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4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瓦斯抽采系统是一种用于矿井或地下工程中抽取瓦斯的设备,主要用于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保证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安全运营,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矿井或地下工程都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系统,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内的瓦斯浓度始终处于安全范围之内。
第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工作分为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第五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责任由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管理权机构承担。
第二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规划和设计管理第六条矿井或地下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必须考虑瓦斯抽采系统的需求,并合理确定设备的布置和容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备的参数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系统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与其他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系统相互配合,确保设备的联动性和协同运行能力。
第三章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管理第十一条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接口连接。
第十二条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调试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流程控制。
第十四条在调试过程中,必须进行参数调整和检测,确保设备的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调试结束后,必须进行系统验证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第十六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设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____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斯抽采封孔考新丰煤矿防突科____年____月核制度瓦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落实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加大瓦斯抽采和封孔的管理力度,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原则,特制定《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
一、瓦斯抽采考核制度1、根据年度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防突科根据计划制定瓦斯抽采利用月度计划。
完不成月度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
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抽采不达标。
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公司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
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____生产的对相关人员罚款____元。
4、抽放系统不完善,各种计量装置____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
5、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____%的抽采量不计入抽采完成指标。
6、瓦斯抽采工要依据施工设计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钻孔的角度、方位、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7、钻机要安设牢固,钻孔、卡制器、动力头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对有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____-____元。
9、每季度对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
10、奖罚⑴对完成月度抽采量计划的,对瓦斯抽采人员进行奖励。
每抽出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抽采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⑵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每利用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利用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⑶没完成抽采量计划的对等罚款。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l)工作面(或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4)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核定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10~15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在本煤层施工小直径钻孔塌孔、堵孔严重时,回采工作面应采用顶板走向长钻孔、抽采老空等方法抽采瓦斯。
8、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由通防管理部门提出,由矿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瓦斯抽采系统运行,保障工人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瓦斯抽采系统基本要求1.瓦斯抽采系统要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工、安装、验收。
施工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装和施工,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检查,确保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2.瓦斯抽采系统必须按时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消除。
3.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安装音、光、电报警装置,并经常性检查和测试,确保能及时发出警报。
4.瓦斯抽采系统中的瓦斯弱电电源系统必须设有备用电源供给,确保在主电源失效时,备用电源可自动或手动投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三、施工安装要求1.瓦斯抽采系统施工安装前,必须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经过安全评价。
2.瓦斯抽采系统施工安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及设计标准执行。
3.瓦斯抽采系统的施工验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如验收不合格应及时进行整改。
4.瓦斯抽采系统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必须按要求,对施工现场作周密的安全检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四、预防措施1.瓦斯抽采系统必须保证通风栓门的有效密封,防止瓦斯溢出,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2.在瓦斯抽采系统中,必须加强对瓦斯浓度的监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引起爆炸事故。
3.瓦斯抽采系统必须有效的消除火源和防止火源产生的措施,禁止在瓦斯环境下进行火源作业。
4.强化对瓦斯抽采区的安全监控,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瓦斯抽采区安全稳定。
五、安全运行1.对于瓦斯抽采系统的设备,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作好记录,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3.瓦斯抽采系统维修保养及相关操作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作业。
4.在执行作业时,必须要分类控制和管理,既要做好控制瓦斯浓度,又要保证工人的安全。
六、应急预案1.在瓦斯抽采系统中,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爆炸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____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____m,预抽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____m。
(二)钻孔施工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k4煤层不少于____m(燧石灰岩);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
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____m,孔径____mm,便于____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____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一)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通风地质科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列入矿月度生产计划。
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采量等.(二)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必须具备抽采条件,不具备抽采条件的工作面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施工顶板瓦斯抽采钻孔的钻场底板必须在至煤层顶板3m及以上位置.钻场开钻地点应避开煤线和泥岩。
(四)抽采瓦斯系统定期测定负压、压差、浓度等参数,并建立台帐。
单孔抽采负压不低于13KPa,钻场总浓度不低于5%,顺层孔单孔浓度不低于10%,若单孔浓度降至1%以下时,实行间歇式抽采。
(五)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干支管每天测定1次;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2次,并对抽采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瓦斯抽采泵站严禁无计划停泵.瓦斯抽采系统要每班检查1次,做到抽采管路无破损、控制闸阀使用正常、无泄漏、无积水。
(六)瓦斯抽采管路吊挂平直、整齐。
抽采顶板钻孔(包括边孔)的瓦斯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顶板钻场侧,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的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靠工作面外侧。
上隅角的抽采软管要沿端头超前支护单体吊挂整齐,不得弯曲;边孔的抽采软管要靠帮吊挂整齐;高位钻场内的抽采软管要排列吊挂整齐,沿巷帮挂出钻场。
抽采管路拆除必须经抽采队同意并按指定位置予以拆除。
(七)抽采钻场(钻孔)现场有测定记录牌板,室内有各种记录、台帐齐全.(八)抽采瓦斯及抽采瓦斯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九)设置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遵守《规程》规定.另外:1、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硐口必须悬挂泵站名称牌板;2、泵站内需施工混凝土地坪,泵站内电缆吊挂整齐,各类牌板制度挂放整齐;3、泵站司机每班需清扫、冲洗地坪,擦拭泵、牌板等上的灰尘;4、泵站内需设置桌子和椅子,记录本整齐的挂在墙上或放在桌子上;5、泵站内及泵站进出口30m范围内的瓦斯抽采管路每季度用红漆油漆一遍,每台泵上需喷写泵的编号(按1#、2#、3#等顺次编号管理)。
晋煤集团矿井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晋煤集团矿井瓦斯抽采管理规定晋煤集团矿井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瓦斯抽采管理,落实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定,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子分公司及矿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通风处作为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总体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
集团公司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抽采矿井根据本矿井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标准体系。
第五条子分公司应当设置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部门,负责本公司所属煤矿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
子分公司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六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设立瓦斯抽采管理机构、配备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建立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抽采瓦斯系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八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实施“地面瓦斯抽采先行、井下区域抽采主导、多种抽采方式补充”的抽采技术工艺。
第九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一)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压瓦斯的配套工程。
(二)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程,确保抽采达标。
(三)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2.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3.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
2023年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瓦斯抽采系统是指煤矿中用于抽采瓦斯的设施和设备,包括瓦斯抽放孔、抽放机组、瓦斯抽放管道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管理体系,制定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瓦斯抽采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瓦斯抽采系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瓦斯抽放孔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通畅和安全。
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抽放机组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抽放瓦斯的效果达到要求。
第八条:瓦斯抽放管道应选用耐磨、耐腐蚀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防止泄漏和堵塞。
第九条:瓦斯抽采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包括瓦斯浓度、氧气含量、风速等参数的监测,确保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安全。
第十条:瓦斯抽采系统应设有报警装置,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或其他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对瓦斯抽采系统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档案,并进行相关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的情况。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十四条:各级煤矿安监部门应加强对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责令停产整顿或暂时关闭煤矿。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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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由各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
2.矿行政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经营生产计划。
3.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采纳入到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瓦斯治理与采掘工程要做到“三超前”,即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超前使用。
瓦斯治理工程未完成,采掘工作面不得投入生产。
4.矿要制定年度抽采计划,计划要逐月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公司。
5.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
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和高瓦斯区域,其穿层、顺层抽采必须使用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抽采,移动泵只能作为辅助抽采设备,否则视为抽采能力不足。
6.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抽采需要。
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抽采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设计能力要有15~2.5的富余系数。
7.矿井要选择适应各开采煤层的有效抽采工艺和方法,坚持高低浓度相结合,临近层抽采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
8.规范抽采设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瓦斯抽采工程和抽采量计划。
高瓦斯及突出煤层的采区设计应编制专门的瓦斯抽采设计。
泵站、管路、计量装置等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备用泵能力不小于运行泵。
9.在各支管上要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孔板计量装置(孔板计量装置应设旁路)。
完善抽采管路和计量、放水装置,建立健全维护、检查责任制。
建立健全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钻场、钻孔每周至少测定一次。
重点考察钻孔的测定次数根据需要确定。
抽采台账记录数据要准确。
10保护层工作面开采前,其瓦斯抽采工程应能保证《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中规定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要求。
11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必须施工煤层顶、底板巷道穿层钻孔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作业必须在穿层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严重突出危险煤层尽可能选择地面钻井预抽或穿层钻孔预抽。
石门(井筒)揭煤预抽效果、范围要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预抽时间不少于3个月。
12依据瓦斯赋存状况,分巷道、工作面、采区、煤层,确定必抽量和应抽量,必抽量不到位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实行瓦斯治理工程备案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格抽采计量考核,严肃处理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
制定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分别统计考核制度。
13被保护层工作面未受到保护的区域,必须采取预抽瓦斯等措施消除突出危险。
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必须实行岩巷预抽掩护,岩巷超前FOO米,预抽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回采工作面形成后,施工回采范围的煤层网状钻孔预抽煤层瓦斯,预抽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不达标的不准进行生产,预抽控制范围及抽采率等要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
14.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矿井必须制定保护层开采及瓦斯抽采规划,调整矿井开采部署,制定矿井开拓、掘进和回采接替计划,以及配套的瓦斯抽采和治理技术方案;保护层工作面应正常衔接。
15.矿要编制瓦斯抽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与考核;煤层瓦斯抽采工作要做到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预抽时间和瓦斯预抽效果。
16.瓦斯治理的规划或设计、方案要贯彻于新井建设、水平延深、采区延深、采区设计、生产准备、工作面移交等各个环节。
1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平延深和新采区设计要包括瓦斯综合治理内容的安全专篇,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18.新采区投产前,须具备瓦斯治理的各项功能和条件,否则不准投产。
19.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前提条件,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的安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相匹配,保持抽采达标煤量和生产准备及回采的煤量相平衡。
16.瓦斯抽采要以满足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要求为前提。
放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巷帮钻孔与迎头短钻孔结合的方法边抽边掘。
(4)巷帮边抽边掘的长钻孔布置应均匀、合理。
煤层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2米。
(5)预抽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回采前要编制抽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抽采工程和措施执行到位,瓦斯抽采率不应小于25%。
(6)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前必须进行预抽,瓦斯抽采率不得小于30%o(7)工作面第一个高位钻场必须施工一个贯通切眼的钻孔;两高位钻场之间必须施工一个贯通钻孔,并做明确的标志,加强管理。
17.泵站抽采流量不少于瓦斯额定流量的60%,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抽采计划,抽采工作面无瓦斯超限现象。
18.利用高位钻孔抽采的高位钻场,无论是施工钻场还是打钻、抽采时(完成抽采管路连接外口临时封闭的除外)都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瓦斯管理按照高瓦斯掘进头管理执行。
采煤工作面过钻场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19.煤层经预抽瓦斯后,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抽采时间、瓦斯压力和可解吸瓦斯含量指标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等要求。
三、瓦斯抽采系统的标准和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
1各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1)大于或等于40m3∕min;(2)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3)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o3.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二)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
其进风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米,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4.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5.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一套备用。
6.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路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
安装抽采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矿安全监测系统联网,能适时反应系统的各种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
抽采台账记录数据要准确。
8.抽采瓦斯泵吸气侧管路和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采瓦斯泵站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米。
9.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查各参数,做好记录。
当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果利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10利用抽采瓦斯时,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风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三)瓦斯管路的敷设1抽采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必须满足防冻、防腐蚀、抗阻燃、抗静电的要求。
11管路的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米。
在运输巷道中敷设管路时候,应悬挂架于巷道帮上,其高度不少于1.8米,便于运输行人,所有瓦斯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
12瓦斯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
平巷中的瓦斯管路须保持一定的坡度,每隔200-300米应有意将管路敷设成低凹安装等径T型管联接放水器;管路低洼处、钻场及采区上山下山,均要安装放水器。
13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都应设置阀门,以便支管拆除或延伸。
在钻场和分支应设置流量、负压、瓦斯浓度观测装置。
支管与钻场根据现场条件联接,要确保管道畅通,不漏气。
14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气密性试验。
瓦斯抽采管路要刷上红色,以区别其他管路。
(四)瓦斯抽采钻孔的连接和拆除1利用高抽巷抽采的工作面,在工作面投产前,高抽巷必须施工到位并封闭,连管待抽。
15利用高位钻孔抽采的工作面,在工作面投产前,第一个钻场的钻孔必须施工结束,钻孔封孔连接完毕,随着工作面的推进下一个钻场距工作面30米前,钻孔合茬待抽。
16利用顺层孔抽采的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投产前,预抽时间不少于1个月。
17钻孔的拆除必须经过主管抽采的技术人员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四、瓦斯抽采日常管理与技术要求(-)抽采日常管理1.矿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瓦斯抽采的需要,由抽排区统一管理,抽排区必须至少配备两名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采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采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抽采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2.对抽采工作人员要进行业务技术培训I,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面无专项抽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进行钻孔施工。
4.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
钻孔实际开孔位置与设计孔位误差不得超过土IOOnIrn,倾角、方位角误差不得超过±1°,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对于施工中出现的报废钻孔,应及时向设计人员汇报,重新设计补打钻孔。
6.抽采工程施工全部结束时,必须由通风副总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包括钻孔参数、钻孔个数、管路敷设、气密性试验、瓦斯泵及供电、监测、计量装置等)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验收合格的要提出验收报告。
综采面生产前的抽采系统工程的验收由公司“一通三防”部负责组织验收。
凡未验收,未提出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按不具备抽采条件处理。
7.采用钻孔抽采时,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o8.抽采量的计算要统一用标准的大气压(101.325Kpa)和温度(20℃)采用自动计量的要通过监测监控系统打印抽采报表;采用孔板计量的每班要计算抽采总量,再根据抽采量编制抽采日报。
9.瓦斯抽采台账必须由队长审签;抽采日报由区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审签;抽采月报由总工程师、矿长审签。
(二)技术要求1.图纸(1)瓦斯抽采系统图。
(2)泵站平面与管网布置图(3)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4)泵站供电系统图2.报表(1)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2)抽采量年、季、月报表3.记录(1)钻孔施工记录(2)泵站抽采参数记录(3)泵房(站)值班记录4.台账(1)抽采设备台账(2)抽采工程台账5.牌板(1)抽采钻场钻孔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剖面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钻孔施工技术要求、钻孔施工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