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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一、引言。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指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评审标准,它是对于该领域或专业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科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参考。

二、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内涵。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学科建设、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它主要包括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科建设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目标、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建设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在科研创新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平台等方面的内容。

在教学质量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教学管理、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教学实验等方面的内容。

在师资队伍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素质、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生培养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生培养目标、学生培养质量、学生培养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三、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原则。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

科学是指评审标准应基于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公正是指评审标准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偏不倚地对待各个专科。

客观是指评审标准应客观、客观、客观,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全面是指评审标准应全面、全面、全面,覆盖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四、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机制。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应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机制。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制定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执行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公正、公平、公开。

再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监督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客观、客观、客观。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一)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一)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一)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简介•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是对各级医疗单位开展临床专科建设的指导性标准。

•该标准旨在提高医疗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以满足患者对高质量医疗和健康管理的需求。

标准内容1.医疗资源–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能够进行复杂疾病的诊治和手术操作。

–提供全天候的急救服务,包括急诊、危重病监护室等。

–具备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2.专家团队–配备一支高水平的专家团队,包括主任医师、教授和研究员等。

–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鼓励团队成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研究合作,提高医疗水平。

3.特色科室–建设具有本领域特色的科室,例如心血管、神经内科等。

–在该领域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积极开展疑难病症的诊治工作,并有显著的疗效。

4.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医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加强医患沟通与互动,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审,不断完善和提高医疗质量。

标准意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医疗单位的整体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还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患者对专科医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各级医疗单位应根据该标准进行内外部评估,不断完善自身专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结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是推动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综合考虑医疗资源、专家团队、特色科室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医疗单位的实力和服务水平。

•通过贯彻执行该标准,可以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作为重点专科的评审标准,需要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首先,对于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评审标准应包括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学术贡献等方面的考量。

其次,对于申请者的科研能力,评审标准应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的评估。

最后,对于申请者的学术影响力,评审标准应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考察。

在评审学术水平方面,应该注重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

学术背景包括申请者的学术学历、学术学位、学术工作经历等方面。

学术成果包括申请者在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方面。

评审标准应该对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进行详细评估,以确保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和丰富的学术经验。

在评审科研能力方面,应该注重申请者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包括申请者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科研课题等方面。

科研成果包括申请者在科研领域取得的成果、发表的科研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等方面。

评审标准应该对申请者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申请者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丰富的科研经验。

在评审学术影响力方面,应该注重申请者的学术论文和学术交流。

学术论文包括申请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申请者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等方面。

学术交流包括申请者参与的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者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

评审标准应该对申请者的学术论文和学术交流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申请者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和良好的学术交流能力。

综上所述,重点专科的评审标准应该全面考量申请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等方面,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只有通过严格的评审标准,才能选拔出真正具有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临床医疗部分)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临床医疗部分)
3.门诊诊疗病人数前3位的病种为专科中医优势病种。
3
查阅相关资料,人员访谈
门诊诊疗病人数前3位的病种中包含1个中医优势病种,得1分;包含2个中医优势病种,得2分;前3位的病种均是优势病种,得满分。
4.中医优势病种年门诊人次占专科年门诊人次的35%以上。
2
查阅相关资料
未达标,每低5%扣0.5分。
(二)住院诊疗(12分)
2.专科住院和门诊中医(饮片、颗粒剂、中成药、院内中药制剂、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比例≥85%。
2
查阅相关资料
未达标,各项每低1%扣0.5分。
3.专科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该专科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5%,其中针灸、推拿、康复专科要求门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占该专科门诊总处方比例≥85%。
2
查阅相关资料
每下降1%扣0.5分。
未达标,每少1种,扣0.5分;路径纳入率<50%,每病种扣0.5分;路径完成率<80%,每病种扣0.5分。
3.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2
查阅相关资料
未建立患者随访制度,不得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低于50%,扣1分。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
(15分)
4.患者和职工满意度≥90%
2
查阅相关资料
患者和职工满意度<90%,各扣1分。
1.5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
床位数不达标,扣1分;小于30张或低于本院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不得分。
2.专科诊疗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能够满足临床业务工作需要。
2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
设置不能满足临床业务工作需要,不得分;缺少专科基本设备,酌情扣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43分)
(一)门诊诊疗

最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最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3年版)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扣分得分一、技术水平80⒈能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二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疗效较好。

40必备项目20分。

缺1项扣5分(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作为缺项);常规开展10分。

一个项目不能常规开展扣2分;疗效10分。

提供三年来能反映最高技术水平和疗效的病例病历5份,有一例达不到要求扣2分。

⒉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近3年承担了市级以上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其中应用性研究项目>70%。

25课题8分。

省级以上8分,市级5分;应用性研究项目比例2分,每降低10%扣1分。

成果15分。

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奖得15分;获市级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精品文档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扣分得分近3年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中华医学科技奖)。

得8分。

其它研究项目获市级以上奖得5分。

⒋近3年专科专业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情况。

专著必须为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15中华级或核心期刊每篇5分。

(被IM、CA、BA、Medline、SCI、EI、ISTP收录每篇加2分),统计源期刊每篇2分。

近3年有引进或创新技术,并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必须为第一获奖单位)。

加10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加10分,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有一项加5分分。

(最高分10分,非第一获奖单位不得分)。

二、人才队伍60⒈有1~3名与临床重点专科业务要求相适应的高级职称人员,在本专科技术开展中能起领头作用,年龄≤60岁。

20数量10分。

有1名正高得5分,副高2.5分。

作用10分。

有本专业医学会市级主委或省副主委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得10 分;市副主委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得6分,其它情精品文档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扣分得分况酌情打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⒉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表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表

记录,应邀做临床报告次数、被邀请参加 情况能体现较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得满分;
院外会诊次数
不达标,酌情扣分
5 查有关资料
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承担中专以上学生带教, 承担市级以上课题,三年内获得科研成果, 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得满分;不达
标,酌情扣分
10 查档案资料
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得满分;不达 标,酌情扣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教学科研水平
数量 学术地位
学科骨干 7 ( 60) 临床能力
教学科研水平
年龄结构
8
医师队伍 ( 30)
学历结构
职称结构
9 护理队伍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 ( 20) 结构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5
培养学生级别、数量,承担科研课题、发 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专利
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承担大专以上学生带教, 承担市级科研课题 1 项以上,省级以上核心 期刊发表论文 2 篇,两年内获得市级科研成 果二等奖 1 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
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或中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
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
***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评分表
( 总 分 1000 分 )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30 查有关资料
有临床研究、开发课题或新技术应用,转化 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8 查有关资料 (信息科统计)
年出院患者中县区外患者比例≥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市医学重点专科考核标准

附件1
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I—1
学科水平
II—1
研究与创新
①有2-3个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
②学科主攻内容紧紧围绕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科学、可行、有创新性
③对省内外本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透彻。每项达标得2分
II—2
医疗业务
1平均年门诊量2014---2016 :
②平均年出院病人量:2014---2016 :
II—10
人才培养
①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技术骨干出国进修时间达到三个月及以上,1人次得4分
②建设周期内毕业博士1人得3分③建设周期内毕业硕士1人得2分
④被评为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得2分、后备人才1分⑤参加浙大科研能力提高培训1人次得2分
I—3
科研水平
II—11
学术影响
①学术委员会任职: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2分;省主委4分、副主委3分、常委2分;市主委3分,副主委2分
③承担省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1项得8分,重点项目1项得6分,普通项目1项得4分
④承担市级(厅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1项得5分,重点项目1项得4分,普通项目1项得3分
⑤承担其他相关科研项目的得2分
II—13
科研成果
①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0分,二等奖1项得80分,三等奖1项得60分
②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得50分,二等奖1项得10分;三等奖1项得5分
II—4
医疗质量
①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②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5%
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年度统计每项达标得2分
II—5
标志性技术、成果开展情况
技术名称开展时间开展数量技术水平

重庆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试行)


能够独立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常规临 床技术项目得 30 分,缺 1 个项目 50 扣 5 分;专业特色显著,国内先进 或市内领先地位,得 20 分。 评估前 3 年,平均年出院人数大于 3500 人次得 5 分;大于 3000 人次, 得 4 分,大于 2500 人次,得 3 分, 5 大于 2000 人次,得 2 分,大于 1500 人次,得 1 分,低于 1500 人 次,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大于 40000 人次得 5 分;大于 35000 人 次,得 4 分,大于 30000 人次得 3 5 分,大于 25000 人次,得 2 分,大 于 20000 人次得 1 分,低于 20000 人次,不得分。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 2 分;博士生 或硕士生导师得 1 分;市级学会委 5 员任职得 2 分。如有两个以上学科 带头人,则计算平均分。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 术得 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 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 评估前 3 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 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 10 专科查房 30 次以上得 1 分;年应 邀参加二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 大会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1 分。如 有两个以上学科带头人,则计算平 均分。 有明确合理的学科骨干人才队伍, 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 6 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 6 分。 学科骨干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 8 职务得 8 分,不符合视情况扣分。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 的技术得 4 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 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 得 4 分;评估前 2 年,年主持开展 16 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4 分;评 估前 2 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 均每周一次得 4 分。计算所有学科 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 5 需要得 5 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指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学科的评审标准,通常由相关专家和学者共同制定。

这些评审标准旨在对该领域或学科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从而为学术界和科研机构提供参考依据。

在不同的专科领域,评审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评审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重点专科评审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

这意味着评审标准应当建立在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能够准确反映该领域或学科的发展趋势和特点。

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可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偏见的影响。

其次,重点专科评审标准应当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评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受个人偏见和利益关系的影响。

评审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被评审对象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和创新能力,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另外,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还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评审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应当清晰明确,能够被评审对象理解和接受。

评审标准的执行过程应当规范、透明,便于评审人员和被评审对象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制定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该领域或学科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结合国际先进标准和国内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调动相关专家和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共识,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对某一特定领域或学科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客观、全面评价的标准。

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对于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相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审标准符合实际需求,能够为该领域或学科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附件一:市医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4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医院以上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积极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 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各专科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一、二级科目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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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电子公文渝卫医〔2012〕132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各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现将《重庆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标准》,积极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申报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主题词:医政管理 临床重点专科 评审标准 通知重庆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9日印发重庆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试行)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组织管理651 科室管理(10)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管理有序,岗位职责明确,各类管理以及风险防范预案健全,落实到位10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扣5分;制度、预案不健全,缺1项扣2分;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得分,总结、计划、指标、考核、奖惩缺1项扣2分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评估前2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2发展环境(5)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评估前2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床位数 5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40张,得5分;每增加10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20张,不得分。

3专科规模(10)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5 ≥6平方米得5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1分;少于3平方米不得分。

4支撑条件(40)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20 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5 评估前2年投入≥50万元得5分,每少1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病房设置 5 地点适宜,房间、床位布局合理,每床配备功能完善的必要医疗设备;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5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 20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学术地位 5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得1分;市级学会委员任职得2分。

如有两个以上学科带头人,则计算平均分。

6学科带头人(15) 临床能力 10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二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1分。

如有两个以上学科带头人,则计算平均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数量6有明确合理的学科骨干人才队伍,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6分。

学术地位 8 学科骨干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8分,不符合视情况扣分。

7 学科 骨干(30)临床能力16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4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4分;评估前2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4分;评估前2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4分。

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年龄结构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比例大于30%,得5分。

8 医师队伍 (15)职称结构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20%,中级医师约占3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10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年龄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1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能够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1分。

9 护士队伍 (30)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15 评估前2年,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 培养方向目的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1分;落实到位得1分,培养骨干发挥作用好得1分。

10 人才 培养(10) 进修学习情况 5评估前2年,到国内三甲医院进修培训(超过三个月以上)人次数超过10人次得5分,每减少2人次扣1分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240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能够独立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得30分,缺1个项目扣5分;专业特色显著,国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地位,得20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评估前3年,平均年出院人数大于3500人次得5分;大于3000人次,得4分,大于2500人次,得3分,大于2000人次,得2分,大于1500人次,得1分,低于15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5 评估前3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大于40000人次得5分;大于35000人次,得4分,大于30000人次得3分,大于25000人次,得2分,大于20000人次得1分,低于20000人次,不得分。

平均住院日 5 评估前3年,小于13天得5分,每增加2天扣1分,超过20天不得分。

11 总体 水平(85)疑难病例比例20评估前3年,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应大于30%;每下降5%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12技术特色(50)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医院提供评估前2年的2项技术进行评估,每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内先进、市内领先得5分;每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4分,每单项技术推广应用10个患者得2分。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30分,缺1个扣3分。

13诊治能力(60) 疑难及危重病种诊治能力 30由医院自行提供6种疑难、危重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5分。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评估前2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本专业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于2项,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102项创新项目(各5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14创新能力(30)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5 辐射能力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 5评估前2年,年出院患者区(县)外患者比例大于5%得5分。

不达标,不得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进修医师来源情况5评估前2年,每年接受来源于下级医院进修医师人数超过30人,得5分;30-10人,得3分;10人以下,不得分。

(15)技术推广情况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3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 275合理用血 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 50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评估前3年,满意度大于90%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16 质量 概况(80)医疗事故情况10评估前3年内发生一起经过鉴定是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分。

单病种质量60 根据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17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单病种费用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出入院诊断符合率10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大于95%,得10分。

18 病区 质量(85)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10 评估前3年,大于70%,得1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甲级病案率15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5%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10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2分。

评估前3年,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60%,得3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15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15 评估前3年,大于95%得满分,每下降1%,扣3分。

院内感染率 10 综合各专科病种对住院病人院内感染率进行打分。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评估前3年,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准时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

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19门诊质量(20) 门诊住院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3年,大于95%,得10分。

不达标不得分。

五 科研与教学10020学术影响(15)学术刊物任职 5担任CSCD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常务编委3分,编委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常务编委2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编委1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主办学术会议 10 评估前2年,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得3分,市级学术会议1次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1专科方向(15)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15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有成果得15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2科研项目(16)市级项目 16评估前3年,有10项(含下列重大项目)以上且项目排名在前3的得10分,每少1项减1分。

有第1负责人的卫生部重大专项、市级重点攻关课题得6分。

国家级、部(直辖市)级科技奖励(一、二等)10评估前3年,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直辖市)级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10评估前3年,SCI收录每篇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1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3评估前3年,每项发明专利得3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3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2评估前3年,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每1项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学生教育(14)本科生教学 10评估前3年,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3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10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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