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要件与要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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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三要件说和四要件说

犯罪的三要件说和四要件说

当今世界,刑法领域内有三种犯罪论体系。

其一是前苏联等国采用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四部分,即通常所说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其二是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采用的犯罪论体系,将犯罪成立条件分为犯意和犯行;其三是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三要件说”,三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要件应当是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成的三阶层递进式。

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四要件说一直占据了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通说地位。

而近三十年来,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现象,不少学者对于四要件说进行了批判,同时也开始也对德日的三要件说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四要件说的通说地位受到了质疑。

虽然学术界仍然颇多争议,而司法考试已经先行一步,2009年的司法考试大纲采用了德日的三要件说理论,摒弃了前苏联的四要件理论。

一、两种学说的内涵1、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要件是某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满足的主客观条件的有机整体,由四个方面构成:(1)犯罪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的主体。

(2)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得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目的和主观罪过等要素。

(4)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

四要件说认为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而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进行排除。

2、三要件说三要件说认为,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除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属于违法之外,行为人还必须负有责任,也即是说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三个递进式组合的条件。

(1)犯罪构成该当性。

犯罪构成该当性也称构成要件符合性,是指构成要件的实现,即所发生的事实与刑法条文规定的内容要相一致。

犯罪构成四要素

犯罪构成四要素

犯罪构成四要素刑法里通常提到的四要件之说应该指的是犯罪构成的四要件之说,而现在新的学理研究已经以新的三阶层来代替通常四要件之说。

这三阶层分别是:1、构成要件该当性;2、违法性;3、有责性。

旧的犯罪构成四要素分别是:1、犯罪主体;2、犯罪的主观方面;3、犯罪的客观方面;4、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

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

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

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司法考试一刑法_犯罪构成_客观方面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

危害结果必须和犯罪行为有因果。

考虑犯罪 *考虑犯罪顺序:客体(被侵害的法益)-> 客观方面(行为)注意:在讨论“行 是否成立 为”时不考虑主观方面。

(思想犯不罚) -> 因果-> 主观方面-> 主体。

*犯罪行为的认定:制造或增加一般人不应该承担的风险。

*考虑犯罪构成时先考虑客观方面(行为),行为成立时,再考虑主观方面(故 意、过失)。

构成要件和要素有哪些

构成要件和要素有哪些

构成要件和要素有哪些
在法律和其他领域中,构成要件和要素是指达成某种结论或作出某种判断所必需的条件、要求或因素。

构成要件和要素的确定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各种规定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构成要件和要素:
1. 主体要素
主体要素通常指参与某种行为或交易的主体身份等要素。

比如在合同中,参与方的主体要素是签约的双方;在犯罪法中,主体要素指的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2. 客体要素
客体要素是行为或交易的对象或具体情形。

在合同中,客体要素是合同订立的标的物或服务;在刑事犯罪中,客体要素指犯罪行为直接对应的对象。

3. 法定要件
法定要件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要素。

例如,在签订合同时,法定要件可能包括意思表示真实、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4. 行为要素
行为要素是指导致结果发生的行为或过程。

在追究责任时,行为要素通常包括行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的主体等。

5. 结果要素
结果要素是指某种行为或情形导致的后果。

在刑事案件中,结果要素可能指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危害或损害。

6. 原因要素
原因要素是导致某种结果发生的导火索或因素。

在责任认定中,原因要素可能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或诱因。

7. 动机要素
动机要素则是行为人做出某种行为的内在动机或目的。

在刑事案件中,动机要素可能被视为判断行为人心理状态的重要依据。

总的来说,构成要件和要素在各种法律和非法律领域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仔细分析和确认构成要件和要素是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的前提,同时也有助于准确判断事实和推断结论。

刑法总论第五章 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总论第五章 犯罪构成要件
作为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故意、 过失、目的、期待可能性。

(三)记述性的构成要件要素 与规范性的构成要件要素

只需要事实判断、知觉的、认识的活动 即可确定的要素,是记述性要素。

需要法官价值判断、规范评价的要素是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一是法律评价要素;
二是经验法则评价的要素; 三是社会评价要素。
第五章 违法构成要件
第一节 犯罪构成理论概述
一、德国、日本的构成要件理论 源于一般纠问程序

特别纠问针对嫌疑人进行纠问。

一般纠问的事实是舍掉了与行为人联系 的外部客观事实。

18世纪克莱因在其《普遍德国刑法纲要》 一书中,使用一般纠问确证的客观事实。 被日本学者翻译成构成要件。构成要件 只具有诉讼的意义。

斯鸠别尔、与费尔巴哈将构成要件运用 到实体法中。主要指行为、结果、对象 等,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般认为,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犯罪 类型,是犯罪的轮廓,是舍象掉了具体 形式、细节、外形的抽象性、概括性规 定。

违法性是侵害法益的行为之类型化、概 括化规定。 成立犯罪除符合构成要件外,还必须具 有违法性、有责性。

开放的犯罪构成(需要补充的犯罪构成、 敞开的犯罪构成)指的是刑罚规范只记 述了犯罪要素的一部分,其他部分需要 法官在适用时进行补充的情形。

过失犯、不真正不作为犯即是。
(三)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 的犯罪构成
单一的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只 包含单一行为、单一主体、单一责任 (故意、过失)时便是单一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 要件要素 行为的客观方面、行为主体、行为对象、 行为状况、结果等,属于客观构成要件 要素; 故意、过失、目的等属于主观成要件要 素。

犯罪构成四要素

犯罪构成四要素

犯罪构成四要素: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主体→谁侵害;客体→权益被侵害;主观方面→故意/过失;客观方面→如何被侵害。

举例说明一下:甲14周岁,精神正常,因乙不让其抄作业,打算将乙杀了,并想要将其杀死以泄私愤,准备了刀,甲对乙捅了数刀致乙当场死亡。

主体:已满14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甲→甲侵害客体:乙的生命权利→乙的生命权利被侵害;主观方面:因乙不让其抄作业,为泄私愤→故意;客观方面:非法剥夺了乙的生命→有剥夺乙生命权利的行为,剥夺乙的生命是非法的.所谓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认为,犯罪构成之共同要件应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大要素。

它们互相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任何犯罪的构成都必然包含此四大要素,缺一即排除犯罪的成立。

四要素的内容,简要分叙如下——一、犯罪客体:所谓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占的”社会关系”。

二、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社会关系构成侵害的客观之外在的特征或表现,具体要件方面,通常认为包含有:1。

危害行为:即在行为人的意识或意志支配下速实施危害于社会的身体行动与静止.关于危害行为的方式,一般区别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表现,其中对于由不作为的方式实现的犯罪,刑法理论亦分纯正不作为犯及不纯正不作为犯两类.2.危害结果:是指行为人之犯罪行为对于直接客体造成损害之客观事实而言。

3。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依据通行的“必然因果关系与偶然因果关系区分理论”,自然界或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因果规律,当某种行为,在一定得条件下,必然不可避免的引起某种结果,该行为与结果之间应被认定存在的因果关系.换言之,在同样的条件下,重复同样的原因,就会出现同样的结果时,即具有所谓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相反的,与上述必然因果关系相对立,彼此间存在辩证关系的,为偶然性的因果关系,系指某种行为虽引起某种结果,但此结果在发展中却与另外的行为或事件相竞合,合乎规律的产生另一种结果,意即偶然的与另一因果过程交错,则先前的行为并非最终结果的决定性原因,最终结果对于先前的行为来说,未必同样发生,故行为与结果间只具有偶然结果关系。

方鹏刑法讲义第六章 构成要件和构成要件要素

方鹏刑法讲义第六章 构成要件和构成要件要素

刑法法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 分 则 徇私舞弊 条 文 情节严重 总 责任能力 则 (责任年龄) 条 故意过失 文 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 执行条件的罪犯 精神正常 年满16周岁 故意(分则推导) 徇私动机(分则推导)
语法
主语 谓语 宾语 补语 定语 状语
成立条件 四要件
之二、罪状 之二、
1、罪状的分类 (1)叙明罪状(2) 简单罪状(3)引证罪状(4)空白罪状(5)混合罪状 )叙明罪状(2 简单罪状(3)引证罪状(4)空白罪状(5 2、基本罪状;加重罪状、减轻罪状 、基本罪状;加重罪状、减轻罪状
之三、法定刑
加重、减轻罪状(构成)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234条 故意伤害罪]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 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 232条 故意杀人罪]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 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但可推断出来系构成犯罪所 必须的要素 任何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 要素 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 要素 行为 目的、动机
2008/2/51.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2/51.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CD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物品” 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 .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 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 .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 .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2008延 2008延-2-51.《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 51.《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条第三款规定: 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 行贿。” 行贿。”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BCD 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B.“不正当利益”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不正当利益” C.“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 C.“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件要素 D.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D.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犯罪构成三要件说与四要件说之比较

犯罪构成三要件说与四要件说之比较

犯罪构成三要件说与四要件说之比较犯罪构成要件是衡量罪刑的基本标准之一,其主要作用在于确立何种情形下可以认定为犯罪行为。

对于犯罪构成要件,目前普遍的分法是三要件说和四要件说。

这两种分法各有优缺点,下面就进行详细比较。

一、三要件说的构成要件三要件说即是指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行为、结果和过失三个要件。

这三个要件构成的犯罪行为才能成为犯罪行为。

1.行为要件行为要件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经过既定的行为方式,否则不能构成犯罪行为。

行为方式包括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指明了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行动背景,使得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界限分明。

2.结果要件犯罪行为的结果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如人的生命、财产、身体安全等,必须明确,并与行为要件紧密结合才能成为犯罪行为的结果要件。

3.过失要件过失要件是指犯罪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具有过失,即没有完全避免或未尽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而导致了危险的发生,才能成为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

过失要件与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紧密联系,一旦因疏忽或不当而导致了犯罪危害,就将构成犯罪行为。

二、四要件说的构成要件四要件说,即在三要件的基础上增加一项客观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对象),认为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结果、过失和客体四个要素。

所谓犯罪客体,就是指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如偷窃的财产、谋杀的人命等。

1.客体要件客体要件是四要件说独有的要素,指明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即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通常包括生命、财产、身体安全、公共资源等。

2.行为要件行为要件与三要件说一致,包括犯罪人的主体行为和客观行为。

3.结果要件结果要件与三要件说一致,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结果,如人的生命、财产等受到损害。

4.过失要件过失要件与三要件说一致,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中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危害发生的过失行为。

三、三要件说和四要件说的比较1.构成要件个数三要件说只包括行为、结果和过失三个要素,而四要件说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客体要素。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在法律领域中,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指构成某一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要求。

它涵盖了犯罪的客体、主体、行为、结果等方面的要素。

只有当一个犯罪行为同时具备了法定的构成要件要素,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方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第一个基本要素是客体。

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或利益,例如生命、财产、公共秩序等。

在刑法中,客体常常被定义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或对象。

没有特定的客体,犯罪行为就无法成立。

第二个基本要素是主体。

主体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即犯罪分子。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

因此,主体是指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的个体。

除了客体和主体,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还包括了行为要素。

行为是指犯罪主体为实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行动。

在刑法中,行为一般被要求具有客观性、主观性和法定性。

客观性要求犯罪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行为,主观性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有犯罪故意或过失,法定性要求犯罪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一个基本要素是结果要素。

结果是指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或危害。

有些犯罪行为构成要件要素中包括了结果要素,有些则只要求犯罪主体的行为导致了一定的结果即可。

总的来说,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构成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要求,包括了客体、主体、行为和结果等方面的要素。

只有当这些要素齐备时,才能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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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要件与要素的关系
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组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要件之中又包含若干要素(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易言之,若干要素组成一个要件,若干要件组成一个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不是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要件的有机统一;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形成为一个整体。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理论不发达,有的书上将犯罪构成和犯罪构成要件等同起来使用(即有时表述的是犯罪构成,实际上是指的犯罪构成要件,有时表述的是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是指的犯罪构成),有的书上表述的犯罪构成实质上指的是犯罪成立条件。

在读书的时候要注意结合语境进行判断。

犯罪的停止形态既存在于故意也存在于过失犯罪之中,这句话错在哪?
犯罪停止形态按停止的原因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这些情形只有在故意犯罪中才存在,过失犯罪是按结果定罪的,达到法定的结果才定罪,换言之过失犯罪没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就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存在犯罪停止之说,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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