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模板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保障金融稳定和保护存款人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运行中也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过于宽泛的保障范围、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赔偿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需要进一步深化存款保险制度改革,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保障金融安全和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一、存在的不足1. 保障范围过于宽泛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对保障范围的界定还比较模糊,过于宽泛。
这就可能导致部分不太需要保险赔偿的存款人也享受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从而给保险基金的使用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有必要对存款保险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规定,确保保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保险基金管理不足当前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式还不够规范和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这就有可能导致保险基金的滥用和浪费,直接威胁着保险基金的稳定和安全。
有必要建立健全的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使用机制,确保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3. 赔偿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存款保险的赔偿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于大额存款的赔偿比例和方式,还缺乏合理和有效的规定。
这就有可能导致高额存款人的赔偿受到一定的限制,给存款人权益带来一定的损失。
有必要加强对存款保险赔偿机制的规范和完善,确保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和补偿。
二、改进建议1. 进一步细化保障范围针对当前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存在的问题,应加强对保障对象和范围的细化和规定,明确存款保险的适用对象和标准,避免过度宽泛的保障范围,确保保险的精准和有效性。
4. 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为了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稳定和安全,应加强对存款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款保险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5. 完善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存款保险制度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存款保险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存款保险的运行和管理,提升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我国当前推行存款保险的利弊分析

公众信心 .并直接强化银行业竞争 .促进银 行业健康发展。 为避免参加存款保险后的银行可 能从事风险较大 .利润较高
存款保险条例》起草 工作展开 时至 2 0 年底 ,中国人 民银行 06
在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 中 指 出了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健 的项 目而引发 的道德风险问题 . 还需加强对银行的审慎性监管并
为避免参加存款保 险前风险越大的银行参与的积极性越高的
我国现在虽然没有显性存款保 险制度 出台,但 为此做 出的积 逆向选 择问题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应该是强制性存款保险。这样 极努力已达十余年之久。自1 9 年 《 3 9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 既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预期负担 的减小 .也有利于强化参加存款
决 定 》 出要 建 立存 款 保 险 基 金 到 19 年 底 央 行 存款 保 险 课 题 组 保险的中小 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 更可 以提升 提 7 9 成 立 ;自 20 年 4月金 融 稳 定 局 存 款 保 险 处挂 牌 到 20 年 1 月 04 04 2
利弊 分析
款 保 险 制 度 发 展 的 历 史 ,分 析 了现 阶段 这 柄 双 刃剑 出台 的利 弊 ,并 提 出针 对 性 建议 。 [ 词 ]存 款 保 险 关键
一
、
存款保险及 其在我 国的推 出历程
也 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创造了前提条件 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
金融 危机席卷全球的今天 ,金融安全 网承担着有史以来最 为 市取得显著成效 , 银行不 良资产 的大规模政策性集 中处置工作已
被证 明是成功的 ,可 以有效地保护存款人 ,尤其是居于多数的小
现今 ,金融风暴席卷全球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健全 的国家也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旨在保护银行存款人的权益,促进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当前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
本文将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1. 覆盖范围不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相对较窄,只包括了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并未被纳入保险范围。
这导致了一些存款人的存款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2. 保险限额过低我国存款保险的每位存款人的保险限额只有50万元人民币,远低于国际上的标准。
尤其是对于个人高净值存款人来说,这一保险限额显然无法满足其保险需求,存在较大的风险。
3. 保险费用不够合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对于银行的保险费用不够合理,导致了一些银行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
如果保险费用不够合理,就无法形成足够的保险资金池,无法有效地承担风险。
4. 监管和制度规定不够完善在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中,监管和制度规定并不够完善,导致了一些银行利用制度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导致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漏洞和风险。
5. 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化竞争机制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相对封闭,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化竞争机制,这将导致存款保险制度的效率和效果受到限制。
二、改进建议2. 提高保险限额建议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限额提高至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更好地满足个人高净值存款人的保险需求。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
为此,可以扩大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险限额,合理确定保险费用,健全监管和制度规定,推动市场化竞争机制的形成。
这些改进建议有助于提高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促进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维普资讯
陈 柳钦 / 存 款 保 险制度 及其 利弊 分析
另 个经济体(p e建立 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 。建立一个 们 的存 款 支取 问题 , 一 方 面就 是 挤 兑 在 其他 银 行 导致整个银行体系动荡。此时 , 政府或者以 显性 存 款保 险体 系 已经 成 为 专家 们 给发 展 中 国家 和 的存款 , 或者让 中央银 行发行钞票保 支 地 区提 出金 融 结 构 改 革建 议 的 一 个 主 要 特 点 , 国 纳税人的钱保支付 , 且 家层 面上 的强制 性保 险 已成 为一种 主 流 。
陈津 天 天 30 9 ) 0 1 1
[ 要 】 存款 保 险制度 作为 一种金 融 保 障制度 , 摘 在运 行过 程 中扮 演 着“ 刃剑 ” 角 色, 双 的 即存 在 固有 的 正
负效应 。应正 确 定位存 款保 险制 度 目标 , 理赋 予存 款保 险制 度职 能 , 存 款保 险 制度 从 防 止个 别银 行破 产 合 把
展 中 国家和地 区也 进行 了这 方面 的有 益尝 试 。
上 或 监 管 中 对 存 款 保 护 进行 了明 确 规 定 的 已有 7 4
【 收稿 日期]0 6 0 — 2 20 — 2 0 【 作者 简 介】 陈柳钦 (9 9・) 男 , 南邵 东人 , 16 , 湖 天津社 会科 学 院教 授 , 士 生导师 。 硕 2 7
等 力 不能及 的任务 中解救 出来 。这一 方 面可 以 削弱 基 于存 款 保 险 制 度产 生的 道德 风 险 , 另一 方 面也 可 以避
免存 款 保险制 度 负担过 重 。
[ 关键词】 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 利弊 [ 中图分 类号 】 F 4 . [ 8 26 文献 标识码 】 A [ 文章 编号 】 10 04—6 1 (0 60 —0 2 9 720 )6 0 7—0 4
存款保险制度及效应分析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及效应分析论文一、存款保险的定义和发展特征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利用保险的方式,对存款者的利益进行保护,从而保障金融系统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
具体而言,经营存款保险的保险机构按一定的标准,向吸收存款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收取保险费,并建立保险基金,当投保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因遭受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而无法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时,保险机构则根据合同约定数额支付保险金,这便是存款保险制度的一般做法。
存款保险最早产生在美国。
1929-1933年的大危机期间,由于恐慌性的挤兑,美国大概有9096家银行破产,广大存款者的利益和信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国会于1933年迅速颁布和实施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ass-SteagalAct),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存款保险机构——联邦存款保险机构(FederalDepo-sitInsuranceCorporation,简称FDIC)。
自FDIC建立以来,美国银行系统的存款安全得到了极大的保障,银行因为挤兑破产的概率明显下降。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成功,也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取这一制度。
目前,全球共有67个国家正式采取了存款保险制度,其主要发展特征如下。
1.存款保险机构的治理结构。
实行正式存款保险制度的67个国家中,有38个国家的存款保险机构属于政府机构,13个属于私有化组织,16个为官方与私人的混合体。
在许多国家,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作为重要的出资人,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参保的存款机构也有董事会代表。
2.存款机构加入的方式。
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强制存款机构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的方式。
在67个正式存款保险体系中,只有15个采取自愿加入的方式,其中主要是私人存款保险机构。
3.存款保险基金的筹资安排。
实行正式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都设立有存款保险基金。
正常情况下的存款保险基金来源有:(1)初始出资,即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出资以及成员机构一次性的入会费;(2)常规以及专项保费,即向受保机构定期征收的一定比率的保费;(3)保费的投资收益,一般是投资政府债券的收益;(4)清算倒闭存款机构而回收的资金。
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浅析

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浅析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存款人在商业银行存款的一种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维护金融稳定。
我国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存款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于我国的金融市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提升金融市场稳定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的破产可能会引发金融危机,甚至波及整个金融市场,对经济稳定产生严重影响。
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存款人的损失,缓解因银行破产而引发的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提升金融市场的公信力。
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可以增强人们对于金融机构的信任,鼓励人们将资金存入银行,进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经营活动所涉及的风险较大,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来保障金融安全。
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要求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质量,以确保存款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提出了一定挑战。
传统上,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吸收存款和放贷赚取利润,但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给了存款人更大的保障,减少了存款人的挤兑行为,这对于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模式提出了一定挑战,需要商业银行寻求新的盈利模式。
在影响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存款人的保障,降低了存款的风险,使得存款人对于银行存款更加放心,进而提高了银行的存款吸收能力,降低了银行的资金成本。
存款保险制度也会增加银行的成本压力,要求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提高了银行的经营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应对。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国家订立并实行的保险制度,旨在保障个人和企业在银行存款的安全性。
在银行抵押、建筑垮塌等意外事件发生或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基金会向受影响的存款者供给肯定的赔偿,以减轻受影响群体的经济损失。
存款保险制度的分类目前,存款保险制度重要可以分为两类:定额制和比例制。
定额制是指在存款保险制度中规定每个存款户最高可以获得的赔偿额度,而比例制则是以每个存款户在银行存款总额中所占比例为基础,按肯定比例进行赔付。
目前,美国采纳的是定额制,而欧洲和中国则重要采纳比例制。
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倒闭和存款损失事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于1933年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案》,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
该公司会向美国全部存款者供给肯定的赔偿,以保障他们的存款安全。
自此,存款保险制度成为了各国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保障金融市场平稳进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紧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的优缺点作为一项金融保险制度,存款保险的优缺点是不可避开的:优点1.保护投资者利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保护了大众在银行存款中投资的合法权益。
2.稳定金融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民众的信念,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平稳进展。
3.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效果:银行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会更加严格管束自身的风险管理,致力于防止存款损失事件的发生。
缺点1.存款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不当:存款保险机构本身也有经营风险,如管理不当、投资亏损等,会给国家带来肯定的风险。
2.激励银行冒险行为:有些银行可能会利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实行高风险投资,从而加添了全国性的金融风险。
3.对于大资产客户的影响:对于一些大资产客户来说,保险的保障额度可能会限制他们存款的数量,从而给他们带来不便。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概述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国家层面的金融安全保障机制,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免于损失。
该制度通常由政府建立,并由特定机构负责管理和运作。
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采用,并在金融危机和银行倒闭等风险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稳定金融系统和维护社会稳定。
存款保险的重要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信心至关重要。
在金融市场运作中,存款是最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许多个人和企业将资金存放在银行或金融机构中。
然而,存款人面临着多种风险,如银行倒闭、金融诈骗等。
若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支持,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存款人的资金遭受损失,对个人和企业的财务稳定造成严重打击。
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受到广泛认可,并被视为金融市场重要的保护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机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和监管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依赖于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政府通常会通过立法和监管措施来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这些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了存款保险的范围、金额限制、理赔程序等重要细节,同时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以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 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用于支付因银行倒闭等原因造成的存款损失。
存款保险基金由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存款保险费形成,通常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投资。
当银行遭遇困境,无法履行存款人权益时,存款保险基金会向受影响的存款人提供理赔,保障其资金安全。
3. 存款保险费率存款保险费率是指金融机构需要缴纳的存款保险费的比例。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费率根据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和规模来确定。
较高风险的机构通常需要缴纳更高的存款保险费率,以提供足够的保障能力。
存款保险费率的确定需要通过综合评估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并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比较和借鉴,以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4. 存款保险理赔存款保险制度依靠存款保险基金向受影响的存款人提供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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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及其
利弊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兴起及其传播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 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 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 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 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 维护银行信用, 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 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 当时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 美国国会在 1933 年经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 以避免挤兑, 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
当前, 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
20世纪50年代以来, 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特别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 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 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 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Friedman M.)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
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①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以来, 随着金融业日益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 金融风险明显上升, 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 台湾、印度、哥伦比亚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隐性(implicit)存款保险和显性(explicit)存款保险两种。
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
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 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 但在银行倒闭时, 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1)明确银行倒闭时存款人的赔付额度, 稳定存款人的信心; (2)建立专业化机构, 以明确的方式迅速、有效地处理有问题银行, 节约处理成本; (3)事先进行基金积累, 以用于赔付存款人和处理银行; (4)增强银行体系的市场约束, 明确银行倒闭时各方责任。
鉴于FDIC对稳定美国金融体系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等方面的明显成效, 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 世界上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 促使许多国家政府在借鉴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 结合本国实际, 着手建立或改进已有的存款保险制度。
特别是近年来, 显性的存款保险在全球获得了快速发展( 见图1) 。
全球共有78个经济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存
款保险制度, 尽管其建立的时间各不相同, 但在法律上或者监管中对存款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的已有74个经济体( 即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
有人甚至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事实上, 过去的30年里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增长了6倍多, 由1974年的12个增加到的74个。
建立一个显性的存款保险体系已经成为专家们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出的金融结构改革建议的一个主要特点(加西亚, )①。
而且国家层面上的强制性保险已成为一种主流。
几乎所有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
而且,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强制要求所有存款机构全部加入保险体系的越来越多并成为主流形式。
资料来源: Ash Demirguc,-Kunt, Edward J. Kane and Luc
Laeven:Determinants of Deposit-Insurance Adoption and
Design, World Bank mimeo, .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 其积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护存款公众的合法利益, 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保证银行对存款人存款的支付, 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有利于提
高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度。
对于大多数存款人来说, 她们不可能对接收自己存款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信誉、实力和经营状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做出恰当的评价, 更谈不上采取有效的风险分散策略, 而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为她们提供一定程度的投资保护。
当一家银行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支付困难破产时, 由存款保险机构代为支付公众存款, 其客户的存款基本上能够避免或减少损失, 就会使其它在银行有存款的社会公众反应平稳。
有了存款保险制度, 就能够监督银行业务, 及时提出警告, 把行将倒闭的银行并入一家可靠的银行或向面临倒闭的银行提供巨额贷款, 使这家银行得以渡过难关。
存款保险制度经过向参加保险的金融机构收取一定数额的保险费, 能够集中一笔巨额的保险基金, 从而为保护金融业的稳定与发展架起两道防线:一是对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实施资金救援; 二是能够动用保险基金进行及时、科学的现金赔偿, 将对存款人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保护市场退出的平稳性。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能够为整个商业银行系统设立一道安全网, 它能够经过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的措施, 安定人心, 抑制挤提, 减少银行的连锁破产, 保障社会安定, 防止个别银行因倒闭造成的体系性金融危机。
2、能够减轻政府或中央银行在银行倒闭中承担的风险。
如果一家银行倒闭, 特别是大银行倒闭, 没有一个机构承担向存款人进行赔偿支付的责任, 社会公众一方面会冲击银行和政府, 请求政府解决她们的存款支取问题, 另一方面就是挤兑在其它银行的存款, 导致整个银行体系动荡。
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