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

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
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

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旨在解决现代企业委托代理问题,是公司

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股权激励能够将管理层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产生利益趋同

效应,降低代理成本;另一方面,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股权激励会产生机会主义

行为效应,促使管理层为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诱发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损害公司价值。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呈现怎样的关系受这两种效应的综合影响。

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股权激励利益趋同效应和机会主义行为效应影响强度也会发生变化,导致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关系。在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环境下,研究不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能够揭示股权激励制度下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对防控高管盈余管理、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利益趋同效应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股权激励、盈余管理、企业生命周期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提出研究假设,选取我国

2012-2016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现金流组合方法把样本

划分为成长期和成熟期两组,基于股权激励方案的多个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了不

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下,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股权激励程度与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显著正相关;股权激励时长与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关系不显著;采用股票期权模式较限制性股票模式更容易引发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股权激励程度与应计盈余管理显著正相关,与真实盈余

管理显著负相关,与整体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股权激励时长与应计盈余管理和

真实盈余管理水平显著负相关;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模式对应计盈余管理的影响差异不大,采用股票期权模式较限制性股票期权更能抑制管理层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从而抑制整体盈余管理水平。基于研究结论,本文分别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合理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抑制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提供指导。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探讨

· 盈余管理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同时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外会计理论界就针对盈余管理问题进行了多方位研究,客观揭示了关于盈余管理过程中某些具有规律性的现象,而我国对于盈余管理的研究自二十世纪末才开始,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的大量涌现,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愈来愈普遍,盈余管理带来的诸多问题日益受到各方关注,因而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因分析 第一,盈余管理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契约动因。从契约角度,可以将盈余管理视为管理人员在面临薪酬和债务契约时,为最大化其效用而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 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公司的管理层拥有经营权,投资者拥有所有权,但两者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期末业绩考核较好时,管理层将得到较高的薪酬奖励,而考核不达标时,管理层就会面临丧失奖励或被解雇的威胁,因此,管理层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盈余管理。希利(Healy ,1985)对盈余管理的契约动机进行了研究。希利观察到,在进行盈余管理前,管理人员拥有关于公司净利润的内部信息,外部的利益集团包括董事会本身可能都无法准确了解公司利润,所以管理人员就会乘机操纵净利润,以使他们在公司薪酬合同中规定的奖金最大化。 实证会计理论中债务契约假设,就预测盈余管理会因契约而产生。如果违反合同的代价是高昂的,公司管理层就会想方设法避免违约,甚至尽量避免出现违约的可能性,因为一旦出现这种状况,管理者的经营自由就会受到限制。因而,管理层就存在着强烈 的盈余管理动机。斯威尼(Sweeney ,1994)对由于债务合同导致盈余管理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后发现,面临违约风险的企业更愿意尽早地采用那些可增加报告净利润的新会计准则,因此,盈余管理就作为降低违反借款合同可能性的一种手段而出现。 第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很多上市公司都存在着“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股的现象,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大股东可以有效地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形同虚设,中小股东无力对公司施加影响。此外,监事会的监督能力不强,独立董事难以真正发挥其职能的现象也依然存在。这些现象的存在都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并对其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第三,会计准则体系的不完善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目前,许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都给管理当局提供了较多的判断空间和选择空间,同时这也为其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因此,利用会计准则中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和可变更性是公司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方法。 第四,IPO 业务也会诱使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由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符合我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条件,于是,一些经营业绩不佳、不够资格上市的公司,其管理当局会为了获 得上市资格而进行盈余管理。 另外,IPO 企业并没有一个已确定的市场价格,那么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确定股票价格的重要信息源,为了使公司股票有一个理想价位,获得较多融资,其管理人员很可能会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盈余信息进行管理。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盈余管理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盈余管理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 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如有利于降低企业契约成本,有利于树立良好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探讨 河南大学 潘宗英 况,进行控股比率的调低,这样可以减少很多老制度带了的不便。 其三,及时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首先,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一个很大缺陷就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的时间过于宽松。根据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年报可以在会计年度完了的第二年的四月份披露,中期的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半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对外报出,而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最快的也就是季报。财务报告的不及时给了管理当局很多时间对报表盈利进行操纵,最后导致报表上的会计信息不对称,披露出来的信息也是在管理当局的掌控之中,这样的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无任何实质意义。另外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存在披露模糊的问题,有关监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督促上市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详细性,注意一些事件明细化的披露,只有这样才能使财务报表发挥其作用。 其四,德治才能治本。国际上的安然事件,国内的银广厦、ST 黎明等会计舞弊造假的恶性案件由多方面的原因引起,在前文中我们也探讨过盈余管理的终极动因是管理当局谋求私人利益最大化。所以在这个问题的治理上德治才能治标治本。当然传统的一些治理的方案,如加大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也失为好的方法,但是存 在一定的缺陷。惩罚永远只能在事后进行弥补无法在事前进行控 制,惩罚只能是针对个别典型暴露出来的公司,无法对所有进行不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实施,所以会有存在“漏网之鱼”。管理者谋求私利、会计人员造假归根结底都是其职业道德素质的问题,从长远的发展来看还是要依靠德治辅以法制,从实施盈余管理的主体着手,提高其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纠正其错误的价值观,使其树立强烈的职业道德观念,这样才能逐渐减少舞弊现象。最终到达自我约束不合法的行为。 参考文献: [1]William ·k ·Scott .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 ,2003.01[2]Kathehne ·Schipper .Commentary on Earnings Management.Accounting Horizons ,1989,3(4):91~91 [3]郭泽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袁晓初:《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与影响辨析》,《商业经济》2008年第5期。(编辑刘姗) 35

国内盈余管理研究文献综述_郑梅莲

– 7 – 会计盈余是企业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及其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众多契约均与盈余信息存在密切联系,会计盈余也因其具有被操纵性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国内学者在借鉴国外盈余管理理论与经验研究方法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特点开始了一系列的研究,本文拟对此作一简要回顾,并进行讨论。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 关于盈余管理的定义,学者研究视角的不同,定义存在差异。盈余信息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判断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最终结果。因此,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是信息观视角和会计准则范围视角的定义。 信息观视角定义,主要源于美国会计学家Schipper的观点,他认为盈余管理实质是企业管理当局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和干涉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如,魏明海(2000)将盈余管理定义为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的结果,在编报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项以改变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 会计准则范围视角的定义,主要源于美国会计学家Scott 的观点,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 国内盈余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郑梅莲 霍冉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摘 要:盈余管理研究是经验会计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从盈余管理的概念、动机、手段和影响因素等五个方面,对国内学者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在借鉴国外盈余管理理论与经验研究方法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特点开始的盈余管理研究进行了回顾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内盈余管理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关键词:盈余管理;动机与手段;影响因素检测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3)10-0007-03 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如,刘杰(1999)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的管理层在某种利益的驱动下,在法律和公认会计原则所许可的范围内,对利润进行人为的操纵和管理,使其个人效用最大化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经营行为。 从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盈余管理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盈余管理的实施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或管理当局的控制人);②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对外报告的盈余信息(即会计收益);③盈余管理是利益驱动的结果;④盈余管理的手段是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实现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 二、盈余管理的动机 企业是一个法律的虚构,是一个契约的集合(Jensen & Meckling,1976)。作为一系列契约连接点的企业(公司),与外界存在许多的契约关系与利益关联。企业管理当局必然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或非会计手段进行盈余管理。国外,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学者们对盈余管理的动机进行大量探索,Dechow和Skinner(2000)通过对四类盈余管理的研究,将盈余管理的动机划分为三个大类:①资本市场动机;②契约动机;③规避监管的动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内学者对盈余管理动机进行大量探索,相关研究以资本市场动机研究为主;随着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薪酬合约动机研究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 (一)资本市场动机 资本市场动机指公司管理层在一系列资本市场活动过程中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国内学者普遍认为IPO、配 作者简介:郑梅莲,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资本市场管理。 霍 冉,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本市场管理。 经济研究 现代物业?现代经济 2013年第12卷第10期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增值权) 已出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推岀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采用股权增值权模式。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 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 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 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 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 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股权增值权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行权。 四、股权激励范围 1.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 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 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行权 1.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股权增值权; 2.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依据草案公告 前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 3.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权增值权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 激励对象行权后将获得公司支付的行权当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七、其它条款 1. 《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 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5. 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6.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颁布实施。 7.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

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实施办法(汇总版)

四川吾爱中衡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办法 前言 为激发参与公司经营与发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大家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让优秀的员工、中衡会员以及加盟商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达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培育和鼓励一批“有贤之士”和公司共同成长,实现人才与企业“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结合Q版上市后对企业成长与收益方面的考虑,决定对董事级(含)以上中衡会员、集团/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连锁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优秀代理商、加盟商实行:“股权购买激励”机制。 一、Q版上市含义及要求 Q板:简称报价板、Q板(Quotation),指挂牌公司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报价,但交易、投资均在线下完成。上海股交所对Q板挂牌企业设有明确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点: 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企业在本行业发展具备明显优势及条件。 二、持股的优势和上市收益 1、原始股权持有人,可获得公司利润分红。其优点在于“筹码”较稳定。且为公司内部认购,买卖管道特殊,竞争力小。 2、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符合上市要求后。公司随即宣布上市。上市前会制定一个价位,然后委托券商帮助发行新股。而原始股东的股权根据发行价格进行计算。因原始股价低,公司成本所限,流通性小,往往至上市会有数十倍数百倍的高获利。

3、有权参与公司行政管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 4、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出资人代表有建议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5、公司解散时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的分配。 三、公司股权发行计划及溢价计划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将按照下表时间点分年度进行溢价调整及股权投放,首先投放1.2亿元,次年溢价4000万元,后年溢价6000万元(详见下表)。溢价后每股认购金额将随着溢价总金额增加每股认购价。 年限溢价金额股本投放比例 2015年 1.2亿6% 2016年 1.6亿7% 2017年 2.2亿8% 2018年及以后根据企业规模调整根据企业规模调整 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经营发展情况将对溢价、投放比例按年度进行调整 四、购买名额及方式 购买名额及数量仅作为2015年首次及年底认购单位及人数。后期,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再行公布。 1、认购对象及名额 单位职别2015年购买名额分布 /人 中衡会员皇冠董事 15 钻卡董事 董事 吾爱连锁员工分公司总经理及集若干

盈余管理问题研究(一)

盈余管理问题研究(一) 摘要:盈余管理问题是各国学者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社会公众关注并希望加以规范和治理的焦点问题,在分析盈余管理内涵的基础上,从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各种手段。目的是分析这些手段之后的深层原因,为防范和控制过度盈余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盈余管理,公司治理结构 1相关研究成果及文献回顾 1.1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回顾 1996年Dechow引入很多变量对违规公司进行研究,认为盈余操纵的一个重要动机是为了以低成本吸引外部融资,他们还检验了在承认盈余操纵的消息公布后股票价格的变动,发现平均下降9%。1998年J·Demski的研究表明代理人可以通过盈余管理来传达其拥有的高超管理技能,而实际上这些代理人可能并不具有会计报告盈利中所代表的管理技能。1998年Arya·A,Glover·J,S·Sunder等人的研究发现盈余管理限制了委托人解雇代理人的倾向,还可以减少委托人对于代理人正常工作的干预。 1.2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回顾 2000年,林舒和魏明海在《中国A股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利管理研究》中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A股发行公司的报告收益在IPO前年和前一年处于最高水平,在IPO当年显著下降。2001年,刘峰在文章《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中对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违法造假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现有的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2002年,陆宇建在《上市公司基于配股权的盈余管理行为实证分析》中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为了获得配股权而通过盈余管理将ROE维持在略高于6%的区间与略高于10%的区间。2盈余管理含义及其特征 2.1盈余管理含义 戴维森(S·Division)在其所著的《会计:商业语言》中也对盈余管理进行了定义:在公认会计原则限制的范围内,为了把报告盈利调整到满意水平而采取有计划行动步骤的过程,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普(KatherineSehipper)在其发表的“CommentaryonEarnings”一文中对盈余管理做出如下定义:盈余管理是指为了获取某些个人利益(而非仅仅为了中立地处理经营活动)而对对外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有目的的干预。这是一种“披露管理”(DisclosureManage-ment)的概念,认为盈余管理不仅包括对损益表中盈余数字的控制,还包括对资产负债表以及财务报告中其他辅助信息的控制。 国内许多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给出了盈余管理的定义。孙铮、王跃堂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利用会计管制的弹性操纵会计数据的合法行为,秦荣生认为,盈余管理是借助于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来实现的,其目的是得到一种令企业管理当局满意的财务会计结果,而会计盈余是决定财务成果是否满意的重要参数。 2.2盈余管理特征 盈余管理不同于利润操纵,后者属于欺诈行为,是贬义的概念,而前者是在会计准则或制度允许范围内进行的,是合规合法的行为,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本文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定位开展对盈余管理的分析的。 (1)盈余管理是一种长期行为,从一个足够长的时段(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余,而只会改变企业实际盈余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也就是说,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报表中披露的盈余。而不是企业实际的盈余。 (2)盈余管理必然会同时涉及经济收益和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问题。盈余管理关注的方向是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在不同的国家由于证券市场的发达和完善程度差异较大,

盈余管理文献综述

盈余管理文献综述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一、盈余管理概述 (一)国外关于盈余管理概念的研究综述 盈余管理研究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如今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这30年间,已有很多中外学者对盈余管理进行了研究,并且取得了不菲的成果,如盈余管理的定义、盈余管理产生的条件和动机、估计盈余管理的模型,盈余管理的影响等。关于盈余管理的诸多方面,学者们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并且这些观点和看法都不尽相同。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国外研究者分别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美国会计学者William R Scott William R Scott.财务会计理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在其所著的《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盈余管理是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经济后果的一种具体表现。他认为,只要企业的管理人员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他们必定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这就是所谓的盈余管理。 Katherine Schipper Katherine https://www.360docs.net/doc/136680482.html,mentary on Eamings management[J].Accounting Horizons,1989. 认为盈余管理是一种“披露管理”的概念,即企业管理层(包括董事会、经理、部门负责人)为获取一定的私人利益在对外进行披露时,有目的地对财务报告进行控制的过程。 美国会计学者Paul M Healy和James M Wahlen Healy P M, Wahlen J M. A Review of the Earnings Management Literatur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Standard Setting[J]. Accounting Horizons, 1999. 认为盈余管理是经营者运用会计方法或者安排真实交易来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业绩的理解或者影响以报告盈余为基础的合约。这一定义主要是强调盈余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改变盈余来误导利益相关者和影响以盈余为基础的合约,而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投资者,以盈余为基础的合约主要包括债务条约和薪酬条约,这说明盈余管理是一个与投资者保护和债权人保护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国内关于盈余管理概念的研究综述 陆建桥陆建桥 . 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J]. 北京:会计研究,1999(9). 将盈余管理定义为,企业管理人员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作出的会计选择。 魏明海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评述[J].会计研究,2000.9. 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件以改变财务报告时做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他的观点是盈余管理会增加或减少会计数据上的报告收益,从而影响相关利益人的决策。 孙铮、王跃堂孙铮,王跃堂.盈余操纵与资源配臵之实证研究[J].财经研究,1999.4. 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利用会计管制的弹性操纵会计数据的合法

盈余管理估计模型综述

盈余管理估计模型综述 内容提要:盈余管理是一个与投资者保护和会计准则制定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它已 经成为会计乃至金融、经济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盈余管理可以分为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必须解决如何识别和衡量盈余管理的问题。本文对应计盈余管理估计模型、真实盈余管理手段及实证模型进行综述,以期为未来盈余管理实证模型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应计盈余管理 真实盈余管理 实证模型 一、概述 盈余管理是经营者运用会计方法或者安排真实交易来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业绩的理解或者影响以报告盈余为基础的合约(Healy and Wahlen ,1999)。近年来的研究发现,除了操控非正常应计项目,管理层还可以操控经营、筹资和(或)融资等实际交易活动来进行盈余管理。学界把这种通过操控真实的交易活动,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并使其相信企业是通过正常的经营活动达到盈余目标的盈余操控行为称为真实盈余管理。比较而言,应计盈余管理受企业会计弹性和外部监管的约束较大,其对企业未来业绩的影响主要是应计项目的反转以及盈余在不同期间的平滑,而真实盈余管理则会对企业现金流以及企业的未来经营业绩和企业价值产生影响。 本文对近年来盈余管理研究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对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的估计模型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分析这些模型需要改进的地方,为以后盈余管理实证模型的研究提供一定启示。 二、应计盈余管理估计模型 实证研究中首先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识别和衡量盈余管理(包括应计盈余管理和真是盈余管理)。而应计盈余管理的估计模型主要有:随机游走模型、Jones 模型以及修正的Jones 模型。 (一)应计利润随机游走模型和考虑成长因素的应计利润预期模型 1.应计利润随机游走模型 这一模型假设公司上年度的应计利润总额为未经管理的应计利润额,本年度应计利润总额与上年度的差额部分,为被管理的操控性应计利润部分。换句话说,该模型假设公司历年的非操控性应计利润遵循随机游走,其表达式为: t t t TA TA ξ+=-1或t t t t TA TA TA DA ?=-=-1 其中,t TA =第t 年的应计利润总额;t DA =第t 年的操控性应计利润;t TA ?=第t 年的应计利润变动额。 如果公司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那么,操控性应计利润t DA 应等于零;反之,

1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1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12月31日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 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 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 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P.3 第十一条股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 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开题报告-企业盈余管理探讨

开题报告 题目企业盈余管理探讨指导教师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企业的盈余管理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是企业的管理者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但是在盈余管理计学界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存在着诸多不同的意见。 本文在深刻理解盈余管理的基本概念,总结了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并分析了企业的盈余管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的利与弊,紧接着阐述了企业盈余管理存在的问题,然后规范企业盈余管理的基本对策这对我国企业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二、论文提纲 摘要 绪论 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选题背景 1.1. 研究意义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国内外对企业盈余管理的研究现状

2、盈余管理概述 2.1 盈余管理的概念 2.2 盈余管理的特征 2.3企业盈余管理的利弊分析 2.3.1 企业盈余管理的益处 2.3.2企业盈余管理的弊端 2.4 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和手段 3企业盈余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4规范企业盈余管理的基本对策 5结论 参考文献 三、论文研究思路及其方法 本文首先阐述选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然后简单介绍了研究方法和内容,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然后从盈余管理的内涵入手,以盈余管理得概念为出发点,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规范我国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对策。 四、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本课题的研究将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资料研究法。大量收集、阅读及整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 2、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在收集、整理实地调查得到的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盈余管理的研究现状,得出相应结论。 五、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1、2015.11.27-2015.12.27: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写出初步提纲。 2、2015.12.28-2016.02.01:进一步收集资料、修改提纲、形成较详细的提纲,撰写开题报告;完成开题报告论证。 3、2016.02.02-2016.03.18:进一步收集资料、撰写论文初稿。 4、2016.03.20-2016.04.22:提交初稿、修改论文初稿,论文定稿。 5、2016.04.23--2016.05.20:论文答辩准备以及答辩完成。 六、主要参考文献: [1]张鸣.刘华.对盈余管理的理性思考[J].上海会计,2000(8). [2]张柱国.盈余管理研究[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2(1). [3]刘世云.关于盈余管理若干问题的研究[J].商业经济,2004(4). [4]丁成林.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师曾研究[D].浙江大学,2005. [5]丁红燕.盈余管理探讨[J].财会通讯,2001(2). [6]李银平,张勇.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手段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

资产减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会计学 资产减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 目前,国内外研究关于资产减值对盈余管理影响的文献主要分为几个方面:(1)研究是否存在大量企业利用现有资产减值制度进行盈余管理;(2)研究企业利用现有资产减值制度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体现在哪些方面;(3)研究在现有的资产减值制度下能够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和改进资产减值制度的建议措施。这三个方面的研究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 1 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研究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关于运用资产减值制度进行盈余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学者们从不同的动机、手段等方面进行解释,并大都采用了实证研究。 Zucca,Campbell(1992)采用实证的方法提取了1978-1983年67家企业公布报表的资产减值数据,结果显示,72%的公司属于制造业,而且大部分企业在第4季度自行确认减值损失。研究表明,超过80%企业的减值行为属于“大清洗”或“利润平滑”,他们的研究验证了利润操纵的存在。 Nichols(2000)的研究表示,因为在前三个季度发布计提减值消息会对公司股票造成很大影响,所以管理层一般都选择在第四个季度才公布减值消息,这和Zucca,Campbell的发现有相似之处。 Krishnan(2003)选取了1989-1998年由6大会计师实务所审计的公司,从审计师的角度检验了其职业水平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相关性,结果表明,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利润操控可能性相对较小。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与前面学者观点不一样的是Francis,Hanna,Vincent(1996),他们对3年间674家美国公司进行了研究,在研究过程中他们找到价值减损变量、减值损失的变量分别是公司和行业的历史股票回报率、账面市值比以及总资产回报率,验证了资产减值并不是所说的“大清洗”或“平滑利润”的工具。 2 国内文献综述 王跃堂(2002)对1998年 A 股上市公司执行三大减值政策(除坏账准备

2020年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XX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

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旨在解决现代企业委托代理问题,是公司 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股权激励能够将管理层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产生利益趋同 效应,降低代理成本;另一方面,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股权激励会产生机会主义 行为效应,促使管理层为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诱发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损害公司价值。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呈现怎样的关系受这两种效应的综合影响。 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股权激励利益趋同效应和机会主义行为效应影响强度也会发生变化,导致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关系。在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环境下,研究不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能够揭示股权激励制度下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对防控高管盈余管理、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利益趋同效应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股权激励、盈余管理、企业生命周期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提出研究假设,选取我国 2012-2016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现金流组合方法把样本 划分为成长期和成熟期两组,基于股权激励方案的多个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了不 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下,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股权激励程度与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显著正相关;股权激励时长与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关系不显著;采用股票期权模式较限制性股票模式更容易引发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股权激励程度与应计盈余管理显著正相关,与真实盈余 管理显著负相关,与整体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股权激励时长与应计盈余管理和 真实盈余管理水平显著负相关;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模式对应计盈余管理的影响差异不大,采用股票期权模式较限制性股票期权更能抑制管理层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从而抑制整体盈余管理水平。基于研究结论,本文分别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合理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抑制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提供指导。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36680482.html,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探讨 作者:宋迎婷张丽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年第05期 [提要] 盈余管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我国自20世纪末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造以来,资本市场逐渐得到发展,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盈余管理带来的诸多问题日益受到各方关注。本文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及盈余管理手段基础上,提出治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手段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月4日 一、盈余管理的界定 盈余管理是直接由Earnings Management一词翻译而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盈余管理的概念进行界定。目前理论界比较认可的概念为:盈余管理是会计报告人为获得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既包括选择更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划有失公允的交易事项,也包括那些能够影响会计盈余的政策游说活动,如争取补贴收入等,该行为最终会导致财务报告不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从而误导财务报表使用人对企业根本经济收益的理解。 盈余管理与利润操纵有着严格的区别。利润操纵是通过违规违法的手段弄虚作假,人为地操纵利润的增加或减少,而盈余管理则是通过选择会计政策,以寻求对自己有利的财务结果,是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之上的。 二、盈余管理存在的原因 (一)盈余管理产生的内在动因。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拥有不同要素的所有者通过一组明示或默认的契约相互联结在一起的利益结合体。在一般情况下,各种契约都要用到会计信息,其中有的契约是以会计信息为基础的,如管理报酬契约、债税收和管制等,而有的则与会计信息有着隐含的联系,如劳资合同、审计合约等。根据有限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会计信息提供者的管理当局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便会利用其处于控制会计系统的有利地位,产生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管理的动机。而且,盈余等会计信息在契约中的重要程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盈余管理的力度。 (二)盈余管理产生的外部条件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汇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12月31日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受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一年,个人三年】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

浅谈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精修订

浅谈责任公司股权激励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浅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建议了解) 一、股权激励的含义和现行法律规定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权(或股票)为标的,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的方式一般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以及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等。 在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股东和经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改变高管的薪酬结构,加强高管薪酬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使其分享部分剩余索取权,分担经营风险,才能形成对高管的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公司价值。 在《公司法》修改以前,我国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时,一直受困于公司设立时不能预留股份、禁止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不允许高管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问题。新《公司法》扫清了这些法律障碍,规定了授权资本制度,允许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奖励给员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职期内有限度地转让其股份,从而解决了激励股票的来源问题和激励收益变现的问题。 为弥补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对股权激励规定的空白,促进我国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资委、财政部发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述规定允许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尤其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发展较为成熟的工具予以较详细的规定,并对实施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进行了规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我国已经对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激励做出了规定,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依然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实践中,大量的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科技型、创业型企业有强烈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愿望,却不知如何选择行之有效的股权激励方式。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定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上市公司是公开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严格参照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 (一)资本股份化问题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发行股票,没有明确的股份价格和数量。要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要将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个虚拟股份,利用公司内部对公司资产的评估与核算,对公司的资本进行股份化。并由有限责任公司签发股东持股证明,与普通股票类似,形成自己的虚拟股票。从而使公司顺利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东人数的限制 按《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受此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后,股东人数也不得超过50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激励对象范围较窄,受股东人数限制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要实行较广范的股权激励计划,就会遇到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公司采用间接持股方式来解决,即员工不直接以股东身份持股,而通过其它持股载体来享有股权。 实践中,间接持股通常包括4种形式:职工持股会、工会、自然人代持和信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和证监会《关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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