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管理,规范出租车服务行为,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城区内的出租车公司及其出租车从业人员。
第三条出租车公司应遵循“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第二章出租车管理第四条出租车公司应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办理车辆登记、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出租车公司应按照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出租车车辆,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第六条出租车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
第七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出租车服务规范,明确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投诉处理机制。
第八条出租车公司应严格执行出租车计价器使用规定,确保计价准确、透明。
第九条出租车公司应加强对出租车运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乘客权益保障第十条出租车公司应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对乘客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出租车公司应设立乘客服务热线,为乘客提供便捷的投诉和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乘客安全保障制度,确保乘客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出租车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出租车公司应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二)对乘客的违规行为,出租车公司应予以劝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三)对出租车公司的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出租车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出租车公司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出租汽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出租车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公司所属出租汽车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3.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出租车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执行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公司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入职驾驶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驾驶员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四、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出租车公司对所属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车辆行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3. 禁止使用报废、改装、拼装、非法改装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2. 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所有出租车公司及其所属的出租车。
第三条出租车公司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第二章营运车辆管理制度第四条出租车公司应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出租车公司应对营运车辆进行统一标识,并定期检查车辆外观、内饰等,确保车辆整洁、美观。
第六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七条出租车公司应招聘具备相应驾驶技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良好服务意识的驾驶员。
第八条出租车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服务规范、应急处理等。
第九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安全驾驶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乘客安全。
第四章公司值班制度第十一条出租车公司应设立值班岗位,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乘客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熟悉公司管理制度,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乘客投诉,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章投诉处理制度第十四条出租车公司设立投诉处理部门,负责受理乘客投诉。
第十五条投诉处理部门应建立投诉档案,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部门应及时回复乘客,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第六章票务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票务登记制度,确保票务管理的规范、有序。
第十九条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票务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汽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出租汽车安全行驶,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2. 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3. 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出租车公司安全管理责任(1)制定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驾驶员安全责任(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2)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在运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
3. 乘客安全责任(1)遵守乘车秩序,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
(2)在乘车过程中,注意保管个人财物,防止丢失。
(3)发现驾驶员有违章行为,有权劝阻或向公司投诉。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车辆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3)禁止驾驶员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2. 驾驶员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驾驶员招聘、培训、考核制度,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能力。
(2)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3)对驾驶员实行奖惩制度,对违章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
3. 乘客安全管理(1)在车站、候客点等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加强对乘客的引导和管理,维护乘车秩序。
(3)在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应密切关注乘客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五、安全监督检查1. 公司定期对出租汽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乘客、驾驶员及公司的合法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公司对出租汽车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2. 驾驶员是出租汽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的安全驾驶,确保乘客安全。
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车辆安全管理1. 出租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 公司要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车辆,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件。
4. 出租汽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等。
四、驾驶员安全管理1. 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 驾驶员要关注乘客安全,提醒乘客使用安全带,确保乘客安全。
4.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 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驾驶技能。
3. 公司要加强对驾驶员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整改。
六、事故处理1.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2. 驾驶员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3. 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七、监督检查1. 公司要定期对出租汽车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驾驶员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公司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奖惩,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出租汽车运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租汽车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客运服务、车辆租赁等。
第二章出租汽车及驾驶员管理第三条出租汽车应具备合法的营运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保持车况良好,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第四条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熟悉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服务礼仪等内容,提高驾驶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公司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出租汽车服务,确保乘客安全、舒适、便捷。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主动接受乘客的预约,及时响应乘客需求,不得拒载、甩客。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整洁,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乘客投诉,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出租汽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装车辆,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营运。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出租汽车运营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六章费用管理第十八条出租汽车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都哪些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都哪些一、客户服务管理出租车行业的核心是服务,因此,一个优秀的管理制度应当以客户为中心。
这包括了从预约、乘车到支付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
例如,某知名出租公司制定了详尽的乘客服务手册,明确了司机的着装要求、礼貌用语以及应对突发状况的标准操作程序。
这种以客户满意度为导向的管理方式,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客户忠诚度。
二、车辆运营管理车辆是出租车公司的资产,其运营状态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品牌形象。
一些公司采用了先进的GS定位系统和车辆调度软件,实现了车辆实时监控和智能调度,减少了空驶率,提高了运营效率。
同时,定期的车辆检查和维护制度也保证了车辆的良好性能和乘客的安全。
三、司机培训与考核优秀的司机队伍是出租公司宝贵的人力资源。
一些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司机选拔标准和培训体系,不仅对司机的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还包括服务态度、应急处理能力等多方面的评价。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司机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四、安全监管制度安全问题是出租行业的生命线。
有效的安全监管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例如,有的公司建立了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车辆安全检查、司机健康监测、行车安全教育等多重保障措施。
通过安装行车记录仪等设备,为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提供了有力证据。
五、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的财务管理对于保证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一些出租车公司采用了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模式,对收入、成本、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进行严格监控。
通过成本控制和收益分析,公司能够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优化资源配置。
六、法律法规遵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出租车公司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行业法规的要求,如计价规则、交通法规、保险条例等。
通过建立合规审查机制,确保公司运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租赁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租赁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租赁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安全责任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本公司(办事处)的用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办事处)属下各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营运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驾驶人员必须符合道路营运经营条件,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机构及工作职责:安全第一负责人(道路营运经营者)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并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安全第二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工作职责:1、布置和检查公司(办事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督促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项目、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参与督促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督促):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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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第二章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第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条件(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55 岁、女45 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 年以上。
旅游客运汽车驾驶员还必须连续从事 3 年以上大、中型客车驾驶工作;(二)遵守法律、法规;(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 5 年以上;(四)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守则(一)职业道德规范1.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3.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水平;4.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仪容仪表规范1.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制服;2.营运中驾驶员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3.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4.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超短裙。
(三)车容规范1.车厢内外整洁光亮、车身喷饰完整清晰;2.车窗内外不乱贴、乱放装饰物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3.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4.车厢服务设施齐全完好。
(四)行车规范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2.在准予停车的路段方便乘客上下车;3.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五)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1.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2.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3.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4.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5.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6.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7.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8.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9.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10.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11.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12.保持车辆整洁,牌证齐全、清晰,不得挪用车辆牌证或者对车辆牌证弄虚作假; 13.遇有计价器损坏、 失准、显示不全、 无专用收费凭证、 标志灯发生故障、 车辆号牌污损、 不全等情形时, 不得营运载客。
上述情况在载客过程中发生时,应当立即告知乘客,并与乘 客协商解决;14.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 县营运, 应当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或者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营 业站登记; 15.在出租汽车营业站候客时,应当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服从调度员的调派,不得欺行霸 市或者私自揽客; 16.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 不得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或者驾驶非本单位的出租汽车营运; 17.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 位报告;18.禁止运载违禁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19.接受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和有关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20.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1)(2)(3)(4)(5)(六)语言规范 1.营运中驾驶员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1)您好!请问您去哪? (2)请您带好物品,再见!2.禁止使用各种服务忌语。
第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服务流程(一)出车前准备整理车容,车厢内外整洁,符合规范; 行李箱是驾驶员的服务责任区,行李箱应干净整洁; 驾驶员本人服饰符合仪表规范; 携带好客运资格证件、发票本 ( 卷 ),整理好其他运营必备的工具和物品。
在指定位置张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
1.2.3.4. 贴、摆放运营证件;5.车厢内各种服务设施齐全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6.具体参见第九条《车辆检查项目规定》 。
(二)乘客上车 1.乘客先上车,上车后,主动向乘客问好:您好!请问您去哪? 2.在确定乘客的下车点后,扳下“空车”灯,如乘客要求往返,驾驶员需按下往返键; 3.当乘客有行李需放入行李箱时,驾驶员必须主动协助乘客放入、并注意是否有违禁品及 易碎品;4.选择最佳路线行驶,当按乘客指定路线行驶时应在发票后由乘客注明。
(三)用车途中1.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 2.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3.如中途乘客离车,要求驾驶员等候,需预付车费时要当面唱票,并开具收款凭证; 4.到达下车点; 5.到达目的地后,首先按下计价器暂停键,停止计费; 6.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报清当次运营的车费。
(四)结算车费 1.结算时,要当面唱票; 2.需要给乘客找零时, 应唱零、 找零, 大、小票面一次找清 (中途收取预付款的, 多退少补 ); 3.主动给乘客发票。
(五)乘客下车时 1.向乘客道别:请您带好物品,再见 !2.在乘客下车时应审视车内有无物品遗留; 3.当行李箱中有乘客物品的,(六)下班整理 1.检查车况,进行日常保养, 2.整理客运资格证件、发票 第四条 IC 管理卡使用规范(一)每日必须做到 1.每日首次启动车辆时,按规定方法插入 IC 卡开启计价器,然后将卡拔下收好; 2.每日收车后再将 IC 卡插入,按规程将运营数据存入卡中,将卡收好; 3.严禁将 IC 卡插在计价器中运营或行驶!(二)回公司刷卡 1.按公司规定时间(安全服务活动日)回公司刷卡; 2.当计价器营运次数显示“ 009”至“ 000”时,会频繁闪烁,即是提醒驾驶员及时回单位 刷卡,这时应调整业务行驶方向返回公司,完成刷卡;3.驾驶员回到公司时, 需再次将卡插入计价器, 将所有数据存入 IC 卡中, 然后再进行刷卡; 4.严禁将他人、别车的卡插入自己的计价器中!5.发现管理 IC 卡、 计价器有问题或故障时, 立即向公司主管报告,并按领导指示去指定维 修部检修; 6.严禁私自到熟人或其他维修站点去修理; 7.车辆故障时,不得在修理过程中私自拆下计价器,以免造成故障; 8.领取打印发票时及安装打印发票时,检查打印发票的印刷质量,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向 领导汇报,重新换票使用,以免发生故障;9.绝对禁止使用不是公司派发的打印发票!(三)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 应将预先准备好的遮掩物盖在计价器上, 避免打印机在车厢内 因曝晒、高温而造成损坏!第五条 票务管理规定(一)按规定数量(出租刷卡卷票单班每车 5 卷,双班每车 10 卷,燃油票单班每车 5 本, 双班每车 10 本),为运营驾驶员配票,并按规定登记;(二) 财务部在运营驾驶员按配票数以旧换新时, 认真核对发票累计存根联, 发现有不符合 规定的情况立即向上级汇报;在问题没有查清处理完以前,不得为发生问题的驾驶员配票; 公司按上级规定,收取发票成本费; 公司根据发票消耗情况,及时到税务部门购买发票,保证运营工作; 公司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所有运营驾驶员均应按照政府法规和企业制度要求使用和领取专用发票。
驾驶员应协助取出,请乘客清点确认。
整理车容;(卷)等。
四) 五)六) 严禁下列情况发生: 1. 2. 3. 4. 为; 5.将乘客遗弃的发票再卖给其他客人或其他人员; 6.对违犯上述规定的人员,企业可实施罚款、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 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 停车安全管理规定(一)停车位置应当是符合规范要求的汽车专用停车场地,不得有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管 理方面的漏洞。
绝对禁止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 道路两侧的人行道、 绿化带或其他公共交通 设施上;(二)停放车辆时,必须同时配合使用防盗报警器、防盗锁(或其他防盗装置) 须同时采用两项以上的防盗措施;(三) 车辆停放地点应有专职看管人员负责, 在达不到这项要求时, 就应停放在驾驶员住屋 最近处,确保目视能看到,报警器发声能听到,车辆移位时能发现;(四)驾驶员停放车辆时,应征求地区管理机构的意见,保证不违反地区(物业)管理规章 制度;应和邻居友好相处,确保不扰民,不因停车引发友邻不和、或其它治安问题;(五)车辆停放时,要完全避免周边其他车辆停放、驶进驶出时的刮碰;高处落物的砸伤; 由于停放位置不当, 被消防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车辆损坏、丢失、处罚;(六) 驾驶员应签定停车保证书、 落实上述各项要求, 如其后发生不符合上述任一条要求的 情况,或公司停车情况检查人员发现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情况时, 除非驾驶员本人能立即予 以纠正,并确保上述要求的落实,否则,应立即将车辆停放到公司的专用停车场地。
第七条 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一日三检制 1.出车前检查:检查车辆外观(驻车有无刮碰) 、轮胎、气压、燃料、发动机机油、水(防 冻液)质量、数量均应符合标准,无渗漏现象;灯光齐全;警报(喇叭) 、方向、刹车系统 可靠有效; 2.行驶中要正确操作,临时停车时检查:除了出车前检查的各项外,检查:仪表工作显示 正常,各部机件运转平稳可靠,无异响; 3.收车后检查: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检查各部位有无松动、渗漏现象,发现故障及时排 除,使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二)安全行车制度: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严禁开带病车上路。
(三)强制保养制度1.公司所有车辆每 5000 公里(± 500 公里)保养一次; 2.保养内容:更换机油及机滤芯;汽车保养过程中发现空滤脏,提醒驾驶员更换,驾驶员 可自愿是否更换,详见修理部《强制保养制度》 。
第八条 车辆尾气检测治理规定 根据北京市京政办发【 2000】 22 号控制北京大气污染的目标管理要求和措施规定精神,为 进一步加强公司所属车辆的尾气监管,确保尾气排放达标,特做出车辆尾气治理规定如下:(一)车辆保养出厂时,必须进行尾气排放测试,确保排放达标;(二) 在日常工作中, 应经常对车辆的发动机工况和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应立即向公司修理部门与主管领导报告, 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必要时立即到汽车修理厂 作尾气检测;(三)严格控制出京业务, 杜绝私跑长途情况, 避免因出京加油造成的三元催化器提前损坏; 不论何时,一旦发现尾气排放异常,必须作到检修合格后才能继续行驶;(四)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交通、环保部门的随机检查时,应积极配合、认真检测;发 生检测不合格情况时, 要立即向公司报告, 在公司技术部门指派的人员带领下迅速到修理厂 进行尾气治理,并及时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复检,确保排放达标才能继续行驶;(五)公司定期(每月、每季)对企业所属车辆进行尾气检查,并进行登记;对于认真进行 车辆保养、 厉次收取票款即营业款时,不给乘客开票; 开具不符合营运收入金额的发票给客人; 不上交存根联就要求领新票; 对于财务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时,提出无理要求并喧闹甚至有打骂、侮辱管理人员的行;原则上必 发现异常现象检测均合格的驾驶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不认真进行车辆保养、检测时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驾驶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