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定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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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依法定密工作,促进定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XX市保密局关于做好定密事项报备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定密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定密工作组织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对各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认真落实定密工作责任制1、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领导本机关的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组织协调等职责,协调处理定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明确定密审核人,负责办理领导批准前的定密审核工作。

3、文件、资料等的拟稿,采集承办人应依据《卫生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对所承办的工作内容进行定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定密具体形式提出。

认为该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就注明“非密”,属于工作秘密的应注明“内部”,认为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人员的范围,注明以定密级依据,并按保密相关规定呈报审定;认为属于“不明事项”或“有争议事项”的应写明情况报请定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三、严格遵循定密工作程序1、领导交办工作事项时,应事先提出保密和定密的要求。

2、承办人在公文送审签发单或定密审核单上提出定密具体意见。

3、定密审核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具体意见进行审核,对“密”或“非密”及“密级”“保密期限”等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4、主管领导或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批准。

5、拟文科室按签发单的内容要求作最后处理,印发行文。

四、规范公文送审签发单使用符合定密规定要求的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格式内应有“拟定密级”“保管期限”“拟定密级依据”和“定密审核意见”栏,以确保定密工作的真正落实。

五、加强对定密工作的检查监督把定密工作纳入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定期对本机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密工作经常有序开展。

对承办人、定密审核人、最终审批的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因违反或者不适当履行定密工作职责,致使发生违法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定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定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定密工作制度。

一、定密工作原则1、法定原则定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2、精准原则确保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准确无误,做到既不遗漏应当定密的事项,也不随意扩大定密范围。

3、最小化原则在确定国家秘密时,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即只将与国家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确需严格保护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使国家秘密的数量控制在最小范围。

4、动态管理原则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二、定密工作责任1、定密责任人明确指定具备定密资格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定密工作。

定密责任人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业务。

2、单位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三、定密依据1、保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中央有关机关制定的各类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确定密级。

3、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定密规定遵循上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定密规定和要求。

四、定密程序1、承办人提出定密意见承办人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依据定密依据,初步提出定密意见,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定密责任人审核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

3、单位领导审批经定密责任人审核后的定密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确定。

4、书面记录定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书面记录,包括定密的依据、定密责任人的审核意见、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等,并存档备查。

五、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1、变更条件当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进行变更。

2、解除条件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解除。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定密工作是指对国家秘密进行认定、确定、保密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定密工作制度十分必要。

一、定密的适用范围定密工作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所有处理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定密工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二、定密的原则1. 保密责任原则:所有处理国家秘密的人员都应当具有保密意识,将保守国家秘密作为自己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2. 必要性原则:定密必须具备明确的必要性,未经必要定密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信息进行定密处理。

3. 秘密等级原则:根据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并严格遵循相应的保密措施。

4. 需绝密副本原则:对于绝密级国家秘密,应当制作一份绝密副本,以备可能的遗失或损毁。

5. 原则性识别原则:定密时,应当明确标识国家秘密的涉密信息,防止信息在传递和存储过程中泄露。

6. 保密期限原则:根据国家秘密的特点和需要,划分不同的保密期限,并严格执行。

三、定密的程序1. 定密责任人的确定:每个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定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部门或单位的定密工作。

2. 定密申请:根据实际需要,由处理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提出定密申请,明确申请的定密级别和保密期限。

3. 定密审批:定密责任人对定密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定密的等级和期限。

4. 定密登记:将定密的相关信息登记到国家秘密档案系统中,并保存好相应的定密材料。

5. 定密传递和使用:定密责任人按照规定将定密材料传递给需要使用的人员,确保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违反定密规定的后果1. 泄密行为的追究:对于违反定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损失赔偿责任:对于由于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泄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吊销保密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泄密行为,相关人员将被吊销保密资格,并禁止从事相关涉密工作。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规范定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密依据、定密程序、定密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国家秘密的定密应当遵循"谁定谁责"的原则,定密人员应当对其定密行为负责。

第四条定密工作应当坚持保密需要和便民利民的统一,合理确定定密等级,提高国家秘密利用效率。

第五条各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定密工作制度,加强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依法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定密范围和等级第六条国家秘密的定密范围包括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七条国家秘密等级包括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第八条绝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最高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九条机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十条秘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一般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三章定密依据和程序第十一条定密依据应当明确,确保定密依据合法、规范。

第十二条定密程序应当规范,依法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三条定密工作的程序包括定密前的审查、定密中的操作、定密后的保护等环节。

第十四条定密工作的程序还包括相关人员的定密申请、定密审核、定密备案等环节。

第四章定密责任和监督第十五条定密责任应当落实到每个相关人员,确保定密工作的依法、准确进行。

第十六条定密责任主体包括定密机关、定密人员等。

第十七条定密机关应当制定定密责任清单,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定密责任。

第十八条定密人员应当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保密意识,确保定密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九条定密工作的监督主体应当建立定密工作的监督制度,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应当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机关工委定密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工委定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委保密工作,规范定密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工委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工委定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最小化原则:依法确定国家秘密,严格控制密级,确保国家秘密安全;2. 精准化原则:准确划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3. 依法定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定密;4. 严格管理原则: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严格进行管理和保护。

第二章定密范围和程序第四条机关工委定密范围包括:1. 机关工委制定的政策、规划、方案、报告等文件;2. 机关工委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3. 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

第五条定密程序:1. 文件起草单位或个人提出定密申请,说明定密依据和理由;2. 定密责任部门或人员对定密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定密意见;3. 定密责任人审批定密申请,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4. 定密责任人将定密结果通知文件起草单位或个人;5. 定密责任人将定密结果报机关工委保密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章定密责任第六条机关工委定密责任人: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机关工委定密工作;2. 审批定密申请,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3. 监督检查定密工作,确保定密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

第七条文件起草单位或个人:1. 按照定密范围和程序提出定密申请;2. 配合定密责任部门或人员做好定密工作;3. 严格遵守国家秘密保护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章定密管理第八条机关工委定密事项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仅限于工作需要的人员;2. 对涉密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采取物理或技术手段进行保护;3. 定期对定密事项进行审查,及时调整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机关工委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对定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定密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最新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3篇

最新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3篇

1、保密工作的领导(1)党委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镇的保密工作。

(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人人都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自觉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2、保密工作的管理(1)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①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

会前应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②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③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④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⑤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2)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①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丧失。

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②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需交机要员送达。

③涉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3、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1)密件单独放入保密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2)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平安隐患,要及时排除。

4、以下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1)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有关机构设置,内局部工,干部选拔、配备、任免事项、统计资料等。

(2)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3) 尚未公开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5、涉密存储载体的保密管理,必须遵循“严格管理、严格防范、确保平安、方便工作〞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

原那么上存有内部工作资料的存储载体不准连接外网,不准私自带回家中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引言定密工作是保障国家机密信息安全的关键环节,为了规范和强化定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定密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二、定密范围和级别划分1. 定密范围定密工作制度首先明确了定密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政治秘密、经济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定密。

2. 定密级别划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制度规定了不同的定密级别,包括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

每个级别都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程度。

三、定密责任和权限分工1. 定密责任定密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工作人员的定密责任,包括定密负责人、定密审核人和定密人员等。

每个人员在定密工作中必须遵守保密法规,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2. 定密权限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制度规定了各个级别人员的定密权限。

不同级别的人员只能处理相应级别以下的定密事宜,以确保信息的控制和管理。

四、定密流程和程序1. 定密流程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定密的具体流程,包括定密申请、定密审查、定密决定、定密实施和定密监督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定密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2. 定密程序制度明确了定密的具体程序,包括定密的申请要求、审核要点、决定依据和实施要求等。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文件和表格来记录和管理,以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五、定密保密措施为了保证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

1. 人员保密制度要求定密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

定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定密信息外泄,确保信息的安全。

2. 物理保密制度规定了对定密场所和设备的保密要求,包括门禁制度、视频监控、保密设施等。

通过物理手段来保护定密信息的安全。

3. 技术保密制度明确了对定密信息的技术保护要求,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网络隔离等。

通过技术手段来保证定密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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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定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准确确定国家秘密,切实防范是泄密事件发生,推进保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拟定各类文电、资料时要依法定密。

具体承办科室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

第三条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文电、资料,应依据有关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

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第四条定密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1.工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项,属国家秘密事项。

2.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放开。

3.严格执行《保密法》,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准确划定密级。

4.坚持定密与管理相结合,凡列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严格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对文电、资料内容进行审核的同时,一要审查是否确定了密级;二要审查所定密级是否准确。

分管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批密级。

在此过程中,凡密级不合格者,皆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

第六条列入国家秘密管理的事项

第七条以下事项作为内部情况,不列为国家秘密:

第八条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需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对涉密文件要由指定保密员负责全程监控,严禁非涉密人员介入。

第九条已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的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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