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医疗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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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有哪些要求?

医疗机构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有哪些要求?

医疗机构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有哪些要求?1.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要求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全院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相关登记。

(1)库房保持整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产品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摆放于存放架上,有效期标识向外,距地面大于 20 cm,距墙壁大于5 cm,距天花板大于 50 cm。

(2)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的产品必须先拆除外(运输)包装。

不得发放包装破损、过期、不洁以及标识不清的产品。

(3)库房的温湿度符合要求,应有相应的监测设备和记录。

2.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中的管理要求(1)临床科室领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分类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间或柜,并按有效期先后排列并使用。

(2)使用前仔细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不洁以及标识不清等,小包装上应标注生产厂址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等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3)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中注明医疗器械的原产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外请专家手术所使用的自带医用耗材必须是资质齐全,并经医务科同意报设备处备案后方能使用。

(5)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6)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7)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方可再次使用。

(8)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时,临床科室医生应及时将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的产品条码)以及与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必要信息记录到病历等相关文书中。

(9)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并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10)建立热原反应追查制度,如有异常,应留取标本送检,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部门)、护理部和设备科。

3.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的处理要求(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须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对于医疗用品的管理,尤其是过期医疗用品的处理,是医疗机构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

过期医疗用品一旦被使用可能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过期医疗用品的定义、对医疗机构的危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进行论述。

1. 过期医疗用品的定义过期医疗用品指的是已经超过保质期限或者失去原有有效性的医疗器械、药品等物品。

医疗用品一旦过期,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将无法得到保障,可能会造成使用者的健康危害。

2. 过期医疗用品对医疗机构的危害医疗机构如医院、诊所等如果存在大量过期医疗用品未及时处理,将会对机构的声誉和患者的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过期医疗用品的存在不仅可能导致患者受到感染或其他健康风险,还可能引发潜在的法律纠纷,给医疗机构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 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有效管理过期医疗用品,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首先,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过期医疗用品管理政策,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

其次,建立过期医疗用品的登记和监测系统,对医疗用品的使用周期和保质期进行记录和跟踪。

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定期对库房和临床部门的医疗用品进行清点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物品。

最后,确保过期医疗用品的销毁和处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避免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危害。

4. 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立了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执行。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意识和责任心。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遵守制度的人员,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行和患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执行力度,才能有效避免过期医疗用品对医疗机构和患者造成的危害,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高度重视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工作,确保医疗用品的安全有效使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过期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过期医疗用品得到妥善处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合格的医疗用品。

在采购过程中,应当关注产品的有效期,确保所采购的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用品采购档案,详细记录采购时间、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采购档案应当保存至所采购医疗用品的有效期满后两年。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库房或者储存区域,用于存放医疗用品。

库房或者储存区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二)具备适当的温度、湿度控制设施,确保医疗用品的储存条件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三)具备足够的空间,便于医疗用品的分类、分区存放;(四)具备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用品库房或者储存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一)医疗用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二)医疗用品是否按照有效期进行分类、分区存放;(三)医疗用品的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四)医疗用品的库存数量是否与采购记录相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用品出库、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用品的流向可追溯。

出库、入库应当详细记录医疗用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用品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用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医疗用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文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文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 医疗废物分类 《医疗废物分类⽬录》将医疗废物分为5类∶ 1、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产⽣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2、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的⼈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体,包括⼿术中产⽣的废弃⼈体组织、病理切⽚后废弃的⼈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体的废弃的医⽤锐器,包括医⽤针、解剖⼑、⼿术⼑、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体健康,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体健康,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录,由国务院卫⽣⾏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适⽤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产⽣的⽣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机构废弃的⿇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

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

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

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院数量的不断增加,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已经成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医疗废弃物不仅危害健康,还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因此,各个国家都颁布了相关的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以保护公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医疗废弃物的定义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机构、个人和动物用药单位等。

医疗废弃物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指含有病原体或患者体液的废物,如手术废物、尸体、动物尸体等。

2.医药废品:指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废弃药品包装材料等。

3.医疗器械废弃物:指无法再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及其附件等。

4.医疗残余物: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厕纸、尿布、护理用品等。

5.其他医疗废弃物。

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处理方式,医疗废弃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无害化处理:将有害成分转变成无害物质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

2.医疗废弃物贮存:将医疗废弃物储存于有条件的场所,等待处理。

3.原处容积减量处理:在医疗活动现场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

4.回收利用:将废弃物转变成可以使用的物质。

5.原处化学处理:采用化学方法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6.焚烧处理:采用高温焚烧方式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7.埋土填埋:采用填埋方式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不同种类的医疗废弃物,按照其性质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以达到应有的处理效益。

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均有其个别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法规。

在中国,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法规: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面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明确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

2.《医疗废弃物处置卫生标准》:规定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处置人员的健康防护要求和卫生监测要求等。

3.《医疗废物运输卫生标准》:规定医疗废弃物的运输要求和车辆、装备的卫生标准,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要求。

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过期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过期医疗用品得到妥善处理。

二、采购与储存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质量合格、来源合法。

第五条采购过期医疗用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失效的医疗用品。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和医疗器械库房,分别储存药品和医疗器械。

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适宜的温湿度条件,确保医疗用品的质量稳定;(二)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三)具备合格的储存设备,如货架、冰箱、冷藏柜等;(四)具备完善的药品、医疗器械标识系统,确保储存物品清晰可查。

第七条医院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医疗用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的医疗用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医疗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等环节的记录制度,确保医疗用品的可追溯性。

三、使用管理第九条医院临床科室使用医疗用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科室进行医疗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医疗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使用过期医疗用品,必须经过医院管理部门审批,并在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过期医疗用品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使用科室、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过期医疗用品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报废处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过期医疗用品报废制度,明确报废程序、责任人和处理方法。

第十五条过期医疗用品的报废,必须经过医院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临床科室将过期医疗用品送至库房;(二)库房管理人员对过期医疗用品进行登记、验收,并做好标识;(三)医院管理部门对过期医疗用品进行评估,确定报废范围;(四)报废的过期医疗用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污染环境。

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过期医疗用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过期医疗用品的管理。

三、责任部门1. 医院药剂科:负责过期医疗用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和使用。

2. 使用科室:负责本科室过期医疗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3.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过期医疗用品的监督和检查。

四、过期医疗用品的界定1. 过期医疗用品是指超过产品有效期、失效期或生产批号的医疗用品。

2. 医疗用品有效期、失效期或生产批号以产品说明书、标签或生产批号为准。

五、过期医疗用品的管理流程1. 采购与验收(1)药剂科负责采购医疗用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规定执行。

(2)药剂科在采购过程中,应核实医疗用品的有效期、失效期或生产批号,确保采购的医疗用品符合规定。

(3)药剂科对采购的医疗用品进行验收,检查其包装、标识、有效期、失效期或生产批号等,确认无误后入库。

2. 储存与保管(1)药剂科负责过期医疗用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将过期医疗用品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2)药剂科应定期检查过期医疗用品的储存环境,确保其干燥、通风、避光。

(3)药剂科应建立过期医疗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核对库存数量,防止过期医疗用品流失。

3. 调配与使用(1)药剂科在调配医疗用品时,应严格按照医疗用品的使用说明书和临床需要执行。

(2)药剂科在调配过程中,应核实医疗用品的有效期、失效期或生产批号,确保使用的是合格、有效的医疗用品。

(3)使用科室在领取医疗用品时,应检查其有效期、失效期或生产批号,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 监督与检查(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过期医疗用品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用品的安全、有效。

(2)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过期医疗用品进行抽检,发现过期医疗用品,应及时上报医院领导。

六、过期医疗用品的处理1. 药剂科在发现过期医疗用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2. 药剂科对过期医疗用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尖锐器械、化学药品、放射性废物和一般性废物。

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医疗用品、溶液、样本和废弃物等,可能携带病原体,具有传染性。

2. 尖锐器械:包括使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刀片、剪刀、玻璃器具等,可以刺穿人体或携带传染病。

3. 化学药品:包括过期或废弃的化学药品、药剂、溶剂等,可能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4. 放射性废物: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放射性核素废物,如放射性药物、医疗仪器产生的放射性废料等。

5. 一般性废物:指除以上四类以外的一般生活废弃物,如纸张、塑料、食物残渣等。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分类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置分类储存容器,分别收集不同类别的废物,并确保废物不相互混合。

2. 标识和包装:医疗废物应进行明确的标识和包装,如使用特定的标识标志、颜色等,以便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3. 储存和运输:医疗废物应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安全储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运输,确保废物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4. 处理和处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无害化处理、包装填埋等,确保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威胁。

5. 监管和追溯: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的生成、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追溯和监督。

废弃医疗用品处理条例

废弃医疗用品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废弃医疗用品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废弃医疗用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废弃医疗用品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废弃医疗用品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废弃医疗用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已不再用于患者治疗或者已失去原有医疗价值的物品。

第二章废弃医疗用品的处理第四条分类废弃医疗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性废弃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破损或者使用后可能的污染的医疗用品等;2.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废弃的锐器、针头等;3.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等;4. 化学性废弃物:包括废消毒剂、废化学试剂等;5. 其他废弃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输液瓶(袋)、口罩、手套等。

第五条处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在处理废弃医疗用品时,应确保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2. 分类处理原则:根据废弃医疗用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3.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尽量减少废弃医疗用品的产生量,采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措施。

第六条处理流程1. 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门收集废弃医疗用品的设施或者容器,并按分类进行收集;2. 运输:废弃医疗用品的运输应遵循安全、快速、直接的原则,防止泄露、遗漏或者污染;3. 贮存:废弃医疗用品应按分类在专门的贮存设施中进行安全贮存,防止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4. 处理:根据废弃医疗用品的性质,采用焚烧、填埋、化学消毒、资源回收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5. 处置:处理后的废弃医疗用品应进行最终处置,如填埋、焚烧等,确保环境安全。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废弃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废弃医疗用品处理的规范进行。

第八条环保部门的责任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废弃医疗用品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废弃医疗用品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理。

22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编号:XYY-ZD-GR-022 版本:1.0 页码:1/2 发布日期:2014.05.01修订日期:制订部门:医务部 签发人:温浩1.定义:过期医疗用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物品和医用材料等,包括可复用的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

2.管理要求:2.1消毒供应中心对可复用医疗用品应根据其用途及使用的频率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并按照消毒灭菌的有效时间顺次发放;2.2设备管理中心应通过有效的管理与调剂尽量减少过期医疗用品。

2.2.1各类医疗用品采购时,必须将有效期长短作为评价指标,选择有效期长的产品,并掌握医用材料的月使用量,确保在效期内使用;2.2.2医疗用品入库时,有效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因运输或特殊原因,如进口试剂或材料等,到货时有效期已不足三个月的,必须确保效期内用完;2.2.3实物库管验货时,必须认真核查“送货单”信息与实物信息一一对应,产品效期、批号等信息若有不符,严禁入库;2.2.4已入库的各类医疗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管理原则,并按效期长短顺序发放;2.2.5一级、二级、三级库房,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自行盘点,一级库房对半年内将过期的物资、二级三级库对三个月内将过期的物资报供应科(特殊材料除外),由供应科负责在全院调剂使用,避免造成浪费。

2.2.6经协调,确实使用不完但尚未过期的产品,与供应商协商办理退货手续。

2.2.7过期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律不得使用,需交由设备物资管理中心登记,按相关规定经批准后,破坏外包装、当医疗废物处置;任何科室与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3.使用要求:3.1科室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该按照消毒灭菌有效时间的顺序存放、使用。

3.2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前必须核对消毒灭菌有效时间,超过消毒灭菌有效时间的医疗用品绝对不能用于临床工作。

3.3无菌医疗物品如属于高度危险性物品应在打开后4小时之内使用,其它物品应参照产品说明书在开启后的效期内使用,并须标注打开时间和失效时间3.4 可复用无菌医疗用品过期后,应送消毒供应室重新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后方文件名称:过期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编号:XYY-ZD-GR-022 版本:1.0 页码:2/2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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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医疗用品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1.目的
建立过期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规范过期医疗用品的管理,以确保医疗用品的使用安全。

2.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员工。

3.定义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指使用一次即应丢弃的医疗用品,包括消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和灭菌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4.标准
部门职责
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化学性废物进行处置,稀释后倒入下水道,然后将容器放入医疗垃圾桶。

5.参考文件
〔1〕上级文件: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释义及适用指南》;
〔2〕JCI标准: PCI 文件属性
制定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
批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生效日期:201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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