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运输“营改增”实务(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培训课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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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实务PPT学习教案

公路运输实务PPT学习教案
中型客车6座至2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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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客车
6座以下小型客车(包括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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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载货汽车/载重汽车
载货汽车可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 四个种类。其中,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核 发大型货车号牌(俗称黄牌);轻型和微 型载货汽车核发小型货车号牌(俗称蓝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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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载货车(总质量≤1.8吨)
零担货物仓库要具有良好的通风能力 、防潮能力、防火和灯光设备、安全保卫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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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载装车 (1)零担货物的配载原则 ①中转先运、急件先运、先托先运、合同先运; ②尽量采用直达方式,必须中转的货物,则应合理
安排流向; ③充分利用车辆载货量和容积; ④严格执行混装限制规定; ⑤加强对中途各站待运量的掌控,尽量使同站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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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零担货物的中转作业一般有三种方法:
①全部落地中转(落地法) 将整车零担货物全部卸下交中
转站入库,由中转站按货物的不 同到站重新集结,另行安排零担 货车分别装运,继续运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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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法简便易行,车辆载 重量和容积利用较好,但装卸 作业量大,仓库和场地的占用 面积大,中转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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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货物运输组织
特种货物一般分为四大类,即危险货物、 大件(长大笨重)货物、鲜活货物和贵重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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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货物运输组织
(1)危险货物的托运应向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 输单位办理托运业务。
(2)承运危险货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危险货物托运单必须是 红色或带有红色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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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鲜活货物运输组织
(1)时间限制 (2)托运方照料 (3)注意环境变化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一、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概述具有中国特色的“营改增”,是税收改革的一个重要历程,从试点到现在的全面实行“营改增”,是我国税制越来越完善的体现。

交通运输业是我们生活与其他行业的纽带,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营改增”避免了重复纳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营改增”概述2012年1月1日,以上海市为试点城市,最先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2013年开始逐渐实行全面税改,交通运输企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之前缴纳营业税的部分现在按照增值税进行申报缴纳。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的两大税种,主要向我国第二、三产业进行征税。

营业税是对国内企业、个人的营业金额而征收的税种,由于企业业务繁杂,现在分工越来越细并且多环节流转,虽然税制方便征收和管理,但不利之处是多环节的重复征税,这样会使企业的成本负担加大。

增值税是对国内的企业、个人通过销售、加工等方式获取的增值部分的金额征收的税种,因为只针对纳税人获得增值部分计算,且增值税税负独有的转嫁的特征,在商品的不断交易中,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逐渐转移到产品的售价中,最终的转移环节就是最后的税负承担者,具有不重复征税的特点,公平税负,减少了偷税漏税的现象。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意义向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是从1949年开始的,以营业收入为计税基础,几十年来慢慢发展磨合,逐渐走上完善轨道,并不断地打造更有利于我国交通运输业的税收环境,直至税改前,以交通运输业全营业额的3%征收营业税,最大地突破税制财政管理体系,并逐渐规范起来。

但营业税自身存在的弊端,并不是所有行业都适合征收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的税收征管问题引发人思考,究竟怎样才可以保护企业和政府的利益。

通过税改合理设置税率,增值税可抵扣的税收机制最大可能地消除交通运输业营业税重复征税的情况,完善了我国的税收制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对调整现有的经济结构以及提高国家经济综合实力有着重大意义。

2024年交通与运输行业培训资料

2024年交通与运输行业培训资料

交通影响评价
对新建或改扩建道路进行交通影响评 价,分析其对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
道路设计标准与规范
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确保道路 几何设计、交通标志标线等符合规范 。
轨道交通系统组成及功能特点
轨道交通类型
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 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准时
等特点。
轨道交通系统构成
包括轨道、车辆、供电、信号等子 系统,各子系统相互独立又相互联 系。
挑战
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问题仍然是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国际政治 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可能对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政策法规影响及行业标准解读
政策法规影响
国家政策法规对交通与运输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 设计划、运输市场监管政策、环保法规等都将对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咨询和投诉问题。
个性化服务
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出行习惯和 需求,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 运输服务,如定制公交、共享出
行等。
04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风险评估
安全管理体系框架构建要素
安全政策与目标
明确企业的安全理念和 目标,为安全管理提供
方向。
组织结构与职责
建立清晰的安全管理组 织架构,明确各级职责
和权限。
包括机场跑道、航站楼、 停机坪等,是空中交通的 枢纽,承担旅客和货物的 运输任务。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优化策略
维护管理内容
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 、维修养护等,确保基础 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维护管理标准
制定科学合理的维护管理 标准,明确各项工作的具 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优化策略
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等手段,提高基础设施的 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 低运营成本。

营改增税目注释执行参考

营改增税目注释执行参考

营改增税目注释执行参考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本条目执行参考:1、城际间轻轨。

城际间轻轨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运输,不属于铁路运输,应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2、汽车租赁业务。

出租汽车业务中,出租汽车连带配司机的(如,上下班班车、旅游包车、为其他单位提供班车、校车等),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业”,应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3、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

该项目应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

为外单位提供的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业”,接受该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对于“适用集体福利的购进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汽车代驾。

该项目应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提供车辆的同时提供代驾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只单纯提供驾驶服务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5、快递业务。

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应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营改增继续教育试题)

营改增继续教育试题)

考试《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二)》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行业中,不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的是()。

A.陆路运输服务B.铁路运输服务C.航空运输服务D.房屋租赁服务 A B C D答案解析:铁路运输不属于营改增征税范围。

2.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其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专栏。

A.销项税额B.进项税额C.待抵扣进项税额D.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A B C D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

3.北京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1月其国内客运收入30万元,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10万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2万元(含税)。

该企业本月税法认可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8万元。

北京甲运输公司2012年11月的运输业务适用的税率为()。

A.17%B.11%C.6%D.3% A B C D答案解析: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

4.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取得的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借记()。

A.其他应收款B.营业外收入C.补贴收入D.其他业务收入 A B C D答案解析: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5.该设计公司当期进项税额是()。

A.8000B.11000C.14000D.15000 A B C D答案解析:5000+28571.43×7%+14285.71×7%=8000(元)。

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范围以及营改增试点的应税服务范围

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范围以及营改增试点的应税服务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表
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税应税服务税目 征收范围
(一)陆路运输 (二)水路运输 一、交通运输业 (三)航空运输 (四)管道运输 1.研发服务 2.技术转让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研发和技术服 3.技术咨询服务 务 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 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1.设计服务
2.商标著作权转让服 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三)文化创意服务 第 1 页,共 2 页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三)文化创意服务 3.知识产权服务
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 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 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1、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 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 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2、船舶代理服务属于港口码头服务。 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 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 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 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营改增”业务操作培训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营改增”业务操作培训
第17页,共70页。
• 业务4:2012年11月20日,取得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业务收入212000元,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期限4个月,汇票2013年3月20日到期。
• 业务5:2012年11月5日,发生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业务成本95400元,取得6%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本月认证通过,款项己通过 银行支票支付。
第20页,共70页。
• 业务10:2012年11月2日,初次购买增值 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通过银行支票支付 费用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全 额抵减的规定,无需认证。
• 业务11:2012年11月20日,购进电脑2台, 金额117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月认证通过,款项己通过银行汇款支付。
第7页,共70页。
•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 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 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 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 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
• (2)从2012年9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市、 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 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8 个省(直辖市)。正式实施时间:
• 北京市
2012年9月1日
• 江苏省、安徽省
2012年10月1日
• 福建省、广东省
2012年11月1日
• 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 2012年12月1日
第29页,共70页。
• 业务6:2012年11月12日,发生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业务成本180200元,取得非试点 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原营业税发票,款项未 付,合同规定12月支付。

《营改增培训》课件

《营改增培训》课件

营改增对企业的会计、资金和财 务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和 挑战。
不同行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 的应对措施,减少营改增带来的 负面影响。
企业如何合规避税
企业可以采取合规避税的方法, 合理合法地减少营改增给企业带 来的税收负担。
四、营改增的实际操作
税务登记和发票开具 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和 发票开具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 项。
纳税申报和缴税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 缴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帮助 企业避免税收违法行为。
常见问题的解答
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 能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和 指导。
五、总结
营改增的效果和意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效果, 推动了税收制度的改革和经济发展。
未来政策展望
展望未来,营改增政策仍将继续深化和完善, 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营改增的政策解读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税收征管的改增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
营改增的税率及计税方法
营改增税率和计税方法根据不同行业、商品和服务的特点而定。
三、营改增的影响与应对
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和挑战 各行各业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培训》PPT课件
这是一份关于《营改增培训》的PPT课件,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营改增政策的 概述、政策解读、影响与应对、实际操作等内容。
一、概述
营改增的定义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 改为增值税。
为何要进行营改增
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税 制、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 济发展。
营改增的目标和意义
营改增的目标是实现税制改 革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升税 收征管能力,促进国民经济 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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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运输“营改增”实务(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培训课程之二)陆路运输营改增实务讲解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魏斌2013年7月培训提纲一、陆路运输营改增范围界定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分析三、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四、陆路运输中特定业务的处理一、陆路运输营改增范围界定1、交通运输业2、物流辅助业(一)、陆路运输营改增范围界定-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其中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对于营改增范围各地的执行标准不同,应注意积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以山东为例:(二)、陆路运输营改增范围界定-物流辅助业货运客场站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其中:1、货运客运场站的停车服务货运客运场站的停车场是以货运客运场站设施为依托,提供货运、客运车辆停放服务,纳入本次试点范围,其它的停车场不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2、票务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提供的票务服务纳入本次试点范围,其他票务服务不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装卸搬运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其中:1、拖车救援拖车等救援、牵引服务属于原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内的装卸搬运,应属于试点范围内的“物流辅助服务”。

2、搬场业务(搬家业务)搬家公司提供的搬家业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物流辅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但是搬家公司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按照交通运输业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分析税率变化交通运输业:营业税3%—增值税11%物流辅助服务业:营业税5%—增值税6%从2012年底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的调查情况来看,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反映税负增加,其中大部分是陆路运输企业的一般纳税人。

税负变化分析**市交通运输行业调查:**运输行业部分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减测算表结果分析一般纳税人客货运企业流转税负均有所上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下降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抵扣范围狭窄不能抵扣的项目试点前购置的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费、人工费用等站场企业的建站费用、站场日常维护费用等不动产租赁成本可抵扣项目难以取得抵扣凭据异地加油修理费分包项目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化注:①此处暂不考虑进项税额抵税作用②试点后含税销售额实际税负=1/(1+11%)*11%=9.91%③试点前后税负变化=9.91%-3%=6.91%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变化注:①试点后实际税率=1/(1+3%)*3%=2.91%②试点前后含税销售额税率变化=2.91%-3%=-0.09%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下游企业的影响抵扣税率由7%升至11%,可抵扣进项增加税负率变化案列解析税负如何变化?-以公路运输为例假定某运输企业原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含税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900万元,其中柴油等燃料的成本400万元(此项成本一般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过路过桥费200万元(此项费用一般只能取得普通发票),工资成本为150万元,车辆折旧费为150万元(假如该公司共有30吨货车20辆,原值750万元,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在不考虑残值情况下年折旧费为150万元),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税率为25%,“营改增”后适用的税率为11%,外购货物适用的税率为17%,除上述情况外不考虑其他税费和因素。

(一)当全部使用旧货车,购买柴油等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0%时1、“营改增”前:该运输企业年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和三项费用为900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00*3%*(1+7%+3%)=33万利润总额:1000-900-33=67万应交企业所得税:67*25%=16.75万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33+16.75=49.75万税后净利润:67-16.75=50.25万2、“营改增”后: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外购物资400万,成本换算为不含税价格341.88万元,进项税金为58.12万元,“营改增”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为900.90万元,销项税额99.10万:增值税:99.10-58.12=40.98万城建税及附加:40.98*10%=4.10万利润总额:900.90-500-341.88-4.10=54.92万企业所得税:54.92*25%=13.73万流转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合计:40.98+4.10+13.73=58.81万税后净利润:54.92-13.73=41.19万3、总结(二)、当每年更新20%车辆,购买柴油等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0%时1、“营改增”前:与第一种情况一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00*3%*(1+7%+3%)=33万利润总额:1000-900-33=67万应交企业所得税:67*25%=16.75万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33+16.75=49.75万税后净利润:67-16.75=50.25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外购物资400万,成本换算为不含税价格341.88万元,进项税金为58.12万元,更新20%车辆即购入150万元价值的货车,换算为不含税价格为128.21万元,税金为21.79万,“营改增”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为900.90万元,销项税额99.10万:增值税:99.10-58.12-21.79=19.19万城建税及附加:19.19*10%=1.92万利润总额:900.90-350-120(未更新货车的折旧)-25.64(更新货车折旧)-1.92=61.46万企业所得税:61.46*25%=15.37万流转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合计:19.19+1.92+15.37=36.48万税后净利润:61.46-15.37=46.09万3、总结ll单位:万元(三)、两种税制下税后净利润相等的无差别点1、为方便计算,假定原营业收入为X元(含税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三项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例为90%,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税率为25%,“营改增”后适用的税率为11%,购买汽车、柴油等外购货物或者劳务金额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Y,购买货车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假设货车原值750万元,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不考虑残值,每年更新20%车辆),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除以上情况外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

“营改增”之前净利润A=X[(1-90%)-3%(1+10%)*(1-25%)]“营改增”之后净利润B =A=B,根据计算约为Y=43.4%因此,运输企业当每年更新20%车辆并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情况下(以下简称可抵扣固定资产比例),购买柴油等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47%时(以下简称取得可抵扣流动资产比例),两种税制形式下税后净利润相等。

以43.47%为临界点,当取得可抵扣流动资产比例低于43.47%时,选择“营改增”会增加企业成本,减少盈利;当取得可抵扣流动资产比例高于43.47%时,选择“营改增”会降低企业成本,增加盈利。

(三)、两种税制下税后净利润相等的无差别点2、如果货物运输服务中有部分属于货运场站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那么,企业可将这部分业务分离出来,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该运输企业物流辅导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10%时,寻找两种税制下税后净利润相等的无差别点。

“营改增”之前净利润A=X[(1-90%)-3%(1+10%)*(1-25%)]B =A=B,根据计算约为Y=40.57%.因此,运输企业货物运输服务中有部分属于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应将其分离出来。

在其他假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取得可抵扣流动资产比例高于40.57%时,选择“营改增”会降低企业成本,增加盈利。

税改后如何降低税收负担-税负转嫁1 税改后下游企业增值税进项的变化假定货运企业的营业收入为X“营改增”前:进项税=X*7%“营改增”后:进项税=X/1.11*11%=9.91%X增加的可抵扣进项税:2.21X%对策:与下游企业协商一致,在其可接受的幅度内提价,转嫁税负。

2、接受运输劳务的下家企业的税负平衡点分析接受运输劳务的下家企业的税负平衡点:即在提价后增加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金,少交的增值税附加以及少缴的所得税和多支付的价格之间平衡时,最多的提价幅度是多少。

税改前运输价格为X,则可抵扣的增值税X*7%,成本价为93%X。

税改后提价Z%,则运输价格A=X*(1+Z%),可抵扣的增值税B=成本价 C=。

多抵扣的增值税D=B-X*7%,少交的增值税附加为E=(B-X*7%)*10%成本价增加=C-93%X,可少交的企业所得税F=(C-93%X-E)*25%平衡公式多支付的运输价格=多抵扣的增值税+少交的增值税附加+少交的企业所得税。

即:X*Z%= C-93%X+E+F计算整理后可以得到:Z%=3.59%。

即运输企业提价幅度为3.59%,对于下家企业刚刚达到平衡点,多支付的运输价格可以与少交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相当,下家企业的利益不受损。

案例描述:集团下属一子公司A(全资),从事物流运输业、仓储、装卸等业务,目前营业税税率3%,主要为集团下属一分公司B(药品批发企业)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同时为集团内其他企业提供少量相关服务。

8月1日之后,按A公司年4600万元的收入,营改增范围扩大将使其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其主要的人工成本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负会有明显增加。

目前考虑,将该A公司并入B公司中,成为分公司的一部分,减少其单独经营时产生的增值税。

请问这样操作的话,从税负角度考虑,是否有不妥之处,比如新增其他税负?税改后如何降低税收负担-企业重组(一)、在保持现企业结构的情况原理上,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购买方向销售方支付的税额,营改增后税率增加,同时价内税改成税外税,因此可进行如下测算,分析营改增后的纳税影响。

1.原A公司每月销售额=4600÷12=383.33万原不含税价=383.33÷(1+3%)=372.17万元,2.营改增后销项税额=372.17×6%(11%)=22.33万元3.营改增后与B公司的新结算价格新结算价格=不含税价+销售项税额=394.50万元4.营改增后税负增加(不考虑附加税费)=394.5-383.33=11.17(二)、吸收合并方案1.吸收合并操作环节本身带来的税收影响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不用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原理上并不影响经营的连续性以及权益的连续性,可以适用特殊重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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