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修旧利废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修旧利废的范围和定义第二条修旧利废包括但不限于废弃设备、废旧电子产品、废旧车辆、废旧家电等各类修旧利废。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权限和责任第三条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修旧利废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对修旧利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修旧利废管理流程第四条修旧利废管理流程应包括修旧利废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确保全程监管和规范操作。
第五章修旧利废收集第五条修旧利废收集应建立收集站点,统一收集修旧利废,确保安全环保的收集工作。
第六章修旧利废运输第六条修旧利废运输应根据修旧利废的性质和数量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不造成污染和损坏。
第七章修旧利废处理和利用第七条修旧利废处理和利用应遵循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原则,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修旧利废资源的回收利用。
第八章修旧利废管理监督和检查第八条修旧利废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修旧利废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九章处罚和法律责任第九条对于违反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修旧利废管理计划表2. 修旧利废收集站点设置图3. 修旧利废处理和利用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修旧利废:指各类废弃设备、废旧电子产品、废旧车辆、废旧家电等可再利用的资源。
2. 循环利用:指对修旧利废进行回收和再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约资源的消耗。
3. 环境保护:指保护和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控制污染,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完整版)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切实抓好物资回收利废工作, 鼓励职工修旧利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 规范甲醇厂废旧物资(包括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 开展好修旧利废工作, 为公司节约维修费用, 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厂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及备品备件和材料的修旧利废管理考核工作。
三、修旧利废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职责1.车间、机电部对一般报废机械设备、备品备件是否具有修复价值的确认, 负责修复后投用设备或备品备件的质量验收及使用效果的鉴定工作。
2.各车间负责对报废的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备品备件等进行修复。
五、废旧物资来源及划分1.月份设备计划检修、设备大检修更换下来的报废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2.设备改造淘汰下来的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3.已经老化或损坏的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4.库存积压闲置、报废的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5.对设备的拆装、清洗、正常维护保养和对同型号备件的更换不属于修旧利废。
六、实施细则1.每月 20 日前, 各车间将下月需要修旧利废项目、数量、修理内容等, 填写《机、电、仪设备修旧利废统计表》上报机电部。
2.考核小组对各车间提报的维修内容进行审核, 并评估修旧利废零件的价值。
3.评估修旧利废零件价值需由至少两名以上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方可进行。
4.当月 25 日前, 由考核小组会同车间对当月修旧利废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对下月修旧利废计划项目进行鉴定。
5、当月 28 日前, 由车间将修旧利废后合格设备或备件编号, 做好入库登记的信息统计工作, 并负责填报《车间设备修旧利废统计表》一式两份, 签字后由车间及机电部分别存档。
6、次月 30 日前, 由机电部做《修旧利废月度考核兑现表》 , 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会审签字, 在榆林能化甲醇厂内部市场化修旧利废市场中兑现。
7、修旧利废后的合格零件由各车间保存。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修旧利废,是指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设备、备品备件、废旧材料等进行修复、再利用或者加工成新品的过程。
第三条修旧利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二)分类管理,规范操作;(三)环保优先,安全第一;(四)持续改进,提高效益。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修旧利废工作,共同提高公司的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修旧利废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修旧利废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与协调。
修旧利废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六条修旧利废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一)制定公司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二)审批修旧利废项目;(三)监督修旧利废工作的实施;(四)协调解决修旧利废工作中的问题;(五)定期评估修旧利废工作的效果。
第七条生产厂、车间、部门应设立修旧利废班组,负责本单位的修旧利废工作。
修旧利废班组由机加工、钳工、电焊工、电工等组成。
第八条修旧利废班组的职责如下:(一)执行公司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二)开展修旧利废项目;(三)统计、上报修旧利废数据;(四)维护修旧利废设备设施;(五)参与修旧利废技术的研发和改进。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内容第九条修旧利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维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设备进行维修、改造,使其恢复或提高性能;(二)备品备件修复:对废旧备品备件进行修复、加工,使其重新投入使用;(三)废旧材料再利用:对废旧材料进行分类、加工,使其成为新品或原材料;(四)技术创新:开展修旧利废技术研究,提高修旧利废水平。
第十条修旧利废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识别废旧物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设备、备品备件、废旧材料等;(二)评估废旧物资:对识别的废旧物资进行性能、价值评估,确定修复、再利用价值;(三)制定修复方案:针对具有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制定修复方案,包括修复工艺、所需材料、修复周期等;(四)实施修复:按照修复方案,对废旧物资进行修复、加工;(五)验收合格:对修复完成的废旧物资进行验收,确保其性能、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六)投入使用:将验收合格的修复物资重新投入使用或作为新品销售。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的成本管理,降低物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培养员工的节约意识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生产、办公等各个环节。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和范围(一)修旧利废的定义修旧利废是指对废旧物资进行修复、改造,使其重新具备使用价值或部分使用价值,并能满足生产、办公等需求的活动。
(二)修旧利废的范围1、废旧设备及零部件的修复再利用,如电机、减速机、阀门等。
2、废旧工具的修复和改制,如扳手、钳子、螺丝刀等。
3、废旧材料的回收和再加工,如钢材、铝材、木材等。
4、办公用品的修复和再使用,如电脑、打印机、桌椅等。
三、管理职责(一)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修旧利废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
2、对修旧利废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3、组织对修旧利废成果的评估和鉴定。
(二)物资管理部门1、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登记和保管。
2、建立废旧物资台账,对修旧利废的物资进行出入库管理。
(三)生产部门1、负责提出修旧利废项目的申请和实施计划。
2、组织员工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
(四)财务部门1、负责核算修旧利废的成本和效益。
2、对修旧利废的奖励资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五)其他部门积极配合修旧利废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四、修旧利废的工作流程(一)项目申报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修旧利废项目申报表》,包括项目名称、废旧物资情况、修复方案、预计效益等内容。
2、将申报表提交至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审核批准1、设备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审核,评估其可行性和预期效果。
2、对于通过审核的项目,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修旧利废工作。
2、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四)验收评估1、项目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的项目,填写《修旧利废项目验收表》,并对其效益进行评估。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5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推动资源回收利用和工业化再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加强对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安全环保和资源化利用。
第四条废旧物资主要包括废弃金属、塑料、纸张、玻璃等可回收物质,以及废弃设备、家具、电子产品等不可回收物质。
第五条修旧利废主要指通过修理、翻新和改造,使原本不能使用的物品恢复使用价值的废物。
第六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承担法定责任,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测、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管理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管理第九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应当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物质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处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采取合法、安全、环保的方法进行,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应当合理规划,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从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的意识和参与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回收工作。
第三章修旧利废的管理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利用应当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十四条修旧利废的修理、翻新和改造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修旧利废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修旧利废的利用应当注重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采取合理的利用方法,减少废物的产生和资源的浪费。
第十六条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修旧利废企业和个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经营和环保。
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修旧利废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生产物资综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间、部室..3.术语和定义:修旧利废:修旧利废是指对设备维护过程中更换下来的零部件等物资,通过自行修复、拼装、外委维修等修复方式恢复使用用途,以达到节约零部件、原材料等生产费用或延长检修周期的一系列活动.物资物资是指生产过程所消耗的各种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废旧物资是指废弃的和陈旧闲置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长期库存的物资.4.制度内容:总体要求:坚持“综合利用、保证质量、统一管理、优先使用”的方针.遵循“变废为宝、变坏为好、变旧为新”、“物尽其用、集腋成裘”的原则.各车间、部室应利用多种方式宣传修旧利废.范围界定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视为修旧利废:⑴多年闲置的旧设备、旧零部件的恢复使用.⑵检修过程中拆卸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使用.⑶报废设备中部分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⑷各类阀门的修复再使用.⑸各种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再使用.⑹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再使用.⑺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再使用.⑻各种叶轮、轴的修复再使用.⑼各种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仪器仪表的修复再使用.⑽各种电机、电瓶的修复再使用.⑾废旧电缆的回收再利用.⑿各种轮胎的翻新再使用.⒀废旧皮带、磨损皮带,经修理、改造后再利用.⒁废旧润滑油、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等,经澄清、过滤的再生利用.⒂法兰、弯头等管件的回收修复再使用.⒃金属板材、管材、型材的回收再使用.⒄其他有回收价值,生产活动中可以再次利用的物资.⒅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等小改小革,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不列入或不视为修旧利废:⑴经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⑵正常的检修维护和设备抢修.⑶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⑷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不合算的设备.⑸经检测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职责权限设备科是公司修旧利废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修旧利废活动的验收、检定、质量认定和检查及统计考核等工作.储运部负责电机、减速机等报废设备和可利用废旧钢材、管件的集中放置归库、登记管理.机修车间负责废铁堆内可用废旧钢材和管件的回收.车间/部室负责可用物资验收申请和台账建立.综合办负责不可用物资的垃圾场准入管理,并负责垃圾倾倒单位倾倒物品的登记工作.财务部负责物资原值也可以采购部询价为准和修旧利废修后价值的确认.设备科负责奖励发放.设备科负责修旧利废过程的监督.管理流程初步鉴定车间/部室技术人员应对检修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部件、材料等物资进行初步鉴定,将可修旧利废部分登记造册.经初步鉴定修理费用超过新品价值50%的物资,可列为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物资特殊情况除外,放在指定位置.电站蒸汽系统更换下的管道和阀门可考虑降级使用.证据留存生产车间必须保留未修复物资的原始照片照片应设置时间;修复后应同样保留修复状态照片.责任落实车间/部室对拆下的废旧物资,原则上自行消化吸收,不得丢弃.如确无使用价值可申请设备科鉴定后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生产车间应编制修复方案由设备科组织专业人员论证、审批.生产车间不能自行修复的可外委修复,由采购部委托加工.修复验收生产车间可在每周一、三、五向设备科提交修旧利废验收单,设备科应在提交验收单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的废旧物资由生产车间自行保管,如修复物资体积较大或经认定一年内不使用的修复物资,可交储运部放在指定仓库保管,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修复物资的使用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生产车间应优先使用修复物资,使用时应保留照片,凡拒绝使用应说明理由.统计汇总生产车间应对修旧利废工作进行专项管理,建立修复台账和使用台账,并于每月底报设备科备案.设备科汇总当月修旧利废情况,报生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质量认定各种修旧利废设备、零部件、材料物资等最终以安装使用寿命来认定修复质量.⑴机械类设备、零部件应连续使用120天.⑵电气仪表类设备、零部件应连续使用180天.⑶润滑油、管件、钢材应满足生产需要.使用废旧钢材经机械加工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零件,应认定为废旧钢材再利用.价值计算修旧利废单项经济价值计算⑴修旧利废价值=修复后价值-修理费-物资残值×修复物资使用寿命÷新物资使用寿命⑵修旧利废价值=修复后价值-修理费-物资残值-寿命折算价值其中:修复后价值=物资原值×80%物资残值=物资原值×10%寿命折算价值=物资原值×30%修理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发生的其他费用修复后物资使用寿命与新物资使用寿命相当或新、旧物资使用寿命能够度量的可以使用公式⑴,其他物资使用公式⑵.其中,管件和钢材可参考附表计算修旧利废价值.考核办法结算周期公司对各车间/部室奖励的结算周期为30天,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奖励金额公司对修复后物资再次使用的车间予以奖励:月累计,按修旧利废价值10%奖励.奖励认定奖励以设备科汇总报送审批的数量为准,鉴定单、修复台帐和使用台帐及质量确认台账由设备科留存备查.奖励分配经设备科认定的修旧利废物资,可提取奖励金额80%发放给生产车间,用于奖励参与该项修旧利废的有关人员;余额待使用寿命满足质量认定要求后可发放,如未能满足寿命要求,视情况减免余额发放.如修旧利废物资的修复和使用不是同一车间/部室,则奖励金额按照修复50%、使用50%分配.表彰奖励公司年终对年度内修旧利废先进车间/部室及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考核车间/部室修旧利废弄虚作假的,每次考核车间/部室绩效工资100元,主要责任人效益工资50元.明显可以修旧利废的物资,没有二次利用的,每次考核责任车间/部室绩效工资100元.虽对废旧物资进行修复,但长期不用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考核责任车间/部室绩效工资100元.举报修旧利废弄虚作假者,每次奖励100元.未经鉴定允许进入垃圾场的废旧物资随意抛弃到垃圾场的单位,限期将废旧物资收回,每次考核责任车间/部室绩效工资300-500元.不可利用物资的处理不可利用的物资,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处置.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科2014年7月12日修旧利废验收单车间/部室: 年月日注:钢材、管件和油料等应月度集中填写,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物资应单独填写,其他可单独或月度集中填写.管件和钢材修旧利废价值表注:弯头、变径价值栏中三个数值顺序为:碳钢/304不锈钢/316不锈钢修旧利废修复台帐单位:年月日2.编号原则:以车间/部室拼音第一个字母组合+年份+月份+序号,如SC-2014、07-01.修旧利废使用台账单位:年月日2.编号原则:以车间/部室拼音第一个字母组合+年份+月份+序号,如SC-2014、07-01.修旧利废活动流程图。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修旧利废的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修旧利废管理。
第三条修旧利废管理的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环保化。
第二章修旧利废的分类管理第四条修旧利废按照其性质和特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五条可回收物指能够经过再加工处理后再次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
第六条有害废物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灯管等。
第七条厨余垃圾指餐厨废弃物,包括剩菜剩饭、果皮等厨房垃圾。
第八条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废弃物。
第三章修旧利废收集和运输第九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采用专门的设施和设备进行。
第十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并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修旧利废处理第十一条修旧利废处理应推动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第十二条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类储存和再加工处理,促进废物再生利用。
第十三条有害废物应当遵循“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采取专门的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厨余垃圾应当进行分类收集,推动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堆肥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垃圾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等。
第五章修旧利废监督和执法第十六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修旧利废管理的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件1、本所涉及附件如下:(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所涉及的附件)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
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修旧利废范围1. 废旧物资:包括废旧设备、备件、材料、工具等。
2. 修旧利废对象:所有可修复、可利用的废旧物资。
三、修旧利废原则1. “能修则修、能利则利”原则。
2. “先利用、后回收、再修复”原则。
3. “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原则。
四、修旧利废组织与职责1. 成立修旧利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修旧利废工作。
2. 各部门设立修旧利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修旧利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3. 修旧利废机修班组负责废旧物资的修复、加工和回收工作。
五、修旧利废流程1. 废旧物资回收:各部门发现废旧物资,应及时上报修旧利废管理员,管理员负责将废旧物资收集整理。
2. 废旧物资分类: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性质进行分类,便于后续修复、加工和回收。
3. 修旧利废:修旧利废机修班组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进行修复、加工或回收。
4. 废旧物资再利用:修复、加工后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进行再利用。
5. 废旧物资报废:无法修复、加工或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六、修旧利废考核与奖励1. 各部门修旧利废管理员对修旧利废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分类、修复、加工、回收等环节。
2. 对修旧利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修旧利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实施细则由修旧利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修旧利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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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降本增效和节能降耗的理念,鼓励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合理地节约,降低生产成本,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节能降耗意识,充分调动检修员工对于修旧利废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节约开支,变废为宝,降低维修费用,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公司修旧利废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修旧利废领导小组:组长:机电副总
副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设备动力部、各车间
领导小组下设修旧利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设备动力部成员及各车间机电设备主任担任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修旧利废办公室是修旧利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权限:
1.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负责对修旧利废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修旧利废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
(二)各车间是修旧利废的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各生产车间负责对修旧利废资分类、标识、归整、修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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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台帐记录等工作。
三、范围
(一)旧设备
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
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
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四)修旧利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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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系统更新替换下来的设备、电器及其元器部件的修复。
2.电气、仪表专业各类报废仪表的修复。
3.各类机器设备和备件的修复改造代用。
4.各类容器的修复改用。
5.各类阀门、管件及其附件的修复。
6.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7.控制计算机、智能仪表、电动机励磁、微机保护器等已损坏单元插件的修复再利用。
8.废旧皮带、磨损皮带经修理、改造后再利用
9.其他有修旧利废价值的活动。
(五)不能列入修旧利废范围的
1.能够在日常检修中处理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
2.经过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
3.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生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5.经检测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
6.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人鉴定不在修旧利废范围内的。
(六)修旧利废的质量验收
1.修复的各类旧设备、总成件、阀门、流量计等用于在线工作的设备、备件需经试验合格的,方能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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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程序
(一)被列为修旧利废的机器、设备、电器、仪表及其元、器、部件,需由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申请单》报修旧利废办公室,经审核鉴字,证实确为废旧品、且有修复使用价值方可进入修旧利废程序。
(二)按谁使用谁修理的原则,各车间要各自组织对废旧品的修复工作。
(三)废旧物资经修复后,由各车间负责验收质量并安排专人保管。
使用前,车间需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见:附件二),向修旧利废办公室提出申请鉴定“投入使用时间”,使用到达质量保证期后或中途损坏的,车间需提出申请鉴定“实际使用时间”。
各车间每月20日,将本月使用时间鉴定完毕的鉴定表集中交修旧利废办公室,由修旧利废办公司集中处理。
五、奖励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奖励办法
1.修旧合格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按4%给予奖励。
2.修旧合格件价值在5000-30000元的,按3%+100元给予奖励。
3.修旧合格件价值在30000元以上的,按2%+200元给予奖励。
4、年终对各车间修旧利废工作进行统一评比,根据修旧利废的项目和价值,对修旧利废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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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价值在5000元以下物资,修旧利废由修旧利废办公室确认后进行;价值在5000元以上物资,修旧利废申请必须经修旧利废领导小组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
(三)设备价值=物资原值-修旧利废消耗的材料价值。
(四)各车间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须遵循优先使用修旧利废后的废旧物资,再使用仓库中的库存物资,降低成本。
(五)对于无法修复的物资,各车间应做好登记及保管工作,待上报设备动力部后统一处理。
(六)对修复合格的物品实行质量追究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对生产系统造成影响的,由修复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七)凡属外委修旧利废项目一律不参与奖励。
(八)修旧利废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车间及人员发现进行考核分析。
(九)对于价值(市价)较高、具有修复价值的零部件,不及时组织维修或管理不善导致没有修复价值或丢失的,对相关车间和人员进行考核。
(十)有条件实施而没有开展修旧利废工作的按月考核相关进行考核。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废旧物资修复申请单》
2.《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
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修旧利废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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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废旧物资修复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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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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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修旧利废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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