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车间、工人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屠宰行业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行业车间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行业车间的所有生产、操作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车间内所有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车间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车间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员工进入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第九条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生产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三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生产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五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八条员工应接受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一条制定车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第二十二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车间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车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八章保密管理第二十八条车间内涉及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屠宰场车间规章制度

屠宰场车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场车间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屠宰场车间是屠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屠宰和加工肉类产品的关键环节。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各项管理职责,确保车间安全、卫生和生产秩序。
第三条车间主任是车间的直接管理者,对车间内的生产、安全、质量等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其他员工必须服从车间主任的管理,积极配合工作。
第四条车间内严禁吸烟、喧哗、打牌等影响生产秩序的行为。
员工必须保持车间内清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将私人物品堆放在工作区域。
第五条车间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六条车间内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地面、设备等的清洁卫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乱丢乱倒。
第七条车间内必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如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维修,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第八条车间内必须遵守生产工艺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不得擅自变更生产流程,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九条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不断提升自我素质。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理。
第十条车间内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安全记录和质量记录,做到有据可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车间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二条车间内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避险的能力。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积极整改。
第十三条车间内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防护服、安全鞋等。
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做到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车间内必须清理工作场所,杜绝火灾隐患。
严禁在车间内私接电线、随意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第十五条车间内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电气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屠宰场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屠宰场人员管理,提高屠宰场工作效率,确保屠宰场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屠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场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人员职责第三条屠宰场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生产、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3. 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员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4. 严格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确保员工队伍稳定。
第四条屠宰场技术人员职责:1. 负责屠宰场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屠宰工艺流程规范、合理;2. 参与屠宰场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提高屠宰场生产效率;3. 指导、监督屠宰场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确保产品质量;4. 参与屠宰场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屠宰场生产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生产安全;2. 按照屠宰工艺流程,认真操作,确保产品质量;3. 做好屠宰场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生产区域整洁;4. 配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完成生产任务。
第六条屠宰场其他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协助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屠宰场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七条屠宰场招聘员工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屠宰场实际情况,进行招聘、培训、考核、录用。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屠宰工艺等。
第九条员工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屠宰场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十二条奖惩标准根据本屠宰场实际情况制定,报请公司审批。
屠宰场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场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场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技术、后勤等岗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批准。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穿着整齐,佩戴工牌,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有序。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设备或物品。
第九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四章生产安全第十条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三条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使用手机等影响生产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奖励或晋升。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生产秩序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辞退。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以下行为之一,一经查实,立即辞退:1. 擅自离岗、旷工;2.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3. 故意破坏生产设备;4. 贪污、挪用公款;5.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屠宰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保密条款第十九条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均应对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第二十条员工违反保密条款,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肃追究其责任。
屠宰场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场车间的安全生产,提高屠宰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屠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场所有车间及参与生产、管理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各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负责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本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生产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新员工入厂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特殊工种和岗位员工,需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工具的安装和使用方法。
2. 定期对设备、工具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工具安全可靠。
3. 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施1. 车间内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防护罩等。
2.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应急预案1. 制定车间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措施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车间管理制度第九条生产计划管理1. 车间主任根据生产任务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2. 班组负责人负责执行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质量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 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第十一条原材料、产品管理制度1. 严格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生产车间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屠宰厂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屠宰厂生产车间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条屠宰厂生产车间相关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员工应当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工作安全第六条屠宰厂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业流程,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的工作安全。
第七条在工作中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八条禁止员工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打闹、违章操作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屠宰厂生产车间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保证员工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三章环境卫生第十一条屠宰厂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必须保持整洁,严禁乱扔垃圾,保持车间内的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厂区内的环境卫生规定,文明用餐,不得在车间内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
第十三条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护环境,爱护工作场所,如发现有环境污染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车间内的设备、工具等物品应当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挪用、破坏、浪费。
第四章生产质量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产品生产工艺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在生产作业中要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步骤,确保产品安全无虞。
第十七条屠宰厂生产车间的员工应当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的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生产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对质量问题的零容忍。
第五章岗位职责第十九条各岗位的员工要做到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清楚工作任务,不得擅离岗位。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到上下互动,有效协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生猪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生猪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屠宰车间的管理,保障屠宰操作的安全与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猪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生猪屠宰车间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生猪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涵盖车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操作、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生猪屠宰车间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共同维护生产秩序,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生猪屠宰车间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向管理人员举报,不得包庇和纵容。
第六条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卫生操作方面的培训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对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生猪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一条生猪屠宰车间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操作流程合理顺畅。
第二条所有员工在进行屠宰操作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禁止穿拖鞋、长发及夸张的饰物,确保个人安全。
第三条进行猪只屠宰时,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保持操作顺序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条猪只屠宰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任何步骤。
第五条屠宰车间内禁止吸烟、饮酒等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发现违规者立即予以制止并处罚。
第六条生猪屠宰车间设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保障工作场所和员工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义务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卫生操作第一条生猪屠宰车间内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对工作区域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二条所有员工在进行屠宰操作前必须进行手部卫生,佩戴再生手套,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第三条猪只屠宰后,应及时清理屠宰场地和设备,消毒处理,并将废弃物适时清运,保持车间内的整洁。
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屠宰车间管理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规定1. 屠宰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2. 使用刀具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并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刀具,杜绝暴力操作及违章操作。
3. 禁止未经培训的员工进入屠宰车间,严禁未经授权的员工操作生产设备。
4. 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汇报,采取紧急措施并尽快报告有关部门。
二、环境卫生管理1. 屠宰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环境卫生操作规程,严禁乱扔垃圾及随地吐痰。
2. 每天结束工作后必须对车间进行彻底清洁,保持车间内外环境整洁。
3. 使用完毕的刀具、器具等,必须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并妥善保存。
4.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饮食,保持车间内空气清新。
三、生产管理规定1.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流程。
2. 对于待宰动物的检查与处理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3.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对生产产品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4. 对于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按规定进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四、质量管理规定1. 严格控制原料采购质量,对原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优质原料用于生产。
2. 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必须进行不间断的监控,确保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整改和报告措施,并进行追溯处理。
五、其他规定1. 禁止在工作时间外擅自打扰他人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 严禁在工作场所内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
3. 公司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以确保屠宰车间的管理规范和生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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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正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屠宰车间、工人管理制度一、屠宰车间管理制度1、屠宰车间生产由车间主任负责安排。
2、车间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
3、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4、屠宰加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
肉品检验检疫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
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
对不符合鲜销的肉尸、内脏,及时作出判处记录,并督促车间作好无害化及销毁处理。
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情况,如实填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5、仓储病猪、羊必须在急宰间屠宰,由专人屠宰、检疫、检验,并做好判处记录和处理结果。
6、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喝酒醉态的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7、烫毛、上机等工序是现场管理重点,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8、机修工、电工必须全程跟班上岗,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每天生产完毕须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第二天正常生产。
9、屠宰车间内不准停放与生产无关的各种车辆及杂物,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
10、肉品出场时应盖“兽医验讫”、“品质检讫”印章,同时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11、加强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
二、票证台帐管理制度1、企业、车间启用的所有票证、单据、印章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允许任何人拿作它用。
2、按《生猪、羊屠宰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检疫检验讫印章。
3、凡经检疫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场,应开具有效的检疫证和产品合格证,做好证物相符。
4、各相关岗位人员做好生猪、羊(原料)进场验收台帐、屠宰场准宰登记表、违禁药物检测抽样单、违禁药物检测记录汇总表、宰后检疫检验登记表、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屠宰肉品交接单、生猪、羊屠宰购销台帐、屠宰肉品出厂销售台帐、动物防疫消毒记录的登记台帐,及时汇总、上报。
5、做好票证台帐的保管和保密工作,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向外提供。
三、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重要财富,因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科学化。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有关部门制订的设备管理规定,制订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编号、分类、建立设备档案。
3、对一些重点设备实行定人、定点的办法重点加以管理,并详细记录其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
4、认真贯彻维护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设备的润滑、防腐等安全措施。
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确保企业设施良好运转。
5、严格执行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巡回检查,尤其是设备、传动构件、板带等易损部件有无锈蚀、破损,如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同时组织抢修。
6、加强与操作人员的联系,不断地给操作人员灌输操作要点,以减少设备故障,使操作人员能做到“四懂”、“四会”——懂结构、原理、性能、用途,会使用、保养、检查、排除常见故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7、做好设备及其备件、配件的领用、保管工作,帐实相符,台帐、报表完整、齐全。
8、做好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确定检修的范围、程序、费用的预算等工作。
9、建立完善的设备技术档案,对所有的技术资料进行收集、保管、整理、分类。
10、对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废弃物每月进行检查,发现有碍屠宰加工卫生安全情况的,应及时进行清理。
四、卫生管理制度1、加工用水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每年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2、凡进入屠宰车间的生产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
必要时穿戴工作帽和手套。
3、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脱掉工作服、工作鞋,放到更衣室内。
严禁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出厂。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外来参观者应有厂部人员陪同,穿上工作服、工作鞋后方可进入。
5、进出生产车间,生猪、羊仓库的人员、车辆必须从消毒池中通过。
6、车间内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7、每天生产完毕,必须对工具、用具、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对生产场地和包干区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清洗。
8、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扫、冲洗地面、排水沟和四周墙壁,不留卫生死角。
9、接触肉品的工具、用具、设备和车辆,在消毒后必须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药物后,方可使用。
10、更衣室、淋浴室、走廊、厕所及公共场所要每天打扫、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11、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并及时用专用车辆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12、定期进行灭蝇、灭蚊、灭鼠等除害工作。
13、植树种花、绿化厂区、创建园林化工厂。
五、消毒管理制度1、必须设置专门的消毒物品储藏间,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
2、消毒药品和消毒工作须有专人保管和负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消毒时间:经常性消毒、定期大消毒、彻底性消毒1)经常性消毒:每天或每次工作完毕,对卸猪羊月台、生猪羊栏舍、过道、生产车间,及工具、用具和运输车辆进行常规消毒。
2)定期大消毒:每年的一、四季度一般每周进行全场消毒一次,二、三季度应增至每周全场消毒两次。
3)彻底性消毒:对发生疫情或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并进行彻底性消毒。
4、消毒要求:1)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每天更换,保持其有效消毒作用。
2)配制消毒液时,其用量和浓度必须准确,随配随用。
不得随意对不同的药品混合配制。
3)消毒液要有足够的时间与被消毒物接触,不能边消毒边冲洗。
4)药液一定要搅拌均匀,喷射必须普遍全面,不留空白点,一般每平方米使用药液0.25~0.5千克为宜。
5)一般情况下热的消毒液比冷的消毒液使用效果要好些。
6)勤加清扫是节省消毒药物使用的良好办法,也是更好发挥消毒药物效用的前提。
7)使用2%烧碱有强烈的腐蚀性,消毒猪、羊舍应保持12~24小时后冲洗干净,更不得带猪、羊消毒,以免腐蚀猪、羊蹄及灼伤皮肤。
金属工具易被腐蚀,不能用此消毒液消毒。
8)在消毒时必须穿戴工作衣、手套、口罩、胶鞋等防护用品,注意人畜安全,消毒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六、生猪羊进厂验收制度1、活猪、羊进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羊人员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证明、运输车辆消毒证明,清点生猪、羊、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2、卸车后检疫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羊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健康猪、羊赶入待宰栏,可疑猪、羊赶入隔离栏,病猪、羊和伤残猪、羊送急宰间处理。
发现烈性传染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对查出的可疑猪、羊,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间,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调入的生猪、羊必须从非疫区采购。
5、生猪、羊宰前必须经瘦肉精检测合格后,方可宰杀。
七、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保证肉品质量、防止人畜共患病和动物本身各类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
检验人员应以《生猪、羊屠宰管理条例》、《生猪、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简称“四部规程”)等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致使不合格肉品出厂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佩证上岗。
上班前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一、宰前检验1、宰前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和急宰检验。
2、验收检验:活猪、羊进厂后,首先向送猪、羊人员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经临床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予卸车。
卸车后,检验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羊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栏。
发现烈性传染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待宰检验:生猪、羊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羊漏检,并检查生猪、羊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羊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4、送宰检验:生猪、羊送宰前,检验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宰前检验合格证明》。
车间凭此证明屠宰。
5、急宰猪、羊检验:宰前检验人员还负责急宰猪、羊的宰后检验工作。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以确诊的病猪、羊时,及时向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会诊处理。
6、督促工作人员对场地、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猪、羊圈、车辆清洁,做好落手清工作。
二、宰后检验1、宰后检验分为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寄生虫检验、胴体初检和复检等。
2、严格按照屠宰同步线实施同步品质检验,检验各个部位,摘除有害腺体和有害物质;仔细检查、督促各道工序,搞好产品质量,做到毛净、血净、粪污净。
3、对经检验合格的肉品,检验人员应及时开具检验合格证;对检出的不合格肉品和组织器官等物料,按《生猪、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分别盖上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送达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严禁出厂。
4、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有“猪、羊等人”的情况发生。
工作结束后,应对使用检验工具进行拆洗、消毒,对场地进行卫生清洗。
5、检验完毕后,及时做好检验结果、不合格肉品处理情况等的台帐登记。
八、无害化处理制度1、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2、病、死畜的无害化处理适用:销毁、掩埋、焚烧。
3、病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适用:漂白粉消毒法、高温处理、盐酸食盐溶液消毒法、过氧乙酸消毒法、缄盐液浸泡消毒、石灰乳浸泡消毒、盐腌消毒。
4、病畜鬃毛的处理:沸水中煮沸2——2.5小时(适用任何病畜的鬃毛处理)。
5、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羊产品, 肉品检验人员加盖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并隔离存放。
其后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家畜检疫和检测及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1、为了加强屠宰出场肉品安全,避免和减少不安全肉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不合格肉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屠宰出场肉品。
主要包括:1)已经诱发肉品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肉品;2)可能引发肉品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肉品;3)肉品经检验、检疫确认不合格的;4)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判定的其他不安全肉品。
3、自确认肉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肉品之时起,在24小时内应通知有关销售单位或个体停止销售该不合格肉品,通知有关消费者停止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