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T管理制度

POCT管理制度
POCT管理制度

医院POCT的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POCT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组建

(1)医院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

(2)人员组成:由医院领导、各相关部门(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检验科、内科、手术室、急诊科等开展POCT的临床科室)代表组成,院领导为委员会主任,检验科代表应在POCT技术培训和日常质量管理方面起骨干作用。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质量管理工作由检验科具体执行。

2、POCT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⑴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⑵符合循证医学原则;⑶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对开展的POCT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做好详细登记。

(3)负责定期培训和考核POCT操作人员,保证其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4)监督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并保留必要记录。定期组织POCT项目的比对,保证同一医疗机构内检验结果的一致性。

(5)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3、对所有在使用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登记造册,对新申购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实行审批管理。

4、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从事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操作。

5、负责协调和监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使用者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结果报告制

度,做好日常质量管理。

6、会同院内感染控制部门监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使用者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

7、就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使用和管理情况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二、人员资质认定:

从事POCT操作的人员应是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护士、医生、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

1、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2、经专门的POCT培训并考核合格;

3、由所在POCT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三、仪器与试剂:

1、选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妥善放置、保存。尽量选用与仪器配套的原装试剂。

2、为便于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同一品牌仪器尽量统一使用同一型号。

3、一个科室只能使用一种品牌的仪器和与其相匹配的试剂或试纸。

4、试剂的正确选用、存放、使用。不使用过期试剂。

四、质量保证:

1、仪器试剂符合相关要求。(有没有通过验证,试剂有效期等)

2、建立POCT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发放资格证)

3、标准操作程序文件(SOP):须经POCT管理委员会同意,审核。

4、必须认真做好日常质量控制、记录。

5、出现质量问题应暂停使用,及时汇报纠正。

6、POCT管理委员会应经常性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工作的检查和技术指导。

五、结果报告:

POCT结果报告(或记录)单上须醒目注明“POCT”字样,须有检测仪器的统一编号和操作人员、申请医师和审阅医师签名。(可粘在病历

上)

六、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POCT管理委员会:

(1)、POCT管理委员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从检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指导。(2)、POCT管理委员会要认真安排POCT从检人员的培训,培训要规范化、定期化、加强检查,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特别重视对非实验室专业背景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2、操作人员:

(1)、POCT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血糖测定的应用价值和局限性;必须详细阅读血糖仪产品使用说明,包括血糖仪、试纸条、品管液及采血笔;了解血糖仪、试纸条及品管液储存条件;了解环境因素如湿度、温度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了解某些药物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2)、POCT操作人员在了解血糖监测系统的产品知识外,还必须通过技术支持机构日常操作流程的培训,正确地掌握: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操作流程、样本采集、血糖测定的操作步骤、血糖测定结果相关的应急措施和误差来源分析、正确的结果记录、安全性及预防传染的措施等。

(3)POCT操作人员必须通过针对该项目的培训考试(包括笔试和临床测试),并由POCT管理委员会认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POCT管理规定2018

宛龙院字〔2018〕114号 南阳卧龙医院 床边检验(POCT)管理规定 院属各科室: 床边检验(point-of-caretesting,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POCT具有检验周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但由于是分散检测,若操作不规范和质量控制把握不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目前我院POCT设备有便携式血糖检测仪、血气分析仪等。为加强我院相应设备的管理与规范化操作,根据《执业医师法》、《GBT29790-2013即时检测质量和能力的要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发布即日起实施。 一、组织领导: 1、POCT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组建 (1)医院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质量管理工作由检验科具体执行。 (2)POCT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杨秀江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李文才副院长 委员:杨秀江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李文才副院长 柴红质控科主任护师 张新龙医务科科长 赵丰娟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 崔磊院感办主任主管护师 宋治国主治医师 龙远照主治医师 赵靖主管护师 胡晓慧检验师 黄冉检验师 张丽平主管检验师

张跃飞设备科科长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POCT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各相关部门(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检验科、内科、手术室、急诊科等开展POCT的临床科室)代表组成,院领导为委员会主任,检验科代表应在POCT 技术培训和日常质量管理方面起骨干作用。 委员会职责: 1、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 ⑴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⑵符合循证医学原则;⑶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对开展的POCT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做好详细登记。 3、负责定期培训和考核POCT操作人员,保证其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4、监督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并保留必要记录。定期组织POCT项目的比对,保证同一医疗机构内检验结果的一致性。 5、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具体分工: 1.医务科:审核各科室POCT设备需求,负责质量控制及操作人员的资质管理(授权),制定培训及考核计划。

POCT管理制度

医院POCT的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POCT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组建 (1)医院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 (2)人员组成:由医院领导、各相关部门(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检验科、内科、手术室、急诊科等开展POCT的临床科室)代表组成,院领导为委员会主任,检验科代表应在POCT技术培训和日常质量管理方面起骨干作用。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质量管理工作由检验科具体执行。 2、POCT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⑴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⑵符合循证医学原则;⑶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对开展的POCT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做好详细登记。 (3)负责定期培训和考核POCT操作人员,保证其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4)监督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并保留必要记录。定期组织POCT项目的比对,保证同一医疗机构内检验结果的一致性。 (5)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3、对所有在使用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登记造册,对新申购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实行审批管理。 4、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从事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操作。 5、负责协调和监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使用者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结果报告制

度,做好日常质量管理。 6、会同院内感染控制部门监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使用者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 7、就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使用和管理情况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二、人员资质认定: 从事POCT操作的人员应是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护士、医生、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 1、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2、经专门的POCT培训并考核合格; 3、由所在POCT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三、仪器与试剂: 1、选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妥善放置、保存。尽量选用与仪器配套的原装试剂。 2、为便于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同一品牌仪器尽量统一使用同一型号。 3、一个科室只能使用一种品牌的仪器和与其相匹配的试剂或试纸。 4、试剂的正确选用、存放、使用。不使用过期试剂。 四、质量保证: 1、仪器试剂符合相关要求。(有没有通过验证,试剂有效期等) 2、建立POCT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发放资格证) 3、标准操作程序文件(SOP):须经POCT管理委员会同意,审核。 4、必须认真做好日常质量控制、记录。 5、出现质量问题应暂停使用,及时汇报纠正。 6、POCT管理委员会应经常性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工作的检查和技术指导。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范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范 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现场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POCT)医学装备(以下简称POCT)管理,促进POCT 在医院内合理配置、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价值,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议。第二条、POCT 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该检测方式在医院内广泛应用于急诊科、病房、重症监护科、心内科、内分泌科、呼吸科等各个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内使用的POCT 因直接作用于诊疗行为,存在诊疗程序、效果和法律等问题,有别于院外管理。 第三条、开展POCT 的目的:缩短诊疗的时间,提供能满足临床需求的、可信的、低成本的、并能即时反馈病人情况的POCT 检测装备平台。 第四条、开展POCT 的科室和人员需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质量督导,检测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且有考核记录,考核合格者可以上岗。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直至合格,否则将被取消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的资格。 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 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POCT具有检验周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但由于是分散检测,若操作不够规范和质量控制把握不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为此,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即时检测质量和能力的要求》和《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等制定本规范。医疗机构开展的POCT,必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做好全面质量管理。

医院POCT管理制度-整理版

某某医院POCK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POCT t理委员会的成立和组建 (1)医院成立POCT t理委员会。 (2)人员组成: 2、POCT t理委员会的职责: (1)对新申购的POC T佥测仪实行审批管理。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 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①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②符合循证医学原则;③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设备科对所有在使用的POCT佥测仪登记造册,对开展的POCT 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管理试剂耗材的申购、储存、发放并做好详细登 记。 (3)检验科负责定期培训考核POCT操作人员,并授权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从事POCT佥测仪的操作,保证其具有相应POC T佥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4)医务处、检验科及相关职能科室监督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结果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并保留必要记录,定期上交汇总。定期组织POCT项目的比对,保证同一医疗机构内检验结果的一致性。 (5)POCT<理委员会全体人员积极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6)院内感染办监督POCT佥测仪使用者,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

二、人员资质认定: 从事POC T操作的人员应是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护士、医生、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 1、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2、新进人员需经专门的POC■培训并考核合格;长期从事POCT的工作人员需经专业的能力评估并合格; 3、由检验科授权从事相应POCT佥测的工作。 三、仪器与试剂: 1、预申购仪器的科室需向POCT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POCT t 理委员会开会讨论并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考察,通过后由医务处审批立项,设备科进行申购并记录,检验科进行质量管理的监督。 2、选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 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妥善放置、保存。尽量选用与仪器配套的原装试剂。3、为便于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全院应尽量使用同一品牌仪器并尽 量统一使用同一型号。 4、一个科室只能使用同一品牌的仪器和与其相匹配的试剂或试纸。 5、试剂应正确选用、存放及使用。不使用过期试剂。 四、质量保证: 1、P OC■项目由医务处和检验科共同管理。临床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开 展POCT?目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处审批立项,设备科统一采购,检验科实施质量监督。 2、供应商配合POCT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实施厂方定期校准,检验科定期

POCT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最终版)

POCT血糖仪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我院POCT血糖仪检测质量的监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各临床科室开展的POCT血糖仪检测,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全面质量管理。 一、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1)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定期对科室POCT血糖仪使用情况及室内质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开展质控比对和人员培训进行组织协调。医务科对POCT血糖仪的使用人员资质进行管理。 (2)设备科、卫材科负责对各临床科室使用POCT血糖仪的管理工作,并建立仪器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使用科室的POCT血糖仪的型号、数量、启用的时间、启用时由检验科认证的结果、由检验科进行定期质控比对报告。 (3)检验科负责对POCT血糖仪至少每半年一次的质控比对工作。负责对使用科室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POCT 血糖仪的测定原理、操作规程、质量的影响因素、检验质量控制等内容。建立培训记录簿,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主讲人、参加人、及具体内容记录。 (4)各使用科室的POCT血糖仪,在使用期必须经检验科的静脉血浆血糖进行比对,由检验科确定合格并在医务

科、护理部备案后方可使用。使用科室建立POCT血糖仪室内质控记录,每半年与检验科的静脉血浆血糖进行比对。 (5)院感办负责检测后医疗废物的监控与管理。 二、质控要求 1.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2.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 3.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三、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 1.测试前的准备 (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3)清洁血糖仪。 (4)检查质控品有效期。 2.血糖检测。 (1)用75%乙醇或5%碘伏溶液擦拭采血部位,待干后进行皮肤穿刺。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 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和加强现场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POCT)医学装备(以下简称POCT)管理,促进POCT 在医院合理配置、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价值,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议。 第二条、POCT 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该检测方式在医院广泛应用于急诊科、病房、重症监护科、心科、分泌科、呼吸科等各个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使用的POCT 因直接作用于诊疗行为,存在诊疗程序、效果和法律等问题,有别于院外管理。 第三条、开展POCT 的目的:缩短诊疗的时间,提供能满足临床需求的、可信的、低成本的、并能即时反馈病人情况的POCT 检测装备平台。 第四条、开展POCT 的科室和人员需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质量督导,检测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且有考核记录,考核合格者可以上岗。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直至合格,否则将被取消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的资格。 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 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POCT具有检验周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但由于是分散检测,若操作不够规和质量控制把握不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为此,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即时检测质量和能力的要求》和《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等制定本规。医疗机构开展的POCT,必须按照本规的要求,做好全面质量管理。

POCT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 医院POCT管理制度 POCT(point-of-care testing,即时检验)是利用便携式设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在医院常代表临床实验室之外进行的临床检验项目。 为加强各临床科室床边检验设备和项目的管理,规范其应用和质量控制,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院POCT管理制度(血糖仪检测不能用于确诊,只适合一个病人需要多次重复观察血糖时使用。血气POCT仅限于ICU本科病人检测使用)。 一、POCT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医务部护理部检验科医学装备部、临床科主任 POCT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POCT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 (1)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 (2)符合循证医学原则; (3)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对开展的POCT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做好详细登记 3、负责定期培训、考核和授权POCT操作人员,保证其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所有POCT 操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培训与考核,并记入个人培训记录本。 4、监督各科室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并保留 必要记录。 5、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6、组长及成员负责组织采集血液定期对POCT项目进行比对,每6个月一次,保证同一医疗机构内检验结果的一致性。仪器维修或新增仪器均需要与检验科结果比对。 7、管理小组专家经讨论认为这些项目已经达到上述审批原则的要求,准许开展。 页脚内容1

POCT院内管理方案及指南

五、《现场快速检测POCT院内管理建议》草案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院内现场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POCT)医学装备管理,促进POCT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草案。 第二条POCT是利用便携式设备或/和专用的试剂,在贴近受检者,短时间内得出和处理检查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该检测方式广泛适用于医院病房、重症监护、救护单位、医生诊所、社区家庭等领域。 第三条开展POCT的目的为:缩短诊疗的时间,提供满足临床需求的、可信的、低成本的、并能在短时间反馈病人情况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开展POCT的单位和人员需接受医院相关部门认可和质量督导,检测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资格认可,持证上岗,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直至合格,否则将被取消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的资格。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院应把POCT纳入院内管理体系。开展POCT的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和质量督导制度: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领导和医务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代表参与、并逐步建立协调员管理制度。POCT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POCT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切实承担下述权利及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院内POCT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受理院内开展POCT的申请,提出建议与决定,保障POCT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3.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POCT操作人员; 4.定期组织POCT项目有效可持续的质量控制活动; 5.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第六条POCT管理委员会配备POCT协调员,负责直接协调各临床科室合理开展POCT项目。 POCT协调员的人员资质要求: 1、POCT协调员需通过有关部门的POCT管理岗前培训,获取证书,持证上岗;POCT 协调员岗位可以由医务部门质量管理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专职或兼职承担; 2、有关部门颁发POCT协调员资格证书,卫生部门应承担POCT协调员的岗位定期 培训与继续教育,POCT协调员的任职资格必须以获得相应的培训学分为依据; 3、POCT协调员负责执行院内POCT管理委员的相关指令,包括以下职责: (1)、协调临床科室合理使用POCT,督导临床科室合理选择能够满足临床需要 的检验方法、仪器及试剂、审核确立每项检验项目分析的可接受范围,确保病 人检测结果的质量; (2)、督导临床科室建立质量保证计划,制定本科室现场快速检测质量控制程 序,审查质控数据; (3)、督导中心实验室定期组织举办现场快速检测相关理论和技术培训,保障 检测人员掌握需要的专业知识; (4)、POCT协调员定期通过观察检测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复查检测结果、盲 样检测、仪器维护、检查质量控制、结果记录以及解决问题技巧等各方面工作 对检测人员进行考察。 第七条POCT管理委员会可以委任有经验的医师或技师,负责对现场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及专业知识进行检查。 第八条现场快速检测操作人员主要包括经培训的护士或医生。 第二章现场快速检测人员的培训

POCT检验项目室内质控规定

POCT检验项目室内质控规定 一、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 POCT管理委员会由完成POCT项目检测全部过程所涉及的各部门代表组成,对POCT项目进行监督。护士、临床医师、采购人员、检验师及行政人员代表都是POCT管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其它成员还包括药剂师、营养师、后勤人员、门诊医师、救护人员、家庭病房护士以及其他可能进行POCT检测或在诊疗过程中会采用POCT结果的相关部门的人员代表。POCT管理委员会对新项目的申请予以评估,并制定操作规程。POCT管理委员会最重要的职责是对各检测点出现的任何违反规程的个人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暂停该项目直到重新培训或另行处理。 二、建立跨部门的操作方法标准化 POCT的检测项目繁多,市场中众多POCT制造商并存。应对每一试剂盒制定出统一的操作规程,减少仪器数量,简化检测流程。以便多个POCT 检测点共享同一操作规程。 三、数据管理 POCT 仪器应有存储和传送可经电脑处理的数据的功能。通过计算仪器质控均值,计算机自动完成数据评估,并绘出走势图。确保POCT结果能记录在病历上,同时给出相应帐单。 四、相互沟通 制定统一的POCT操作规程和便于集中的监管制度。临床医护人

员必须对自己的检验质量负责。在POCT 项目中,要为个人职责设定适当标准,各学科间应有良好的沟通。对临床医护人员而言,实验室应充当着一个规程遵守和质量改进方面的顾问,临床医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如清洗仪器、检查试剂有效期和进行质量控制等。 五、质量改进 将POCT项目列入医院质量管理计划,提出质量管理目标。实验室负责评估各POCT 站点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的重任。临床医护人员依照实验室的建议,采取措施、解决问题。POCT项目管理员负责沟通,发挥POCT项目的优势。POCT管理委员会通过协调疑难问题的沟通、推动项目的改进。

poct管理制度

医院POCT管理制度 POCT(point-of-care testing,即时检验)是利用便携式设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在医院常代表临床实验室之外进行的临床检验项目。 为加强各临床科室床边检验设备和项目的管理,规范其应用和质量控制,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院POCT管理制度(血糖仪检测不能用于确诊,只适合一个病人需要多次重复观察血糖时使用。血气POCT仅限于ICU本科病人检测使用)。 一、POCT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医务部护理部检验科医学装备部、临床科主任 POCT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POCT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 (1)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 (2)符合循证医学原则; (3)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对开展的POCT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做好详细登记 3、负责定期培训、考核和授权POCT操作人员,保证其具有做好相应POCT 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所有POCT操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培训与考核,并记入个人培训记录本。 4、监督各科室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并保留 必要记录。 5、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6、组长及成员负责组织采集血液定期对POCT项目进行比对,每6个月一次,保证同一医疗机构内检验结果的一致性。仪器维修或新增仪器均需要与检验科结果比对。

7、管理小组专家经讨论认为这些项目已经达到上述审批原则的要求,准许开展。

医院POCT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POCT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POCT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组建 (1)医院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 (2)人员组成: 2、POCT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对新申购的POCT检测仪实行审批管理。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①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②符合循证医学原则;③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设备科对所有在使用的POCT检测仪登记造册,对开展的POCT 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管理试剂耗材的申购、储存、发放并做好详细登记。 (3)检验科负责定期培训考核POCT操作人员,并授权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从事POCT检测仪的操作,保证其具有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4)医务处、检验科及相关职能科室监督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结果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并保留必要记录,定期上交汇总。定期组织POCT项目的比对,保证同一医疗机构内检验结果的一致性。(5)POCT管理委员会全体人员积极受理有关POCT的投诉和意见,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6)院内感染办监督POCT检测仪使用者,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

二、人员资质认定: 从事POCT操作的人员应是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护士、医生、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 1、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2、新进人员需经专门的POCT培训并考核合格;长期从事POCT的工作人员需经专业的能力评估并合格; 3、由检验科授权从事相应POCT检测的工作。 三、仪器与试剂: 1、预申购仪器的科室需向POCT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POCT管理委员会开会讨论并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考察,通过后由医务处审批立项,设备科进行申购并记录,检验科进行质量管理的监督。 2、选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妥善放置、保存。尽量选用与仪器配套的原装试剂。 3、为便于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全院应尽量使用同一品牌仪器并尽量统一使用同一型号。 4、一个科室只能使用同一品牌的仪器和与其相匹配的试剂或试纸。 5、试剂应正确选用、存放及使用。不使用过期试剂。 四、质量保证: 1、POCT项目由医务处和检验科共同管理。临床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开展POCT项目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处审批立项,设备科统一采购,检验科实施质量监督。 2、供应商配合POCT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实施厂方定期校准,检验科定

XX医院POCT项目质量管理方案

1 POCT概念 POCT,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指在患者旁边进行的临床检测(床边检测bedsidetesting),通常不一定是临床检验师来进行。是在采样现场即刻进行分析,省去标本在实验室检验时的复杂处理程序,快速得到检验结果的一类新方法。具有快速、使用简单、提高效率、节约综合成本的优点。我院POCT应主要以满足临床急、重症患者的抢救、治疗为原则。 2 开展POCT质量控制的意义 POCT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方向,由于是非专业人员操作,对仪器的工作原理、仪器的维护与保养、仪器的校准与比对、QC程序、分析前、中、后的质量控制、标本采集与保存等相关知识水平不一,为此医院将POCT纳入整体质量控制体系之中,以便提高床旁检验的准确性,有效实现床旁检验的全面质量控制,使通过POCT获得的结果更加有效地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3 POCT应用范围 3.1 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 如血糖、糖化血红蛋白。 3.2 心脏疾病标志物检查: 肌钙蛋白、心肌酶、BNP测定。 3.3 生殖系统诊断: 早孕、排卵测试条、卡。 3.4 血液生化分析: 电解质检测、血气分析。 4 开展POCT项目临床科室操作人员要求 4.1 POCT检测可以允许非检验专业人员操作。 4.2 科室申报操作者必需是本院的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 4.3 科室开展的POCT项目必须有书面的“操作手册SOP文件”,并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 操作前培训,有培训、考核记录,以备医务科检查。 4.4 检验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错检或漏检。所用检测试剂(试纸)必须在有效期 内。 4.5 为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与可靠,应按医院要求定时将床边检测仪器结果与实验室大 型检测仪器测试结果进行对比校准,并保存记录。 5 科室开展POCT项目室内质控要求 5.1 科室开展的POCT项目有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的必须开展室内质控,无条件开展室内 质控则应定期与检验科开展实验室比对。 5.2 室内质控应采用第三方(无第三方可采用厂商提供的定值质控品)进行测定,以评 价操作人员、POCT仪器检测系统的性能。 5.3 检验科定期(每半年)对每台POCT仪器进行室内质控,并参加室间质评或仪器比 对,费用应由POCT仪器厂家负责。 5.4 实验室质量管理数据在线查询资料保存限期至少3年。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范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 律规范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范 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现场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POCT)医学装备(以下简称POCT)管理,促进POCT 在医院内合理配置、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价值,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议。 第二条、POCT 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该检测方式在医院内广泛应用于急诊科、病房、重症监护科、心内科、内分泌科、呼吸科等各个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内使用的POCT 因直接作用于诊疗行为,存在诊疗程序、效果和法律等问题,有别于院外管理。 第三条、开展POCT 的目的:缩短诊疗的时间,提供能满足临床需求的、可信的、低成本的、并能即时反馈病人情况的POCT 检测装备平台。 第四条、开展POCT 的科室和人员需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质量督导,检测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而且有考核记录,考核合格者能够上岗。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直至合格,否则将被取消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的资格。 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 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POCT 具有检验周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但由于是分散检测,若操作不够规范和质量控制把握不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为此,根据《执业

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即时检测质量和能力的要求》和《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等制定本规范。医疗机构开展的POCT,必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做好全面质量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监督和检查辖区内的医疗机构POCT质量管理工作。 (二)市卫生厅委托各区临床检验中心对全区医疗机构POCT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内容包括:(1)培训考核;(2)质量控制;(3)验证和推荐适当的POCT项目、仪器、方法。 (三)开展POCT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医院领导、各相关部门(检验科、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和内科、手术室、急诊科等开展POCT的临床科室)代表组成,院领导为委员会主任,检验科代表应在POCT技术培训和日常质量管理方面起骨干作用。基层医疗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POCT管理,并加入就近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POCT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POCT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切实承担下述职责: 1、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1)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2)符合循证医学原则;(3)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POCT管理制度

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纳入医院POCT管理。为加强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采用血糖仪进行的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制定规范血糖仪临床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附后),并认真执行。管理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量控制规程: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5、废弃物处理规程: 6、血糖仪的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等。 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 求,对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血糖仪。

1、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 2、同一病区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 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在±20%范围内,且所有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 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 >5.5mmol/L) 5、操作简便,数值清晰易读,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 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7、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 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8、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叉感染。 三、对血糖仪POCT操作人员实行授权,由临床检验中心检验师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经医务部门授权后,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相对偏差<20%,视为可接受。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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