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美术馆章程模板
美术馆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美术馆员工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美术馆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馆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观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美术馆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员工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美术馆员工应当尊重艺术,爱护展品,维护美术馆的形象和声誉。
二、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五条美术馆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人员。
第六条美术馆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美术馆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第八条美术馆员工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确保美术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员工在岗位上应当注意安全,防范风险,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等资源。
四、员工权益与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美术馆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美术馆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四条美术馆关注员工的健康,定期组织体检,提供健康保障。
第十五条美术馆尊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五、纪律与处罚第十六条美术馆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十七条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美术馆将依法予以解聘,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美术馆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美术馆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美术馆全体员工,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美术馆的规章制度

美术馆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美术馆管理,维护展览秩序,保护文物和艺术作品,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观众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馆开馆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晚上5:00,闭馆前半小时停止售票,观众必须在闭馆时间前离开。
第三条观众进入美术馆需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购买门票后方可入馆参观。
第四条观众入馆前需接受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馆内。
第五条观众入馆需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保持展览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观展。
第六条观众不得在展厅内随意触摸艺术品,摄影需遵守规定位置拍摄,严禁使用闪光灯。
第七条观众需保持馆内设施设备整洁,爱护展品,不得随意触碰器具,如有违规行为,美术馆有权拒绝其入馆。
第八条观众在馆内禁止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禁止在展厅内饮食,如有违反将被劝阻并暂时离场。
第九条面向少儿展览的家长需负责监护孩子,严禁在展览馆内让孩子乱跑乱玩,以免引发意外。
第十条珍贵文物和艺术品展品需保持适当距离,不得触摸或破坏,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美术馆内禁止售卖任何形式的商品,观众不得携带宠物入馆。
第十二条美术馆内如发现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应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迅速疏散。
第十三条观众在美术馆内如有物品遗失,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美术馆将协助寻找并帮助解决。
第十四条美术馆内设有观众提议箱,欢迎观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美术馆会认真对待并加以改进。
第十五条美术馆有权对违反规定和扰乱秩序的观众进行劝阻、劝导并必要时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的观众,美术馆有权禁止其继续参观并保留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美术馆工作人员。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范本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美术馆展馆的管理,保障美术馆的正常运行,为广大观众提供良好的观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馆展馆(以下简称展馆)是指用于展览美术作品、艺术品、历史文物等的文化场所。
第三条展馆的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展馆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展馆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展览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提高展览质量,丰富展览内容,满足观众的需求。
第五条展馆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文化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美术馆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管理人员与职责第六条展馆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展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展馆的安全、秩序、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展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展馆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二)组织策划和实施展览活动,提高展览质量,丰富展览内容;(三)接待观众,解答观众疑问,提供优质服务;(四)维护展馆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五)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促进美术馆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三章展览活动管理第九条展馆应当根据展览计划,组织策划和实施各类展览活动。
展览活动应当突出特色,丰富多样,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第十条展馆应当建立健全展览活动的审批制度,对展览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展览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一条展馆应当加强对展览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确保展览活动的顺利进行。
展览活动期间,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现场秩序维护、观众引导等工作。
第十二条展馆应当加强对展览活动的宣传推广,提高展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画院规章制度范本

画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画院的管理,规范画院的行为,保障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画院是一个以绘画艺术创作、研究、交流为主体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画院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绘画艺术的发展,培养绘画艺术人才,为社会提供艺术服务。
第四条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画院设理事会、院长、副院长、画家等职务。
第六条理事会是画院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画院的重大事项。
理事会成员由画院院长、副院长、画家等职务组成。
第七条院长是画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院长应当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画院工作,负责画院的某一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画家是画院的主要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平和创作能力。
第三章画家管理第十条画家应当遵守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画院的管理。
第十一条画家应当积极参加画院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画家应当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
第十三条画家应当爱护画院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物。
第四章艺术创作与研究第十四条画院应当鼓励画家进行艺术创作与研究,提供必要的创作和研究条件。
第十五条画院可以组织画家进行集体创作,共同完成一些重要的艺术作品。
第十六条画院应当组织画家进行艺术交流,促进画家之间的相互学习与借鉴。
第十七条画院应当定期举办画展,展示画家的作品,推动绘画艺术的发展。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法。
第十九条画院收入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支出包括画家创作经费、活动经费、管理费用等。
第二十条画院应当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画院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美术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美术馆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美术馆名称为:[美术馆全称]。
第三条本美术馆的性质为: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第四条本美术馆的宗旨是: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艺术。
2. 保存、研究和展示美术作品,促进美术事业发展。
3. 提高公众审美水平,培养艺术人才,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五条本美术馆的业务范围包括:1. 收藏、研究、陈列美术作品;2. 举办美术展览、讲座、研讨会等活动;3. 开展美术教育和培训;4. 与国内外美术馆、艺术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5. 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美术馆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美术馆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理事长:1名,负责美术馆的全面工作;2. 副理事长:若干名,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3. 理事:若干名,参与美术馆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1.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2. 理事由理事会聘请,任期四年,可连任。
第九条本美术馆设立馆长一名,负责美术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美术馆设立若干部门,包括:1. 收藏部:负责美术作品的收藏、研究和陈列;2. 展览部:负责展览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3. 教育部:负责美术教育和培训工作;4. 国际交流部:负责与国际美术馆、艺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5. 行政部:负责美术馆的行政事务。
第三章经费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美术馆经费来源:1. 国家财政拨款;2. 社会捐赠;3. 门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美术馆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和透明。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美术馆规章制度

美术馆规章制度本文档旨在明确规定美术馆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参观者安全、良好的参观环境,并保护美术作品的完整和价值。
一、参观者准入规定1.参观者须持有效门票方可入场参观。
2.参观者必须遵守美术馆的开放时间,携带相关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参观。
二、参观须知1.参观者应保持安静,尽量避免大声喧哗、吵闹行为,以免影响其他参观者。
2.参观者应遵守美术馆内的道德规范,尊重艺术作品,不得触摸、踢踩、碰撞或以其他方式损坏作品。
3.参观者应遵守美术馆内的禁止吸烟规定,禁止在展厅内吸烟。
4.参观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应保持场地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5.参观者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大型行李等物品进入美术馆。
6.参观者需遵守美术馆的安全规定,如有紧急情况,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有序地撤离。
三、禁止行为1.禁止擅自翻越博物馆围栏、护栏,进入非公开区域。
2.禁止在美术馆内跑动、打闹、拍照或录像时使用闪光灯,以免损害艺术品。
3.禁止参观者在美术馆内穿戴不得体、暴露的服装,维护良好的公共道德和风尚。
4.禁止在美术馆内拍摄商业广告或进行商业活动,未经美术馆许可不得进行相关宣传。
四、个人物品管理1.参观者自行管理个人贵重物品,美术馆不对参观者的个人物品负责。
2.参观者在展厅内若携带背包或手提包等物品,应注意不要碰撞到艺术作品。
五、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规定的参观者,美术馆有权制止其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2.对于故意损坏、盗窃美术作品的行为,美术馆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就是美术馆的规章制度。
参观者在参观前请认真阅读,并予以遵守。
美术馆将竭尽全力为参观者提供一个优雅、安全的艺术空间,让艺术与美相融合,为大众呈现更好的艺术体验。
感谢您的配合!。
美术馆章程规章制度

美术馆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美术馆的管理和运作,促进社会各界对艺术的了解和参与,树立美术馆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美术馆是一个非营利性机构,其宗旨是收藏、展示、研究和传播艺术作品,推动美术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美术馆的法定代表人为馆长,负责美术馆的整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美术馆章程的修订,须由美术馆馆长提出,经美术馆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美术馆设置董事会,由美术馆馆长、美术馆的学术主管人员、美术馆的管理主管人员等组成。
董事会负责决定美术馆的重大事项,对美术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美术馆设立学术委员会,由美术馆的学术主管人员、美术馆的学术顾问等组成。
学术委员会负责策划美术馆的展览、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美术馆设立管理团队,由美术馆的管理主管人员、美术馆的行政人员等组成。
管理团队负责美术馆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八条美术馆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美术馆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美术馆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票务收入等。
美术馆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
第十条美术馆应当定期对外公布财务报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美术馆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接受监管部门的审计检查。
第四章展览管理第十二条美术馆应当根据自身的定位和特点,策划和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推动当代艺术的发展。
第十三条美术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展览内容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美术馆应当加强对展品的保护和保险工作,确保展览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教育与公共服务第十五条美术馆应当加强对公众的艺术教育和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对艺术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十六条美术馆应当加强与学校、社区等机构的合作,推动艺术教育的普及。
第十七条美术馆应当定期举办各类艺术活动,为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
第十八条美术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者团队,提供服务和支持,为美术馆的日常运作和活动提供帮助。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美术馆展览秩序,保护展品安全,维护观众秩序,提升美术馆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美术馆所有展馆和展览活动。
第三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美术馆的正常运营秩序。
第四条观众及参观者应遵守美术馆规章制度,文明参观,不破坏展品,不影响展览秩序。
第二章展馆管理第五条美术馆展馆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特殊情况可另行通知。
第六条展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七条未经美术馆允许,任何人不得在展馆内进行商业活动。
第八条参观者须凭有效票据入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观。
第九条参观者在展馆内不得大声喧哗、奔跑、拍照、触摸展品。
第十条参观者不得随意擅自移动或调整展品位置。
第十一条参观者不得在展馆内饮食,不得在展品上涂写、刻意毁坏。
第十二条参观者不得携带宠物入馆。
第十三条参观者在展馆内应注意保持卫生,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
第十四条参观者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向美术馆工作人员求助。
第三章展览活动管理第十五条美术馆展览活动主题、展品选取等均需经过专业审核和批准。
第十六条展览活动需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展品安全。
第十七条展览活动期间,美术馆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和管理。
第十八条展览活动期间,观众需遵守展馆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调整展品位置。
第十九条展览活动结束后,美术馆将依法上交展览活动资料以备审查。
第四章美术馆工作人员管理第二十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履行职责,为参观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美术馆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
第二十三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二十四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如有疏忽、失误等情况,需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观众或参观者,美术馆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驱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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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美术馆章程(2016年1月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XXXX美术馆。
英文名XXXX Art Museum。
第二条性质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既是现阶段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XXXX美术馆是开展古今中外艺术品收藏、展览陈列、艺术研究、公众教育、艺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三条隶属关系XXXX美术馆是XX市文化局直属的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开办资金为XX 万元,具备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第四条办馆方针和宗旨XXXX美术馆以把握先进方向,推动本土艺术,打造XX特色,向最广泛的公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在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工作中担负主力军和领头羊作用为办馆方针。
其宗旨为“立足XX市、面向全中国、放眼全世界,突出现当代、兼顾近现代、发掘XX派”。
第五条办馆思想和主要任务XXXX美术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团结和动员XX市内外书画家、美术家和书画工作者、爱好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持“两为双百”方针,致力于繁荣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和美术博物馆事业。
第六条办馆原则和形式XXXX美术馆以展览、收藏、研究和公共美术教育为形式,按照“国际性与地域性相结合;专业性与业余性结合;学术性与民间性相结合”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美术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自主创新,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提升XX市文化艺术和美术博物馆事业档次。
第七条办馆特色和发展目标XXXX美术馆以宣传推广XX籍艺术家及国内外知名艺术家的优秀作品为着力打造具有“融XX山水城于一体的、有特色的、高品位的、现代化的、国际国内知名的、第一流的地方美术博物馆”为发展目标。
第八条地址XXXX美术馆位于福建省XX市思明区上李区域,地址为XX市思明区龙虎山路2697号,邮政编码361000)。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九条业务范围XXXX美术馆的业务范围包括:收藏、展示、交流、教育及其研究。
第十条收藏和研究XXXX美术馆本着“积极而慎行,规范地保藏”原则,开展国内外艺术品(特别是闽籍艺术家作品)的收藏。
XXXX美术馆是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收藏性质系国家收藏,所有藏品为“一般文物”以上的文物,其产权归属国家所有。
XXXX美术馆对馆内藏品依据国家文物保护和美术博物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管、保护、维修、研究和交流。
第十一条交流和研究XXXX美术馆为中外艺术家、书画家和美术、艺术爱好者提供特别交流平台,进行学术研究(特别是对闽籍艺术家的研究)、艺术讲座,出版反映XXXX美术馆特色的各类画册、艺术书刊,通过艺术家工作室与国内外艺术家进行有序交流。
第十二条展示和研究XXXX美术馆满足各阶层市民的需求,按照“三贴近”原则,在展览的策划层面做到专业性与普及性相结合,当代艺术与传统艺术相结合,中国艺术与外国艺术相结合,市外艺术与市内艺术相结合。
提高专业队伍素质,提升策展能力和设计能力;提高民众文艺素养,倡导高雅艺术与大众共享。
第十三条教育和研究XXXX美术馆担负广泛团结各门类美术工作者、积极研究XX美术历史文化遗产、开展美术培训、美术社会服务、美术进学校、进社区、进基层等活动的任务;承担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艺术生活、扶植培育美术新生力量、努力发展和壮大全市美术队伍、不断提升XX美术创作和美学科研档次的工作。
第三章藏品管理第十四条XXXX美术馆依法享有通过征集、采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藏品的权利。
入藏作品必须由专业委员会(XXXX美术馆艺术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所有藏品视为“一般文物”以上文物。
第十五条XXXX美术馆藏品的收藏、保护和展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报XX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XX市文化局备案。
第十六条XXXX美术馆在藏品管理中建立总账、分类账及每件藏品的档案。
藏品总账和分类账,应当报XX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XX市文化局备案。
XXXX美术馆通过征集、采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的藏品,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列入藏品总账。
第十七条XXXX美术馆依法对其藏品按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确定等级,并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珍贵藏品进行复核。
第十八条XXXX美术馆设立典藏研究部和藏品库,配备保障藏品安全的设备和设施。
珍贵藏品和其他易损易坏的藏品设立专库或专柜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九条XXXX美术馆的法定代表人,对藏品安全承担责任。
在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当办理藏品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从事美术馆藏品修复、复制、拓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者委托XX博物馆专业人员修复。
第二十一条不够收藏标准,或因腐蚀损毁等原因无法修复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藏品,经美术馆或受委托的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将拟不再收藏的藏品名称、数量和退出馆藏的原因的申请材料,向省厅申请退出馆藏并予公示。
第四章展示、教育与研究第二十二条XXXX美术馆对公众开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告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二)开放时间应当与公众的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三)无正当理由,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第二十三条XXXX美术馆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XXXX美术馆建立门票价格减免制度,并向社会公告。
由XX市人民政府对美术馆向公众免费开放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十四条美术馆策划展览除自主策展外,采取借展、巡回展、馆际交流展、邀请展、名家个人展览、中外合作交流等多种合作模式。
策展方案应当科学、合理,并须经XXXX 美术馆艺术指导委员会论证。
第二十五条策划展览应当紧扣社会主题和公众需求,展陈形式设计新颖、切合展览主题、艺术风格突出。
第二十六条美术馆举办临时展览,应当有周密的组织和程序,有系统的陈列和推广计划,争取最广泛的社会影响。
第二十七条美术馆举办陈列展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与本馆性质和任务相适应,突出藏品特色、行业特性和区域特点,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文化含量;(二)合理运用现代技术、材料、工艺和表现手法,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三)展品以藏品原件为主,复原陈列应当保持历史原貌,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应当予以明示;(四)展厅内具备符合标准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设施;(五)为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六)对外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形式新颖。
第二十八条当藏品陈列展览需要社会单位和个人设计、施工时,必须索要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九条美术馆设立导览讲解员。
第三十条美术馆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美术馆建立“美术馆之友”等群众性组织,设立“友人卡”,培育美术馆志愿者队伍,争取社会力量对美术馆工作的支持。
美术馆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美术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美术馆以本馆藏品为基础,开展相关专业领域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并通过加强与其他美术博物馆、科研机构的联系和合作,提高业务活动的学术水平,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
美术馆为其他美术馆和科研机构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二条美术馆利用藏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不得对藏品造成损害。
科学研究工作需要对藏品进行拍照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三十三条机构设置从有利于美术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XXXX美术馆机构设“三室三部一中心”,即:馆办公室、财务室、典藏研究部、展览陈列部、教育推广部、以及艺术培训中心。
负责全馆行政与业务工作。
后勤工作社会化,由中标的物业公司承担全馆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绿化美化和消防安全服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机构职责XXXX美术馆的各项工作实行馆长(法人)负责制,由馆长全面负责,通过分管副馆长的直接领导,各尽其职的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职责为:(一)馆办公室为综合协调管理部门,担负着美术馆的人事、文秘、档案、宣传报道和图书阅览等工作,负责安排各种会议、开幕式、日常接待,对外联络、信访工作;同时负责本馆的所有配置设备的运行操作、维修、保养以及网络中心的维护工作、并对物业、安保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本馆设备系统及后勤系统的良好运转;协助馆长完成其他日常事务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管理本馆事业、基本建设和自有资金等各项经费,制定本馆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本馆年度经费预算和年终决算,合理安排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编制财务报表,定期提出财务分析报告。
参与制定本馆财务收支计划,规范管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和日常会计核算及报帐工作,管理本馆各种有价票证,编制本馆政府采购计划并且负责本馆国有资产核算的管理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发放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
(三)典藏研究部负责本馆藏品的征集、保管、修复与研究,编辑出版各种学术刊物,开展各类学术研讨和艺术家工作室等活动。
(四)展览陈列部负责本馆各种展览活动的设计、制作、布展等工作,承担展览的策划、安排,各类展览的洽谈、运输、报关等相关工作。
(五)教育推广部和艺术培训中心负责美术馆相关的产业开发,做好本馆与社会各界的联络、吸纳资金、接受赞助,利用本馆艺术资源,推动美术的普及,培训及考级工作,扩大本馆的社会影响。
第三十五条人事管理XXXX美术馆组织的人事管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以岗定人,以岗计酬”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制。
建立适合本馆特色的选人、用人机制。
用人分为事业编制编内用工和编外合同制用工、临时用工和外包服务工、上级主管部门委派、借用等六种。
第三十六条任用与考核一、任用(一)馆层领导。
由上级主管部门XX市文化局考核任命。
(二)馆中层。
以岗位竞聘产生,由馆长任命、聘用。
聘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
(三)普通员工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实施聘用。
(四)编外、临聘人员。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考核聘用。
(五)外包服务工,由物业公司负责考核聘用。
(六)上级主管部门委派的由委派部门考核任命。
二、考核(一)XXXX美术馆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XX市文化局负责。
(二)XXXX美术馆中层以下人员由本馆统一组织考核考评。
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一年一次考评。
馆内考核,由馆长实施奖惩。
考核不合格者,馆长有权对副馆长以下人员进行谈话,并责令限期改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且屡教不改的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七条职称评聘XXXX美术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评、聘分离。
第三十八条职位与岗位经上级同意,XXXX美术馆设立馆级X名(一正三副);中层职位X名。
编内岗位X 名,外包服务工岗位X名。
其他岗位由馆视实际需要有限暂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