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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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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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二条提前通知员工离职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提前30天的通知期;对于办理工作原因离职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通知期。

第三条离职申请员工需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相关资料交于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离职手续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需向所在部门提交离职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待遇第五条工资结算离职员工需交回单位所有财物,经所在部门清点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核算离职工资,并结算离职工资。

第六条离职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员工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第四章离职福利第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应当归还单位所有提供的福利设施,如员工餐厅、员工借书证等。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离职沟通第九条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第十条离职调查为了提高员工离职率,人力资源部应当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

第六章离职管理报告第十一条每季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向企业领导层提出员工离职的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离职率、离职原因分析,以及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建议。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调整第十二条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应当由企业领导层决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未经法定程序或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完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是企业正常营运之外,亦是人力资源管理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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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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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离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解聘、合同到期、退休等形式的离职。

第三条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离职管理制度、审查离职申请、解决离职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解决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离职手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离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业务和客户信息。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有应有的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十条公司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离职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离职申请需要公司批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离职申请。

第十二条如离职申请被批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发出离职批准后,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作任务,交接相关资料,并如实记录在职期间的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资待遇,包括向员工结算工资、假期补偿、奖金等。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物品。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提交离职报告,对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当完成与公司之间的清账工作,包括清偿借款、返还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离职第二十条如员工因病、伤、婚丧、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员工特殊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员工离职处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离职过程合法、公正、公平,并且保护公司的利益。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离职员工,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解聘。

二、离职通知的提前期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向公司提交正式的离职通知书,通知的提前期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而定,具体如下:1. 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员工,提前通知期为15天;2. 工作年限1年至3年的员工,提前通知期为1个月;3. 工作年限3年以上的员工,提前通知期为2个月。

三、离职面谈员工提交离职通知后,公司将安排离职面谈,主要目的是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并帮助员工顺利过渡。

离职面谈的流程如下:1. 离职面谈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代表参与;2. 面谈过程中,员工可以提出关于离职原因、工作经验和离职手续等方面的问题;3. 公司将根据离职员工的反馈,适时做出合理的调整和改善。

四、离职手续离职手续是指员工离职前需要完成的各种手续和文件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交接工作:员工应将自己手中的工作交接给接替者,并提供充分的培训和支持;2. 归还公司财产:员工应按规定将公司的财产、文件、资料等归还给公司;3. 结清工资福利:员工要求结清工资、奖金、加班费等福利待遇;4.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处理:员工需要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5. 离职证明开具:公司将根据员工需要,开具离职证明。

五、竞业限制离职员工在离职后需遵守竞业限制规定,以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利益。

具体规定如下:1. 离职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工作;2. 离职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得向任何与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机构或个人透露公司的商业机密;3. 离职员工如果有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六、保密义务离职员工需要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确保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被泄露。

具体规定如下:1. 离职员工不得擅自保存、复制或传播公司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市场策略、客户信息等;2. 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应立即将公司的机密信息归还给公司,并删除相关文件和电子邮件等。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辞退:是指对不适合店铺发展或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进行的劝退,包括试用期内辞退及转正后辞退。

下面给大家分享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精选篇1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员工离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标准。

2.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3.1办公室具体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3.2各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办理员工管理相关手续。

4.工作要求:4.1员工招聘4.1.1用人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结合部门人员编制提出年度(或临时)用人计划,填写用人需求表送办公室。

4.1.2办公室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3对于临时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用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送办公室实施。

4.1.4办公室根据经总经理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4.1.5招聘信息发布后,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规定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1.6办公室根据审核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并组织需求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

4.1.7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办公室会同需求部门确定最终面试结果。

4.2员工录用办公室将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结果报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通知申请部门。

4.3入职报到4.3.1对于被公司确定正式聘用的求职者,由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来公司报到。

新员工报到时须向办公室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A. 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B.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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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0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内容3.1 离职类别与定义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A、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C、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3.1.2.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3.2.1 辞职申请的提出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见附表1),提前通知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具体所需提前提出时间详见《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附录1)。

3.2.2 辞职申请的审批3.2.2.1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 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于人力资源科审核。

3.2.2.3 人力资源科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人力资源科文员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2)报批。

3.2.2.4 《员工离职通知书》经最终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

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人力资源科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3 辞退程序3.3.1 辞退申请的提出3.3.1.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

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3.1.2 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单位)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力资源科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 辞退申请的审批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4 开除程序3.4.1 开除申请的提出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被开除员工。

3.4.2 开除申请的审批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5 自动离职程序3.5.1 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及时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报行政部人力资源科。

3.5.2 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经直属单位主管签署后,到人力资源科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放行出厂。

3.6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3.6.1 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6.2 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3.7 离职谈话3.7.1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

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谈话完成下列内容:A、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B、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C、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D、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E、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F、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3.7.2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科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A、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B、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C、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7.3 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3.8 离职移交3.8.1 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2)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3.8.1.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3.8.1.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3.8.1.3 《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3.8.1.4 培训资料原件;3.8.1.5 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类);3.8.1.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A、项目计划书;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8.1.7 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8.1.8 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8.2 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8.2.1 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人力资源科;3.8.2.2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3.8.2.3 各类钥匙;3.8.2.4 借阅的图书资料;3.8.2.5 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8.3 款项移交3.8.3.1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8.3.2 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总经办或行政部主管。

3.8.4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人力资源科或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3.8.5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3.8.5.1 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8.5.2 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

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8.5.3 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

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8.6 相关部门签字3.8.6.1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8.6.2 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8.6.3 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3.8.7 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8.8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3.9 离职结算3.9.1 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3.9.2 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进行。

3.9.3 结算项目3.9.3.1 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B、其它违约金。

3.9.3.2 赔偿金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3.9.3.3 工资3.9.3.3.1 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3.9.3.3.2 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

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书》(见附表3),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3.9.3.3.3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9.3.3.4 代通知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计算公式如下: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3.9.3.3.5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与人力资源科审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3.9.3.3.6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科审核、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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