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的含义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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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词汇,但很多人对它们的具体含义和区别并不清楚。

本文将从概念、制定方式、适用范围和效力等方面,详细解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

一、法律1.1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1.2 法律的制定方式:法律的制定通常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如国家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等)负责,经过立法程序,最终由国家主席或国家元首签署生效。

1.3 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效力:法律适用于整个国家或特定地区,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公民和法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法规2.1 法规的概念: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管理行政事务和行政行为。

2.2 法规的制定方式:法规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经过行政程序,最终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2.3 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效力:法规适用于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在行政事务和行政行为中具有约束力。

三、规章3.1 规章的概念: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管理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

3.2 规章的制定方式:规章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政府根据法律或法规的授权制定,经过行政程序,最终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3.3 规章的适用范围和效力:规章适用于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具有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在相应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约束力。

四、规定4.1 规定的概念:规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组织机构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管理内部事务和行为。

4.2 规定的制定方式:规定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组织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制定,经过内部程序,最终由机关或组织颁布实施。

4.3 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效力:规定适用于机关或组织内部,具有约束力,对机关或组织内部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民法典中的效力

民法典中的效力

民法典中的效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民法典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发展了我国的传统民法理论,并进一步完善了现代的法律制度。

其中,效力是民法典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和原则,它涉及到合同的成立、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并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民法典中效力的相关问题。

一、效力的含义与特征1. 效力的概念在民法典中,效力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产生的强制或约束力量。

它具有合同的法律属性,是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拘束力的根据。

2. 效力的特征效力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必然性、合法性、有限性和保护性。

(1)必然性:效力是民法典赋予合同的一种法律属性,它在法律上具有强制性,一旦合同成立,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合法性:合同的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在合同订立时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原则,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3)有限性:效力的范围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出法律的限制。

同时,效力的期限也应当明确,超过期限后效力将失效。

(4)保护性:效力是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的约束力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靠性。

二、民法典中效力的具体内容1. 合同效力在民法典中,合同是效力的重要源泉之一。

合同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

(1)合同的成立效力: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形成有效的意思表示和相互一致的合意。

合同成立后,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的履行效力:合同生效后,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履行效力是保障合同稳定、诚实守信原则的基础。

(3)合同的解除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或者依法撤销。

解除合同后,原来的合同效力将失效。

2. 法律效力民法典中的法律效力主要指法律的强制力量,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法律规定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引言概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听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等词汇,但这些名词之间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并非很清晰。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名词的含义和区别,以匡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体系。

一、法律1.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基本法律文件。

1.2 法律的效力:法律是最高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全国范围内的人民具有普遍约束力。

1.3 法律的制定:法律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经过多方商议和审议,最终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二、法规2.1 法规的定义:法规是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或者部门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细化。

2.2 法规的效力:法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对特定领域或者特定对象有约束力,但不能违反法律。

2.3 法规的制定:法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制定,经过程序审查和发布后生效。

三、规章3.1 规章的定义:规章是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法规的具体实施和执行。

3.2 规章的效力:规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特定范围或者特定对象有约束力,但不能违反法律和法规。

3.3 规章的制定:规章由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经过程序审查和发布后生效。

四、规定4.1 规定的定义:规定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对内部管理和规范的具体规定。

4.2 规定的效力:规定具有一定的效力,对内部成员或者相关方有约束力,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

4.3 规定的制定:规定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制定,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灵便性。

五、条例5.1 条例的定义:条例是地方性的法律性文件,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2 条例的效力:条例具有地方性的法律效力,对该地区范围内的人民具有普遍约束力,但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

法的渊源、效力

法的渊源、效力

法律硕士联考试题
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正式意义上 的法律渊源的是
A.国际条约 B. 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C.国务院的《粮食购销条例》 D.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 渊源的是:
A.判决书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规章
D.国际惯例
07年司考试题
4、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并非绝对无效,历史上就有 所谓“法不可知,威不可测”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 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 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旧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 晓,所谓“不知者不为罪”
英国人阿克毛·沙伊克因在中国贩毒,被中国的法院终审判处死 刑。如果被执行枪决,他将成为第一个在中国被判死刑的英国人, 这在英国强烈反响。英国一些人坚称此人患有精神疾病,要求中国 有关法院不要判他死刑,并呼吁对中国进行外交施压。
阿克毛·沙伊克在新疆乌鲁木齐机场被边检人员发现携带4公斤 价值25万英镑的海洛因后,于2008年10月被乌鲁木齐市中级 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随后,阿克毛·沙伊克提出上诉被驳回。 上周,阿克毛·沙伊克再次提出申诉,被宣布维持原判。 依照中国 《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 可以被判处死刑。“犯罪嫌疑人只要是在中国领土上行为,就应当 受到中国法律的管辖。
新华社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表 声明称,3名日籍毒品走私犯武田辉夫(67岁)、鹈 饲博德(48岁)、森胜男(67岁)在辽宁省大连看守 所和沈阳看守所被注射执行死刑。
据日本外务省透露,中国已向日本政府通报了这 一消息。

刑法的具体效力范围是什么

刑法的具体效力范围是什么

刑法的具体效⼒范围是什么 效⼒指刑法对地和对⼈的效⼒,所解决的是⼀国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有属地原则、属⼈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刑法对于具体效⼒范围具有明确规定。

下⾯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刑法效⼒范围的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的具体效⼒范围 ⼀、刑法的效⼒范围 刑法的效⼒范围⼜称刑法的适⽤范围,是指刑法在时间、空间范围的效⼒。

刑法的效⼒范围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关系、新旧法律的关系问题,是刑事法律和刑法理论中的⼀个重要问题。

刑法的效⼒范围明确规定于我国刑法第6条⾄第12条中。

⼆、刑法的空间效⼒ (⼀)刑法的空间效⼒概述 刑法的空间效⼒,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和对什么⼈具有效⼒,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采取什么样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种: 1、属地原则。

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是本国⼈还是外国⼈,均适⽤本国刑法。

2、属⼈原则。

该原则的含义是以⼈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本国刑法;反之,⾮本国公民犯罪,均不适⽤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

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侵害的对象否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的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论犯罪发⽣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犯罪⼈是本国⼈还是外国⼈,均适⽤本国刑法。

4、普遍管辖原则。

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了为国际公约,条约规定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论犯罪⼈是本国⼈还是外国⼈,也不论犯罪发⽣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本国刑法。

上述各种原则都有其合理性,但具体适⽤起来也暴露出⼀定的⽚⾯性。

因此,近现代各国刑法,单纯采取上述某⼀原则的愈来愈少。

⽽多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的做法。

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的规定,就是采⽤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的⼀种原则,吸取各原则的合理之点,避免各原则的不⾜之处。

法律效力什么意思

法律效力什么意思

法律效力什么意思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产生的效果,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维护和实现的程度。

具体来说,法律效力表现为法律规定的权利得到保护和实现,被规定的义务得到履行和约束。

法律效力是法律的基本属性之一,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的重要手段,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法律效力通过法律规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来实现,具有明确的适用对象,并且在特定条件下具有强制执行的能力。

法律规定是法律效力的基础。

法律规定涵盖了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和公民权利,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等。

这些法律规定通过推行、公布等形式,有权威性地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标准和义务要求,被承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规范。

法律效力在社会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首先,它保护和实现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范围和实施条件,确保了公民在社会中拥有平等、自由、安全、尊严的社会地位。

其次,法律效力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规范,保障了社会秩序和安定。

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限制了不法行为,减少了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此外,法律效力还促进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它规定了社会成员应当遵守的规则和义务,保障了公民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然而,法律效力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由人来实施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导致法律效力的不稳定性和差异性。

其次,一些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影响了法律的实施效果。

此外,一些人为因素,如走过场、延迟执法等,也会导致法律效力的削弱。

为了提高法律效力,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增强对法律效力的尊崇和遵守。

其次,要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规定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减少法律效力的模糊性和歧义性。

此外,还要加强法律执法和监督,确保法律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维护。

什么叫法律效力

什么叫法律效力

什么叫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文件或决定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和合法效果。

它是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和控制的一种表现。

法律效力的存在和具体内容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的概念、特点以及法律效力的不同形式与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法律效力是法律对特定主体的规范和约束起到的效果。

它是法律为约束公民行为和制定公共规则而产生的权威力量。

法律效力通常体现在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上,保证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二、法律效力的特点1. 强制性:法律效力是强制性的,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违反法律效力的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普遍性:法律效力是适用于全体公民和法人的,不分种族、地域和社会地位。

法律的规定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确保了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3. 时效性:法律效力是有时效性的,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法律效力也会随之调整和变化。

三、法律效力的形式与途径1. 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设立合同、立法、诉讼等形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合同具有约束力,立法具有普遍性效力,诉讼具有解决争议和制裁违法行为的效果。

2. 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法规、规章、命令、决定等文件。

这些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相关主体具有直接的约束力和适用性。

3. 法律裁决的法律效力:法律裁决是指法院或其他专门机构对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结论。

法律裁决的效力体现了司法权力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 法律规范的法律效力:法律规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制定的法律规则。

法律规范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对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总结起来,法律效力是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和控制产生的效果。

它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时效性等特点。

浅析法律效力的概念及其效力依据

浅析法律效力的概念及其效力依据

浅析法律效力的概念及其效力依据摘要法律效力是法律权威的根本来源,也是西方法学家一直争论不休的法理学核心问题。

探讨这个问题,其中最值得我们研究的就是法律为什么有效的问题,即法的效力依据。

各个法学派也都提出了自己独特的效力来源观,这三种观点又各自有所局限和不足,并且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其中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的法律效力论最具有典型意义。

关键词:法律效力概念法的实效效力依据凯尔森目录一、法律效力的概念及区分 (2)(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2)(二)法的实效 (3)二、法的效力依据 (3)(一)法律实证主义的逻辑效力观及其不足 (5)(二)自然法学派的伦理效力观及其不足 (6)(三)社会主义法学派的事实效力观及其不足 (7)(四)三种效力的区分与联系 (7)三、结语 (8)一、法律效力的概念及区分说到法律效力,我们就不得不提到这两类主体,一个是法律规范的颁布者,一个是对法律规范的接受者。

法律效力是从颁布者的角度去理解的,对于接受者来讲则是服从的问题。

这也是我们所要区分的法的效力与实效的问题。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凯尔森代表的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就是指法律规范具有约束力,人们应当像法律规范所规定的那样行为,应当适用和服从法律规范。

1体现的是法律效力的应然性,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实施,是具有普遍约束性的。

法律效力是法律的本质性力量,规定着我们的行为模式。

(二)法的实效从接受者的角度来看,通常,只有在公民的行为受到法律否定的评价的时候,他们才能最真切地感受到法律规范的效力。

对于接受者来讲是服从的问题。

每个公民服从法律的原因都不尽相同。

有的基于宗教信仰,有的肯定法律的内在价值,并基于对法律的尊重,有的不认可法律的内在价值,甚至希望作出违法的事,但基于法律的威慑力而服从法律。

2立法者们期待的,是法律能够现实地为人们所遵守,这就是法的现实效力,即法的实效。

凯尔森在法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法律效力不同于法律实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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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含义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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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词我们对此都不陌生,法律效力也是人们经常说的,常常说某某事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法律效力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法律效力通俗的来说就是法律约束力,接下来就让律伴来给大家介绍下法律效力的含义。

一、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法律生效的范围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时间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法律生效时间,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

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

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

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航空器。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

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问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题;另一种是对其在中国领域外的法律适用问题。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三、效力原则
1、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

2、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

我国也是如此。

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法律效力的含义及范围原则,法律效力就是法律约束力,需遵循法律行事,范围为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效力原则属人主义、属物主义、保护主义、维护本国利益尊重他国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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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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