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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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教育公平感文献综述

大学生教育公平感文献综述

关于教育公平感的文献综述引言:教育公平一直是国内外很多教育家及学者关注的重点,而教育公平是一个主观价值判断范畴,具有主观性教育公平又是人的一种主观价值判断,具有主观性。

其主观性主要表现为教育公平感。

对教育公平感的研究相对于教育公平来说要少很多。

对教育公平感的研究是评价现行教育体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

一.教育公平(一).教育公平的内涵对教育公平内涵,由于视角不同,对其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百家争鸣。

即使从同一视角出发,其内涵界定也不尽一样,但综合起来大家比较趋同以下观点:(1)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

这里所说的“合理”是指要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和稳定,符合社会成员的个体发展和需要,并从两者的辨证关系出发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

I(2)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权力的平等和机会均等这两个基本方面。

II(3)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

III(4)教育公平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

IV综合上述观点,得出的我的观点:教育公平是指国家范围内教育资源配置的公正合理,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平等、自由的享用各种教育资源。

教育资源主要包括教育费用、教育制度、教育理念、教育设施等。

I百度百科教育公平II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2002III朱小蔓、陈如平《对策与建议2006-2007年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分析》2007IV郭喜永、迟长伍教育公平内涵及相关问题研究综述《现代教育科学》2008年第5期(二).有关教育公平的理论、观点Ⅰ、国外公平理论的几种代表性的观点(1)科尔曼的公平理论美国学者科尔曼认为教育公平主要包括四层含义:向人们提供某一规定水平的免费教育;为所有儿童,无论社会背景如何,提供普通课程;为不同社会背景的儿童提供进入同样学校的机会;在同一特定地区范围内教育机会一律平等。

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关于教育公平的文献综述高雪社会学一班201000012010引言:公平是全世界范围内关心的一个问题,教育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先导性和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教育公平必然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教育在世界范围内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而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深入探讨,虽然开始时间晚但是教育公平以成为了我国教育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教育不公平的问题在我国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教育公平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研究教育公平问题在现在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教育公平(一)教育公平的含义是(1)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3)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

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从教育实践主体来看,教育公平可分为学生公平与教师公平。

学生公平是指对待和评价学生公平与否的问题;而教师公平则是指对待和评价教师公平与否的问题。

从教育活动过程来看,可分为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起点上的公平是指每个人不受性别、种族、出身、经济地位、居住环境等条件的影响,均有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

过程公平是指教育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以平等为基础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

结果公平即教育质量平等。

我认为教育公平的含义至少包括两个层次: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

(二)国内外几个关于教育公平的理论:追求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理念。

孔子“有教无类”的主张,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教育民主思想。

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被认为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的教育权利。

卢梭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他主张由国家掌管学校教育。

卢梭在其教育著作《爱弥儿》一书中,详细地阐述了他的教育思想。

卢梭崇尚人人享有平等和自由的教育,坚决反对封建专制对人的摧残和压制。

近十年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综述

近十年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综述

近十年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综述摘要:社会公平是现阶段我国亟待解决的难题。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和核心。

自2000年以来关于教育公平研究的文献表明,高等教育公平问题是研究者最为关注的,而对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弱势人群教育等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的较少。

同时,在研究中存在重理论轻实践以及研究视角多集中在经济学、政策学、教育和社会等问题方面。

今后应加强教育公平立法、实践和比较研究等方面问题的研究。

关键词:转型期;教育公平研究;现状;建议公平是人类的永恒追求。

社会的发展证明,教育是人类社会迈向和平、自由、社会公平和正义必不可少的途径[1]。

教育不公平是人类最大的不公平。

研究教育公平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引导教育公平的实现,是教育公平研究者应担负的责任。

笔者通过在CNKI系统内对“教育公平”进行搜索得知: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从2000年到2009年末,与“教育公平”相关的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共1 226篇(已除去非论文15篇);在《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和《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搜得相关文章501篇;在《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搜得相关论文116篇;五个数据库中共有 1 843篇论文研究了教育公平问题(见表1)。

一、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的现状1研究成果的数量和类别方面通过对这 1 843篇论文的梳理,使用逐一排除法分类,不在前些类别中出现或大部分类别都涉及的论文归入理论及其他栏目,把弱势人群教育包括农村人群、贫困人群、流动儿童教育及学前教育研究单列,具体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总体来说,十年来我国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存在不足。

从类别看,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研究成果最多,最少关注的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弱势人群教育、职业教育、少数民族教育(仅40篇,占217%)和远程教育(仅占412%)等公平问题。

可见,研究本身存在不均衡。

同时,研究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

教育公平的总结

教育公平的总结

教育公平的总结教育公平一直是社会中备受争议的话题之一。

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人们都在努力追求教育公平,并致力于消除由不平等因素导致的教育机会差距。

本文将对教育公平的概念进行探讨,总结实现教育公平的方法,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一、教育公平的概念教育公平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并通过教育获得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它强调个体的差异应该以公正、平等的方式得到尊重和满足。

教育公平的核心理念是不论个人的背景、种族、性别、经济条件或残疾状况,每个人都应该具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二、实现教育公平的方法1. 提供平等的基础设施和资源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包括教育设施、图书馆、实验室等。

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学习环境。

2. 建立公平的招生制度公平的招生制度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该通过多样化的录取标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兴趣特长和社会背景等因素,确保招生过程公正,避免利益输送和不公平竞争。

同时,透明公开的招生政策能够有效减少腐败现象和贿赂行为。

3. 提供财政支持和奖助学金财政支持和奖助学金的提供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和学校应该设立专项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

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奖助学金来奖励那些优秀的贫困学生,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并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未来的发展展望在实现教育公平的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文化以及区域发展的差异会直接影响到教育公平的实现。

解决这些差异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大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和贫富之间的教育差距。

其次,教师的角色和能力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因素。

教师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能够因材施教,关注每个学生的个体需求,并提供个性化的教学。

此外,教师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批判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做好充分的准备。

(完整word版)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完整word版)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有关教育公平的文献综述姓名:靳运红专业:农村教育硕士(思政)学号:2010111501摘要:公平是人类始终追求的目标,而教育公平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教育公平问题也日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教育公平是我国目前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问题在教育领域的折射和反映,也是公平价值观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教育的不公平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平。

关键字:教育公平;对策;原因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

教育公平的基本内容就是实现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关于教育公平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定义。

教育不公平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中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全面理解教育公平有重大的意义.一、关于教育公平内涵的研究(一)伦理学视角。

从伦理学视角来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在伦理学上,公平更多地被理解为公正、正义。

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层次是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第三层次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

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从伦理学来看,教育的不公平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平,因为教育的不公平不仅影响人的一生,而且影响世代人的平等发展。

(二)经济学视角。

我国近十年关于教育公平的讨论是从经济领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命题切人的。

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教育公平是与教育效率相关的概念.从经济学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来看,教育公平本质是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动态平衡,教育公平的核心价值是平等与效率.(三)法学视角。

从法学角度看,教育公平就是受教育权利的普遍化问题,是一个基本人权问题.受教育权利的发展经历了从平等到不平等,又趋于平等的演变过程,由一种少数人的特权转化为普遍的公民权利并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是现代社会才出现的现象.目前,受教育已经从自然权利发展为法律权利从不平等的特权发展为普遍的乎权从义务性规范发展成为以权利为本位的,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法律规范从个人权利发展成为民族的、国家的乃至全人类的共同权利。

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文献综述【范本模板】

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文献综述【范本模板】

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文献综述摘要:本文通过综述近几年来相关学者对教育的研究实况,进一步了解教育发展现状,为更好地进行教育公平研究打下基础。

关键词:教育;公平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日益深入,社会大众对教育的发展尤为关注。

如何实现教育公平,进而通过教育公平改善和促进社会公平是当前重要的政策目标。

一、相关实证研究综述教育资源配置问题是决定义务教育是否公平的主要因素,更是许多学者研究的核心问题。

王善迈等学者认为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资源分布严重不均等,主要体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居民之间的不均等上.[1]区域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研究在早期比较受关注,杜育红以省为分析单位,系统地分析了各级教育经费的地区性差异如何随时间而变化。

这一研究指出,在1988年至1996年期间,小学和初中的生均经费省区间的差距都在不断加大。

[2]曾满超和丁**利用1997年和1999年县级数据研究了我国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状况,结果发现小学和初中的生均总支出的地区不均衡有所扩大,其间城乡差距有所扩大,且省内差距大于省际差距。

[3]近年来,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研究逐渐增多,沈百福的研究显示,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城乡差异远远大于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城乡差异。

[4]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政策分析中心研究人员的研究显示,城乡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但这些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5]翟博的研究也指出,1993年-2003年我国小学和初中生均经费城乡差异在拉大,而生均预算内经费城乡和教师合格率差异均正在逐步减小.[6]义务教育阶段校际间资源配置公平研究比较薄弱,袁连生指出,即使在同一城市或同一财政负担区内,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在办学条件方面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7]王蓉用多水平的回归分析方法,以学校组群为分析单位,也发现一县之内的各种类型学校之间存在严重的资源分配差异.[8]与义务教育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公平问题研究相比,迄今为止,我国学者对义务教育结果公平问题的实证研究比较薄弱,探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对结果公平影响的实证研究非常缺乏。

近年来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综述

近年来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综述一、本文概述近年来,我国教育公平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公平不仅关乎每个个体的成长和发展,更是国家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

本文旨在综述近年来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现状、主要观点和未来趋势,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回顾我国教育公平的发展历程,分析当前教育公平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接着,我们将从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出发,探讨教育公平的实现途径和策略。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近年来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主要成果和观点,包括教育资源配置、城乡教育公平、区域教育公平、弱势群体教育公平等方面。

我们将展望教育公平研究的未来趋势,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思考,以期为我国教育公平事业的推进贡献一份力量。

通过本文的综述,我们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现状的视角,同时也希望能够激发更多的学者和实践者关注教育公平问题,共同推动我国教育公平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其理论基础深厚且多元。

从教育学的角度看,教育公平理念源于教育平等原则,强调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无论其性别、种族、社会地位或其他特点如何。

这一原则要求教育体系在资源分配、教育机会和教育结果上实现公平,确保每个人都有发展的可能。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正义在教育领域的体现。

社会正义理论强调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机会的平等,这要求教育系统不仅要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还要考虑到不同社会背景和经济条件下个体的差异,以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经济学也为教育公平提供了理论支持。

公共经济学认为,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其公平性和普及性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可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效率,促进教育公平。

法学也为教育公平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有关我国教育公平现状的文献综述

河北师范大学2012级数学专业15-16-1学期教育研究方法年级:_ __ 2012级学号:______姓名:_ ___日期:2015年10月30日有关我国教育公平现状的文献综述在教育研究与教学实践中,有些问题具有普遍性并且被周期性地提出来,教育公平问题就是突出的一例。

每当教育发展面临重大转折或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公平的问题就会随着人们对教育目标、教育经费、教育法则等问题的关注而被重新提出来,并对引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因此,系统审视我国近年来教育公平研究的现状与问题,对于正确认识教育公平问题和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联系,推进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深入发展,不无裨益。

一、关于教育公平的界定(一)教育公平的定义1.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3.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

其中,“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是前提和基础,“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是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对均等”的前提。

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二)教育公平的内涵目前,我国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教育公平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其中涉及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

学者石中英教授指出:“教育公平在法律上是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在教育政策领域,是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在教育活动中,是人人受到平等的教育对待,人人具有平等地取得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

”学者吴德刚认为:“教育公平是指教育机会起点上的公平,而非结果上的公平。

促进教育公平的意义在于消除由于性别、种族、社会地位、区域、宗教等差异给受教育者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受教育的机会。

”由此,教育公平的内涵有:教育权利公平;教育机会公平;学业成就公平;教育效果公平。

教育公平研究综述

教育公平研究综述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现代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已为广大学者所关注。

目前,对教育公平的研究主要包括教育公平内涵的研究、教育公平的多元视角研究、教育公平的影响因素研究、教育公平与社会群体关系的研究、教育公平测量方法的研究以及对教育公平实现途径的探讨等六个方面。

[标签]教育公平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平等目前,国内涉及“教育公平”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主要有翁文艳的《教育公平与学校选择制度》、郭彩琴的《教育公平论——西方教育公平理论的哲学考察》、杨东平的《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李文胜的《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研究》、周洪宇的《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等。

国外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则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米勒的《社会正义原则》和罗尔斯的《正义论》等著作。

在中国知网(CNKI)中以“教育公平”为主题进行检索,可以查阅到相关期刊论文591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281篇、硕士论文617篇、博士论文58篇。

可见,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当前学术界比较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

通过全面梳理和总结,可以将当前对于教育公平的研究划分为六个方面。

一、关于教育公平内涵的研究对教育公平内涵的概括是教育公平研究的第一步,因其涉及对教育公平本质特征的探讨而显得尤为关键。

通过对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可以提取出四类有代表性的观点:1.教育机会均等说瑞典的胡森(Torstenhusen)在对欧美二战后期教育公平问题做综合性评述时,将教育公平理解为教育机会均等,并分别从“均等”和“机会”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

他认为,“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过程的平等以及最终目标的平等。

具体说有三种涵义:(1)每个人都有不受任何歧视地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

(2)以平等为基础对待不同人种和社会出身的人。

(3)促进学业成就的机会均等。

“机会”则是指几组对个人教育有影响的变量,包括学校外部的各种物质因素、学校的各种物质设施、家庭环境中一些心理因素、学习环境中某些心理因素和学习机会等。

义务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综述

义务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综述义务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综述引言义务教育作为每个国家的教育体系的基础,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益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确保义务教育的公平和公正是一个全球教育领域的共同关切。

本文旨在综述相关领域的研究文献,探讨义务教育公平问题,并提出改善教育公平的建议。

一、义务教育公平的概念与特征义务教育公平是指所有学生平等接受教育资源和机会,不论其来自富裕家庭还是贫困家庭,不论其性别、民族、社会背景及其他条件如何。

研究者们对于义务教育公平存在许多不同的定义和特征,但大多强调公平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三个方面。

公平的目标是消除教育资源的差距,确保所有学生享有同等的机会进行学习和发展。

公平的过程是指教育机会和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应公正、透明、非歧视、平等对待学生。

公平的结果是指教育体系应在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取得平衡,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教育成果。

二、老师对义务教育公平的影响研究老师是义务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研究表明,教师对不同背景的学生的帮助和指导程度具有重要影响。

一方面,高质量的教师可以改善教育公平,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发展潜力。

另一方面,教师对不同背景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也会影响教育公平。

因此,培养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公平意识,是提高义务教育公平的关键。

三、学区划分对义务教育公平的影响研究学区划分对义务教育公平有着重要影响。

研究表明,学区划分会导致不同地区学校的资源不均衡分布,进而影响学生的教育机会和学习成果。

一些地区的学校由于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教育经费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学生所能享受到的教育资源和质量存在明显差异。

改革学区划分的措施是提高义务教育公平的重要方向之一。

四、家庭背景对义务教育公平的影响研究家庭背景是影响学生义务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

一些研究发现,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教育资源的差异,会对学生的学业表现和学习机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因此,提供更多的家庭教育支持和改善经济条件,可以减少家庭背景差异对学生的影响,从而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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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文献综述教育公平是教育基本普及之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不仅是世界教育发展的潮流,而且是教育现代化的核心理念。

关于教育公平问题,欧美各国谈及很早也很多,尤其在二战以后,美国兴起了教育机会均等运动,教育公平问题迅速成为世界范围内教育理论和教育决策的一个核心问题。

在我国,有关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以来,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一个主要方面才逐渐成为社会与学界关注的焦点。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

教育不公不仅危及社会公平和社会效率,而且危及社会稳定,进而危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笔者试通过对国内外学者有关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的粗略梳理,以期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新形势下的教育公平问题。

1、教育公平的历史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教育公平是一个古老的理念。

早在2500年前,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教育公平思想。

在西方教育史上,柏拉图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亚里士多德则最早提出通过法律保障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出要“平等地对待平等的,不平等地对待不平等的”。

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教育者追求教育公平的理想信念和良好愿望。

教育公平发展的最重要的阶段,是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在宣言中,“受教育权”被确认为一项人权,它规定:“教育,至少初等教育以及基础教育应是免费的”,“初等教育是义务的”,“而高等教育的入学,应该根据才能对所有人完全平等地开放”。

二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教育规模大为扩展,人们的受教育机会也进一步增加。

为了了解教育机会平等在教育领域达到了什么程度,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的社会科学学者进行了大规模的实证调查。

随着英国的《普洛登报告》(1966)、美国的《科尔曼报告》(196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各国学生学业成绩差异的系列研究报告》的发表等,他们发现,教育(包括高等教育)的规模虽然扩大了,但教育的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

社会促进教育平等观由争取教育权利的平等向教学过程中受教育机会的平等甚至向教育结果即学业功机会平等演变。

2、国内外学者的教育公平观关于教育公平,国外学者作过大量的论述,诸多观点之间存在着平行、包容、交叉以及相悖的现象,笔者就各种观点进行了粗浅的梳理,认为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 第一,个人国家论。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从两个方面阐述了公平教育的含义。

首先,公平的教育应该使每个人特有的能力得到发展,为了使每个人都能通过教育获得发展,必须提供相同的教育机会,这种机会不应该受种族、地域、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外在因素的影响。

其次,个人的能力应该以有益于整个国家的方式而发展,也就是说个人的发展不能以妨碍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发展为代价。

第二,动态论。

瑞典著名教育家托尔斯顿·胡森对教育公平作了动态的、较为全面的界说。

他认为教育公平有三层涵义:“教育起点的公平;中间性阶段即教育过程的公平;最后目标即教育结果的公平。

”①第三,社会发展论。

J·科尔曼把“教育机会均等”这一概念归纳出四种涵义:(1)在前工业社会中,家长制盛行,还没有教育机会均等目标出现;(2)在工业社会中,教育机会均等发展到创办面向人民群众子女的、基础的、义务的和公款资助的教育;(3)在欧洲的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那里,教育机会均等被界定为“为所有儿童提供同样的教育机会”,即不论其社会出身,人人都能不受限制地接受教育;(4)在自由主义的理论中,教育机会均等观念被解释为受教育结果或学业成绩的均等。

科尔曼还指出,教育机会的均等,“只可能是一种接近,永远也不可能完全实现。

”第四,相对论。

哈佛大学哲学大师罗尔斯把公平分为两类,一是“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平等地对待相同者”,如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另一类是“非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如多劳多得,贡献多者先富等。

为了保证公平的实现,罗尔斯提出了关于公平的三条著名原则:每个人都能获得最广泛的、与其他人相同的自由;一个人获得的不均等待遇,如地位、职位、利益等应该向所有人开放:如果起始状况(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同,处于不利地位者的利益就应该用“补偿利益”的办法来保证①。

第五,三类型说。

麦克马洪强调教育公平应当区别对待,主要包括:(1)水平公平,指相同者受同等待遇;(2)垂直公平,指不同者受不同待遇;(3)代际公平,指确保上一代人的不平等现象不至于全然延续下去。

我国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论关注受上述国外理论的影响很大,近年来,我国学者如杨东平、翁文艳、徐华、田正平、李江源、袁振国、厉以宁等对教育公平问题从不同侧面和角度作了较多研究,笔者将其观点依照研究视角的不同大致归纳如下:第一,教育社会学视角:将“教育公平”与“教育机会均等”视为可以互换使用的概念,或将“教育公平”限定于“教育机会均等”上。

第二,教育经济学视角:厉以宁教授认为:所谓公平,即指社会公正。

一是特定条件下的平均分配。

所谓“特定条件下”是指特殊条件或环境,诸如:发生自然灾害时平均分配食物,严重缺水时按人平均定量供水等。

这涉及到生存权的问题,人在生存权面前是公平的。

二是机会均等。

三是收入的合理差距。

合理差距是一个心理认知的区间,具有历史性、动态性和相对性。

四是公平来自认同。

这种认同主要指道德认同感。

也有学者认为教育公平是与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享受联系在一起的,或具体表示为个人获得教育资源的多少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或报酬相称;另外也有将教育公平界定为资源分布公平与机会分布公平。

亦有研究表明,教育资源分配方式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其一是权力公平阶段,主要是封建社会和中世纪的欧洲,教育资源的分配都以父亲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为依据;其二是能力公平阶段,随着人们认识到教育对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作用,各国教育资源分配开始以学生的能力为依据;其三是金钱公平阶段,当人们进一步意识到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也是个人投资,并可能经由这一途径获得较高的社会声望和经济利益时,享受教育者分担教育成本已是不争的事实。

如今,“能力”与“金钱”结合,是大多数国家教育采用的主要准入方式。

第三,教育伦理学视角:教育公平是指发生利益关系(包括精神的、物质的等)的各类教育主体(包括学生、家长、学校、地区等)在教育资源(包括入学机会、教育条件、教育服务、就业机会等)的获取、分配、占有、享用等方面所具有的公平权利,它表现为“给每一个人他所应得的”这种基本形式,即使人们的应得权益得到平等的维护,应得的义务得到平等的履行,应得的责任得到合理的分配。

从本质上说,教育公平反映的是教育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合情、合理、合法性。

合情是指符合大多数教育主体的愿望;合理是指符合教育运行中的各种规范;合法是指符合宪法和各种教育法规。

第四,教育哲学视角:有学者从哲学价值观念层面来研究教育公平,认为教育公平是教育的一种基本价值观念与准则,追求教育平等和教育公平应是当代我国教育政策基本的价值选择。

从范畴意义上看,教育公平是一个反映相对性的范畴,而不是反映绝对性或确定性的范畴,是反映教育质的范畴,而不是反映教育量的范畴。

教育公平与非教育公平是一对范畴,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只是一对相关范畴而并非对应的矛盾范畴。

教育效率的高低,并不取决于教育是否公平,而取决于教育活动的质量。

从教育本体的角度来看,教育公平是指教育活动中对待每个教育对象的公平和对教育对象评价的公平。

第五,教育法学视角:认为教育公平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人类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平等和受教育的非基本权利的平等。

第一个方面是指人们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平等,是体现了一种作为现代社会每个人发展所必需的教育资源的平等享有权及对更高教育利益的竞争机会权;第二方面是指人们接受教育的非基本权利的不平等,则体现了人们对更高的教育利益的竞争结果权。

3、我国当前教育不公平的表现及其原因对于我国当前教育不公平的表现及其原因的研究也是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

有学者将我国教育不公平及其形成的原因归纳为四种类型:(1)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差异导致的不公平,如城乡之间、东部与西部的差异等;(2)教育政策与制度规则本身的缺失导致的不公平,如高考移民,高考的保送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制度,重点班(校)制度等;(3)学校教育活动内部的不公平,如教育特权与腐败、课程资源方面男女的不平等、优等生与后进生之间的不公平待遇等;(4)社会不平等特别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不平等导致的教育不公平。

也有学者提出,我国当前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在:()l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平衡,(2)微观教育活动中学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3)女性教育的不平等,(4)文凭泛滥导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5)自主选择受教育权利的剥夺。

另有学者认为,教育不公平的原因主要有:〔)l客观原因: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区域差异,个体间的差异,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2)主观原因:资源配置失衡,教育决策失误,现行就业制度,教育者素质。

4、促进我国教育公平实现的措施对于如何促进我国教育公平的实现,学界认为:首先,研究和建立教育政策运行的公平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关键和保障。

其次,在进行教育公平价值判断时,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

第三,为实现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当前要把重点放在解决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上。

第四,从微观角度来说,要加强师资培训,关心所有儿童与青少年的最充分发展。

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级政府要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调整地区、城乡、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逐步缩小贫富差距,推进社会公平,为教育公平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

第二,社会各界应当正确看待和处理公平与自由、公平和与竞争、公平与效益的关系,把握好平衡点,在义务教育中确保所有人群达标,在非义务教育中,可以实行多元化投资体制。

第三,关注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的教育,主要包括城市薄弱学校教育、偏僻农村儿童教育、女童教育、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等。

第四,完善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和与之相应的奖学金、助学金、教育费减免等制度。

第五,加强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从中观和微观领域促进教育公平。

第六,树立“终生学习”、“终生教育”的观念,通过建设学习型社会建立有弹性的开放式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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