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1各省市代建费标准及财务支出方式.

合集下载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15
海南省
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的 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 费总额为基数,按1-3%的费率计算, 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 工作量在招投标中确定。
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
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
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冋中明 确,其比例一般不超过15%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1
广东省
批准概算的2(总投资2亿元以下); 及1.5%(总投资超出2亿元部分)
不超过节余投资的1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2
辽宁省大连 市
由市财政局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疋 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 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5001-100001 100+(I-5000) X1%=A 10001-50000 0.8150+(I-10000)
X0.8%=A
50001-100000 0.5470+(I-50000)
X0.5%=A
100001-200000 0.2720+
(I-100000)X0.2%=A
200000以上0.1
按节余资金的10%--30%提取,最高奖励
不超过200万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自筹资金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5
浙江省宁波 市
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按规 定计算建设项目管理费, 建设单位提 取其中的1 0%,用于前期工作;代 建单位管理费通过招标投标确定, 但 最高不能超过建设单位提取后的项 目管理费余额
3
浙江省杭州 市
报批稿: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节约建设资金的10%提取节约资金奖

代建费取费标准

代建费取费标准

代建费取费标准一、前言。

代建费是指在建设工程中,业主因自身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工程建设,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建设时所支付的费用。

代建费取费标准是指在代建工程中,代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代建费用的规定。

下面将就代建费取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二、代建费的确定。

1. 代建费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代建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建设周期、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及风险等因素。

2. 代建费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3. 代建费的确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三、代建费取费标准。

1. 代建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代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用固定金额、按百分比、按工程量等方式进行计算。

2. 对于代建工程的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低、建设周期较短的情况,可以采用固定金额的方式确定代建费。

3. 对于代建工程的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建设周期较长的情况,可以采用按百分比或按工程量的方式确定代建费。

4. 代建费取费标准应当经过业主和代建单位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代建费取费标准。

四、代建费的支付方式。

1. 代建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用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

2. 对于代建工程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情况,可以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确定代建费的支付方式。

3. 代建费的支付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五、代建费的管理和监督。

1. 代建费的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代建费的管理和监督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代建费的监督检查,防止代建费的滥收、乱收和变相收费。

3. 对于代建费的管理和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总结。

代建费取费标准是代建工程中的重要内容,合理确定代建费取费标准对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代建收费标准

项目代建收费标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你委《关于核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标准”的函》收悉。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我省代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外省的做法,现就核定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指导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应具备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严格遵循省政府241号令的规定,本着公正、诚实守信和服务有偿的原则,与项目管理或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协议,依协议提供规定的服务并收取代建服务费。

二、代建服务费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实施、验收阶段所发生的管理成本、应缴税费和合理利润,不包括勘察、设计和监理等中介服务费用。

按概算总投资的不同规模超额累进计算,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实行全过程代建的收费标准为:总概算投资5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总概算的3%;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2.5%;1亿元以上—2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2%;2亿元以上—5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1.5%;5亿元以上部分,按总概算的0.5%;仅实施项目前期工作代建服务的,按上述标准的20%计费;仅实施项目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阶段代建服务的,按上述标准的80%计费。

三、本文规定的代建服务费标准为上限指导标准,具体标准可通过招标确定。

四、接此函后,请通知代建单位持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服务资质材料到当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函自2010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代建服务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二○一○年一月十一日主题词:项目代建服务收费函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各市州物价局注:A为代建服务费控制总额,B为不含代建服务费的概算总投资。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序号
省市名称
代?建?费?用?标?准
财务支付方式
基?本?代?建?管?理?费
投?资?节?余?分?成
1
财政部
[2004]300号文件规定,不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2
浙江省
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项目管理费的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1001-5000?2?20+(I-1000)×2%=A
5001-10000?1?100+(I-5000)×1%=A
10001-50000?0.8?150+(I-10000)×0.8%=A
50001-100000?0.5?470+(I-50000)×0.5%=A
00?0.2?720+(I-100000)×0.2%=A
200000以上?0.1?
按《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规定执行,实行分段累进的计取原则,节余金额100万元以下的为10%,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为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为6%,1000万元以上的为4%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0
武汉省
以国家、湖北省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为基础,通过投标确定
15
海南省
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的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费总额为基数,按l-3%的费率计算,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在招投标中确定。
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奖励金额按节余资金的10%到30%提取,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 2019

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 2019

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 2019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是指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代建业务时所需支付的费用标准。

代建是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等一系列工作,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工程事故、节约投资成本等目的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代建费的计算方式代建费是根据代建项目的投资额进行计算的,通常以代建项目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代建费。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的规定,代建费的标准如下:1.房屋建筑工程代建费-高层建筑、居住用房和公共建筑: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75%;-低层建筑和其他建筑: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5%。

2.工业建筑工程代建费-大型工业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8%;-中小型工业项目和其他工业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65%。

3.市政工程代建费-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6%;-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5%。

二、代建费的实际支付方式对于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代建项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工程开工前支付代建费的15%;2.工程竣工时支付代建费的15%;3.工程质保期结束时支付代建费的10%;4.工程按期竣工、投产或使用时支付代建费的剩余50%。

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代建项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为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支付。

三、代建费的计算示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四川代建费的计算方式,下面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某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代建费的标准,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5%。

所以,该工程的代建费=1000万× 0.5% = 50万元。

根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对于该项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为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支付,所以支付金额为50万元。

四、代建费的作用和意义四川代建费的收取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规范和质量,防止违建、违规行为的出现。

代建费的收取还可以促进代建企业的发展,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

代建费取费标准

代建费取费标准

代建费取费标准一、背景介绍。

代建费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建设的费用,通常用于建筑工程中。

代建费的取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成本和效益,因此需要合理制定。

二、代建费的计算方法。

1. 基本计算方法。

代建费通常按照建设工程的总投资额来计算,一般为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这个比例可以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来确定,一般在3%~5%之间。

2. 具体计算步骤。

(1)确定总投资额。

总投资额包括建设工程的所有费用,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材料费、劳动力费用、设备费用等。

(2)确定代建费比例。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代建费的比例。

(3)计算代建费。

将总投资额乘以代建费的比例,得到代建费的具体数额。

三、代建费的支付方式。

1. 阶段支付。

代建费可以按照工程进度进行阶段支付,一般分为开工前支付、工程中支付和竣工验收后支付三个阶段。

这样可以保障代建者在不同阶段都能得到相应的报酬,也有利于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也可以选择在整个工程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代建费,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短、资金充裕的情况。

四、代建费的合理性。

1. 参考市场行情。

代建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参考市场行情,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避免过高或过低。

2. 考虑代建者的实际付出。

代建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代建者的实际付出,包括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保障代建者的合法权益。

3. 与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相匹配。

代建费的取费标准应当与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相匹配,不能因为代建费过低而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低下,也不能因为代建费过高而增加工程成本。

五、结语。

代建费取费标准的合理制定对于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代建费取费标准,促进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

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一、背景介绍。

在物业管理中,代建管理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代建业主大楼的管理费用。

代建管理费的取费标准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利益,因此需要明确合理的标准来规范。

二、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式。

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总建筑面积,根据业主大楼的总建筑面积来确定代建管理费的基数。

2. 单位建筑面积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平方米的代建管理费用标准。

3. 公共部分费用,包括大楼的公共设施、绿化、电梯等公共部分的维护费用。

4. 特殊费用,如大楼内的特殊设施或服务,需要额外收取费用。

三、代建管理费的调整。

代建管理费的调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设施改造,如果大楼的基础设施需要改造或更新,可能需要调整代建管理费的标准。

2. 物价上涨,随着物价的上涨,代建管理费的标准也需要相应调整。

3. 服务水平提升,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提升了服务水平,可能需要适当调整代建管理费。

四、代建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费的支付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 按月支付,业主每月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建管理费。

2. 按季度支付,业主每季度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建管理费。

3. 按年度支付,业主每年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建管理费。

五、代建管理费的监督。

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代建管理费的收取需要进行监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开透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向业主公开代建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情况。

2. 定期报告,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报告代建管理费的使用情况。

3. 业主监督委员会,业主可以组建监督委员会,对代建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

六、代建管理费的合理性。

代建管理费的合理性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与实际情况相符,代建管理费的标准应当与大楼的实际情况相符,不能过高或过低。

2. 与市场水平相符,代建管理费的标准应当与市场水平相符,不能偏离市场价格。

3. 与服务水平相符,代建管理费的标准应当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水平相符。

代建费取费标准

代建费取费标准

代建费取费标准一、概述。

代建费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业主委托代建单位进行工程管理和监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代建费的取费标准是建筑工程管理和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之一,对于业主和代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明确代建费的取费标准对于规范建筑工程管理和监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代建费的计算方式。

代建费的计算方式一般分为固定金额和按比例收费两种方式。

固定金额是指按照工程总投资额或者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确定代建费的金额,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投资额相对固定的情况。

按比例收费则是指按照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变更额的一定比例确定代建费的金额,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投资额较为灵活变化的情况。

三、代建费的取费标准。

1. 固定金额取费标准。

固定金额取费标准一般以工程总投资额或者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确定代建费的金额,具体取费标准可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工程类型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代建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规模大小、工程的施工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保证代建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按比例收费取费标准。

按比例收费取费标准一般以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变更额的一定比例确定代建费的金额,具体取费标准可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工程类型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代建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规模大小、工程的施工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保证代建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四、代建费的支付方式。

代建费的支付方式一般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

一次性支付是指业主在代建单位完成工程管理和监理服务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代建费,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短、工程投资额相对较小的情况。

分期支付则是指业主根据工程进度和代建单位完成工程管理和监理服务的阶段性情况进行分期支付代建费,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投资额相对较大的情况。

五、代建费的调整。

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工程质量问题等原因,代建费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代建费的调整一般应当根据工程变更额、工程延期天数、工程质量问题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经过业主和代建单位的协商一致确定调整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2
浙江省
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项目管理费的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按节余资金的10%-30%提取,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3
浙江省
杭州市
报批稿: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节约建设资金的10%提取节约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从项目节余资金中开支,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代建管理费的30%
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中明确,其比例一般不超过15%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1
广东省
批准概算的2%(总投资2亿元以下);及1.5%(总投资超出2亿元部分)
不超过节余投资的1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2
辽宁省
大连市
由市财政局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奖励金额按节余资金的10%到30%提取,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8
北京市
按国家和北京市财政部门规定,前期代建为建管费的30%;建设实施代建为建管费的70%
不低于30%的政府投资节余作为奖励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9
重庆市
按重庆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印发《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执行,不作浮动,与代建范围、内容相匹配,实行分段计取,
其中一定比例的政府投资结余资金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具体比例在市财政局批复代建管理费时一并明确)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13
贵州省
代建业务费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
投资节余的30%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14
云南省
招投标确定,未明确取费基数
投资节余的3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各省市代建费标准及财务支出方式
(7)列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的依据、原则、内容。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序号
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有:收入、替代品价格、年龄、教育、个人独特偏好以及对该环境物品的了解程度等。省市
(3)总经济价值的组成。我们可以用下式表示环境总经济价值的组成:名称
代建费用标准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也称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即估算某一项目、规划或政策所引起的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并将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纳入项目、规划或政策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中去,以判断这些环境影响对该项目:规划或政策的可行性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对负面的环境影响估算出的是环境费用,对正面的环境影响估算出的是环境效益。财务支付方式
(二)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基本代建管理费
[答疑编号502334050102]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资本法是用于估算环境变化造成的健康损失成本的主要方法,或者说是通过评价反映在人体健康上的环境价值的方法。投资节余分成
(4)跟踪评价的结论。
1
财政部
[2004]300号文件规定,不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
200000以上0.1
按《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规定执行,实行分段累进的计取原则,节余金额100万元以下的为10%,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为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为6%,1000万元以上的为4%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0
武汉省
以国家、湖北省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为基础,通过投标确定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4
浙江省
杭州市
余杭区
代建项目管理费一般通过招标确定,暂定不超过项目建设工程总造价(含市政、土建、景观、配套工程,不含前期费用)的1%-3%,
按节余资金的10%--30%提取,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自筹资金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5
浙江省
宁波市
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按规定计算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单位提取其中的10%,用于前期工作;代建单位管理费通过招标投标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建设单位提取后的项目管理费余额
节余的30%作为奖励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准,要求具体在代建合同中予以明确。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建设单位管理费。
奖励资金按节余资金的10%到30%提取,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7
浙江省
嘉兴市
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业主单位管理费。代建项目管理费的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15
海南省
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的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费总额为基数,按l-3%的费率计算,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在招投标中确定。
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1000以下21000×2%=20
1001-5000220+(I-1000)×2%=A
5001-100001100+(I-5000)×1%=A
10001-500000.8150+(I-10000)×0.8%=A
50001-1000000.5470+(I-50000)×0.5%=A
100001-2000000.2720+(I-100000)×0.2%=A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