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户籍管理制度变迁
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

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中国的户籍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随着历朝历代的更迭,户籍制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迁。
本文将从秦汉、唐宋、明清等朝代的户籍制度变迁进行详细介绍。
1.秦汉时期:在秦汉时期,户籍制度主要是为了确立人口数量,实行兵役制度和征税计划。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实行轧制为基础的人口普查,并明确规定每户的人口数量。
2.唐宋时期:唐宋时期,户籍制度基本延续了秦汉时期的轧制制度。
但也有一些变化,如征兵对象的变化和户籍的正式制度化。
唐朝时期,户籍制度发展更为完善,实行了以户为单位的征兵制度,通过户籍人口数量的统计,确定每个户口需要提供的兵役人员,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统一、此外,唐朝还建立了正式的户籍制度,明确规定了人民的身份和职责。
3.明清时期:明朝时期,门第观念十分严重,户籍制度逐渐成为社会等级的一部分。
明代实行了籍贯制度,即根据出生地或家族的户籍确定一个人的身份。
户籍制度限制人们的迁移和社会流动,加强统治者对人民的控制。
到了清朝,户籍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清朝实行了户口迁移制度,并将户籍分为军户和民户等不同类型。
军户主要是为了征集士兵和维护边疆安全,而民户则是为了管理人口和收取赋税。
此外,清朝在户籍制度上还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包括人口数量、家庭成员、年龄、职业等信息。
总的来说,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1.人口普查的发展:从秦汉时期的初步轧制到唐宋时期的明确统计,再到明清时期的确定记录,人口普查手段逐渐完善,为统治者征兵、征税等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2.社会等级观念的加重:从明代开始,门第观念对户籍制度的影响逐渐增强,户籍成为人们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象征,限制了人们的迁移和流动,加强了统治者对人民的控制。
3.户籍类型的细分和功能的增加:随着社会发展,明清时期的户籍制度将户口分为军户、民户等多个类型,不同类型的户籍具有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为统治者的管理提供了便利。
4.记载内容的详细化:清代户籍制度在记载内容上下了更大的功夫,对每户人口的详细信息进行了记录,包括人口数量、家庭成员、年龄、职业等,为政府日常管理提供了便利。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演变可以追溯到商代时期。
在古代,户籍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主要用于统计人口、管理土地和征税等方面。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与演变,下面就进行详细介绍。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时期。
商代的户籍制度主要是根据土地和居住地进行组织。
在每个州府设立都城,并设置相应的官吏来负责统计人口、管理土地和收取赋税等事务。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户籍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古代的朝代更迭,户籍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
在春秋战国时期,户籍制度逐渐完善,成为国家施行土地管理和户口登记的重要手段之一、秦朝统一中国后,实行了著名的“帝国户籍制度”,即实行以宗族家庭为单位的户籍制度。
这一制度确立了严格的人口统计制度,规定每个家庭必须按照实际人口登记,同时规定了土地的分配和征税等事宜,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人口和土地的控制。
而在汉代,封建社会逐渐形成,户籍制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汉朝采用了世家制度,将贵族分为世家和庶族两类,并实行了门第制度。
世家登记制度逐渐取代了宗族制的户籍制度。
同时,汉朝还对人口实行了更为详细的统计,规定了管辖范围、人口数量等详细信息,并实行了肩负赋税和兵役等义务的制度。
随着历史的不断演变,到了唐代,地方政权日渐庞大,户籍制度也更加完善。
唐朝建立了府州县乡四级的行政区划体系。
在户籍制度方面,唐朝规定人口登记必须按照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的人口数量和户口变动都需登记。
同时,唐朝还细化了户籍制度,对人民的职业、财产等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国家统计人口和征收赋税。
到了宋代,户籍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形成了“五户一长制”和“坊里制”等制度。
五户一长制规定每五户一组,由一人负责管理,推行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便于村里的征税和统计人口。
而坊里制则是对城市人口进行管理的制度,将城市人口划分为坊,在坊里设置官吏进行登记管理。
元代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一个重要阶段。
户籍管理制度变化三阶段

户籍管理制度变化三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中国户籍制度变迁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开始统一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
1956年、195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家连续颁发4个限制和控制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文件。
1958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
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
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
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
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
1985年7月,公安部又颁布了《关于城镇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农转非”内部指标定在每年万分之二。
同时,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也在同样的背景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9月宣布实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终于使户籍制度做出了相应的初级改革。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解决了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等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特点和原因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特点和原因1.引言1.1 概述概述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它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该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形成初期,当时人们开始形成家庭和村落社会,需要对人口进行统计和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变迁,古代户籍制度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对个人身份、人口流动和土地属性等进行细致记录和管理的制度。
古代户籍制度的演变与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密切相关。
这一制度的特点和原因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了解,它不仅反映了古代社会治理和人口管理的方式,也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结构的演变。
本文将从古代户籍制度的起源和初期特点,古代户籍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主要原因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脉络,深入探讨其中的原因和影响,以及对今天社会管理制度的启示和借鉴。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古代户籍制度的变革不仅是社会变迁的产物,也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影响。
只有深入研究和理解这些特点和原因,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古代社会的发展规律,为今天的社会治理提供借鉴和启示。
在现代社会,我们面临着各种人口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挑战,探究古代户籍制度的演变过程和原因,对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的结构是指整篇文章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起来,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文章的内容。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讨论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特点和原因:1. 引言部分:首先对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背景和重要性进行概述,介绍古代户籍制度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同时,简要说明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引发读者的兴趣。
2. 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两个子节进行叙述和分析。
2.1 古代户籍制度的起源和初期特点:在此部分,我们将回顾古代户籍制度的起源,包括与封建社会的关系,以及初期户籍制度的主要特点。
新版户籍管理制度

新版户籍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户籍管理制度作为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调整。
我国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按照居民的户籍关系、身份证件等内容,通过政府管理机构对人口的登记、迁移等活动进行管理规范。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人口迁徙等新情况的出现,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也面临着挑战和困惑。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提高户籍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便捷性,我国政府在近年来加大了对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力度。
在实际的实践中,我国按照不同的地区和需求,探索开展了一系列新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着户籍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首先,我国在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上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
在过去,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往往比较繁琐、复杂,很难满足人们的需求和社会的实际情况。
为了提高户籍管理制度的效率和便捷性,我国政府不断地优化和简化户籍管理的相关程序和流程,实现了从传统的手工操作到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的转变。
通过建立电子政务系统和精简相关手续,使居民在办理户籍相关的事务时更加方便、快捷,提高了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次,我国政府还积极推动户籍管理制度的精准化和个性化发展。
在过去,由于户籍管理的标准和规范过于统一和刻板,很难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多样性和个性化需求,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户籍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和定制化管理的力度,为不同居民提供个性化的户籍管理服务。
通过建立个性化的户籍管理档案和信息库,政府可以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和情况,提供相应的户籍管理服务和支持,实现了户籍管理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发展。
再次,我国政府还加强了户籍管理制度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在过去,由于户籍管理的程序和流程过于封闭和隐秘,很难让居民了解和参与相关的事务。
为了提高户籍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我国政府积极推动户籍管理相关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建立了户籍管理的信息公开平台和服务渠道,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参与和监督的渠道。
目前我国户口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户口的管理制度中国户口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封建社会。
在古代,户籍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控制人口的制度之一,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的统治地位。
在封建社会,户籍制度是严格区分地主阶级和劳动者阶级的工具,它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迁移和聚集,使劳动者长期受地主的剥削压迫。
在封建社会中,户口制度是非常严格的,违反户口制度的人会受到严厉的法律惩罚。
在近代,封建社会的衰落和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使得中国的户口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实行的户口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了加强对国民的管理和控制,我国实行了严格的户口制度,在国家进行城乡划分,统一审批居住登记,对公民的居住、迁移等方面进行了统一控制。
在这一时期,户口制度是非常严格的,违反户口制度的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户口管理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户口制度也逐渐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宽松。
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我国开始放开户口迁移的限制,对外地人员的就业、创业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放宽。
这为外地人员在城市落户,享受城市福利、社会保障等方便了一定程度的放开了限制。
目前,我国的户口管理制度改革仍在进行中。
在新形势下,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正在积极进行户口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改革的方向是逐步放开户口迁移的限制,实行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对接,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等。
在我国户口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措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
同时,应该加强对户口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总之,我国的户口管理制度是整个社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户口管理制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进程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进程一、户籍起源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起源于夏商周时期。
在夏朝,人们开始有了土地和户籍的概念,将人民按照地域进行划分和管理。
商朝时期,户籍制度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户籍簿籍,记录了人民的基本信息。
周朝时期,户籍制度更加完善,实行了“什伍连坐”制度,将人民按照什伍进行组织,实行户籍管理。
二、秦朝统一秦朝统一后,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
秦始皇颁布了《秦律》,规定了户籍登记、管理、迁徙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同时,秦朝还实行了“编户齐民”制度,将人民按照地域进行组织,实行户籍管理。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户籍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汉朝发展汉朝时期,户籍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汉武帝时期,实行了“推恩令”,将户籍与土地相结合,以土地为基础进行户籍管理。
同时,汉朝还实行了“赋役制度”,将人民按照户籍等级进行征税和征役。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赋税制度奠定了基础。
四、唐朝完善唐朝时期,户籍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唐太宗时期,实行了“均田制”,将土地平均分配给人民,以土地为基础进行户籍管理。
同时,唐朝还实行了“府兵制”,将人民按照地域进行组织,实行户籍管理。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军事制度奠定了基础。
五、宋朝变革宋朝时期,户籍制度发生了变革。
宋朝实行了“保甲制”,将人民按照地域进行组织,实行户籍管理。
同时,宋朝还实行了“坊市制度”,将城市划分为坊和市,实行户籍管理。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城市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六、元朝统一元朝时期,实行了统一的户籍制度。
元朝实行了“四等人制”,将人民按照民族、地域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同时,元朝还实行了“路引制”,规定人民离开居住地需要经过批准并携带路引证明。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边疆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七、明朝继承明朝时期,继承了元朝的户籍制度并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明朝实行了“里甲制”,将人民按照地域进行组织,实行户籍管理。
同时,明朝还实行了“匠籍制”,将手工业者编入匠籍进行管理。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手工业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变迁篇一:新中国户籍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发展演变新中国户籍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发展演变内容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选择了重化工优先发展战略,资本的高投入使对农业剥夺实现以农养工成为必然。
为限制农村人口在城乡比较利益诱致下向城市迁移,制定了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客观上起到对城市资源的社会屏蔽作用。
改革开放后,我国户籍制度开始出现松动并逐渐放开,从二元户籍制度向城乡户口一体化方向发展。
户籍制度所附加的福利功能,使建立其上的城乡二元体制依然顽固地制约着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计划经济时期户籍制度中城乡分治的历史合理性早已丧失,但长期城乡分治所形成的社会利益集团却依然对城市资源发挥着强大的控制力。
关键词:户籍制度重化工战略二元户籍制度城乡户口一体化新中国户籍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推进工业化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主要任务。
“霍夫曼定律”认为:工业化的发展水平与重工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比例相关。
工业化水平越高的国家,其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就越大。
霍夫曼总结出的是工业增长的自然结果,重工业比重提高是工业化发展的结果而非促进工业化发展的必要手段。
由于当时特殊的国际形势,苏联等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道路的实践,使我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
重化工业发展道路的选择,要靠大量的资金投入。
我国的外援主要来自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国内的资金补充不足,对此只能靠降低生产成本,而降低原材料价格和工人工资则成为主要方式。
降低工资主要通过降低工人的生活资料费用,为了降低工业部门职工的工资和生活成本,需要对农产品实行低价格政策。
为了确保农民能够完全按照政府所要求的品种和数量生产农产品,保证农民将生产资源有效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就要求有更进一步的制度安排,以切断生产要素的外流渠道,并可以直接贯彻国家的发展计划,于是20世纪50年代末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诞生了一种最为理想的组织形式:农村人民公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户籍管理制度变迁
建国以来,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1958年以前,中国没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人们可以自由迁徙。
1958年1月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毛泽东签署一号主席令,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
这个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因此而生成。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旧的户籍制所带来的负效应日益显现。
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铁饭碗”被打破,大量高学历或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加入到流动大军中来……据公安部和有关专家估算,1997年全国流动人口已达1.1亿。
在市场经济逐渐形成的今天,人口的合理流动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对40 年不变的户籍制度形成了冲击。
1998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出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
文件对当前户口管理作出了“四项改革”:
1、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
对以往出生并要求在城市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可以逐步解决其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予以解决;
2、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
对已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公民,应当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3、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其子女所在城市落户;
4、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事实上,上海、深圳、广州、厦门、海南等一些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早在这“四项”改革措施公布以前就实行了“蓝印户口”。
上海市1994年2月施行《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在上海投资人民币100万元(或美元20万元)及以上、或购买一定面积的商品房、或在上海有固定住所及合法稳定工作者均可申请上海市蓝印户口,持蓝印户口一定期限后可转为常住户口;深圳市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蓝印户口”政策,截至1998年3月底,深圳已办理蓝印户口3.7万多人,由蓝印户口转为常住户口7000人;广州1998年3月亦推出了“蓝印户口”,其他省市也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特殊的户口政策,如苏州市在苏州工业园区实行四种类别(聘用类、购房类、纳税类、投资类)的“蓝印户口”。
北京由于特
殊的首都身份,户籍制度改革相对比较谨慎,但是,北京也于今年6月推出“工作寄住证”,凡在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跨国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工作的外地人员,符合一定条件者,由企业提出申请,可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持证者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有北京市民待遇,持寄住证3年者,经企业申请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可转为北京市正式户口。
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快速的经济发展必然产生大量的人口流动,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我国香港都是世界上人口流动量大,人员迁徙最频繁的国家和地区,同时也是经济高速发展之地。
正如人口学专家研究表明:合理的人口流动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才交流和劳动力资源配置。
为实现公民的择业、居住以及迁徙自由,国家正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人口的正常、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