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docx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度范文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度一、背景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启动的重要阶段,它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项目立项、项目规划等一系列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项目整体的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的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
四、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项目成员:根据项目要求,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环节。
五、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流程1. 确立项目需求1.1 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成本等。
1.2 项目成员根据项目目标,进行需求分析,明确项目的具体需求。
1.3 项目团队讨论并形成项目需求文档,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 项目立项2.1 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需求文档和评审结果提交给上级领导,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2 上级领导审核并批准项目立项,制定项目立项文件。
2.3 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立项文件下达给项目团队,并组织项目立项会议,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节点等。
3. 项目规划3.1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项目规划,确定项目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和资源需求。
3.2 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规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分解结构。
3.3 项目负责人审核并批准项目计划和工作分解结构。
4. 资源准备4.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和项目计划,协调相关部门提供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4.2 相关部门按照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源。
5. 前期准备5.1 项目团队进行前期工作的准备工作,包括搭建项目管理平台、制定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
5.2 项目团队对项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项目团队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3 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和分析,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筹建期间的资金管理,规范费用开支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筹建期间费用开支的需要,降低投资风险和防止不合理的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前期工作.工作中充分结合前期工作成果的时效性,用最小的投入取得能满足规定内容深度要求的成果。
第三条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开始,到项目取得国家规定的核准(批准)报告批复之间的全部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一)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申请列入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或审批工作;(二)项目投资意向性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签订工作和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工作;(三)取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银行贷款意向函、承诺函等所进行的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和控股公司电源建设项目。
公司参股的项目和参股公司的项目,其前期工作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的战略布局和开发进度要求,根据需要成立项目筹建机构,项目筹建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具体工作。
第六条筹建机构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及前期工作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包括编制前期工作及费用计划,与设计、咨询等单位签订有关合同,落实项目条件和取得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要求所规定的书面文件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了解掌握国家相关产业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动态,负责提出项目投资机会调研报告及投资建议;(二)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中介评估机构、其他相关单位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中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三)负责审核和下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管理、监督计划执行和经费使用;(四)指导和组织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公司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助落实项目外部条件;(五)根据需要负责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或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专题咨询;(六)负责向公司提出成立有关项目筹建机构和项目公司的建议;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人员推荐建议;(七)做好项目前期资料汇总、档案管理。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依法聘用的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第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矛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员工类别第三条公司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协议聘用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三类。
第四条合同制员工按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结合公司实际,固定期限为5年)、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
第五条协议聘用员工是指签订劳动聘用协议的非退休人员。
第六条劳务派遣员工是指公司聘用的厨师、司机等通用工种岗位人员。
第七条合同制员工的薪酬及待遇,按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协议聘用员工的薪酬及待遇按聘用协议执行。
第一章劳动关系第八条公司与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九条公司与协议聘用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书。
页脚内容1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二章员工义务第十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国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等集团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尽职尽力工作,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章员工权利第十三条员工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司需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各种强制性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员工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公司每年需制定员工职业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员工享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需制定劳动安全制度,实施劳动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员工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需执行假期及其待遇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女员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公司需执行国家妇女劳动保护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员工还享有一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权利,公司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章员工聘用原则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发展实际及工作需要决定招聘新员工。
第二十条公司招聘新员工,需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
页脚内容2第二十一条公司聘用新员工,需严格执行规定的聘用程序。
第二十二条公司聘用新员工应着重考察其学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状况等因素。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地按计划投产,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并参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结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考核标准第四条安全考核标准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应完善、有效,管理责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良好。
项目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因本单位责任造成的重大电网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本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溃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第五条质量考核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应完善、有效,管理责任明确,杜绝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当年完成工程项目的分项(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风电项目优良品率建筑工程≥90%,设备安装工程≥95%.第六条工期考核标准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工期控制措施有效,除批准的计划调整外,确保实现年度形象进度及里程碑(或关键节点)计戈山第七条造价考核标准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时、准确,完成年度项目或工程量计划;新签订合同费用额控制在执行概算以内;单项工程结算费用额控制在执行概算以内;不发生重大合同变更和索赔事项;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五项内容。
第八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按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单独考核。
项目管理只考核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和造价管理三项内容,每项内容分值分配考核目标全部完成,总得分为350分,每分分值需按公司分配给每项工程的奖励金额来具体推算(每分值=奖励总额÷350分X年度考核得分低于200分时,不予兑现年度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奖励。
新能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将资金或资产(有形的或无形的)投入到某个项目或经济活动,以获取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涉及前期费用投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科技项目投资、信息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包括并购投资、参股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管理是指对公司投资活动进行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投资决策、过程控制和效果评价等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建立运行规范有序、风险控制有力的全过程管理和决策监督体系。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战略引领原则。
投资项目应当服务国家战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集团公司“电为核心、煤为基础,六大板块、协同发展”理念,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和参股投资,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规划指导原则。
公司按照集团公司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滚动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细化投资项目,确保公司资源优化配置。
(三)效益导向原则。
投资项目必须坚持以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优选投资项目,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区域竞争能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四)结构优化原则。
尊重市场和行业发展规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配置资源,投资项目应有利于公司调整优化结构,突出产业协同和区域化发展,不断改善资产质量。
(五)程序规范原则。
投资项目必须按照投资管理程序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项目决策必须合规合法,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决策要求,项目调整必须履行规定程序。
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管理,保障前期工作、优化管理程序、控制投资风险,根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依据《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及行业相关规定、规程、规范、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为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项目工程前期工作管理,促进公司前期项目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前期工作费的使用,加强使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前期费,是指基层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前期阶段为实现核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指公司开发的新建和扩建电源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前期工作管理主要包括电源等项目的规划、资源评估、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请报告阶段的过程控制。
第二章前期费使用范围第四条公司前期费使用范围包括:(一)专题费:电源项目规划选址、初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相关规划及专题研究的报告编制、审查(咨询)、优化等与合同对应支付的费用。
(二)管理费:为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项目单位定编前期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办公资产购置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等管理费用,分明细核算。
(三)工资性成本:为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项目单位定编前期人员(仅限于人员工资需筹备处解决的情况)正常工作所发生的工资性人工成本。
具体编制年度前期费预算和下达前期费计划时所列出的工资仅为落实工资发放所需的资金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定。
(四)财务费用: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折旧(为管理需要列入财务费用)等。
(五)特殊费用:环保容量交易费、煤炭等量(减量)替代指标费、“上大压小”指标费等为项目核准所需资源的交易费用,为加快项目推进确实需要支出的厂(坝)址征地费、移民安置费;煤炭项目包括前期工作投入的勘探费、资源价款。
第三章前期费使用基本原则第五条公司前期费使用的基本原则:(一)规划刚性:拨付前期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为纳入集团公司全面计划管理的项目。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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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2023-01-03 2022-06-02 2022-11-14 2022-06-09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研究和试验发展(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井陉县独立储能调峰电站项目可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结果公告 院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4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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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电力工程施工 研 究和试验发展 电信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6 个、2 个、2 个。其中电力工程施工 研究和试验发 展 电信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0.00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34
同比增长:100.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0.00
同比增长:0.0%
平均金额(万元)
¥0.00
同比增长:0.0%
平均节支率
0.0%
同比增长: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第1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成公司发展目标,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以及中电投华北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项目规模等因素,发挥各方积极性,促进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保证公司前期项目储备充足,提高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源前期项目,是指新建、扩建项目,不包括生产性改造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核准报告批复之间的全部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前期工作管理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与公司总体目标一致的原则。
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公司源建设市场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突出激励机制为主的原则。
激发企业对开发项目及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各企业,考核范围为公司发展规划列入的(含过程调整的)所有项目。
第2章 考核内容、方法第六条 电源前期项目的工作周期,从初步可行性研究开始至项目核准,按12-18个月考虑。
第七条 按前期工作三个阶段的内容进行考核,即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项目进入国家规划后的核准阶段。
(一)完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落实项目进入省级规划。
(二)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完成相关支持性文件。
(三)进入国家项目规划后,及时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取得国家对项目核准批复。
第八条 考核实行计分制,三个阶段基础分总计为100分。
各阶段的权重分别为: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15%,可行性研究阶段45%,进入国家规划后的核准阶段40%。
得分标准参见附件。
第九条 以本办法第八条确定的工作内容为准,遇有下列情况者取消阶段得分:(一)初步可行性研究6个月内未完成的;(二)可行性研究12月内未完成的;(三)因项目单位的责任,造成项目未进入国家规划或未如期得到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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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筹建期间的资金管理,规范费用开支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筹建期间费用开支的需要,降低投资风险和防止不合理的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前期工作。
工作中充分结合前期工作成果的时效性,用最小的投入取得能满足规定内容深度要求的成果。
第三条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开始,到项目取得国家规定的核准(批准)报告批复之间的全部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申请列入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或审批工作;
(二)项目投资意向性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签订工作和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工作;
(三)取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银行贷款意向函、承诺函等所进行的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和控股公司电源建设项目。
公司参股的项目和参股公司的项目,其前期工作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的战略布局和开发进度要求,根据需要成立项目筹建机构,项目筹建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具体工作。
第六条筹建机构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及前期工作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包括编制前期工作及费用计划,与设计、咨询等单位签订有关合同,落实项目条件和取得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要求所规定的书面文件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掌握国家相关产业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动态,负责提出项目
投资机会调研报告及投资建议;
(二)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中介评估机构、其他相关单位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中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审核和下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管理、监督计划执行和经费使用;
(四)指导和组织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公司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助落实项目外部条件;
(五)根据需要负责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或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专题咨询;
(六)负责向公司提出成立有关项目筹建机构和项目公司的建议;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人员推荐建议;
(七)做好项目前期资料汇总、档案管理。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批复项目的筹建机构、项目公司及人员配置;财务产权部负责审核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并负责前期费用的拨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工程建设部负责电源项目初步设计以后阶段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前期工作的实施与控制
第九条公司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需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统一考虑项目的战略布局和工作进度。
对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有关单位要上报前期工作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按照批准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第十条公司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前期工作中的主要专题研究报告的设计咨询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原则上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设计或咨询单位;筹建处或项目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前期工作招标计划,报公司同意后,由计划发展部或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前期工作质量,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调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主要)专题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咨询委托工作,须上报公司,由公司计划发展部研究后,根据具体情况并商有关部门后直接委托或授权有关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开展咨询和审查工作。
第四章前期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开展项目所需前期费用,分别由公司垫付,并单独核算。
待成立项目公司后归垫或按照合法程序确认为投资。
项目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一)管理经费: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用、教育及工会经费、办公费用、差旅费、采暖及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房屋租赁费、水电费、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按规定交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保险、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合同公证费、车辆使用税费、会议费等;
(二)固定资产费用:为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所购置的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及交通、通信工具等的购置费用;
(三)前期工程费用:项目报批及建设所必须开展的勘测、设计、试验、工程咨询、报告评估等费用,以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等。
第十三条费用计划管理程序
(一)前期费用来源与使用均纳入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管理计划;
(二)计划发展部牵头,会同财务产权部对上报的前期费用计划进行审核、平衡,确定项目全年总费用计划;
(三)计划发展部汇总审核、平衡后的项目全年总费用计划,编制公司全年电源建设项目前期费用计划,作为公司年度项目投资经营计划组成部分,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后下达。
第十四条对于已列入公司全年费用计划,但由于项目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增加前期费用,须在费用发生前二个月,提出增加费用申请,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后,对费用计划进行调整。
未纳入公司全年费用计划或费用调整计划中的费用,不予拨付。
第十五条筹建机构不设专职的会计和出纳,由托管单位财务部门为筹建机构独立建帐核算。
项目前期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由托管单位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根据批准下达的公司前期费用计划,结合前期工作进度,在费用发生前,按月度上报资金需求计划。
对于固定资产费用和前期工程费用,采用月度上报、单次审批方式;在费用发生前,由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提出资金需求计划明细申请,附公司批准的费用计划,报计划发展部审核后办理。
第五章风险防范及推出机制
第十七条项目前期是项目风险防范的关键阶段。
投资机会研究阶段,由计
划发展部负责完成项目投资机会调研报告,对项目潜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建议,作为开展前期工作决策的依据。
第十八条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程序开展咨询论证工作。
计划发展部对项目风险防范要加强管理;必要时,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应结合项目外部环境变化及当前阶段工作成果,提交项目的综合竞争力报告。
计划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告进行评估分析,编写项目竞争力综合评估报告,对项目的风险大小进行判定,并提出初步对策。
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决策。
第十九条项目风险分析所要考虑的重点因素包括:
(一)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项目所在地区区域布局;
(二)项目的必要性;
(三)相关资源配置、项目的条件和落实程度;
(四)市场空间;
(五)合资方式;
(六)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
(七)项目投资效益状况(产品市场分析的合理性、投资估算、主要经济分析基础数据、经济指标及敏感性分析);
(八)区域竞争力及公司发展战略。
第二十条对于确定为风险大的项目,由计划发展部牵头,专题研究对策和后续工作策略及后续投资方案,或提出退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研究确定。
第二十一条对已确定为风险大、不再继续开展前期工作的退出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经审计监察部门内部审计后,确定费用额度,由项目委托单位承担。
第六章激励与约束
第二十二条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奖惩激励机制。
每年按照责任状、目标考核内容和《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有关工作规定以及工作存在严重不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考核意见。
其他非电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项目的
行业特点,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编制,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