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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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创建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创建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创建论文随着金融业务日益繁荣发展,人们对于金融安全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进一步保障金融交易的安全与稳定,各国纷纷设立了不同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

本文将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与概念、国际经验、中国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与概念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金融领域中存在的存款保障问题。

其核心内容是对存款人所存放的资金进行保险,保障其在银行破产或者其他变故发生时能够得到最低限度的经济补偿。

作为一种金融安全保障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源于金融危机。

在世界各地的历史上,金融危机造成的银行破产、存款损失和恐慌经济都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威胁。

因此,各国政府为了保障金融领域的稳定与安全,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储蓄性保险与商业银行保险。

前者以政府为主导,保障个人储蓄和低息贷款的安全稳定;后者则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保障个人和企业在商业银行中存放的存款和信贷项下的负债,让存款人和借贷人信任商业银行,并在金融风险因素的时候提供一定的基本保障。

二、国际经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践经验丰富,各国的制度也有所不同。

以下拿几个国家为例:日本:日本的存款保险制度最早于1971年开始实施。

政府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用于支付投保人的理赔金。

目前,日本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储蓄类和信贷类共存两种形式的银行都进行了保障。

韩国:韩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分为商业银行与非金融机构,政府分别为其设立存款保险基金,并设置了不同的存款保障上限。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韩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美国:美国的存款保险机构是由美国政府设立的、独立于联邦政府的存款保险公司。

该机构负责对银行、储蓄组织等单位进行存款监管并承担其存款储备的保险责任。

基金由事先标准的缴费构成,是一种法定、强制性的制度。

三、中国实践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实施较晚。

直到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存款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开始试行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理论研究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理论研究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理论研究论文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国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储户利益、避免银行挤兑和防范金融危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系统梳理了有关存款保险制度合理性、运作绩效和定价模型等方面的国外重要研究成果并进行评述。

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酝酿阶段,合理借鉴国外的成果和经验,对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存款保险,市场纪律,期权定价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存款安全和储户利益而建立的制度安排,通过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在银行发生经营风险或者遭遇危机时为存款人提供补偿。

它和银行业审慎监管以及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共同构成一国金融安全网。

根据是否制定明确的法律来保证这一制度的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分为隐性存款保险和显性存款保险。

早在1924年捷克斯洛伐克就曾建立过全国性的贷款和存款保险制度,但是由于缺乏标准化的规定,在1938年就停止了运作。

而在大萧条之后,于1933年建立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被公认为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存款保险制度。

从20世纪6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选择这一制度作为保证国内银行业稳健经营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并寄希望于以此降低银行经营失败等系统性风险。

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这一制度的理论探讨不断丰富和成熟,结合实证研究的分析也日渐深入。

一、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始于对建立这一制度是否必要的争论,支持和反对的观点不断激发人们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以Bryant(1980)、Diamond和Dibvig(1983)为代表的经典支持者认为,由于存款人的行为取决于对其他存款人行为的预期,而任何一个因素的出现都有可能改变预期。

因此,挤兑是一种难以避免的均衡,防止这种纯恐慌性的存款人挤兑的最优政策是存款保险制度。

这一理论也被称为“太阳黑子理论”。

Diamond 和Dibvig(1983)的理论也成为日后研究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出发点。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思考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思考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思考论文报告: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思考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1.1 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和作用1.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及现状1.3 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机制分析1.4 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1.5 国际比较分析和借鉴经验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化建议2.1 完善存款保险法律法规体系2.2 加强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2.3 扩大保险保障范围,优化保险赔付机制2.4 提高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2.5 加大资金来源和基金规模的扩充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3.1 增强存款保险制度的适应性和稳定性3.2 推动存款保险与其他金融安全网协同发展3.3 积极参与全球金融合作,扩大国际影响力3.4 深化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和探索案例一:我国银行危机的经验教训案例二:美国次贷危机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案例三:日本存款合作金融机构灾害保险的实践经验案例四:德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和运作机制案例五:新加坡国家储蓄银行的综合性金融保险模式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1.1 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和作用保险制度是指为了承担相应风险,在保费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和经济支援的一种体制。

对于个人或企业,保险制度可以提供风险储备、风险转移等融资功能,同时也能为社会提供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存款保险制度是其中一种保险制度,旨在为持有存款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保险赔付保障,以防范银行倒闭和经济风险出现。

1.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及现状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银行改革。

1995年,我国正式建立了存款保险体系,2005年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明确了存款保险基金组织的架构、投资管理和基金来源等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并且在经过“南京农商行”等案例风波的考验下,证明体系具有较强的风险承担和风险转移能力。

1.3 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机制分析存款保险基金是指存款保险机构执行保险赔款时所使用的保证金,由存款保险机构和银行共同出资。

浅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浅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浅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论文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而实施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制度设置和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对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浅析。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背景的建立是为了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金融市场存在着风险,特别是银行业,在未来经济的不确定性中,银行经营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因银行倒闭而导致的存款人损失问题,同时也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誉度。

其次,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是在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国际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已经很早了,主要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有效防范银行倒闭风险。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实施,根据国际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和我国国情,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定。

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存款保险基金、合作金融机构和存款保险机构等。

存款保险基金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存款保险基金是由各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保险金组成的,用于保障存款人权益。

存款保险基金根据存款人损失的程度进行赔付,保障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存款保险基金的设立和管理非常重要,它的规模和资金来源决定了存款人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

合作金融机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参与主体。

合作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办存款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保费,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抗拒能力参与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存款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存款保险机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监管和管理机构。

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对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存款保险机构需要对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存款保险机构的有效监管和管理是存款保险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

然而,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款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无法承担较大规模的存款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摘要】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体系中具有重要性,保障了存款人权益和金融稳定。

本文旨在探讨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在国际经验总结中,发现不同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各有特点;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可为中国提供启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模式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结论部分强调中国应加强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未来可在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改善,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发展。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对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国际经验、中国模式、重要性、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发展历程、存在问题、借鉴、启示、符合国情、建设、发展方向、中国、结语1. 引言1.1 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

它为银行体系的稳定运行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银行风险,避免银行危机的发生,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体系的信誉和稳定性。

建立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不断变化、金融风险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存款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国际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总结和中国模式的思考,探讨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模式。

具体来说,研究旨在分析国际存款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总结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对国际经验的比较和分析,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模式,为建设更加完善和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关于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

关于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

关于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内容提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国金融安全网三大防线之一,实践证明其对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民众信心、安定社会有重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运行了70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国际经验,有必要进行总结,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可借鉴之策。

我国银行体系的特有结构、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特点、农村多元化金融体系的建设以及金融业互相交叉的风险现状,都表明我国急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而适合中国实际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最理想的, 我国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符合国际经验的存款保险新模式。

关键词存款保险;金融风险;模式思考继2009年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关闭了140家银行后,2010年1月美国又有4家银行破产①。

当然倒闭的大多是中小型银行,但目前仍有超过500家银行名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问题银行之列②。

此次金融危机显示的新特点以及造成全球性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值得我们深思。

然而更值得我们引以为鉴的,就是要构建健全的风险防范常规制度体系,而存款保险制度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及其国际经验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其实是一种储户保障制度,在银行经营失败事件发生时,保证银行储户得到至少规定部分的存款利益③。

存款保险制度包括显性和隐性两种形式,它们都是应对金融动荡、银行破产的有效措施。

该制度的实质就是运用保险机理,通过筹集保险基金,应对破产银行的支付危机,保障存款者的基本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至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并在发展中完善充实,从而显示其蓬勃的生命力。

尤其是经历了本次金融危机,学术界对经济发展周期有了高度的一致认识,并且认为,只要经济发展周期规律仍然存在,金融业特有的运营机制没有改变,则金融风险乃至经济危机就不可避免,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就必然能起到稳定金融秩序、安定社会的作用。

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历史上不乏金融危机的教训,给人类社会带来极为深重灾害的是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学位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学位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存款保险制度首先在大危机时的美国建立。

作为防范银行风险的一种制度创新,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

本文通过论述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和完善,结合其国际比较,并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缺陷完善比较建议Abstract: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was first set up in America in the Great Depression.As a kind of bank risk prevention system innovation, increasing by all the attention.The defect, perfection and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are analyzed in the paper. With the constant increase of financial risk in our country,and puts some Suggestions to establish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Keywords: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defect perfect contrast suggest目录1.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2)1.1存款保险制度的定义,起源及发展 (2)1.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及其他各项制度改革的有效配合 (3)二.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需要其他各项制度改革的有效配合 (4)2.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因分析 (5)2.1国际原因 (5)2.2国内原因 (5)3.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发展 (7)3.1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状况 (7)3.2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发展经验 (8)3.2.1国外存款保险制度发展的成功经验 (8)3.2.2 国外存款保险制度发展的失败教训 (9)4.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措施 (9)4.1关于存款制度的目标定位 (10)4.2存款保险组织机构设置 (10)4.2.1体制设置 (10)4.2.2机构设置 (11)4.2.3职能设置 (12)4.3.存款保险范围定位 (12)4.4存款保险基金 (14)4.4.1基金来源 (14)4.4.2基金规模 (14)总结 (15)前言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始创于美国,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思考-保险制度论文-保险论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思考-保险制度论文-保险论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思考-保险制度论文-保险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一、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建立的基础中国考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一事由来已久,但是碍于以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迟迟未将其付诸实施。

要知道,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金融安全网的重要一环,不仅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对于金融系统的发展趋势以及风险控制也具有颇深影响。

但要使得存款保险制度发挥它最大作用,是需要以完善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和规范的金融机构监管机制等客观市场因素为前提的。

这也是中国政府为什么一直不能下定决心撤去那层“隐形保护网”的原因。

早些年,中国金融行业还有不少不稳定因素,一些机构经营模式不成熟,风险抵御能力弱,即便是国有控股银行一样存在隐患。

况且,存款保险制度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一味地依赖这一制度而忽视其他各项相关制度的配合作用反而会使它成为危害金融市场稳定的毒药。

随着金融体系发展的逐渐成熟,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幻莫测,新的金融安全保障模式又被提上议程。

加之当下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致使互联网金融对我国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利率市场化又推进我国金融行业转型创新进程,人们似乎又看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政府也开始意识到要将市场机制引入金融安全体系中,让各金融机构互相监督,风险共担,从而增大单个金融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为市场注入更多保障。

二、中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对比思考中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制定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其实是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历史先例的,但并不是别人成功的典范就是的,我国需要的是一个真正能适应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能为金融体系的稳健性保驾护航的制度。

纵观国外存款保险制度模式,日本是经典“官民合办”模式,欧洲的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则“民办”形式突出,而相反美国是典型“政府包办”模式。

在我国当下的存款保险制度下,暂时不设立的存款保险公司,而是由央行下属的金融稳定局管理。

这似乎是一种更贴近美国式的一种政府主导形式,换句话说,存款保险制度把中国政府以前的隐形保护网作用显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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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内容提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国金融安全网三大防线之一,实践证明其对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民众信心、安定社会有重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运行了70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国际经验,有必要进行总结,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可借鉴之策。

我国银行体系的特有结构、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特点、农村多元化金融体系的建设以及金融业互相交叉的风险现状,都表明我国急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而适合中国实际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最理想的,我国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符合国际经验的存款保险新模式。

关键词存款保险;金融风险;模式思考继2009年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关闭了140家银行后,2010年1月美国又有4家银行破产①。

当然倒闭的大多是中小型银行,但目前仍有超过500家银行名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问题银行之列②。

此次金融危机显示的新特点以及造成全球性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值得我们深思。

然而更值得我们引以为鉴的,就是要构建健全的风险防范常规制度体系,而存款保险制度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及其国际经验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其实是一种储户保障制度,在银行经营失败事件发生时,保证银行储户得到至少规定部分的存款利益③。

存款保险制度包括显性和隐性两种形式,它们都是应对金融动荡、银行破产的有效措施。

该制度的实质就是运用保险机理,通过筹集保险基金,应对破产银行的支付危机,保障存款者的基本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至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并在发展中完善充实,从而显示其蓬勃的生命力。

尤其是经历了本次金融危机,学术界对经济发展周期有了高度的一致认识,并且认为,只要经济发展周期规律仍然存在,金融业特有的运营机制没有改变,则金融风险乃至经济危机就不可避免,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就必然能起到稳定金融秩序、安定社会的作用。

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历史上不乏金融危机的教训,给人类社会带来极为深重灾害的是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

美国在这次危机中有9096家银行倒闭④,众多存款人的利益和信心均受到极度伤害,经济也倒退了几十年。

人们在深刻的教训中认识到,银行业遭遇的困境有两种,其一是单个银行困境,其二是系统性银行困境。

当单个银行发生流动性支付困难时,没有信息来源的存款人会误认为,其他人提取存款是因为一些有关银行资产的不利信息而做出的反应。

而单个银行的困境又会通过同业拆借和支付系统的密切关联而影响到整个银行体系,进而引发金融危机。

经济学家海曼·明斯基透过银行危机事件,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金融不稳定假说,认为资本主义金《世界经济研究》2010年第6期融系统天生具有不稳定性。

他从现金流角度考察认为,市场上金融行为风险最大的主体是高杠杆的银行和高赤字的政府部门。

资本主义金融业的不稳定是无法根除的,只要存在经济周期,金融业内在不稳定就必然演化成金融危机,并进一步将整体经济拉向大危机的深渊①。

Diamond和Dybvig阐明的DD模型运用不对称信息和博弈论,研究了银行不稳定的内在原因,指出银行的脆弱缘于其运用流动性负债为非流动性资产融资,这种贷款契约硬约束和存款契约软约束的特性使银行经营具有内在风险。

而信息不对称使得挤兑的传播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蔓延为金融危机②。

近年来有一项研究阐明,传统银行的脆弱性指标已很难预测现时的银行危机,诸如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净边际利润率、营运成本与资产比率、流动比率等将不能完全预测单个银行是否会陷入困境,因而更难预测银行系统的困境。

因此,现实中常会发生阶段性的金融危机,如1982年的哥伦比亚危机、1991~1993年的瑞典危机以及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

然而,每次金融危机都会引发人们反思,并不断促进风险防范制度的健全,存款保险制度便是风险防范制度的产物。

综观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若干国际经验。

首先,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无不产生于金融危机之后,并都作为风险防范的常规制度。

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美国国会迅速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933年率先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首创联邦范围内的存款保险制度。

1955~1956年期间,日本相继发生过3次银行经营危机、陷入8次信用金库营运困境,在此背景下日本大藏省研究起草了相关的存款保险法案。

当20世纪70年代日本又一次面临金融资金不足困境,日本政府即时于1971年正式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③。

加拿大的存款保险体系是1967年建立的,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产物。

同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也与德国赫斯塔银行的破产直接相关。

其次,各国存款保险制度都因风险管控的需要而不断完善。

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在经历多次修改后,存款保险公司的职能因控制风险的需要而不断扩大。

20世纪50年代,美国允许联邦储备保险公司利用保险费对投保银行发放贷款,执行联邦金融管理职能。

1989年美国又专门颁发《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加强法案》、《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1999年《储蓄真实法案》来巩固和壮大存款保险制度,规定国民银行和联邦储备银行必须严格遵守存款保险制度,置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管之下。

日本也制定了《金融商品交易法》和《金融再生法》对金融商品进行横向全面的统一规制。

当20世纪90年代东南亚金融危机来临之时,日本政府当机立断在总理府下设置了“金融厅”(FinancialServicesAgency),并下令统一由金融厅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最终其金融业没有被“泡沫经济崩溃的经济危机”和2007年的全球“金融风暴”所难倒,而是摆脱了阴影,活跃在世界舞台上④。

欧盟的存款保险制度也是通过《欧盟指令》,在承保存款范围、投保资格、存款保护限额、存款保护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以及存款赔付期限方面都加强了一体化。

1994年5月30日欧盟发布的存款保险制度,旨在确保所有欧盟范围内的每笔日常存款,保持货币支付系统正常运作,保证各国货币政策贯彻执行,维持金融稳定,力主将损害降到最低水平。

有可靠数据证明,至2003年,欧盟57%的银行业资产和82%的典型性银行公司类资产都已纳入到存款保险体系之中⑤。

2009年欧盟理事会又修改完善了这一制度,保障存款人权益的宗旨更为鲜明。

再次,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各具特色,符合各自的国情。

美国充分表现出多头监管、共同履责、量化管理的制度特征,联邦储备体系、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美国储蓄机构监理署共同承担监管职责,并以规则导向为特色。

这种监管模式符合美国一直倡导的分权和制约的精神。

英国则建立以原则导向为特色的统一监管制度,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9个金融行业全权实施监管。

2003年7月起英国金融服务局推出了ARROF(ad-vanced risk-responsive operating framework)的风险监管框架,设置统一的评价标准和风险信息评估程序,科学确定风险影响程度和风险发生概率,并进而测定风险关注程度以及监管措施,从而形成分工明确的监管体系⑥,便于存款保险制度发挥更好的效用。

加拿大的监管特色是银行与存款保险公司分工明确,行之有效、权责清晰,联邦政府统一负责,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高级顾问委员会、存款保险公司有效协调,以确保监管目标的有力贯彻。

加拿大在这次全球性的金融风暴中独善其身的经验值得总结。

日本政府历来在金融监管上发挥重要作用,并擅长采用官方和民间资本结合的方式。

因此,日本存款保险公司也是由日本政府、日本中央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共同出资4.55亿日元设立的。

欧盟则铸造了内部政府层次、监管层次和中央银行层次统一的金融监管框架,其统一颁布的《存款保险指令》要求各成员国都实施强制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欧洲的德国、法国、挪威、意大利和瑞士等国的存款保险机构在其国内则是私营管理的,这同这些国家的经济体制相适应。

国际经验表明,在费率确定上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的多数国家通常采用固定费率,但随着金融自由化、业务多样化和风险的增加,随着存款保险制度运行经验的积累,越来越多的国家有能力有条件改用差别费率。

由于各国经济状况和金融稳定程度不同,各国的保险费率也参差不齐,最低的为全部存款的0.005%,最高的为受保存款的2%①。

美国、日本和欧盟存款保险制度的各自特点。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纷纷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截至2010年1月底,全世界已有10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另有19个国家或地区正在筹建②。

实践表明,存款保险制度确实对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有积极作用,无论对储户个人事务还是公司业务的运营,以及维系个人与公司间的借贷关系、保证支付系统的正常运作都是必不可少的,对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保障以及保持金融业信誉都是至关重要的。

当然,存款保险制度也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方面的负作用,而且其保险作用也必然受其积累的基金规模限制,当特大金融危机袭来时,必然还需要国家政府出面拯救。

因为该制度毕竟只是金融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之一,整个国家的金融稳定还需要三道防线共同作用才能产生更大效应。

审慎的金融监管是第一道防线,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则是第二、第三道防线。

其中存款保险制度的地位显而易见。

当然,由于每次金融危机有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影响程度,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程度也会有所不同。

在此次金融危机处置中,各国政府多次协调政策,联手出台救助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也很好地发挥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作用,尽管美国倒闭的银行数还有增加,但没有出现1929年的全国性挤兑现象,这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作用不无关系。

据统计,2009年美国倒闭的100多家银行迄今已使用了联邦存款保险基金约250亿美元,预计到2013年将大幅增至1000亿美元①。

然而,此次危机也暴露出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国际最后贷款人的功能还很不完善,综合性监管难以落实,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缺乏协调,从而影响到整体效应。

因此,各国应首先改进各自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然后才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作用。

值得欣慰的是,国际存款保险协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总结世界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有效存款保险制度准则,于2009年6月18日颁发了《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对各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提供指导意见。

二、中国银行体系的特点以及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建设的现实性分析首先,我国的银行体系是以庞大国有银行为主干、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合作信用银行共同构成的市场体系。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因产权以及内部治理制度还不尽完善,曾经于2000年和2004年两次共剥离3万多亿元的不良贷款,并由政府注入资本金,组建信达、华融、东方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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