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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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HB-16)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切实落实各层级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消除环境保护事故隐患,防止生态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正常运行及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外委单位。

第二章制定依据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制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章考核措施第四条考核措施:(1)本制度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员工遵守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国家标准及各项规定。

(2)奖励措施包括授予对应荣誉、经济、物质奖励。

(3)本制度对违反国家、公司及成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取决于违规的性质、结果及其严重程度。

(4)管理人员直管受处分员工进行沟通,以使其充分认识到违规带来的影响,并促使其改正;通过培训、交流、谈话等形式,帮助团队员工提高生态环保知识、生态环保意识。

第四章职责和目标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排查消除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做到清洁和文明生产,并持续改进。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和上级公司监督。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及一线班组长、员工都有权力和义务对辖区、业务范围内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制止和报告;员工有权拒绝生态环境保护违章和检举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目标:(1)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环保节能减排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将重点探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责任制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1. 政府责任政府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政府有责任制定相关政策,通过立法和监管手段确保企业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执法,依法严惩环境污染、能源浪费行为,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2. 企业责任企业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的主体。

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研发高效节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同时,企业应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和处理废弃物排放,推行循环经济模式。

对于环境违法企业,应依法追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和刑事责任。

3. 公民责任公民及个人也应承担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

每个人都应培养环保意识,垃圾分类,养成低碳生活的习惯。

公民还可以通过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参与到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行动中。

三、考核管理办法1. 考核指标为了推动环保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包括企业的环境保护技术水平、能源利用率、废弃物排放情况等关键指标。

此外,还可以引入碳排放指标作为考核的依据,鼓励企业降低碳排放。

2. 考核流程考核流程应具备科学性和公正性。

政府部门应成立独立的考核机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并对不合格的企业实施问责措施。

同时,还应鼓励先进的环保节能减排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3. 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环保节能减排责任,可以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对达到和超过考核指标的企业,可以获得相应的财政奖励和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

而对于未达标的企业,则应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

四、结论环境保护是全球共同的责任,节能减排是保护地球家园的重要举措。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四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四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选矿厂的生产实际,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考核中严格管理,并通过制度建设与经济考核,促使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力求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按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进行。

2.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环保设施时,必须将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如方案未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擅自改建、扩建环保设施,环保处罚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3.厂区禁止私设排污口。

对私设排污口、有排污嫌疑的单位,给予处罚20000-____元,追究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并责令单位限期拆除。

4.各生产单位必须建有环境安全事故应急设施、措施、方案(预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未建立的单位给予处罚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15.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

未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的单位,处以罚款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6.各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设备实施管理档案,制定维护保养制度。

未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及维护保养制度的单位,处以罚款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7.各生产单位要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处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环保设施设备完好率、运行率和处理效果列入考核指标,停产和检修期间,污染物必须保证达标排放。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模版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模版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规范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行政人员和生产经营人员。

第三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是对员工在工作中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以此评价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和奖励等情况的参考依据。

第四条考核结果是对员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包括工作成绩和行为操守两个方面。

第五条考核评价应坚持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安全考核内容:(一)遵守安全法规、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进行工作。

(二)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三)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参与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五)积极参与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六)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环境保护考核内容:(一)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培训,了解环保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按照环保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三)合理使用资源,提倡节约能源和减少废物。

(四)积极参与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控制工作。

(五)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提出环保改进方案。

第八条工作成绩考核内容:(一)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

(三)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四)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九条行为操守考核内容:(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保护公司利益,避免违规行为。

(四)与同事和蔼友好,拒绝恶意竞争和欺负他人行为。

(五)自我调节情绪,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十条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

定期考核是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的,包括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定期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项目部环境保护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项目部环境保护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项目部环境保护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一、考核目的为了促进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提高,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从而推动项目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二、考核内容1.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考核考核项目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

考核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进行定期检修等。

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考核项目部是否制定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是否按照规定落实。

考核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存在漏洞等。

3. 环境管理台账和记录情况考核考核项目部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台账和记录,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报告等。

考核环境管理台账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考核方法1. 定期检查项目部将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并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检查人员将根据相关要求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评估报告。

2. 定期汇报项目部每季度将向上级部门提交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包括设施建设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管理台账和记录等,由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3. 不定期抽查上级部门将不定期对项目部进行抽查,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项目部的重要依据,影响奖惩的决定。

四、奖惩管理制度1. 奖励措施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优秀、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奖励方式包括嘉奖、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2. 惩罚措施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或有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惩罚。

惩罚方式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级、起诉等,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科学、公正的处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1. 考核结果将对项目部的绩效评估、薪酬调整、职级晋升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优秀的环境保护成绩将为个人和团队的发展和晋升提供有力支持。

未达到要求的环境保护成绩将对个人和团队的发展和薪酬产生负面影响。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3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3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公司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提高,本着“谁排放、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预防为主、积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推行环境保护工作与部门经理、工段长、分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薪酬、聘用、晋升挂钩的考核方式,促进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____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公司范围内的环保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处罚意见,实施处罚。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环境保护职责,确保公司各项环境保护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奖励和处罚原则第六条公司对自觉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对责任区域内废水、废气及固废合规处理、达标排放,及预防环保事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公司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1、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在环保方面作出表率者,每次奖励100-____元。

2、及时发现和消除环保隐患,或在事故初期果断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每次奖励200-____元。

3、对环保设施或工艺设备进行改造,在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处理效率、节省处理费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每次奖励200-____元;第七条违反环保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将给予当事人及连带责任者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和纠正、包庇隐瞒的同样处罚。

三、考核细则第八条有环保设施运行的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培训记录、巡检制度和记录、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未按要求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或记录不全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完成的,处罚责任者____元/项。

公司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和公众健康,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实施环境保护考核,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四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工作应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并对外公开。

第五条综合评价原则。

考核工作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指标,全面评价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动态管理原则。

考核工作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标准。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七条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包括污染物排放指标、资源节约指标、环境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等。

第八条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结果等。

第九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包括员工环保意识、环保培训、环保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十条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环境违法行为、违规操作等。

第四章考核指标与标准第十一条考核指标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合理的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考核标准应根据考核指标,设定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明确考核等级。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十三条考核工作由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五条考核程序如下:1. 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指标、标准及考核周期;2. 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按照考核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工作;3.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 收集考核数据,进行综合评价;5. 制定考核结果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6. 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薪酬、晋升、评优等挂钩。

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环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篇:环保管理考核办法XXX公司环境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xxx有限公司2012年度管理职责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方针:遵守环保法规、坚持污染预防、实现节能减废、保持清洁安全、致力持续改进、提升环境绩效。

第三条指导思想:公司全员、全方位、全时段的环保意识,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减污增效的意识贯穿于整个生产之中,在生产的出效益的同时,改善环境。

第四条目标:外排废水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环保设施完好率98%,环保设施同步运转率98%,危险废物按处置要求(处置)率100%,设备和管道泄漏率小于或等于1‰,净化废气达标率大于或等于98%,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次,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大于或等于50%,确保公司污水零排放。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各车间环境保护管理的奖罚和考核内容。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六条领导全体员工的全员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涉及到三个大部分:废气、废渣、废水。

管理内容如下:1.“废气”的管理主要是气不外溢、各车间无组织的气体以及在工艺操作中产生的有毒气体的管理;2.“废渣”的管理是指各车间工艺中产生的废有机残渣、废有机残液、废活性碳等的处置管理。

3.“废水”的管理是水不落地也是我们环保管理的重点,它是指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废水、清下水管道的废水管理,排口水质的管理。

4.各车间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实行排污申请制度,必须提前报环保部批准同意,在环保的监测下进行。

5.环保事故管理。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环保部工作职责:1、对车间和废水处理站、焚烧炉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管。

2、负责环保排污审批制度的管理。

3、负责协调内部环保工作以及与两个车间环保工作的关系。

4、根据管委会、港区分局编制公司环保日报。

5、完成总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6、做好公司员工有关环保培训工作。

第八条乐果车间环保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车间区域内的各套环保设施的维护工作,保证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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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控制表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规范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三、定义(一)突发环境事件是指满足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定义及分级标准的事件;(二)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三)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是指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质量低下、工作要求不落实等行为。

四、管理职责(一)安全质量环保部门是公司环境保护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1.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检查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3.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提请公司党委审议,并按职责权限落实会议确定事项。

4.对各单位年度环境保护绩效提出考核建议。

5.组织集团公司和外部机构环境保护先进集体、个人的初选和申报工作。

6.按照“一票否决”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公司各类评优评先的意见。

7.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

8.配合工会工作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和责任人反映意见的核实与复查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是环境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1.参与管理范畴内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

2.对管理范畴内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参与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

4.参与集团公司和外部机构的环境保护评优评先的初选工作。

5.配合工会工作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和责任人反映意见的核实与复查工作。

(三)公司纪检监察部门1.参与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

2.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调查处理结论,决定是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调查;3.配合工会工作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和责任人反映意见的核实与复查工作。

4.按职责权限落实公司党委会议确定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事项。

(四)人力资源管理部门1.负责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负责将年度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

2.配合工会工作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和责任人反映意见的核实与复查工作。

(五)工会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惩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受理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和责任人的反映意见,负责成立复查组,并组织复查工作。

(六)各单位1.根据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工作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或细则。

2.负责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和违法违规行为者进行考核。

3.组织本单位环境保护先进评选,向上级单位推选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取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七)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外委服务单位)环保设施运维第三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责任。

五、惩处(一)环境保护行政惩处分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1.批评教育包括提醒约谈、警告谈话、通报批评。

2.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二)警告处分影响期为6个月,记过处分影响期为12个月,记大过处分影响期为18个月,降级、撤职处分影响期为24个月(三)对于环保基础管理、排污许可证执行、污染治理落实、环保监管系统运维及应用、环保舆情监督、环保整改措施落实等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环保监督部门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警告约谈至通报批评;并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单位年度综合业绩提出考核意见,并进行环保督办。

(四)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各单位有下列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根据违法违规具体性质,由公司环保监督部门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告约谈。

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单位年度综合业绩提出考核意见,并进行环保督办或通报批评。

1.未批先建,未落实环评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要求的。

2.未按照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4.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5.未完成国家、地方和公司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

6.被相关机构提起公益诉讼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定情况属实的。

7.被政府部门实施查圭寸、扣押、限产、停产、通报、处罚的。

8.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导致群体性事件,认定情况属实的。

9.其他严重违反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

(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惩处:1.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对有关责任人按照下列方式处理:(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降级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4)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2.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对有关责任人按照下列方式处理:(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

(4)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警告至降级处分。

3.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对有关责任人按照下列方式处理:(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降级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

(3)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4)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警告至给予记大过处分。

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对有关单位综合业绩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考核:(1)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单位综合业绩考核不得分。

(2)对于环境污染影响范围大、社会负面影响恶劣的环境事件,对事件发生单位年度综合业绩提出考核意见。

5.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不得再担任公司同行业企业的行政正职、副职;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5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同行业企业的行政正职、副职。

(六)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惩处:1.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加重行政惩处。

单位和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参与环境保护评先工作。

2.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环境事件行为或事件发生后阻碍调查、擅离职守,对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按同一事件等级规定上限进行惩处。

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不得分。

(七)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的惩处:各单位应建立环保事件分析报告和经验反馈机制,认真吸取事件教训;有针对性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以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对在环保事件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治理整改工作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未按规定建立环保事件分析报告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对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发生环保事件,未按规定及时认真分析上报环保事件,开展经验反馈,认真落实整改,吸取事件教训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不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4.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隐瞒不报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隐瞒不报且不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对上级督办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不落实整改措施,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完成整改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6.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无法保证环保安全,仍然强令生产、施工、作业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

7.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不进行治理或者治理不彻底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对主要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本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纪处分由各级党组织按党政同责、以责论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九)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突发环境事件,若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办法的,从其规定;同一起事件不重复处罚。

(十)申诉程序1.对根据本办法做出的惩处决定,责任人/责任单位认为不适当的,可在接到惩处决定通知后15天内逐级通过工会工作部门反映。

工会工作部门应协调人力资源、专业管理、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报请公司党委议决。

2.党员领导干部对根据本办法做出的惩处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组织程序进行申诉。

六、表彰和奖励(一)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每年组织申报“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环境保护先进个人”,具体条件按集团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二)各单位对取得环境保护先进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奖励。

对环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在后备干部培养、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

(三)报评先材料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评选。

七、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一)一票否决,是指在考核与评比年度内,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部门及其责任人参与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2.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受到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3.发生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及部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行政处罚的。

4.未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的。

(二)各部门在组织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活动等事宜时,应征求同级环保监督部门的意见。

对参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予“一票否决”的,必须予以否决。

八、附则(一)本办法不作为处理和判定刑事、治安、民事责任的依据。

(二)境外单位的环境保护考核管理,相关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附件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附件2:约谈通知单;附件3: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惩处流程图;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附件2 :约谈通知单约谈通知单附件2: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附件3:突发环境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惩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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