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6

合集下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3•【字号】黑政办发〔2016〕116号•【施行日期】2016.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1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3日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可及性,增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经过长期发展建设,我省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市政和企业(森工、农垦、煤炭、油田)分别建有一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241个,其中医院10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725个、公共卫生机构1453个、其他机构58个;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放床位202225张,其中医院17246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9762张;全省医疗卫生人员212469人,基本建立了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4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28张、卫生技术人员5.54人。

全省共有执业(助理)医师81419人,注册护士77807名,公共卫生人员25821人。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2011年-2016年)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2011年-2016年)

宁洱县人民医院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全面改革,医院面临着严峻挑战。

我院必须提高以技术含量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

为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色,展示医院优势,必须坚持“科技兴院”方针,实施重点专科建设,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医疗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

为此,特制定我院三年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一、重点专科建设的现状(一)重点专科建设取得较大成效我院积极进行重点学科的申报,申请建立1个市级重点专科(麻醉科)。

通过加大对重点专科政策倾斜、设立独立病区、合理的科室布局、设置专项资金、购置医疗设备、培养人才等,在人、财、物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兑现对重点特色专科的奖励,我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医疗技术整体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学术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我院学术队伍建设正向规范化、制度化的之路发展。

在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选聘等方面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初步建立了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机制,在重点专科范围遴选、推荐了一批学术带头人,根据不同的学科层次和类别赋予相应的权限和职责;(2)实施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培养和稳定现有人才;积极培养、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重点专科现有带头人1人、各类骨干30人的医院人才“金字塔”构架。

二、专科科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把专科建设作为一项基本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办院理念,遵循医学发展规律,坚定不移地把“科研兴院、人才强院”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坚持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质量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将宁洱县人民医院办成以医疗服务为主,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名符其实的二甲级医院,使医院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省内领先,跨入市级有较高知名度较强实力的先进行列。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05•【字号】菏政发〔2016〕43号•【施行日期】201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菏政发〔2016〕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2016年12月5日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5日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办发〔2016〕50号)等文件,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县区科学合理编制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基本市情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带,总面积12238.6平方公里。

截至2016年2月,菏泽辖4区7县,下设31个街道办事处、121个镇、16个乡。

2015年,总人口达到1003万人,人口密度为820人/平方公里,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8350元。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76元,人均消费支出9726元。

第二节卫生现状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848家,其中医院15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01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85家,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家,县级以上独立建制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10家,妇幼保健机构10家。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6.04.29•【字号】渝卫人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卫人发〔2016〕25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现将《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4月29日(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强全市医学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医学学术技术快速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才队伍建设“六百三万”计划实施方案》、《重庆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0-2020)》和《重庆市高端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55221”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推动学术技术创新发展、带领本学科冲刺西部一流的医学领军人才。

第三条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第四条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际、行业公认的原则,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名,力争2020年达200名。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五条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选拔范围为全市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领域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5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目标,坚持服务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坚持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破解当前有限事业编制资源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束缚,建立起管理科学、运转高效、有利于吸引医疗人才和稳定医疗队伍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为黔东南州公立医院的改革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017年,岑巩县、雷山县作为试点县先行启动实施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

视试点实施改革情况,适时在全州逐步全面推广。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报2016·12- 28 -一、规划背景“十二五”期间,我国卫生计生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底,我国卫生计生人员总量达到1069.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00.7万人。

人才结构得到优化,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由2010年24.9%提高到2015年30.6%,医护比由1:0.85提高到1:1.07。

人才效能稳步提高,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由2010年7.5提高到2015年8.4,日均负担住院床日数由1.6提高到1.9。

同时,卫生计生人才发展的一些结构性、制度性矛盾仍然突出,人才结构和分布尚不合理,基层人才、公共卫生人才以及健康服务人才短缺,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还有待完善,需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才活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

一是随着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方式以及环境的变化,对公共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

二是随着老龄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康复、老年护理、妇幼保健等相关服务需求更为迫切。

三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释放。

四是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水平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五是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妇幼健康、儿科等专业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

这些变化对卫生计生人才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十分迫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卫人发〔2016〕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我委制定了《“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根据《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改革后,深圳市公立医院将彻底打破医生的“铁饭碗”,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取消行政级别,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

在未来3年内,深圳将有近3万医生与编制脱钩。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函〔2015〕8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8日>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质量和效率,满足市民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以及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路径。

按照改革联动、分类指导和探索创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实际,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深入推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1.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强化公立医院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财政补助机制,遏制公立医院逐利行为。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

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聘用、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5•【字号】京政办发〔2016〕19号•【施行日期】2016.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5日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承担村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站)等医疗卫生机构。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明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要求,建立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制度,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推进机构建设,强化运行保障,改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执业条件,改革服务模式和完善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缺失及乡村医生队伍老化、待遇偏低等问题,筑牢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切实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主要目标到2016年底,全面实行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养、聘用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补助稳定增长机制;着手实施847个“空白村”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及岗位人员配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医院
人才队伍培养及引进计划
医院的生存和可持续性发展离不开人才,医疗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医院必须进一步规范人才梯队的建设规划,培养和引进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现对我院队伍的建设做如下规划。

一、医院人才队伍的现状:
医院目前人才资源的数量与结构:
1、人才极为缺乏。

在我院现有的252名专业技术人员中,没有博士学位人才,硕士学位10人(在读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本科学历90人,占36%。

区级拔尖人才1名。

临床科全院中级职称70人,副高级职称以上11人,大部分科室没有没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人才断层现象。

我院临床住院医师比例较少,住院科室基本为年龄在30—40岁的中级职称人员,有条件申报副高人员较少。

3、人才分不平衡。

我院的区级重点专科骨科副高以上职称的才1名,内、外、妇产科科室细化分科后,一般的科室没有副高职称人员;其他科室的执业医生数量仅仅维持科室的正常运行。

从以上数字分析来看,我院人才的极度匮乏,这必将严重制约医院今后的发展,如果不能在3-5年内有所改观,今后医院发展成为二级甲等医院的目标也很难实现。

因此,规范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提高卫生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将是我院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的艰巨任务,也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途径
医院领导务必要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和完善良好的、可操作性强的人才管理政策,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院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培养与引进并重,激励与压力并重,努力打造一支梯队相对合理、素质较高、稳定的人才队伍。

(一)人才队伍目标
1、扩大人才队伍结构的主要预期目标:五年内全院临床医疗人员本科学历占80%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占10%,大专及以下学历占得比例不超10%;10年内,临床医师本科学历占70%,硕士研究生学历占20%,博士研究生学历占5%,大专学历占得比例不超5%。

2、高级人才数量及分布预期目标:五年内副高以上的职称的临床、医技人才20名以上。

10年内副高以上的职称的临床、医技人才30名以上。

高级人才在各专业分布趋于合理。

人才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高、中、初
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相对合理。

3、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主要预期目标:在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人才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

部分学科的高层次人才与学科带头人的竞争力达到苏州地区较高的水平。

(二)人才队伍建设途径
从基础抓起,本院培养和引进并重,稳步推进医院人才培养建设。

1、认真执行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的政策,从培养合格的住院医生做起,为培养优秀人才打好基础。

2、努力培养本院的高级人才。

⑴、要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

看学历更要重能力,重实绩。

努力营造年轻人脱颖而出的氛围。

有能力的业务人员要给予更多的进修学习机会,给有能力的业务人员给职务、压担子、压科研任务。

为突出诊疗医院特色,临床科室于2015年前,提拔培养一批擅长中医药应用的人才担任副主任职务来指导中医药的临床应用和中医药理论的学习,提升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效果。

⑵、要大胆启用优秀的高学历人才。

高学历人才基础素质好,理论功夫扎实,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后劲,优秀的高学历人才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军,能实现人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⑶、根据医院的业务重点发展规划,有计划地推进重点学科人才建设。

坚持每年对骨科医生进行骨伤技术和中医中药知识的培训。

微创治疗是外科发展方向,医院逐步培养在脊柱、关节、四肢微创操作方面的人才;逐步培养并储备显微外科、康复科、颈肩腰腿痛中医、疑难杂症中医、小儿骨科和老年骨科方面的人才。

⑷、2013年起每年引进或培养硕士研究生至少2名。

到2015年全院引进或培养博士研究生1-2名。

⑸、要积极鼓励业务人员争取晋级到高职称。

到2015年医院至少有5名自行培养的副高职称。

2015年底前引进副高以上职称骨科专家2名,力争引进2名其他专业的副高以上专家。

2015年医院培养10-15名副高职称人才,到2015年全院副高以上的人才不少于30名;
三、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医院高层领导要加强人才培养规划的领导和实施,制订相关的计划和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使用人才和稳定人才的问题,真正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1)职务上给予竞争的机会。

制定中基层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任期考核,打破中基层领导职务终身制,形成人员职务能者上庸者下的激
励竞争机制,敢于启用有领导潜能的年轻人。

(2)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完善骨干考核和评定机制。

业务骨干按等级享受住房分配、技术津贴。

优先进行学习、培训、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

(3)建立“医院科研人才奖励基金”用于我院人才接受继续教育、技术创新项目、课题研究、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费用和对新技术新成果的奖励。

加大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奖励力度。

(4)设立晋升高级职称奖。

在我院晋升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本院专业人员,增加年薪和技术津贴。

(5)制定引进人才优惠措施。

对引进的医院所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名额计划的限制;医院提供优厚的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努力改善高级的居住条件和工作条件,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年幼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

**镇人民医院
2013年1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