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小学新闻报道管理制度

小学新闻报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新闻报道工作,提高新闻报道质量,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小学新闻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班主任、宣传委员等担任成员。

负责全校新闻报道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小学新闻报道小组由宣传委员担任组长,各班宣传委员担任成员。

负责具体实施新闻报道工作,包括采访、撰写、编辑、发布等。

三、新闻报道范围1.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动态;2. 学生、教师、家长、校友等先进事迹;3. 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4. 学校文化建设成果;5. 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注和支持;6. 其他与学校发展相关的内容。

四、新闻报道要求1. 真实性: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客观、准确,不得歪曲事实、夸大其词、虚构情节。

2. 时效性:新闻报道要迅速、及时地反映学校最新动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3. 准确性:新闻报道要准确无误,对涉及数据和事实的报道,应进行核实。

4. 生动性:新闻报道要力求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吸引读者关注。

5. 规范性:新闻报道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新闻行业规范。

五、新闻报道流程1. 选题:新闻报道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新闻报道选题。

2. 采访:采访人员按照选题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访,收集素材。

3. 撰写:采访结束后,记者根据采访素材,撰写新闻报道稿件。

4. 编辑:编辑对新闻报道稿件进行审核,确保稿件质量。

5. 发布: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渠道发布新闻报道。

六、新闻报道责任1. 新闻报道小组对新闻报道质量负责,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2. 采访人员要尊重被采访者,保护其隐私,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3. 编辑要对新闻报道稿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稿件质量。

4. 各班主任、宣传委员要积极支持新闻报道工作,协助采访、提供素材。

七、新闻报道奖励与处罚1. 奖励:对新闻报道质量高、有创新、有影响力的报道,给予表扬和奖励。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为了激励新闻宣传报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本公司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宣传报道奖励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奖励优秀宣传报道,促进新闻工作的创新和进步,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公众认知。

2.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奖励对象应真实、可信、有实质性贡献的宣传报道。

二、奖励的种类和级别三、评选机构和程序1.评选机构:公司内设评选委员会,由新闻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构成。

2.评选程序:(1)每季度评选的优秀宣传报道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投稿情况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2)每年评选的杰出宣传报道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全年新闻宣传报道的成绩和贡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评选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并进行颁奖仪式。

四、奖励方式和标准1.奖励方式:奖励对象将获得现金奖励、荣誉证书和公司内部表彰等形式的奖励。

2.奖励标准: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者的奖励金额和奖励档次进行确定,一、二、三等奖金依次递增。

具体金额和档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奖励后的使用和宣传1.奖励后的使用:获奖者应按公司规定先行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奖励的合理使用和归属。

2.宣传方式: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企业网站等渠道,对获奖者和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和报道,以展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成果和影响力。

六、监督和查处1.监督机构:公司设立新闻督查组,负责对新闻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

2.查处方式:对于虚假报道、抄袭他人作品或其他失实行为,将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本办法由公司新闻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新闻稿件计分标准(新)

新闻稿件计分标准(新)

西岗镇中心小学新闻报道奖励规定(二0一五年十月修订稿)一、.报纸类:凡被国家级、省级、枣庄市、滕州市级新闻媒体一版采用的稿件(300字以上),每篇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二版及以下版面采用的稿件(500字以上),每篇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刊发在国家、省、枣庄市、滕州市级报纸一版上的图片新闻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二版及其他版面上的图片新闻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为鼓励通讯员积极向《枣庄教育》投稿,凡被《枣庄教育》头版头条、一版倒头条、二版头条和二版倒头条采用的稿件,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其他稿件计3分,图片新闻计3分。

同一篇稿件同时被国家、省、枣庄市、滕州市新闻媒体采用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

报刊记分以发表原件为准。

注:言论、论文、文学等非新闻、信息类不在考核范围内,小记者稿件也不计分。

二、信息类:被省教育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4分;被枣庄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被滕州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教育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

(每篇(条)字数需在200字以上)。

三、广播、电视类:凡被国家级、省级、枣庄市、滕州市级电视台所采用的稿件,每篇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凡被国家级、省级、枣庄市、滕州市级人民广播电台所采用的稿件,每篇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电视台报道以用稿采用通知单为准,电台报道以每月公布的通讯员用稿查询为准。

四、网络信息类:被滕州市教育局及以上信息网点发的信息,每条加计0.2分;在西岗教育信息网发表的信息,每条加计0.1分。

五、奖金发放:报纸类、信息类、广播、电视类,符合加分规定的新闻报道省、市、县级分别奖40元、30元、20元;网络信息类,被滕州市教育局及以上信息网点发的信息,每条奖5元,在西岗教育信息网发表的信息,每条2两元。

六、说明:1、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只奖一项。

2、加分和奖金只将一项,不重复奖励。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二、奖励内容
对于在宣传报道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和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内容:
1.奖金奖励:根据宣传报道工作的水平和贡献程度,获奖者将会得到一定数额的奖金奖励。

具体奖励额度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后确定。

2.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该奖励的个人将被授予相应的个人荣誉称号,如“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宣传报道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宣传报道工作中的杰出表现。

3.团队荣誉称号:获得该奖励的团队将被授予相应的团队荣誉称号,如“宣传报道先进团队”、“宣传报道创新团队”等,以表彰团队在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和卓越贡献。

4.获奖证书:获得奖励的个人或团队将会获得特制的获奖证书,以作为对其贡献和成果的认可和鼓励。

5.荣誉展示:获奖个人或团队的作品将会在相关场合或媒体上得到展示和推广,以分享其优秀的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成果。

三、评选程序。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通用5篇)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通用5篇)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通用5篇)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法律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宣传舆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政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宣传舆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校长、书记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第二章对外宣传第四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1、学校内各部门采写和制作的向校外公开传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如图片、画册、光盘、网页等)。

2、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联系或协助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社会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学校情况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含图片、通讯、录音、录像等)。

3、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反映学校有关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4、学校内各部门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或发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介绍材料、展览品或陈列品。

5、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

第五条对外宣传的管理1、审查。

凡向外投递反映学校情况的宣传报道(含网络宣传中由学校管理的新闻宣传)文稿、作品、信息,包括各种体裁的文章、音像宣传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可向外投递。

2、审查内容。

政治观点正确,文章内容属实,数据准确。

3、审查程序。

反映全校性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党政办公室审阅,由学校主要领导审定。

反映处室、系、部的对外宣传,须先经作者所在处室、系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之后,再由党政办公室审定。

教育宣传奖惩方案

教育宣传奖惩方案

槐树林特场中心小学教育宣传奖惩实施方案2013年2月教育宣传是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当地教育事业涌现的典型人和新鲜事,提高当地教育知名度的有效途径,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并在教育宣传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努力完成好我校教育宣传任务,打造槐树教育形象,依据县教育局教育宣传奖励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范围凡属国家级(网站:人民网、新华网、教育部门户网站;报刊: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正规发行社);省级(网站:湖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省“比访”网站;报刊:湖北日报、湖北教育);市级(网站: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即十堰市人民政府网和秦楚网;报刊:十堰日报、十堰教育);县级(网站:郧西在线、郧西教育信息网;报刊:郧西周刊、郧西教育、郧西教研、郧西教师教育);和各级电台(含县广播电台)、网站采用(发表)的有关槐树教育方面的宣传报道,均应属积分和奖励范畴。

二、奖励类别1、资金奖励2、年度考核加分奖励3、荣誉称号奖励发表稿件的教师,在按级别篇计发奖金的同时,取积分最高的授予“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

三、奖惩办法1、奖励:按完成积分后超出积分的将教师已发表稿件给予经济、荣誉双重奖励。

出示发表稿件原件在学校登记,复印件存档(无原件或未登记无效)。

个人评估奖由学校执行,奖金每学期末兑现,先进个人暑期教师会表彰。

完成积分任务率高的个人荣誉称号,由学校表彰(按学年度评比)。

奖励按篇兑现,一稿多人的按一人积分和奖金。

每季度末报送中心学校1次(网页打印件、报刊杂志复印件一式6份连同电子表格报中心学校登记汇总,电台用稿证明12月15日前报中心学校)。

2、惩罚:未完成分配积分任务数的学校按年度统计情况,在年度末兑现,每相差1分惩现金100元。

四、积分与奖励标准1、积分与经济奖励标准:县级报刊杂志、电视台奖30元/篇记0.6分,广播电台20元/篇记0.4分,信息网10元/篇记0.2分;市级报刊杂志、电台奖80元/篇记0.8分,信息网20元/篇记0.4分;省级报刊杂志、电台奖300元/篇记2分,信息网90元/篇记1.5分;国家级报刊杂志、电台奖400元/篇记2分,信息网120元/篇记1.8分。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宣传报道学校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人、新事、新经验,展示教育教学新成果,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凡我校教职工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正式发表或播出的有关我校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做法和成绩、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摄影等),具有正面宣传效果的将予以奖励。

二、报刊新闻稿件奖励标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为凭证(无汇款单的,国家、省、市三级稿件千字以上分别以100元、50元、30元为基数,千字以下按每百字10元、5元、3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党报、党刊及教育专业报刊,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2倍。

国家、省、市三级党报和教育专业报刊头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头版其它稿件和二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三、信息稿件奖励标准:被《山东职教信息》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枣庄教育信息》采用1条奖励60元,被《枣庄教育》采用1条奖励50元。

四、电台新闻稿件奖励标准:被国家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200元,被省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市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60元(以各级电台稿件录用通知单或稿费汇款单为据)。

五、电视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电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或用稿单位证明为凭证,(无汇款单或证明的,国家、省、市电视台分别按照每条200元、100元、60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3倍。

电视新闻节目头条,国家级2000元,省级奖励1000元,市级奖励500元。

六、网络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网络新闻奖励限于新华网、人民网、教育部网站、省政府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枣庄市人民政府网。

在新华网、人民网和教育部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在省政府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省教育厅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60元;在枣庄市教育局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对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建议

对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建议

对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对从事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二、奖励标准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奖励实施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文章或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四、组织领导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

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办法自2022年3月起实行。

z中心小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小学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试行)
中心小学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对从事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经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及电台、电视
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本校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奖励实施
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
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4、同一篇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但只限一人。

四、组织领导
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

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办法自2014年3月起实行。

z中心小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