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制度安排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制度安排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是政府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
本文分析了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制度安排提出了设想。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必要性;制度安排存款保险制度是对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处置的一项制度安排,主要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购买存款保险,当金融机构濒临倒闭或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及时向存款人赔付并适时处置问题机构,发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
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一) 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争议自 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存款保险制度以来,迄今已有逾百个国家建立了这一制度。
尽管如此,存款保险制度是否有效却颇有争议。
质疑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存在道德风险的缺陷。
如果存款完全受保护,银行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倾向于投资高风险资产,进而加大了银行体系的脆弱性。
二是存款保险并非解决挤兑问题的唯一措施,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暂停支付等也是有效的救助手段。
而一些实证分析则表明:整体来看,存款保险与银行危机间的相关关系显著为正,而保险限额越高,银行的脆弱性越大。
(二)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其他国家从无到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不同,我国本身就存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当银行濒临倒闭或倒闭时,政府会对其提供救助,并向存款人提供全额的存款保护。
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本质上是将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
与政府直接救助金融机构相比较,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市场、股东和存款人合理分摊因金融机构倒闭而产生的财务损失。
就边际意义而言,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不会加大银行体系的脆弱性,而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还将从边际上降低道德风险,增加银行系统的稳定性。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存款保险制度必要性分析

争提供 安全 保护 。 性银 行向商 业性 银行转 型 , 已成为 不可 回避 的议题 , 实施银 行 要
改革 , 建立和 完善经营 机制 和风 险分担机 制 、 严格 内部 监督 、 范 规
一
款保 险体 系, 已成 为 金融 体系 的必然选 择 。 款保 险制度 既 能为 存 金融机 构提供 一张安 全 网, 还可 防止个别 银行 的危机扩 散到 其他 银行而 引起银 行恐慌 和金 融危机 , 同时有助 于维护 公众 对银 行体 系 的信心 。我 国建立 存款 保险 的理论 分析如 下 :
张, 完全 由政 府 出资设立 也有 困难 。 因此 , 府 以财政拨 款的方 政 式一 次性注入 相当规模 的 资金 , 民银行及 投保银 行 也应 认购 一 人
上世 纪 3 年代 , 0 经济 大萧条 使美 国银行业遭 受重 大挫 折, 期 问 引发 的大规模 挤兑 现象 , 使得 一大批 存款 人及 银行 、 储蓄 机构 蒙受 巨大损 失, 最后 整个 金融 体系陷入 瘫痪 、 行倒 闭、 银 商业 信誉 丧 失。 正是在这 种背 景下 , 国联邦 政府 、 邦储 备委 员会 共 同 美 联 出资组建 了存款保 险公 司, 其成 立标志着 美 国银 行存 款保 险制度 的 正式建 立 。 后半个 多世 纪里 , 此 此制度 在保 险 限额 、 险 基金 、 保
保险赔 率等 方面不断 改革 和完善 , 并为美 国此后经 济 的持续 繁荣
发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可 忽视 的保 障性 作用 。
鉴于我 国 目前经 济发 展阶段 及态势 , 建立适 合我 国国情 的存
定股份 , 同组 建存 款保 险 公司 。 种制度 既 能增强 存款保 险机 共 这 构的 资金实 力, 又有 利 于更好 防范 风险 、 稳健 经营 。 第四, 使存 款保 险机 构 的职 能多重 化 。 国存款 保险机 构职 我 能的构 建应 该是 多层次 、 体化 的 。具体 说应 赋予其 如下 职能 : 立
谈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基于我国银行业竞争度的实证

Forum学术论坛2422012年11月 谈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①——基于我国银行业竞争度的实证分析天津财经大学 杜金向 王召光摘 要:目前,我国银行业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使银行的竞争环境发生变化。
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银行之间的竞争将会迅速提升。
本文基于此观点,通过运用Panzar-Rosse模型对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环境进行测度,并分析银行业竞争对银行业稳定性的影响,提出我国应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首先,本文对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进行测度,得出我国银行业处于垄断竞争的环境。
然后,分析银行竞争加强对银行业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最后,提出我国应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银行业竞争度 银行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 Panzar-Rosse 模型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11(b)-242-03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存款保障制度实际是一种国家信用,也可称之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公众相信,银行不会破产,因为由政府作为强大的后盾,即使银行可能破产,国家也会利用一切手段拯救并使之脱离破产的危险,使公众的存款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这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伴随而来的是大量银行机构的设立,竞争的日趋激烈。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 后,随着金融业逐渐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银行业的风险逐渐显现,特别是银行的道德风险,对我国银行业的稳定造成了威胁。
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银行存款保障制度的弊端也日趋明显,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就显得尤为必要。
1 中国银行业竞争度的测度1.1 测度方法的选择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竞争和垄断程度)的度量方法可以分为传统产业组织理论方法(结构法)和新产业组织理论方法(非结构法)两种类型。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或中央银行设立的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免受损失。
该制度通过提供存款的保险保障,帮助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并增加公众对金融系统的信心。
在许多国家,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立有助于防止金融危机对经济产生过大的冲击,同时也有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规定了以下方面内容:1. 覆盖范围: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设定了最大的保险金额和保险对象。
保险金额通常对每个存款人或每个账户设置了上限,超出该限额的存款将不受保险保障。
保险对象通常包括个人储蓄账户、支票账户、定期存款和其他常见的存款类型。
2. 保险费用:为了覆盖保险赔付和管理成本,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要求金融机构向监管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是根据存款额度或银行的风险等级来计算的。
3. 赔付程序:当金融机构无法履行其对存款人的还款义务时,存款保险制度将介入并赔付存款人的损失。
通常,赔付程序会要求存款人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并对赔付金额进行审核和确认。
赔付金额通常是根据存款余额来确定的,但也可能受到保险限额的约束。
4. 监管和合规:存款保险制度通常由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
监管机构会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能够履行对存款人的保险责任。
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公众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信心。
它为存款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他们更容易放心地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这种信心有助于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促进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保护作用,但它也存在一些限制和局限性。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通常只保障特定的存款类型和特定金额范围内的存款,超出这个范围的存款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无法完全防止金融机构破产或经济危机的发生,因此仍然需要其他监管措施和风险管理手段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精讲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
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和建设概况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存款人权益 问题。
·人民银行从1993年开始着手研究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 制度的问题。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
· 2007年初,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立 存款保险制度。要求“存款保险制度要覆盖所有存款类 企业,实行差别费率、有限赔付,及时处置风险。设立 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有效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 金融企业、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精讲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
一、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公众信心、 避免存款挤提和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发生。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保护中小 存款人的利益。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
(三)科学设计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充分发挥 市场约束作用,防范道德风险。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
(五)费率制度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采用风险差别费率的国家和 地区明显增加。 ·根据我国实际,在制度建立初期实行简单差别费率, 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基于风险评级的差别费 率。
(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深化金融 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平等竞争。
(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规范我国金融机构 市场退出机制的需要。
(六)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具有现实紧迫性。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
二、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一)金融法制体系逐步完善。
(二)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快速健康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
(三)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银行业改革 逐步深化并取得显著效果,历史包袱得以清理,为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内在基础。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制度,旨在保护银行存款人的利益。
该制度通过为存款人提供保障,在银行破产或资金流动性紧张时,保障其存款不受损失。
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其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完善。
该制度的运行机制通常由政府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和执行。
国际上不同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保障金融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未来其发展方向可能在强化监管和扩大覆盖范围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加强。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的必要举措,也是维护银行系统稳定和增强市场信心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引言、作用、历史发展、内容、范围、运行机制、监管机构、国际比较、重要性、发展方向。
1. 引言1.1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利益。
它通过向存款人提供一定金额的保险保障,确保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破产或其他风险事件时,存款人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和补偿。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由政府或金融监管机构设立和管理,其目的是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存款人的信心。
通过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可以放心将资金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从而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不仅在于保护存款人的权益,还在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在银行业务中,存款人将自己的资金存放在银行中,希望能够安全保值。
如果银行发生了破产或资金遭遇损失的情况,存款人的资金就会受到严重威胁。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存款人的权益,让他们放心地把资金存放在银行中。
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
当银行面临风险时,存款人可能会出现挤兑现象,导致银行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个人储户的权益

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个人储户的权益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存款保护个人储户权益的重要职责。
在金融市场中,存款保险制度被广泛应用,以保障个人储户的存款安全。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如何保护个人储户的权益。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和必要性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防止银行的破产而设立的,并促使储户放心地将资金存入商业银行。
在过去的金融危机中,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支持,储户的存款可能会损失殆尽,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冲击。
因此,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个人储户权益的必要措施。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原理和作用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是通过建立一种风险共担机制来保护个人储户的权益。
具体而言,商业银行会将一定比例的存款作为备付金,用于承担风险。
当一家银行破产时,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基金进行赔付,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储户的损失。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不仅限于保障个人储户的权益,还可以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通过明确了个人储户在银行破产时的权益保障,可以增强市场信心,降低金融风险,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存款保险制度在国际上的实践与案例存款保险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例如,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之一。
FDIC通过设立存款保险基金,为美国的存款者提供最高25万美元的保障。
这种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个人储户的权益,并在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的实践与成效在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负责监管和管理存款保险制度,并设立了存款保险基金。
按照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规定,每位个人储户最高享受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保险保障。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中国的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提高了个人储户的信心,促使他们将更多的资金存入商业银行。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减少了银行破产风险,保障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这里山草香为大家分享了10篇存款保险制度,希望在存款保险条例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中回顾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论述了这一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
关键词:金融业;存款;保险;必要性随着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不断开放。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长期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局限性。
如何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尽快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它要求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为其吸收的存款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机构发生危机无力支付存款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援助或直接对存款者给予偿付。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存款保险制度最初起源于美国。
1929年,美国遭遇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引发了银行连锁倒闭的风潮,众多存户损失惨重。
为保护银行和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并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主要是防范银行挤兑风险,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是这种制度有助于避免“囚徒困境”问题导致的银行挤兑风潮。
同时,存款保险制度还能有效地防止单个银行倒闭的局部风险演化为银行体系风险。
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又是一把双刃剑,其弊端主要是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其结果可能是更多的银行破产和更频繁的系统性危机。
三、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1、作为高风险的银行需要存款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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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课题——我们需要存款保险制度姓名史超群学号 **********所在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专业班级 12级金融一班指导教师李琼日期2014年6月20日一、存款保险制度及其起源与发展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其实世界上第一个创立全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斯洛伐克。
该国于1924年成立了全国信用和存款保险系统,但1938年该存款保险制度即停止运作。
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
存款保险制度得到国际认可并大规模建立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与世界银行业危机次数相关性较强。
因为80年代各国银行所统计的严重系统性银行危机达到45次,90年代全球爆发了63次严重的银行危机。
与此对应,1990年只有34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00年达到71个国家,增长209%。
进入21世纪,陆续有32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数目占这些国家数的44.1%。
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市场化护航。
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间经营差异扩大,银行业风险上升。
通过建立完善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有效降低挤兑风险,促进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公平竞争,维护金融稳定。
从各国经验看,部分国家均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或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从而有利于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一步深入。
存款保险制度通过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
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存款保险的基本作用在于预防银行挤兑和保护小存款人利益。
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存款保险体系的作用有所演变,可分为:保护大多数小额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保证银行系统的稳定;通过建立对问题银行的处置规则,提供一种有序的处理破产机构的机制,避免危机的扩大。
存款保险制度运行到今天已经走过了70多年了。
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一国金融体系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虽然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金融领域也积聚了巨大的风险。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日期也日益迫近,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更是不容忽视。
因此,在我国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已是当务之急,也是我国现阶段的理性选择。
二、我国的存款环境虽然我国建立存款保险机构的内部条件和外部宏观环境逐渐成熟,但存款保险机构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仍存在一定难度,现就我国现阶段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作如下分析:存款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无法消除的弊端因为执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机构仍然为政府,俄日全额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着道德风险,接着存款保险制度会导致“坏银行驱逐好银行”现象的发生。
这些弊端让我国在建立保险模式上有一定的阻碍。
当然在看待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下面这几个问题:1.我国银行业整体经营状况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跟全球范围内一级资本排名前五名的银行为参照,对比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考察商业银行风险监测分析的几项主要指标:国外5家银行的资本回报率平均为22.34%,资产回报率平均为1.254%,我国四大国有银行资本回报率平均为4.325%,资产回报率平均为0.19%;国外5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为12.126%,且均高于巴塞尔协议的最低要求8%,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54%、8.15%、6.91%,只有中国银行达到8%;国外5家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平均为2.51%,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为22.49%、25.69%、30.07%、15.78%。
这说明四大国有银行在盈利能力、资本状况和资产质量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有差距。
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为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的存款保险机构留下隐患。
2.我国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过高我国现阶段尽管没有建立起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居民没有“存款保险”的概念。
1998年6月21日,因为国家关闭了海南发展银行,所以曾紧急调拨34亿元抵御挤兑现象,后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由工行托管后,挤兑现象便没有继续蔓延。
事实上,我国公众历来对银行的经营情况存有过高的信心,一般不会考虑到银行的破产情况。
但这也导致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之一的提高公众对银行的信任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3.存款保险制度会导致居民存款的成本发生变化在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后,原来由中央银行承担的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风险,将被分散转移给各家金融机构。
因为参加保险支出保费,会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目前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仍处于垄断地位,为了提高收益,四大国有银行就很有可能将成本转嫁给存款人,从而导致居民存款成本增加。
这不仅违背了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初衷,还会引起存款人投资结构的改变:由于存款成本增加,存款收益减少,存款人容易改变投资方向,将资金更多的投向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波动。
三、我国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因1、国际原因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存款保险已成为一种趋势,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七十多年的历史。
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一国金融体系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该制度作为一种国际规则在各国广泛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众多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已普遍实施了存款保险制度,尽管这些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很多不同,但是它们都已认识到建立该制度对发展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树立存款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保证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等有重要意义。
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发展促使我国金融机构趋向国际化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到2006年底全面放开金融业,使我国金融机构不仅面临国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而且面临来自国际金融机构的巨大挑战,这种现实情况客观上要求我国参照国际规则和惯例,改革现有金融制度,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金融事务的能力和地位,加强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而且,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主要国际化组织的共同主张。
因此,考虑到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制度相协调、加强金融监管及拯救的国际合作的需要,应当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2、国内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原有的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发展成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而且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强,市场竞争也逐渐公开公平。
首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降低我国政府金融调控成本的必要条件。
我国商业银行自有资本金不足且流动性较差,多数银行主要靠负债经营且普遍存在大量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还没有真正地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金融风险已经大量积聚。
从1996年中银信托投资公司被接管开始,中国农业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的关闭、海南城市信用社的支付危机、海南发展银行的被接管、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关闭,都说明了我国金融风险已经到了相当高的程度,长期以来在金融领域聚积的风险已经开始在个别机构、个别地区释放出来,这极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形成金融业系统性风险,造成经济波动和社会动荡。
届时,在隐性政府担保制度下,政府、存款人与商业银行股东会成为主要受害人。
政府如果放任金融风险蔓延,存款人就会将金融挤兑延伸到各个金融机构,加剧金融风险、造成经济动荡从而酿成巨大的社会危害,因此政府为稳定或保护国家经济,会对金融危机进行干预,但这种经济调控成本非常高。
如果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机构会通过保护存款来化解金融挤兑危机,政府进行经济金融调控的成本会大大降低。
其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深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促进银行业改革,解决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不平等竞争的状态,形成更加合理的存款金融机构体系。
由于我国实行的实际是政府隐性担保,因此国家扶持的对象倾向于国有银行,这种扶持增加了存款人对国有银行的信心,使存款人更倾向于将资金存入国有银行,导致国有银行和私营银行之间的竞争缺乏平等性。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金融业必须对外资银行开放,因此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建立起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商业银行体系,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形成竞争格局。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一是可以创造一个平等的金融竞争环境,使存款人不会以金融机构的国有或非国有性质而是以银行的经营状况作为选择存款银行的标准,这保证了非国有银行不会因其性质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有助于提高竞争质量;二是金融业竞争的加强迫使国有银行增强风险意识,提升经营能力,改进服务水平,以适应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此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还可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即存款保险机构以保险人身份对投保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并规范其行为,在非国有商业银行破产倒闭时对其存款人利益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四、我国建立存款保险机制的必要性1、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我国通过运用外汇储备对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并进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情况大大改善。
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成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但存在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不高、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我国应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进行风险监控,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2、能有效的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首先,虽然从表面上看它是一种被动的事后补救措施,而实质上却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即主动通过减少金融机构的破产来保证存款人的利益。
其次,在金融机构真正无法经营、倒闭破产,无能力支付存款人的本息时,存款人可从存款保险公司得到一定限额内的赔偿,以实际行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最后是通过使一般存款人增加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减少现金货币的提有,增加其投资储蓄获利的可能性。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内在需要国际公认的金融安全网是由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成。
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事前危机防范体系还不完善。
而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在为银行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同时对银行经营状况进行检查,能及时发现有问题的银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还能在银行破产时对银行的负债予以妥善处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防止银行挤兑,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
因此,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无疑将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4、可以为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提供有效和安全的途径存款保险制度通过提供一种有效和安全的市场退出机制,起到防范风险,保护存款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
通过想参加保险的金融机构收取一定数额的保险费,集中一笔巨额的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为保护金融业的稳定与发展架起两道防线:一是对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实施自己援救;二是可以动用保险基金进行及时、科学的现金赔偿,对存款人的损害被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保护市场退出的平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