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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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诉讼法:判决、裁定、决定的不同

司考刑事诉讼法:判决、裁定、决定的不同

司考刑事诉讼法:判决、裁定、决定的不同•相关推荐司考刑事诉讼法:判决、裁定、决定的不同一、判决(一)判决的概念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实体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于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是否应当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所作的处理结论。

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表现,是人民法院对于具体案件适用法律的后果。

判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将其改变。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中有两类4种判决:第一类是有罪判决。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犯有罪行的,依法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有罪判决包括认定有罪并判处适当刑罚的判决和认定有罪但免除刑罚的判决。

第二类是无罪判决。

包括对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而作出的无罪判决和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而作出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的无罪判决两种。

法律教育网根据判决的实体内容,还可以将判决划分为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二、裁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对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

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程序问题主要有:驳回起诉;中止审理;终止审理;补正法律文书;维持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维持或者撤销原裁定;核准死刑等。

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在执行程序中,包括:减刑、假释;撤销缓刑、假释;减免罚金等。

判决和裁定的相同点是二者都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排他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任何人不得抗拒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非经法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任何人也不得改变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判决和裁定有以下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

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即用于解决定法律|教育网罪和量刑问题。

裁定则多数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少数用于解决实体问题。

2、一个刑事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但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什么是判决,什么是裁定,什么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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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判决,什么是裁定,什么是决定不管是裁定还是判决都是法律⽤词,代表的也是⼀种威严性,是不可抗拒的存在,什么是判决,什么是裁定,什么是决定?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判决,什么是裁定,什么是决定刑事诉讼中,只有法院有裁判权,法院制作的法律⽂书分为裁定书、判决书、决定书。

判决:判决是法院对控辩双⽅争议的实质问题发表的书⾯意见,即确定被告⼈是否有罪和应当如何处罚的决定。

裁定:法院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事体问题作出的决定。

决定:没有裁判权的机关对案件作出的处理意见和法院对某些程序问题做出的意见。

其效⼒仅限于作出决定的机关。

没有裁判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对案件处理意见⼀律⽤裁定。

如:公安机关决定⽴案侦查、决定监视居住,决定拘留、决定撤销案件;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决定不起诉。

法院对某些程序问题作出的意见。

法院判决的特点:1.强制性法院判决对全社会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都必须⽆条件的⽴即执⾏。

如法院判决没收被告⼈财产,银⾏必须⽴即执⾏,该财产涉及被告⼈在某公司的股份,改公司和⼯商局必须⽴即执⾏。

法院判决某房产归谁所以,房管局必须⽴即执⾏。

法院判决被告⼈⽆罪,监狱必须⽴即释放。

2.稳定性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权变更和撤销法院判决。

法院⾮经法定程序也不能变更或者撤销判决。

3.排他性当事⼈、检察院都不得就统⼀问题再次起诉。

本法院和其他法院就其他案件作出的判决都不得否定本判决认定的事实。

任何机关和个⼈都不得作出与法院判决内容相冲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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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裁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是什么?

判决、裁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是什么?

判决、裁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是什么?答:1.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所作的实体处理决定。

一个刑事案件只能有一个刑事判决,而且必须是书面的。

2.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总是或者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

刑事裁定主要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但也用于解决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如减刑、假释的裁定等。

一个案件可以有若干个生效的裁定。

裁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3.刑事诉讼中的决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以处理、解决某些问题的一种方法。

决定既不同于判决,也不同于裁定。

因为判决和裁定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采用,而决定不仅法院可以采用,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也可以采用。

如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等。

但是必须明确,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中使用决定,只能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而不能用于解决实体问题。

人民法院的决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法院的决定一经作出和宣布,除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外,均应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或抗诉。

4.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它主要有以下种类:1.对权属纠纷的裁决。

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如土地、草原、水、滩涂、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归属引起的纠纷。

发生权属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有关行政机关确认并作出裁决。

2.对补偿纠纷的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双方当事人之间属于协商解决的事项达不成协议时,可以请求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

3.其他自我自述: 1.判决是针对刑事案件,并且是实体问题,必须是书面的。

2.刑事裁定主要是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减刑,假释,裁定等}可以书面的和口头的。

3.刑事决定可以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使用,解决某一问题,只能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人民法院可以书面和口头的法院的可以复议一次,不允许上诉和抗诉。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对案件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判决书从送达或当事人接到的第二天起,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过了上诉和抗诉期限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的判决,宣判后立即生效。

民事判决指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所作出的解决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判定。

刑事诉讼中的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和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判决、裁定的区别: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是什么?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

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1、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2020法考背诵考点:判决、裁定和决定

2020法考背诵考点:判决、裁定和决定

2020法考背诵考点:判决、裁定和决定知识点判决、裁定和决定判决、裁定和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或者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和诉讼程序问题,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作的具有拘束力的处理决定。

一、判决(一)概念我国刑事案件的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法庭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就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应否处以刑罚和处以什么刑罚的问题所作的一种结论。

(二)特点(1)判决专门用来解决实体问题,即定罪量刑问题。

所以,需要在刑事审判中作出是否有罪以及是否判刑的处理时一律用判决。

(2)判决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不允许有口头判决。

(3)判决分为有罪判决、无罪判决和宣告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

(4)判决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作出。

二、裁定(一)概念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相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

(二)特点(1)裁定主要用来解决程序问题(如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也解决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

(2)裁定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作出。

(3)裁定能够是书面的,也能够是口头的。

三、决定(一)概念决定是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的一种法院裁判形式。

(二)特点(1)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例如,对回避申请决定是否同意,对当事人、辩护人提出的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应由法庭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等等。

(2)决定能够是书面作出,也能够口头作出。

(3)决定能够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作出。

并且,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只能用决定来处理案件。

(4)人民法院的决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不能上诉和抗诉。

有些决定能够申请复议,例如,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能够申请复议一次。

判决书与裁定书举例

判决书与裁定书举例

判决书与裁定书举例
判决书和裁定书都是司法文件,用于记录法院对案件的决定和裁定。

它们在司法程序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判决书。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最终判决的书面记录。

它通常包括法院对案件的认定、对当事人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

例如,一份判决书可能包括对被告的有罪或无罪判决,对原告的请求是否被支持等内容。

判决书是对案件最终结果的正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一下裁定书。

裁定书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特定程序性问题或临时性决定所作出的书面记录。

与判决书不同,裁定书通常不涉及对案件本身的判决,而是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决定,比如对证据的采纳或排除、对诉讼请求的变更、对诉讼程序的暂时中止等。

裁定书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举例来说,一份判决书可能是对一起刑事案件的最终判决,确认被告的有罪或无罪,并作出相应的刑罚决定。

而一份裁定书可能是法院针对一起民事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证据申请所作出的决定,
决定是否允许该证据的使用。

总的来说,判决书和裁定书都是司法文件,但在内容和作用上有所不同。

判决书是对案件最终结果的确认,而裁定书则是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临时性或程序性决定的记录。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通俗理解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通俗理解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通俗理解
裁定书和判决书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做出的两种不同的文书。

它们在司法程序和效力上有一些区别,下面我用通俗的方式来解释它们的区别:
1. 裁定书:
裁定书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做出的一种决定性文书。

通常用于解决案件中一些简单的程序性问题或一些紧急的临时性问题。

裁定通常是由单个法官或庭审组织的法官做出,不需要组成合议庭。

裁定书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它的权威程度较低,不同于判决书。

例如,裁定书可以用于驳回某些程序性的请求、确定管辖权、决定是否批准举证请求等。

2. 判决书:
判决书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做出的正式结论性文书。

它是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的最终裁决。

通常是由合议庭中的多名法官共同签署,并由首席法官主持。

判决书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做出的最终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判决书一般包括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最终的判决结果。

简而言之,裁定书通常处理一些简单或紧急的程序问题,权威性相对较低;而判决书是最终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作出的结论,权威性较高,是案件的正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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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文档】“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范文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裁定是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作的判定。

法院民事裁判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国家的法律,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所作的判定,通常情况下民事裁判主要指民事判决和民事裁定。

判决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经过法庭审理,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所作出的判定。

因此,裁定与判决有明显的区别,其主要区别为: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目的是使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的进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通常只有一份判决,而一个案件有可能有几份裁定。

2、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凡是适用两审终审的民事案件,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送达后15日内准许上诉,当然法律或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一审法院所作无效婚姻的判决就是一个特例。

裁定的效力及于程序,随程序性事实的改变,裁定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执行的裁定,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执行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再审程序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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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

裁判的一种。

裁定是解决诉讼进行中的程序问题,大部分是形式裁判、中间裁判。

例如关于延期执行的裁定。

小部分是终局裁判、实体裁判。

前者如移送案件的裁定,后者如执行过程中的减刑裁定。

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

裁判的一种。

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

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刑、如何处刑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

裁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结论和决定。

但二者的适用是有严格区别的:(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

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①驳回自诉。

②驳回上诉或抗诉。

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④停止执行死刑。

⑤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

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

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

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

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

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

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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