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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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一、制度目的声像档案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信息资源,具有保留历史记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声誉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公司声像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办公室是声像档案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声像档案,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保密工作。

2. 档案管理要坚持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 档案管理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遵循档案管理的规程和规范。

4. 档案管理要遵循出入库登记、借阅登记和销毁处置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档案管理要突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具体规定1. 档案收集和整理(1)公司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声像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档案收集和整理要注意准确记录档案的名称、起止日期、制作单位和责任人等详细信息。

(3)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注重分类和目录的建立,方便档案的检索和使用。

2. 档案保存(1)档案的保存要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档案的保存地点要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档案的保存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3)档案的保存时间要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需要进行合理分级,定期进行档案的鉴定和更新。

3. 档案出借和借阅(1)档案出借和借阅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必须履行出借和借阅登记手续。

(2)档案出借和借阅要注意保护档案的安全,确保档案的完整和保密。

(3)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可由责任人批准延长。

4. 档案销毁和处置(1)档案销毁必须经过公司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销毁和彻底销毁。

(3)档案销毁后,必须做好销毁登记和备案,以备查阅和追溯。

五、责任与承诺1. 办公室负责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二)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声像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保证声像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五)服务性原则: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全面地收集声像档案。

(二)明确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内容和标准。

(三)建立健全声像档案收集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型、内容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二)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建立目录索引。

(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声像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完整、准确、安全。

(二)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三)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移交到档案部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保管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设施和条件。

(二)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三)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完好。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声像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保管要求,合理确定声像档案的利用范围。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院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法院内部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多媒体等形式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安全保管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五)服务审判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法院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工作;(四)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修复、保护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统计、报告和利用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安全工作;(七)负责声像档案的咨询、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内容应涵盖法院工作各个方面的声像资料;(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收集工作应与法院工作同步进行;(四)合规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工作要求。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原则:整理工作应保持声像档案的系统性;(二)准确性原则:整理内容应准确无误;(三)规范性原则:整理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标准;(四)安全性原则:整理过程中应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声像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二)编写声像档案目录;(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四)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九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二)保密性原则:保护声像档案的保密性;(三)完整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四)可追溯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可追溯性。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XX有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像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声像档案,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公司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发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以磁性材料或感光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要记录方式的各种照片、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芯片以及相关说明文字等材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单位应在声像档案整理完毕后及时向公司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四条公司声像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一)上级领导到公司视察工作或从事其他调研工作活动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二)外宾访问公司或在公司讲演期间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三)公司举行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四)公司期间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五)公司在涉外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六)公司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竞赛等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七)公司重大科技发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八)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知名人士在公司考察、表演及从事其他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九)公司专家、学者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和被授予重要荣誉称号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公司荣获省级以上机关(单位)授予或颁发的证书、奖品、奖杯、奖旗等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一)公司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二)记录公司重大工程的基地原貌、建设过程以及竣工验收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三)记录对公司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建筑物、名胜古迹的照片和录像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档案馆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声像档案工作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负总责。

2. 档案馆副馆长协助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3.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工作。

4. 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声像档案的收集1. 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历史事件、人物事迹、科研成果、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

2. 收集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

3. 声像档案的收集方式包括:主动收集、委托收集、接收捐赠、交换等。

四、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分类、编目、登记、编制检索工具等。

3.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使用规范的分类方法和编目规则。

五、声像档案的归档1. 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利用需求进行。

2. 归档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完整、准确、安全。

3. 归档声像档案应填写归档目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

2. 声像档案的保管环境应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3. 声像档案的保管设施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七、声像档案的鉴定1. 声像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确保声像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鉴定声像档案时,应遵循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3. 鉴定结果应填写鉴定记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八、声像档案的销毁1. 声像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2. 销毁声像档案前,应经档案馆馆长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档案馆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反映档案馆工作、活动、成果的声像资料;(2)重要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的声像资料;(3)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时间: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如有特殊情况,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3. 收集要求: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影片等声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应齐全,归档时应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与维护1. 保管条件: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虫、防磁、防霉等设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2. 维护措施: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破损、变质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复制。

3. 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声像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四、声像档案的利用与提供1. 利用原则:档案馆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

2. 利用方式:声像档案的利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查阅: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声像档案,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2)复制: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或外部用户需复制声像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支付复制费用;(3)展览:档案馆举办展览活动,需利用声像档案,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

3. 提供服务:档案馆应积极提供声像档案的查询、复制、展览等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

五、监督与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声像档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声像档案。

3.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声像档案的收集(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声像档案。

(2)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日志、会议纪要、验收报告、检测报告、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施工过程照片、视频等。

2. 声像档案的整理(1)声像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声像档案应标注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形成时间、档案来源等信息。

(3)声像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五、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声像档案的保管(1)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2)声像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声像档案的利用(1)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2)利用声像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声像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声像档案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传。

六、奖惩1. 对在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声像档案直观地记录了事物的原貌,是文字记录的补充,与文字材料一样是单位档案的组成部分。

为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医院工作活动中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1、上级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或检查时形成的声像材料;2、本单位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3、本单位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4、本单位为进行各类宣传教育而拍摄、录制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5、本单位重大事件、事故、异常现象拍摄的声像材料;6、与其它载体有密切联系的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

二、归档要求1、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

2、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并加必要的说明。

3、照片材料必须影像相符,由底片、照片、文字说明三部分构成。

说明部分包括: ①事由:指照片影像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 ②时间:指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拍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③地点:指被摄物所在的具体地点; ④人物:指照片影像上主要人物、姓名、身份; ⑤背景:指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⑥摄影者:指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以上要求文字简洁,语言通顺,一般不超过200 字。

并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元编写说明,如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加总说明。

凡加总说明的照片分别写简要的分说明并注※号。

说明采用横写格式,并要分段书写;单张照片说明在照片正下方书写,也可在照片的右侧或左侧写;总说明在第一张照片的上方书写;大照片的说明可另纸书写与照片一同保存;反转底片说明应在插袋式芯页上书写。

4、录音带、录像带,须注明当事人姓名、事由、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录制人、盘数及带长、型号、编号及保管期限等内容。

5、声像材料的说明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钢笔书写。

6、声像材料的归档时间须按声像材料形成特点,由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及时整理归档。

三、声像材料的整理1、必须保持声像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以一张(盒、盘)或一组密不可分的材料为一个保管单位(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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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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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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