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补贴区别劳动合同法
农民工被辞退该有哪些补贴

农民工被辞退该有哪些补贴对于广大农民工朋友来说,外出打工挣钱是为了养家糊口,改善生活。
但有时候可能会遭遇被辞退的情况,这时候了解自己应得的补贴就显得非常重要。
首先,我们来说说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农民工被辞退时常见的一种补贴。
一般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除了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这也被称为“代通知金”。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失业保险金。
如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依法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并且农民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和金额会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农民工可能还会获得其他的补贴。
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辞退的行为,例如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辞退患病或者负伤的职工等,农民工除了可以要求上述的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金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此外,如果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在被辞退后,工伤相关的待遇也应得到保障。
这可能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标准和金额会根据工伤的等级以及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劳动中的津贴与奖金条款法律规定与范本

劳动中的津贴与奖金条款法律规定与范本在劳动合同中,津贴与奖金条款是雇主与雇员之间重要的约定。
津贴是指为雇员提供额外的福利或补贴,奖金则是根据雇员的工作表现或公司的业绩给予的奖励。
本文将探讨劳动中的津贴与奖金条款的法律规定,并提供一份范本供参考。
一、津贴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津贴的支付》规定,津贴是根据工资的基础上给予雇员的额外报酬,用于弥补特殊劳动条件下的费用、增加收入等。
1. 津贴的种类津贴的种类多种多样,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交通津贴:用于补贴雇员的通勤交通费用;- 住房津贴:用于补贴雇员的住房租金或房贷;- 餐饮津贴:用于补贴雇员的就餐费用;- 值班津贴:用于补贴雇员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所需费用。
2. 津贴的支付方式津贴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约定,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 每月固定支付:雇员每月按固定金额或比例获得津贴;- 按实际发放:根据雇员实际工作情况或提交费用报销单后进行发放;- 分期支付:将津贴分为几个部分,在特定时间点进行支付。
二、奖金的法律规定奖金是根据雇员的工作表现或公司的业绩给予的奖励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工资》规定,奖金应当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与工资一同支付。
1. 奖金的种类奖金的种类多样,根据公司的政策和约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绩效奖金:根据雇员的个人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销售奖金:根据雇员的销售业绩或完成销售目标情况进行奖励;- 年终奖金:根据公司的年度业绩或雇员的审核结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 节日奖金:在特定节日或纪念日发放的额外奖励。
2. 奖金的计算方式奖金的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的政策和约定进行灵活确定,常见的计算方式包括:- 固定金额或比例:根据雇员的工作表现或公司业绩给予固定金额或比例的奖金;- 分级奖金:根据雇员的工作级别或职位等级设定不同的奖金金额;- 考核奖金:根据雇员在特定考核指标下的得分情况,按照相应计算公式进行奖金计算。
劳动合同中的津贴与补助发放规定解析

劳动合同中的津贴与补助发放规定解析在劳动合同中,津贴与补助是雇主向员工提供的一种额外福利,旨在补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特殊费用或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然而,津贴与补助的发放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行业和公司都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中的津贴与补助发放规定进行解析。
一、津贴与补助的定义与分类津贴与补助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福利,它们是雇主提供给员工的额外报酬,用于弥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特殊费用或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根据其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津贴与补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1. 工龄津贴: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给予一定的津贴,以激励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
2. 交通补贴:用于弥补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费用,可以是车费、公交费或者出租车费等。
3. 通讯补贴:用于支付员工的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联系畅通。
4. 餐补与住房补贴:用于弥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餐饮费用和住房费用,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5. 奖金与提成: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一定的奖金或提成,以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竞争力。
二、津贴与补助的发放规定津贴与补助的发放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以避免发生争议和纠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津贴与补助发放规定:1. 发放标准:明确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标准,包括金额、条件和频次等。
例如,交通补贴可以按照员工的上班距离和交通工具的选择进行计算,餐补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发放。
2. 发放方式:规定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方式,可以是现金发放、银行转账或者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同时,也可以规定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时间,例如每月发放、每季度发放或者每年发放。
3. 发放条件:明确员工享受津贴与补助的条件,例如工作满一定时间、完成一定任务或者达到一定绩效等。
同时,也可以规定员工在离职时是否有权获得未发放的津贴与补助。
4. 调整与终止:规定津贴与补助的调整和终止条件,例如津贴与补助金额的调整应该符合公司的政策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津贴与补助的终止应该在提前通知员工的基础上进行。
劳动法补贴津贴计算方法及规定

劳动法补贴津贴计算方法及规定本文旨在介绍劳动法中关于补贴津贴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应当给予员工一定的薪资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并提供一些补贴津贴以提供额外的支持和福利。
1. 什么是补贴津贴?补贴津贴是雇主为了增加员工的福利和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额外支付。
它们通常是根据员工所处的特定工作环境和职务而设立的。
补贴津贴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费补贴、住房津贴等。
2. 补贴津贴的计算方法补贴津贴的计算方法通常由雇主根据公司的内部政策和劳动法规定来决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交通补贴:基于员工的通勤距离或使用的交通工具来计算。
例如,根据每日通勤里程数或者公共交通费用来确定补贴金额。
- 餐费补贴:通常根据员工工作地点以及餐饮消费水平来计算。
例如,根据员工所在城市的平均餐费或者公司规定的固定金额来进行补贴。
- 住房津贴:根据员工工作地点的住房租金或者购房成本以及员工家庭情况来计算。
例如,根据员工租房或购房支出的一定比例来计算住房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会根据公司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因此,雇员应该参考企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了解自己可以获得哪些补贴津贴以及计算方法。
3. 补贴津贴的规定补贴津贴的规定会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地方法律而有所不同。
例如,一些国家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时限制和雇佣福利的最低要求。
雇主在提供补贴津贴时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保证员工的权益。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况下的额外补贴津贴。
例如,对于加班工作、特殊工种或工作环境、培训费用等,雇主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提供特别的补贴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贴津贴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行业而异。
因此,建议雇员在订立劳动合同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自身的权益。
结论补贴津贴是劳动法中保障员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雇主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为员工提供合适的补贴津贴。
雇员在享受补贴津贴时应了解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并了解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劳动关系的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据是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条件以经济补偿金的形式给予劳动者:
1、工资支付补偿: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以当时收入的两倍的标准支付工资补偿;
2、社会保险补偿:该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社会保险补偿;
3、加班费补偿:如果劳动者属于加班工作,则应当按照加班时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补偿;
4、伙食补贴补偿:劳动者享受的伙食补贴,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比例支付补偿;
5、其他补偿:对于双方约定的其他津贴,须按照实际发放的比例支付补偿。
《劳动法》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双倍支付补偿金,以及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
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保护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也是劳动者可以有效获得被履行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的依据。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给予劳动者有效的保护。
补助与补贴的区别

补助与补贴的区别2篇补助与补贴的区别(上)作为经济管理领域的重要概念,补助和补贴在企业和个人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尽管这两者经常被人们混淆使用,但实际上它们有着不同的含义和用途。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补助与补贴的区别,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个概念。
首先,补助和补贴在经济中的定义略有不同。
补助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向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财政援助或其他资源支持。
补助通常以非常具体的方式提供,例如资金拨款、税收减免、设备提供等。
补助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受援助的对象,促进其发展并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
相比之下,补贴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向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提供的直接经济援助。
补贴往往以资金形式提供,用于减轻被援助对象的成本、促进投资或消费。
补贴的目的是为了刺激特定领域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行为。
其次,在用途和发放条件上,补助和补贴也存在一些区别。
补助通常是针对特定项目或政策目标的,其使用范围相对狭窄。
补助资金通常需要用于特定的目的,并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监管和管理。
补助通常需要受援助对象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和报告,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预期效果。
相比之下,补贴的使用范围相对广泛且更加自由。
补贴可以用于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或促进消费,不需要受援助对象向相关机构报告其具体用途。
补贴通常是为了对特定行业或个人进行经济补偿或奖励,以激发其活力和促进经济增长。
此外,补助和补贴在经济影响上也有一些区别。
补助通常与政府的财政收入直接相关,需要来自税收或其他收入来源。
当政府提供补助时,它需要从财政预算中拨款,这可能会对国家财政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补助也可能会引起公众对资源分配的争议,因为不同受助方之间的差异会引发一定的不公平感。
补贴的经济影响更多地与市场行为和经济增长相关。
通过给予特定行业或个人经济上的激励,补贴可以刺激消费、投资和就业增长。
然而,过度的补贴可能会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和市场扭曲,从而对经济的长期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劳动合同中的附加福利和津贴

劳动合同中的附加福利和津贴劳动合同中的附加福利和津贴是雇主向雇员提供的额外福利,用于提高雇员的综合待遇和工作满意度。
这些福利和津贴的目的在于激励雇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合同中的附加福利和津贴,包括其定义、种类以及优势等方面。
首先,劳动合同中的附加福利是指雇主给予雇员的额外福利,超出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基本权益范围。
附加福利的种类非常广泛,常见的有带薪假期、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补贴、住房补贴等。
这些福利可以提高雇员的生活质量,增强其工作动力和归属感。
带薪假期是劳动合同中最常见的附加福利之一。
通过给予雇员带薪的休息时间,雇主可以使员工更好地调整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另一类重要的附加福利。
这些保险可以帮助员工在面临不可预测的医疗和养老困境时,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收入支持,增加了雇员的安全感和稳定感。
此外,劳动合同中的津贴也是为了提高雇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满意度。
津贴类别可谓多种多样,如岗位津贴、绩效奖金、交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
岗位津贴是一种根据员工所属岗位和工作性质发放的补贴,旨在奖励员工对岗位的忠诚和承担的责任。
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和绩效的高低来决定的奖金,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工作水平。
交通补贴是为了减轻员工的交通费用,防止因为交通困难而影响工作效率。
职业培训补贴是为了鼓励员工参加岗位相关的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竞争力。
附加福利和津贴的存在有其优势。
首先,附加福利和津贴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员工获得额外的利益和回报,会更加珍惜和投入自己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其次,附加福利和津贴有助于招聘和留住优秀人才。
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上,优秀的员工往往会优先选择具有良好福利待遇的企业,而且员工对于企业的福利待遇也是选择留在企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次,附加福利和津贴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解读劳动合同书中的津贴和补贴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书中的津贴和补贴规定劳动合同书是雇佣双方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其中的津贴和补贴规定对于员工的福利和收入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读劳动合同书中的津贴和补贴规定,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
一、津贴和补贴的定义和区别在劳动合同书中,津贴和补贴是两个常见的名词。
津贴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如交通津贴、餐费津贴等。
而补贴则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种补偿,用以弥补员工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如住房补贴、岗位补贴等。
津贴和补贴的区别在于,津贴是额外的福利,而补贴是对员工实际支出的一种补偿。
二、津贴和补贴的种类和金额劳动合同书中的津贴和补贴种类繁多,根据不同公司和行业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常见的津贴包括交通津贴、餐费津贴、通讯津贴等;而补贴则包括住房补贴、岗位补贴、加班补贴等。
这些津贴和补贴的金额也因公司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有的公司可能提供较高的津贴和补贴,而有的公司则可能较为保守。
三、津贴和补贴的发放条件和方式津贴和补贴的发放条件和方式也是劳动合同书中需要明确规定的内容。
一般来说,津贴和补贴的发放条件包括员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等。
而津贴和补贴的发放方式可以是每月固定发放、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等。
这些条件和方式的明确规定有助于避免员工和公司之间的纠纷,确保津贴和补贴的公正发放。
四、津贴和补贴的税务处理津贴和补贴的税务处理也是劳动合同书中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根据税法的规定,津贴和补贴可能会被视为员工的个人收入,需要纳税。
然而,对于某些特定的津贴和补贴,如交通津贴和餐费津贴,税法可能会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因此,在劳动合同书中明确津贴和补贴的税务处理方式,有助于员工和公司合理合法地享受相关福利。
五、津贴和补贴的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书中的津贴和补贴规定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公司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因此,劳动合同书中应明确津贴和补贴规定的变更和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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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补助补贴区别劳动合同法篇一:我国劳动法里面明确规定了津贴制度我国劳动法里面明确规定了津贴制度津贴制度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工资形式。
一、津贴的性质、特点和作用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额外的或特殊的劳动消耗,以及保证职工的生活水平不受特殊条件影响而实行的一种工资补充形式,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家知道,人们的生产活动是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的。
多数是在正常劳动条件下进行,但也有很多工作是在特殊条件下进行的。
例如,井下、高空作业,在有毒有害气体或高温环境中工作以及野外工作等等。
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职工,其劳动消耗及生活费用的支出要大于在正常条件下工作的职工。
他们的这种额外支出,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而基本工资制度和其它的工资形式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
因而,必须采用津贴的形式。
这对于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弥补职工的额外支出,保障职工的生活水平,保证生产的持续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津贴同其它工资形式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1.津贴是一种补偿性的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在特殊的环境和条件下超常劳动消耗和额外支出的一种补偿。
2.大多数津贴所体现的主要不是劳动本身,即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别,而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差别,主要功能是调节工种、行业、地区之间在这方面的工资关系。
3.津贴具有单一性的特点,往往是一事一贴。
多数津贴是根据某一特定条件,为了某一特定要求而制定的,这与工资制度综合多种条件与因素的情况是不同的。
这就要求在确定津贴的条件、范围、对象时,界限必须十分明确。
4.津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随着工作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而不象标准工资那样,一经确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变动。
建立合理的津贴制度,对于鼓励职工到生产急需而工作条件又十分艰苦的地区或工作岗位工作,对于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增强职工的体质,保证生产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津贴是企业内部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逐步建立的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随着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除了某些涉及全局而必须由国家统一制定、管理的津贴、补贴以外,企业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在按规定提取的本单位工资基金(效益工资或奖励基金)范围内,对在特殊劳动条件下工作的职工实行津贴制度,及时而准确地对他们的额外支出给予合理补偿。
从而更好地体现津贴的特点,以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调节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
2.津贴是国家对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控制的手段之一。
国家通过制定某些必须由国家建立的津贴、补贴,可以调节不同地区、行业之间职工的工资关系。
例如,国家通过制定林区津贴、井下津贴、海岛津贴、艰苦台站津贴等,起到了照顾在林区、井下、海岛、艰苦台站工作的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艰苦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下工作的作用。
同时,也起到了宏观调节的作用。
二、津贴的种类津贴的名目很多,从津贴的管理层次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
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
按津贴的性质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一)岗位性津贴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
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
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
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
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根据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
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
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
(二)地区性津贴地区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
如林区津贴,是为了照顾林区森林工业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林区安心工作,发展林业生产而建立的津贴,并根据林区的具体条件和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另外还有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
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
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
(三)保证生活性津贴保证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生活费用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
如副食品价格补贴、肉价补贴、粮价补贴等等。
这类补贴具体种类不多,主要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
企业属于执行范围的,即可照章执行。
有些企业根据需要,在内部也建立了少量这类补贴,如房租、水电补贴等。
三、津贴制度的制定和管理(一)建立津贴制度的原则企业在建立津贴制度时,首先要考虑符合以下目的,即津贴必须是对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是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而采取的特殊办法。
不符合这一目的,就不应建立津贴。
其次,企业建立津贴制度,要符合按劳分配原则,要做到六个有利:即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鼓励职工到艰苦条件下劳动;有利于鼓励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有利于促进职工提高专业技能;有利于职工内部团结合作;有利于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另外,在确定津贴的范围、种类以及标准时,还应与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标准统筹考虑。
如果在工资标准上已经对劳动条件差别等因素考虑了并适当体现了的,一般就不宜再建立有关津贴,以免重复享受,即使有必要建立,标准也不能定得过高。
(二)津贴制度的建立企业在建立津贴时,要做好三项工作:1.确定建立津贴的条件。
凡是要求建立津贴的单位或工种,必须对有关的条件和环境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有的还要采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测定,如有毒有害成份的含量等。
就是说,建立每一项津贴,都要有充足的理由和科学的根据。
2.规定津贴的种类和实行的范围。
要对相近工种的有关因素进行分析对比,全面权衡,再决定津贴的种类,并确定哪些工种、岗位可纳入实行津贴的范围。
否则,就会出现该享受的享受不上,不该享受的却享受了,以致产生新的矛盾。
因此,在津贴的条件、范围、对象等问题上要规定得十分明确、具体,执行时便于对号入座,一般不宜留有伸缩和变通的余地,以免造成执行中的混乱。
3.制定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
津贴标准有两种制定方法,一种是按照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比率制定;另一种是按绝对额制定。
这两种制定方法,适应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对于保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和为保障职工生活的津贴,按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比率制定比较适宜;其它性质的津贴,按绝对数制定比较恰当。
在确定津贴标准时,除了应与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标准统筹考虑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职工在特殊条件下劳动的繁重程度;二是在特殊条件下劳动对职工身体的危害程度;三是职工在特殊条件下劳动生活费用支出增加的程度。
另外,还曾考虑劳动保护设施情况、工作时间的长短等不同情况。
一般来说,特殊条件下劳动强度越大,对身体危害越严重,生活费用越高以及劳动保护设施越差的工种或岗位,规定津贴标准应适当高一些;反之,则应低一些。
(三)津贴制度的管理津贴制度是整个工资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加强津贴制度的管理,对于搞好企业内部分配,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都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加强津贴制度管理上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企业要认真制定并搞好津贴的日常管理工作。
要制定出一整套加强津贴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合理的支付办法,定期检查各种津贴、补贴的支出情况,防止津贴、补贴的不合理支出。
二是及时调整和改进企业自定的津贴制度。
津贴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可以随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
过去,由于津贴基本上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和管理,津贴的灵活性和持点体现不出来,往往是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津贴制度却不能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企业进一不扩大了内部分配自主权,可以在按规定提取的本单位工资基金总额内,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自己制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制度,使之有效地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或地区、部门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不能擅自扩大实行范围,任意提高津贴标准。
否则,将影响津贴的积极作用,还会不合理地增大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影响职工内部和左邻右舍的关系。
因此,企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执行国家、地区规定的津贴、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应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认真贯彻国家、地区有关津贴的政策,严格按照统一的津贴制度规定的条件、范围、对象和标准执行。
篇二:上海市劳动合同含职位补贴说明格式编号:上海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职工(乙方):日期:二〇一四年月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甲方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一)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二)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计件单价为。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