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矿井及工地等场所的安全生产,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要求:规定瓦斯抽采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抽采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抽采效果。
2. 操作要求:规定瓦斯抽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熟悉系统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能够正确使用抽采设备,及时掌握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并能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安全监测:规定瓦斯抽采系统必须配备相应的瓦斯检测仪器,并定期进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和故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4. 日常维护:规定瓦斯抽采系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包括设备清洁、润滑、紧固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5. 应急预案:规定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瓦斯事故的处理流程和应急措施,培训操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理技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瓦斯事故。
通过以上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降低矿井及工地等场所瓦斯事故的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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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抽采钻孔施工、封堵以及系统管理,提高钻进效率和抽采效果,促进矿井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瓦斯双高,减少瓦斯对安全生产的威胁,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本质安全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完成矿井年抽采计划量,矿井平均抽采浓度35%以上。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一级,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按时完成公司和矿下达的抽采重点和节点工程。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抽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各生产科室科长、副科长、劳工科正、副科长,抽放队队长、书记、技术员,通风科分管抽放技术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抽采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
2.负责抽采工作技术指导与工作监督、检查。
3.协调抽采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以及环节沟通。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通风科科长为主抓负责人,分管抽放副科长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1、通风科每月按部署要求编制抽采钻尺、抽采量、抽采浓度以及重节点工程计划,在月底检查抽采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
2、严格出勤管理,保证抽采计划的完成。
抽放队出勤率不低于72%。
劳工科、通风科每月对劳动纪律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3、矿井抽采量、抽采浓度与抽放队钻尺挂钩。
2010年抽采量考核指标:68m3/min;抽采浓度考核指标:35%。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以3m3/min为一台阶,抽采浓度以1%为一台阶,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抽采浓度每增减1%,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4、矿井抽采量、浓度同时与通风科测流员工资挂钩。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抽采浓度每增减1%,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____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____m,预抽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____m。
(二)钻孔施工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k4煤层不少于____m(燧石灰岩);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
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____m,孔径____mm,便于____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____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2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公司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及所属各煤业公司、煤矿进行瓦斯抽采或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抽采设计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抽采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分期施工。
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并制定年度抽采计划。
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机电部门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年度瓦斯抽采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报煤业公司批准。
煤业公司将所属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汇总成文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对煤业公司所报瓦斯抽采年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抽查,主要依据是抽采后实现的安全煤量能否满足矿井采掘接替要求,做到抽、掘、采平衡。
所有采掘活动都必须在抽采达标范围进行,不得超越达标范围进行采掘。
第五条抽采达标的定义。
抽采达标的标准是,经过抽采后,突出煤层在采掘前吨煤残余瓦斯含量要降到8m3/t以下,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对于高瓦斯和其它应抽采瓦斯的矿井,瓦斯抽采率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____)的要求。
第六条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前,必须实际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层原始瓦斯含量、钻孔瓦斯流量和衰减系数,并测定各种抽采条件下不同时间段的瓦斯抽采有效半径、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基础参数预测采掘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设计中必须明确各种抽采条件下的钻孔布置方式、钻孔孔底间距、孔口间距,封孔方式、封孔长度、封孔结构、封孔材料、封孔设备、封孔工艺;明确封孔管材料、直径、测气嘴、阀门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管路连接方式、流量计量方式、放水和排渣装置的型号、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
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

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
瓦斯抽采技术是一种重要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它能够有效地降低煤矿爆炸事故的发生率。
在瓦斯抽采技术的运用过程中,管理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一、瓦斯抽采技术管理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进行瓦斯抽采技术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原则,注重预防措施的实施,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2.科学合理,技术先进。
瓦斯抽采技术的管理要求不仅限于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还应当对技术提出科学合理的要求,在技术的创新和推广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3.全面管理,协调发展。
在瓦斯抽采技术的管理中,应当做到全面管理、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管理措施,完善技术支持,促进管理与技术的有机结合。
二、瓦斯抽采技术管理的基本内容
1.人员管理。
瓦斯抽采技术的可以安全生产离不开人员的认真履职。
因此,对瓦斯抽采的责任部门或人员要求严格,以保证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设备管理。
瓦斯抽采技术要求制定配备先进的检测、控制设备和保护装置等必备设备。
对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要求科学的规划安排。
1。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一)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通风地质科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列入矿月度生产计划。
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采量等.(二)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必须具备抽采条件,不具备抽采条件的工作面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施工顶板瓦斯抽采钻孔的钻场底板必须在至煤层顶板3m及以上位置.钻场开钻地点应避开煤线和泥岩。
(四)抽采瓦斯系统定期测定负压、压差、浓度等参数,并建立台帐。
单孔抽采负压不低于13KPa,钻场总浓度不低于5%,顺层孔单孔浓度不低于10%,若单孔浓度降至1%以下时,实行间歇式抽采。
(五)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干支管每天测定1次;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2次,并对抽采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瓦斯抽采泵站严禁无计划停泵.瓦斯抽采系统要每班检查1次,做到抽采管路无破损、控制闸阀使用正常、无泄漏、无积水。
(六)瓦斯抽采管路吊挂平直、整齐。
抽采顶板钻孔(包括边孔)的瓦斯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顶板钻场侧,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的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靠工作面外侧。
上隅角的抽采软管要沿端头超前支护单体吊挂整齐,不得弯曲;边孔的抽采软管要靠帮吊挂整齐;高位钻场内的抽采软管要排列吊挂整齐,沿巷帮挂出钻场。
抽采管路拆除必须经抽采队同意并按指定位置予以拆除。
(七)抽采钻场(钻孔)现场有测定记录牌板,室内有各种记录、台帐齐全.(八)抽采瓦斯及抽采瓦斯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九)设置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遵守《规程》规定.另外:1、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硐口必须悬挂泵站名称牌板;2、泵站内需施工混凝土地坪,泵站内电缆吊挂整齐,各类牌板制度挂放整齐;3、泵站司机每班需清扫、冲洗地坪,擦拭泵、牌板等上的灰尘;4、泵站内需设置桌子和椅子,记录本整齐的挂在墙上或放在桌子上;5、泵站内及泵站进出口30m范围内的瓦斯抽采管路每季度用红漆油漆一遍,每台泵上需喷写泵的编号(按1#、2#、3#等顺次编号管理)。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7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7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作面(或抽采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抽采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5~12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由矿通防副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8、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参数,如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
9、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瓦斯抽采系统延伸,由矿总工程师批准;采区、回采工作面或掘进巷道瓦斯抽采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通防副总批准。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一、瓦斯抽采管理办法㈠抽采达标指标的确定按照区域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和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要求确定瓦斯抽采指标: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
没有煤层始突深度瓦斯压力或含量的,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 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控制范围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瓦斯抽采率达到的指标:①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临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②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表2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预抽煤层瓦斯的吨煤钻孔量应达到以下要求: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应符合下表要求;吨煤钻孔量指标当采用穿层钻孔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根据抽采难易程度决定:容易抽采煤层15-20m;可以抽采煤层10〜15m较难抽采煤层& 10m。
4、石门揭煤所达到指标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 个月;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ra/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㈡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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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一、抽采泵站第一条井上、下瓦斯抽采系统应有专项设计,设计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等要求。
抽采系统设计按集团公司规定程序审批。
地面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200m3/min;井下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90m3/min。
抽采泵采用软化水为介质,并有停水断电保护装置。
井下瓦斯抽采泵安装在抽采地点附近新鲜风流的硐室中,并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泵站硐室应有两个供人员撤离的安全出口,出口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防爆门。
抽采泵硐室及其防火铁门外5m范围内巷道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引入引出的电缆有穿墙管,并用黄泥封堵。
第二条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
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软化水处理装置)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
软化水药剂至少每六个月添加更换一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泵站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参数、环境瓦斯浓度、循环供水、供电、设备开停状态等,同时对泵站设备运行异常、环境瓦斯浓度超限和供水系统故障报警,并进行断电控制。
抽采瓦斯监控系统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条抽采泵站有专人值班,负责每小时巡检一遍设备运行状况和抽采参数,并做好记录。
当泵站抽采负压超过73kPa或低于20kPa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处理。
停泵有汇报、有记录,严禁私自停泵。
第五条抽采泵站配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高低浓光学瓦斯测定器、水银柱计、水柱计、人工观测记录等。
消防器材配置要求:灭火器不少于两台、砂箱不小于0.2m3、消防水桶不少于2个、消防铁锹不少于2把、软管不小于20m等。
第六条井下瓦斯抽泵站抽出的瓦斯可引排至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建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井下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路,但应编制专项设计和措施,确保整个联网抽采系统稳定运行。
二、抽采管路其附属装置第七条地面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400mm,干、支管直径不得小于300mm。
井下瓦斯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300mm,干、支管不得小于200mm。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按设计要求选材安装,管路安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离度不小于0.3m。
每节抽采管至少吊挂(或固定)一次。
抽采管路(钢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瓦斯抽采管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
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设置控制阀门,以便维修、掐接管路。
所有抽采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巷道条件差的地段加强管路保护。
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与避雷线间距不小于5m,并每隔20m至少接地一次。
第九条抽采管路每隔200~300m(最大不超过500m)设置放水清碴装置,钻场、管道低洼、拐弯、坡度突变处增设放水清碴装置。
至少每天对抽采管路巡查一次,清除管路积水、积碴,检查管路气密性等。
第十条回风隅角埋管抽采瓦斯,伸入隅角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
埋管段与外部抽采管之间采用绝缘管连接。
三、抽采方法第十一条坚持多打钻孔、打好钻孔、增透卸压、系统严密、综合抽采原则。
施工大直径长钻孔,增加钻孔施工工程量;采取多种技术提高煤层透气性,改较难抽采煤层为可抽采煤层;严密封孔,优化系统;多措并举,应抽尽抽。
第十二条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采取增透卸压措施。
增透卸压可选择水力冲孔、旋切钻进、水力压裂单项或多项综合措施,也可采用其它试验有效的措施。
(一)穿层钻孔增透卸压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增透卸压范围为煤层全厚。
2.根据煤层赋存条件、钻孔控制煤层条带范围,计算增透卸压泄煤量。
穿层钻孔水力冲孔泄煤量不少于控制范围内煤体的5。
3.水力冲孔和旋切钻头直径小于岩孔直径10mm以上。
4.水力冲孔和旋切钻进有喷孔危险时,底(顶)板岩巷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冲孔水源水压不小于5MPa。
6.设计水煤沉淀分离和水煤清挖运输系统。
(二)顺层钻孔增透卸压,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地点及附近区域人员安全。
第十三条顶(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顶(底)板岩石抽采巷距二1煤层法距不小于10m,与控制煤巷平距一般不得大于20m,断面不小于10m2,具有独立通风系统和完善生产系统。
(二)设计施工底(顶)板岩巷,同时设计施工安全防护系统。
底(顶)板岩巷单独设立或混合设立避难硐室或避难舱。
(三)底抽采巷与被预抽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同时掘进的,岩巷超前距离不得小于100m。
(四)钻场规格满足钻机作业的要求,断面不小于10m2,长度4~4.5m;相邻两个钻场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40m。
(五)钻孔直径:113mm。
(六)钻孔深度:穿透煤层进入煤层顶(底)板不小于0.5m。
(七)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测抽采半径确定钻孔间距,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预抽期;无实测资料,钻孔终孔间距不大于10m,预抽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八)钻孔控制范围:(1)底板岩石抽采巷不在其控制范围垂直下方设计钻孔倾向与煤层倾向一致时,倾斜、急倾斜煤层,钻孔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20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0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钻孔应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
(见图3)设计钻孔倾向与煤层倾向相反时,倾斜、急倾斜煤层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20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0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钻孔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
(见图1和图2)(2)底板岩石抽采巷处于其控制范围垂直下方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控制20m,下帮至少控制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煤层巷道控制两侧轮廓线外至少15m(钻孔见煤点沿层面距离)(见图4)。
(3)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倾斜、急倾斜煤层,上部至少控制至回采区域上帮轮廓线外20m,下部至少控制至回采区域下帮轮廓线外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至少控制回采区域轮廓线外15m(钻孔见煤点沿层面距离)。
预抽范围附近存在采空区时,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预抽钻孔控制范围。
第十四条石门揭煤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置钻孔,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时,钻孔终孔间距不得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30天。
(三)钻孔控制范围: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距7m 前采取区域防突措施,钻孔最小控制范围: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四)为了缩短石门揭煤时间,可采取水力冲孔、水力压裂等卸压增透措施和煤体固化措施。
第十五条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煤巷断面不小于12m2。
(二)钻孔直径89~120mm。
(三)钻孔控制范围:控制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控制20m,下帮至少控制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控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四)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孔(钻孔在控制边界面上交点间距不大于2倍抽采半径,沿煤层面布置的钻孔,距煤层面间距不大于抽采半径),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
无实测资料时,钻孔在煤层中的终孔间距不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15天。
第十六条邻近巷道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控制范围:1.被掩护巷道侧向掩护倾斜上方煤巷条带时,倾斜、急倾斜煤层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上帮轮廓线至少20m;掩护倾斜下方煤巷条带时,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下帮轮廓线至少10m。
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轮廓线至少15m(均为沿煤层层面距离)。
2.被掩护巷道走向顺层钻孔控制有效范围至少超前被掩护巷道20m,并且一次施工顺层钻孔控制条带长度不少于60m。
3.钻孔均匀控制煤巷条带煤层全厚。
(三)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置钻孔,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时,钻孔终孔间距不得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15天。
第十七条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布置及参数: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抽采半径),抽采时间不低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
无实测资料的矿井参照表1选择。
在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和煤层赋存变厚区域增补钻孔或延长抽采期。
突出危险区煤层顺层钻孔工程量不低于0.1m/t。
表1煤层顺层钻孔布置表1.平行工作面布孔在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分别施工下行、上行钻孔,搭接长度不小于10m。
仅在工作面下副巷或上副巷施工单向钻孔时,钻孔长度工作面倾斜长减10m。
2.交叉布孔平行工作面钻孔与斜向工作面钻孔立体交叉布置,两类钻孔在交叉处上下距离为5~8倍钻孔直径,两类钻孔夹角一般为15~20度。
在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分别施工钻孔,钻孔搭接长度不小于10m。
第十八条回采工作面浅孔抽采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二)钻孔布置及参数:根据实测有效抽采半径确定钻孔间距,孔深不小于10m,均匀控制回采面前方不少于10m 煤层全厚。
采用快速封孔器或合格树脂材料封孔(或其他经试验有效的封孔方法)。
第十九条高抽巷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煤厚超过8m的高瓦斯回采工作面应施工高抽巷进行瓦斯抽采。
(二)高抽巷沿煤层顶板布置或直接布置在顶板中,平行于采面回风巷,内错10~20m。
(三)高抽巷密闭后,不得留有盲巷,密闭前方巷道要形成全风压通风,以防瓦斯聚积。
在沿煤层顶板巷道内设双层密闭,间距不小于0.5m,中间用黄土填实,对密闭及密闭前5m范围内全巷道喷浆处理(或采用树脂材料封堵密闭墙及围岩)。
第二十条高位走向钻孔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不小于113mm。
(二)钻孔布置:在二1煤顶板稳定岩层中布置高位钻场,钻场内布置5-9个钻孔,相邻两钻场钻孔搭接不少于20m。
终孔层位及倾向控制范围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
一般终孔距二1煤顶板10~20m,倾向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回风安全出口上风侧3~25m。
第二十一条回风巷迎面斜交钻孔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二)钻孔布置:钻孔开孔点可布置在回风巷巷中或下帮适当位置,终孔层位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