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企业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
香港联交所上市概要

境内企业在香港IPO 上市(一)香港上市条件1,香港证交所主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2,创业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二)香港上市流程(三)香港上市费用在港交所上市成本较高,保荐人、法律顾问、会计师和其他都要付费,总费用根据首次发行规模的大小会有很大差异,公司应准备将5%-30%的募集资金作为发行成本。
承销费用标准的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2.5%-3.5%保荐人申请上市的公司应向进行尽职审查并协调公司和监管部门之间关系的保荐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保荐人一般负责协调整个首次公开招股的全过程并起草招股说明书。
律师费至少要有两家律师事务所,一家服务于公司,另一家服务于保荐人。
为公司服务的一家主要负责向公司提供各方面法律意见,如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保荐人服务的一家主要负责鉴定招股说明书。
审计和会计费用申请上市的公司要为财务报表的审计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公司有子公司,子公司也必须要审计。
另外公司还要向申报会计师支付费用以出具有关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必须要经过审计,数据为招股说明书完成后6个月以内的数据,如果会计报告中需要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信息,还需支付另外一笔费用。
印刷费用印刷费用是上市费用中重要的一项,包括排版、印刷招股说明书和股权证。
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经监管部门同意后,要找专业的公司进行排版,批量印刷在高质量的纸张上。
招股说明书要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因此需要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
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险上市公司越来越普遍地要为董事和高级职员(D&O)购买保险,这也增加了上市费用。
其他费用其他上市公司费用包括向港交所交纳的上市费;评估费(如果需要评估的话);另外还有投资者联络费用等等。
费用预估(一)香港联交所发行上市费用。
1、保荐人(主理行)顾问费:150~200万港元。
2、公司律师费用:80~150万港元。
3、保荐人(主理行)律师:80~150万港元。
4、中国律师:40~80万元人民币。
5、会计师:180~220万港元。
香港上市标准

香港上市标准
香港上市标准是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简称港交所)上市的公司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港交所是香港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也是亚洲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其上市标准较为严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健发展。
一般来说,香港上市的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主要标准:
1. 资本条件:公司在上市时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本条件,例如最低市值、最低股本要求等。
2. 盈利条件:公司需要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实现盈利,并具有一定的盈利稳定性。
3. 财务报告:公司需要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获得独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4. 公司治理: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组成、独立董事比例等。
5. 投资者保护:公司需要确保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6. 其他要求:港交所还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性质、产业背景、业绩成长性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
此外,港交所还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上市标准,例如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每种类型的上市标准都有所不同。
上市公司需要提交上市申请并经过港交所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在香港上市交易。
港交所会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并对不符合标准或违规的公司进行处理。
矿业企业香港联交所上条件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股份的禁售期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上市后的6个月内 出售其招股章程中所列载由其实益拥 有的股份 • 于上市后第二个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 名下股份以致其不再成为控股股东
三、如何通过第18章寻求豁免
财务及运营年限的基本 规定 – 上市规则第8.05章 针对采矿企业的豁免 – 上市规则第18章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董事及管理层成员 在采矿及/或勘探领 域拥有至少3年经验 投产所需资本成本 及时间的估算 投产所需流动资金 的估算
实际应用
联交所可能要求: – 大部分执行董事及高管拥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 – 该经验必须与采矿及/或勘探相关 严格审查资本支出估算,尤其是针对已承诺项目的估算 严格审查流动资金预测,尤其注重当前市场波动造成的影响 须证明公司有足够资金来支持上市后12个月内预测所需的运 营资本的125% 储量和资源量可以接受 National Instrument 43-101 (“NI 43101”) ,JORC Code 和 SAMREC 标准 联交所可能要求技术专家证明其在以下方面具备经验: – 审核矿业项目 – 提供公开发行文件中的技术报告部分 发行人需要证明其持有相关探矿权。如果资产尚未投产,发行人 必须具体披露公司预计获得采矿权所采用的相应步骤
二、何时需要根据第18章寻求豁免
规则 8.05 (1) 利润测试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利润(最近一年)> 2000万港元 利润(之前的两年)> 3000万港元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 > 1年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8.05(1)(a) 8.05(1)(a) 8.05(1)(a) 8.05(1)(b) 8.05(1)(c) 8.08(2) 交易记录 > 3年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及控制 > 1年 市值 > 2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年)> 5亿港元 运营现金流(最近3年)> 1亿港元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香港联交所矿业公司上市规则

(一)豁免条件
矿业公司在香港上市可以豁免相关营业记录及财务要求,但需管理层拥有五年以上的相关行业经验。
(二)矿业公司上市的其他条件
(三)关于合资格人士报告
矿业公司上市均需提交一份合资格人士报告,该报告需符合一定的报告准则,且须在上市文件刊发前六个月内有效,当前联交所接受的的报告准则如下:
(1) 就矿产资源量及储量而言:《JORC规则》、《NI 43-101》及《SAMREC规则》;
(2) 就石油资源量及储量而言:《PRMS》;及
(3) 就估值而言:《CIMVAL》、《SAMVAL规则》及《VALMIN规则》。
以上准则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等成熟矿业市场所使用的矿业报告准则及估值准则,中国国内的矿业标准则未被接受,因此欲在香港上市的大陆矿业公司需另聘请海外地质机构出具该合资格人士报告。
[1]只计算新申请人主要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而不计算那些附带的、偶然产生的收益或收入。
[2]若矿业公司尚未开始投产,其必须披露生产施行计划,包括暂定的日期及成本。
有关计划必须有最少一份概括研究支持,并有合资格人士的意见为左证。
香港上市 条件 流程 要求

香港上市条件流程要求香港上市条件及流程要求一、公众持股量在香港上市,公众持股量必须达到一定水平。
一般情况下,上市时公众持股量应不少于总发行股本的25%。
如果发行人在上市时公众持股量少于总发行股本的25%,则需要在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达到至少25%的公众持股量。
二、财务要求1. 财务状况良好。
在申请上市时,公司需要提交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根据规定,公司必须保持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且每年的净利润应超过2000万港元。
2. 市值要求。
上市公司的市值应达到一定水平,通常不少于10亿港元。
3. 收入要求。
上市公司的总收入应达到一定水平,通常不少于5亿港元。
4. 股东权益要求。
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应达到一定水平,通常不少于5亿港元。
三、业务纪录申请香港上市的公司需要具备至少三年的业务纪录。
在此期间,公司需要保持良好的经营记录和稳定的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需要证明其业务模式、经营策略和财务状况的稳定性。
四、信息披露在香港上市,公司需要遵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需要定期提交财务报告和其他重要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公司还需要及时披露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
五、包销安排在香港上市过程中,包销安排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包销商通常是由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担任,负责向投资者推销股票并确保股票销售的顺利进行。
包销商在上市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协助上市公司完成定价、推广和销售等工作。
总结:香港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上市地,对于内地企业而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了解香港上市的条件和流程要求对于准备上市的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介绍了香港上市的条件和流程要求,包括公众持股量、财务要求、业务纪录、信息披露和包销安排等方面。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香港联交所(Hong Kong Exchange and Clearing Limited,简称HKEx)是香港主要股票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作为香港经济的核心,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对于企业上市以及市场监管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对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进行详细讲解。
首先,上市资格要求是企业能否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重要条件。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足够的上市资料以及符合香港法律和证券监管要求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满足股权分散度、不特定可转让性、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等要求。
其次,申请程序是企业须按照规定履行的一系列手续。
企业需要提交上市申请书,包括个别情况的陈述、风险披露和财务信息等。
申请书会由香港联交所进行初步审核,如审核通过,将进入招股程序。
在招股过程中,企业需要准备招股说明书,这是向投资者提供关于企业基本情况和投资信息的重要文件。
招股结束后,企业可以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决定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
第三,持续监管是上市后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上市公司持续遵守规则和监管要求。
香港联交所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管。
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香港联交所提交财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如资产重组、重组等。
如上市公司违反规则或监管要求,香港联交所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暂停交易、除名等。
最后,财务披露是上市公司需要履行的重要义务。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表向市场披露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上市公司还需要解释相关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并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
总之,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是保证香港股票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
这些规则确保上市公司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稳定盈利能力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要求上市公司持续遵守监管要求和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

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
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是指中国企业选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需
要满足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下面是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
1. 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境内企业可以选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主板或创业板上市。
主板适用于规模较大、业绩稳定的企业,而创业板适用于创新型企业或创业公司。
2. 盈利记录和财务状况:企业需要拥有一定的盈利记录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通
常要求企业在过去三年中连续盈利,并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盈利规模和市值要求: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盈利规模和市值要求。
具体要求
视企业在不同板块上市而有所不同。
4. 股权结构和发行条件:企业的股权结构需要符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
括没有超过一定比例的特殊股权和合理的股权架构。
此外,发行条件也需要满足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如发行比例、发行对象等。
5. 透明度和披露要求:境内企业需要遵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透明度和披露要求,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和信息披露等。
这些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市场透明度。
6. 遵守监管要求:企业需要遵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披露、
合规性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规定。
违反监管要求可能导致处罚和被退市等后果。
总之,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需要满足一系列具体要求,包括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盈利记录和财务状况、盈利规模和市值要求、股权结构和发行条件、透明度和披露要求以及遵守监管要求等。
企业在考虑赴港股上市时,需要详细了解和咨询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士,确保能够满足相应要求并顺利完成上市流程。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近年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愈发显著,吸引了越来越多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
尤其是中外合资企业,通过在香港上市,可以获得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和更好的公司形象。
然而,想要成功在香港上市并不容易,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了解香港上市运作的规定。
一、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1. 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企业必须证明其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并有明显的发展潜力。
这需要企业提供充分的财务报表和业务计划,以展示其未来的增长预期和盈利能力。
2. 公司治理结构和透明度:香港上市规则要求企业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透明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董事会和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并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3. 审计和财务报告要求:企业需要邀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对于上市申请的成功至关重要。
4. 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企业申请上市需要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包括与投资者和券商合作的能力,并了解香港市场的运作规则和制度。
5. 法律合规和监管要求:企业需要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证券及期货条例、上市规则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确保自身不受到任何诉讼或违规行为的困扰。
二、中外合资企业在香港上市的运作中外合资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需要根据香港的上市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
以下是一般的运作流程:1. 选择上市类别:中外合资企业可以选择主板上市或者创业板上市。
主板上市要求企业具备相对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值要求,而创业板则更适合初创企业。
2. 准备上市文件:企业需要准备上市申请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
这些文件需要符合香港证监会的规定,并通过其审核。
3. 上市审批和批准:企业提交申请后,将接受香港证监会的审查和审核。
香港证监会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企业符合上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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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上市后的6个 月内出售其招股章程中所列载由 其实益拥有的股份 • 于上市后第二个6个月内,不得出 售其名下股份以致其不再成为控 股股东 只要在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面披露, 董事、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管理层 股东均可经营与上市公司有竞争的业 务
竞争业务
在招股章程中全面披露控股股东直接或间 接与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事实及该等业务的相关资料,则可继续 经营该等业务
三、如何通过第18章寻求豁免
财务及运营年限的基本 规定 – 上市规则第8.05章 针对采矿企业的豁免 – 上市规则第18章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董事及管理层成员 在采矿及/或勘探领 域拥有至少3年经验 投产所需资本成本 及时间的估算 投产所需流动资金 的估算
实际应用
联交所可能要求: – 大部分执行董事及高管拥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 – 该经验必须与采矿及/或勘探相关 严格审查资本支出估算,尤其是针对已承诺项目的估算 严格审查流动资金预测,尤其注重当前市场波动造成的影响 须证明公司有足够资金来支持上市后12个月内预测所需的运 营资本的125% 储量和资源量可以接受 National Instrument 43-101 (“NI 43101”) ,JORC Code 和 SAMREC 标准 联交所可能要求技术专家证明其在以下方面具备经验: – 审核矿业项目 – 提供公开发行文件中的技术报告部分 发行人需要证明其持有相关探矿权。如果资产尚未投产,发行人 必须具体披露公司预计获得采矿权所采用的相应步骤
创业板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营业记录及管理层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务年度的 营业 记录。同时, • 至少于过去三个财务年度内管理层 有延续性;及 • 最近一个经审核的财务年度内拥有 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创业板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务年 度的营业记录。同时, 营业记录。同时, • 至少于过去二个财务年度内管理 层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雨仁律师事务所以矿业法律服务为核心,秉承专业、前瞻、执着、 共赢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在矿产资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并 购 等领域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雨仁律师团队聚焦矿产资源行业,为中国黄金、中国紫 金、 紫金矿业、华电香港、黑龙矿业、山东黄金、中国电工集团、建龙矿 业、 辰信矿业集团、北国投、中广核、保利集团等国有及民营矿业集团及 投
创业板
社会公众股东最少应有100名 而不多于50%的社会公众持股可由三 名最 大社会公众股东实益持有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股份的禁售期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上市后的6个月内 出售其招股章程中所列载由其实益拥 有的股份 • 于上市后第二个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 名下股份以致其不再成为控股股东
规则 8.05 (2) 市值/收入/现金流测试
规则
8.05(2)(a) 8.05(2)(b) 8.05(2)(c) 8.05(2)(d) 8.05(2)(e) 8.08(2)(f) 8.08(2)
规则 8.05 (3) 市值/收入测试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及控制 > 1年 市值 > 4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年)> 5亿港元 股东数量 > 1,000(截至上市之时) 8.05(3)(a) 8.05(3)(b) 8.05(3)(c) 8.05(3)(d) 8.05(3)(e) 8.05(3)(f)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 ≥1年
存在具有经济可开 发性的充足资源量 拥有相关经验之独 立人士出具的技术 意见 勘探和采矿的合法 权益
利润测试 市值 / 收入 / 现金 流测试
四、雨仁概况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2006年设立的综合 型 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每年以超过150家的速度跻身于北京1400家律 师事务所前50名,是北京市律师协会自然资源委员会发起单位,同时栾 政明律师也是自然资源会主任。
创业板
•最少具有两个财务年度的营业纪录 •于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港币1亿元 •于过去两个财务年度的经营业务所 得的净现金流入总额最少达港币 2,000万元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盈利要求/市值 市值/收入/现金流量要求 • 俱备不少于三个财务年度的业务纪录 • 于上市时市值最少达20亿 • 于最近的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最少 达 5亿 • 于过去三个财务年度由拟上市的新申 请人或其集团进行的经营活动所得的 正向现金流量至少合计达1亿 市值/收入要求 • 俱备不少于三个财务年度的业务纪录 • 于上市时市值最少达40亿 • 于最近的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最少 达5亿 • 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0名股东
二、何时需要根据第18章寻求豁免
规则 8.05 (1) 利润测试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利润(最近一年)> 2000万港元 利润(之前的两年)> 3000万港元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 > 1年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8.05(1)(a) 8.05(1)(a) 8.05(1)(a) 8.05(1)(b) 8.05(1)(c) 8.08(2) 交易记录 > 3年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及控制 > 1年 市值 > 2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年)> 5亿港元 运营现金流(最近3年)> 1亿港元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最低社会公众 持股量
不少于港币5,000万元及上市时社会公众 持股 占已发行股本的25% 如上市公司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占已 发 行股本的百份比可减至15-25%
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及上市时社会 公众持股占已发行股本的25% 如上市公司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 占已发行股本的百份比可减至15-25%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股东人数 社会公众股东至少应有300名;如以符合市 值/ 收入测试申请上市,则上市时最少应有社 会 公众股东1,000名 而不多于50%的社会公众持股可由三名最 大社 会公众股东实益持有 招股章程中业务目标 声明 公司必须简单介绍将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须提供业务目标陈述,载列申请人的 整体 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 市当 年的财务年度及其后两个财务年度内 达 到业务目标及列明为达到该等业务目 标 预计将需要投入的资金
矿业企业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
北京雨仁律师事务所
Beijing Rainmaker Law Firm
目 录
• 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
• 何时需要根据第18章寻求豁免 • 如何通过第18章寻求豁免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
主板
盈利要求/市值 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 盈利要求; 2. 市值/收入/现金流量要求;或 3. 市值/收入要求 盈利要求 • 于过去三个完整财务年度的总额达港 币5,000万元(其中最近财务年度的股 东应占盈利须达到港币2,000万元,在 此以前的两个财务年度的股东应占盈 利合计须达到港币3,000万元) • 于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港币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