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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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一、两个概念的提出背景《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第三条规定: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以上两个概念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在国外收费公路统称为toll-raod 。

政府还贷公路来源于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

依字面上理解,政府还贷公路应不以营利为目的,还完贷款之后应该立即撤销收费站,取消收费。

这类收费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更加具有公益性的特征。

近年来,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公路项目融资模式,BOT 、TOT 等项目融资方式在公路建设经营上得到了广泛运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寻找到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公路项目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将公路收费权转让给社会投资人,并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对公路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到期时无偿移交给政府。

经营性公路是由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而社会资金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经营性公路更加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

二、两个概念引发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中,中央财政投入大体在15%左右,国内外银行贷款约占40%,全国公路建设约45%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解决。

由于近年来国家主干线公路网的逐渐完善和各省市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规划的膨胀式发展,中西部省份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些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在千方百计的扩大融资渠道,或试图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建设。

为适应市场融资需要,打造本地区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各省市开始成立公路经营企业,按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公路项目管理,这些公路经营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交通部门直属或者控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贾 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 百色 533000)[摘 要]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是我国特有的两个概念,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区别
(1)在属性上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本质是一个财政分配问题,体现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属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经营性收费属于价格范畴,体现商品或劳务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换关系,是企业行为,具有自愿性和竞争性。

(2)在主体上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主体主要市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而经营性收费的征收主体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性单位。

(3)在目的上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体现受益补偿原则,在受益对象接受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时,适当负担一部分费用,其收入用于补偿或部分补偿提供管理或服务的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而经营性收费是一种商品价格补偿,一盈利为目的,不仅要收回成本,而且要赚取利润,具有营利性的目的。

(4)在收入归属上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形成的收入属于政府财政收入。

经营性收费所形成的收入属于团体或个人的收入。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关于政府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企业经营模式的探讨

关于政府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企业经营模式的探讨

关于政府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企业经营模式的探讨本文旨在对政府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企业经营模式进行探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交通运输需求的增长,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在中国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

然而,由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和复杂的经营模式,其可持续性和效益成为广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对政府收费公路项目企业经营模式的重要问题进行介绍和探讨。

首先,将分析现有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和问题。

然后,将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以提升政府收费公路项目的经营效益和可持续性。

最后,将总结讨论,指出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方向。

通过对政府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企业经营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本文旨在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为改善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政府收费公路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兴建并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路项目。

这类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公路基础设施,提升道路运输效率,同时也能为政府筹措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并维护道路。

在现代社会,公路交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日益增多,交通需求不断增加。

因此,政府收费公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仅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收费公路项目的经营模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对其进行进一步探讨。

政府收费公路项目的经营模式是指目前在中国政府推行的针对公路建设和运营的收费方式及相关公司的运营情况。

收费方式目前,政府收费公路项目采用了不同的收费方式。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按照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进行收费,比如按照小型车、大型车、货车等分类,并根据实际行驶里程计算收费金额。

另一种方式是采用电子收费系统,通过电子收费站点实现自动扣费,方便高速公路的快速通行。

公司运营政府收费公路项目通常由专门设立的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这些公司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收费公路,同时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为了确保运营的高效性和经济可行性,这些公司在运营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应用文-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应用文-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核算问题思考一、引言公司模式下的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是公路减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经营企业来管理的做法未得到运输部门认可,但通过已经充分体现了其生命力,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根据国家深化会计改革制度要求,公路精英企业不仅要在执行会计准则中取得实质性进步,还要根据管理企业的实际需要做好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我国收费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80%以上的收费公路都是政府还贷公路。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管理与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必须依据政事分开原则,依法成立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

我国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还贷公路都是委托经营企业来进行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行政部门注册,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执行企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而还贷公路所收的通行费应该纳入部门的专户预算外资金,应该实行收入和支出双线管理。

经营企业在企业模式下按照国家对预算外的资金管理要求合理进行核算和管理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府还贷公路和其经营企业的特点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令性和特许经营性的特点,还贷收费公路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建设的,工程线路走向、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都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指令。

公路属于公共设施,公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公益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性的特点,经营企业一定要无条件的承担有关社会责任。

还贷公路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收费,收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收费标准等都由政府来规定,企业收支没有自主权,和其他工期企业有明显区别,同时,还贷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非营利性的。

四、政府还贷模式中会计核算工作问题探索1.还贷公路不能计提折旧经营企业在核算公路收支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通行费的管理规定,参照管理收支业务思路,通过修改、调整有关会计政策和核算内容,增设各级科目。

首先,必须坚持政府的还贷公路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观点,根据学原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回收占用固定资产资金和给固定资产提供资金方面保障两种原因。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卫二红来源:《中国经贸》2016年第17期【摘要】作为交通动脉,高速公路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扩大内需起着重要作用,但多种外界因素作用,导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济资金管理存在各种问题,资金管理机制不规范,融资投资压力增大等。

因此,本文作者站在客观角度,结合财务与交通的实际,多角度、多层次详细探讨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问题与对策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是县级及以上的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分通过向个人或者企业有偿集资或者贷款形式所建设的公路叫做政府还贷公路。

与经营性公路相比,政府还贷公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缴纳营业税,收取的费用大都用于公路养护、集资款与贷款偿还方面。

政府部门要加强还贷高速公路的资金管理,紧随经济新常态步伐,满足国家财务改革客观需求,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多样化作用,要综合分析主客观影响因素,客观分析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现状,通过不同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优化资金管理方式,提高其利用率。

一、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现状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用属于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纳入到国家财政专户中管理。

资金的流入流出需要根据财政国库集中的统一规定进行。

主要包括了公路日常管理资金、通行费用的收入、养公路养护的资金以及三产收入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其中公路日常管理资金的应用范围包括定额管理商品与服务、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此部分资金会归纳到预算管理中,在车辆通行费用中财政部门作出统一支出与安排。

车辆通行费用全额上缴到省级财政部,属于是基金收入,根据收支两条线的模式管理。

通行费用收入是高速公路养护与日常管理资金的来源,同时也是政府还贷的资金来源。

通行费用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金额大,需要对其进行控制与管理。

公路养护资金可以分成养护专项资金与小修保养资金,前者一般应用于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当中,后者通常是在服务支出与项目管理商品中安排支出。

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经营性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类型 项目 定义 投资主体 投资来源 收费主体 收费性质 收费用途 收费期限 税费政策 政府还贷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有偿 集资建设的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贷款或市场融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门机 构。 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 仅限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支出。 通常最长不超过15年; 中西部(国家确定的)最长不超过20年。 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不缴纳营业税(建设项目收益性要求较低)。
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经营性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济组织或经授权的主体。 企业经营收费,由企业进行管理; 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 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享有收益支配权。 通常最长不超过25年; 中西部(国家确定的)最长不超过30年。 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缴纳营业税(建设项目收益性要求较高)。

如何取得ETC通行证电子发票并申报抵扣

如何取得ETC通行证电子发票并申报抵扣

征管广角为了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E T C改造正全面加 速进行中。

到20丨9年底,80%以上的高速公路将完成E T C改 造工程。

从2020年起,逐渐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这段时间不少车主纷纷办理了 E T C,但在使用E T C的过程中,很多车主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使用E T C卡消费的通行费怎 么取得发票呢?怎么申报抵扣呢?本文梳理相关政策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的种类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左上角标识“通行 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 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二是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 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 票)。

只有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 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能够进行抵扣,纳税人在卡绑定。

4.发票开具。

客户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 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

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 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2017年12月25日起,发票服务 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正式上线。

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 E T 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 T 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 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三、通行费发票获取方式1.E T 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 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 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 平台取得暂由E T 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取得可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只要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就可以。

二、如何取得通行费发票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有:1.办理E T C卡或用户卡。

经营性公路和政府还贷公路有何区别

经营性公路和政府还贷公路有何区别

经营性公路和政府还贷公路有何区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称为政府还贷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称经营性公路。

两种收费公路的主要差异有:一、投资主体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国内外经济实体。

二、投资来源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来源为政府投资与市场融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来源则为自有资本与市场融资。

三、收费主体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机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经授权的投资主体,以营利为目的。

四、车辆通行费的性质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是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要纳入国家财政专户管理;而经营性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则企业经营收费,由企业进行管理。

五、收费用途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管理支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则是为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企业对其收益的支配,除有法律、法规、规章限定和合同约定的事项,以及用于养护管理支出外,其他基本不受限制。

六、收费期限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七、项目要求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低;经营性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高。

八、享受的税费政策不同。

政府还贷公路不缴纳营业税,而经营性公路要依法纳税。

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功能:1、高速公路,专门为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2、一级公路,为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4、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5、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交通量:1、高速公路——四车道适应车流量(全部将各类汽车折合小型客车,以下同)日均25000~55000辆——六车道45000~80000辆——八车道60000~100000辆2、一级公路——四车道15000~30000辆——六车道25000~55000辆3、二级公路——5000~15000辆4、三级公路——2000~6000辆5、四级公路——双车道2000辆以下——单车道400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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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项目 定义 投资主体 投资来源 收费主体 收费性质 收费用途 收费期限 税费政策 政府还贷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有偿 集资建设的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贷款或市场融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门机 构。 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 仅限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支出。 通常最长不超过15年; 中西部(国家确定的)最长不超过20年。 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不缴纳营业税(建设项目收益性要求较低)。
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经营性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 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 自由资本或市场融资。 国内外经济组织或经授权的主体。 企业经营收费,由企业进行管理; 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 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享有收益支配权。 通常最长不超过25年; 中西部(国家确定的)最长不超过30年。 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缴纳营业税(建设项目收益性要求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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