按规定提前提出书面辞职报告或者没有按照规定日期离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在结算工资时给予扣除。
第九条离职人员办理完所有离职结算后,财务部门应开具《离职结算回馈条》,离职人员携该条到人事部门领取《员工离职出门单》,离厂时交至门卫室,门卫室凭单放行。
第十条员工离职当月,人事部门应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停保手续,财务部门应自离职人员离职当月起,停发离职人员一切补贴补助及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后,又要求返回公司工作的,人事部门应详细了解其原因及离厂经历后,可以视同新进人员予以继续录用,工资待遇等重新确定,与原待遇无关,但可免试用期;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离职者或没有按照规定离职者,一律不得再录用。
第十二条员工在公司期间的一切工作资料归公司所有,由人事部门管理;人事资料自员工离职后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十三条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人事部门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书。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此页无正文)
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01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