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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过进项)的会计税务处理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过进项)的会计税务处理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过进项)的会计税务处理【一般和小规模】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属于退的已交的进项)。

该类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只有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才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如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用于研究开发软件开品和扩大再生产的,则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没有特殊规定,则都是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即没有专门用途和不需要还的补贴均需交所得税】【会计处理例题】假设某企业2009年销售设备一台,该设备2007年购进,账面原值100000元,已提折旧20000元,销售价格110000元;则:借:固定资产清理80000累计折旧20000贷:固定资产100000借:银行存款11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110000借:固定资产清理4230.77(110000/11.04*4%)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230.77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230.77贷:银行存款2115.385营业外收入2115.385(减半征收的部分要补所得税110000/11.04*4%*50%)借:固定资产清理211.54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48.08- 应交教育费附加63.46借:固定资产清理25557.69贷:营业外收入25557.69所得税对营业外收入25557.69+2115.385征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

其优惠的收入处理与一般纳税人类似,将按3%征收率征和优惠征收率2%之间的差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照样要计征所得税。

即先按增值税=售价÷(1+3%)×3%计入借:固定资产清理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然后再: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部分贷:银行存款2%部分营业外收入1%部分。

【税会实务】有关出售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问题

【税会实务】有关出售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问题

【税会实务】有关出售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问题
问题:
我公司现有一些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是2007年之前的,公司由于发展需要,有些已经转卖,有些已经报废,那账上应该如何处理,卖掉的都是没有正规发票的。

假如现在我公司2007年2月份购入的一台机器,如果现在卖掉的话,需要补交增值税吗?具体账务又如何处理呢?
回复:
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支出)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
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

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

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在当今全球经济发展中,企业的资产转让活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必要的,因此对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程序及涉税问题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出售固定资产可能会带来税收优势,为合法企业提供财务成本打折,并有助于企业安全地存放所有国家税收和其他财务自由。

因此,本文旨在研究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及涉税方面的有关问题,以期提供企业有效的财务解决方案。

首先,固定资产出售后要做的账务处理步骤。

首先,如果固定资产是石油、煤气、电力等可供有偿使用的资产,它们的销售价格应包含成本和费用,并反映了该资产价值的正确体现,否则该资产不应报废。

其次,如果固定资产未报废,那么成本将从相应的账户中扣除,而不应返回财务账户。

然后,折旧费用、收入税和其他费用应按照适用的税法制定计算和缴纳,以防止企业面临潜在的税收风险。

最后,销售固定资产后收益帐户应录入收款,以显示实际情况。

其次,就固定资产出售的涉税问题而言,这取决于税法的不同,根据当地的税收情况而定。

不同的国家可能会采用不同的税收制度,但大多数国家会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来计算税收。

一般而言,如果固定资产使用时间超过3年,其销售收入会被视为投资收益,需要缴纳投资收益税。

此外,固定资产出售所获的收入也会受到应税的机构要求,具体受到增值税,收入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收管理。

最后,要妥善处理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企业需要考虑多方因素,并采取具体的税收优化措施。

企业首先需要了解业务所处的当地税收情况,采取相应的税收规定,严格遵守当地的税收制度,特别是总经理及其他主管要深入了解税务法规和政策,熟悉固定资产出售的各项涉税事宜。

此外,企业可以使用专业的财务咨询服务,采取合理的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按时缴纳涉税款项,灵活应对税收变化,有效提高企业财务收益。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企业财务问题,应予以重视。

企业要准确把握当地税法法规,熟悉各类财务和税务规定,采取稳妥的财务措施,灵活处理税收优惠问题,以避免企业税收风险,实现财务的最优政策。

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及账务处理的问题

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及账务处理的问题

我司出售一台没有提完折旧的设备.原值170万已提折旧50万卖出的价格是100万价款已经收到并且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对方4%的税率票而上注明的销项税金是3.85 万按当地政策这3.85万的税金减半征收也就是说实际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字是1.93万.分录是这么做的:出售时:借:固定资产清理120万累计折旧50万贷:固定资产170万开票收款:借:银行存款100万贷:固定资产清理96.16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84万(增值税票上销项的金额) 但申报表上减半结转:借:营业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23万贷:固定资产清理23万请问:我开票时是3.84万的销项税,实际减半征收是1.92万那么另一半的税金应该怎么做分录?怎么处理?按4%减半征收有应交税金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3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93(如果在当月有较多业务,连同其他业务一并结转)上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93贷:银行存款1.93结转“补贴收入”: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93贷:补贴收入1.93资料1、变卖固定资产的付款书面证明,或变卖合同、协议2、购买时固定资产发票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出示;追问只能开普通发票吗?回答2008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按照买价÷(1+3%)×2%计算缴纳增值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既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税率17%。

是变卖不动产还是除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变卖不动产,交纳营业税,直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申报营业税。

变卖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按适应税率计算应交增值税,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按17%计算,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4%减半计算。

申报表附表一中第5、6列“未开具发票”列,填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出售固定资产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

出售固定资产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

出售固定资产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出售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

在引言中,介绍了这一话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在详细介绍了出售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账务处理流程、会计凭证处理、固定资产出售的税收影响以及税务申报与合规要求。

结论部分总结了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性,并强调合理的账务处理能提升企业效益。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进行固定资产的出售税收筹划,并学会正确处理相关账务,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关键词】出售固定资产、税收筹划、账务处理、会计凭证、税收影响、税务申报、合规要求、企业效益、税收筹划重要性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出售固定资产的情况。

固定资产出售的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合规性具有重要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制定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的出售时机和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负并实现财务优化。

固定资产出售涉及到会计凭证处理、税收影响、税务申报及合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企业精心安排并妥善处理,以确保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不仅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遵循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深入研究和了解固定资产出售的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流程,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分析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性以及合理的账务处理如何提升企业效益。

1.2 研究意义固定资产在企业经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企业持续发展和运营的基础。

出售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资金调动和资源优化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在这一过程中,税收筹划和账务处理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出售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通过深入分析固定资产出售所涉及的税收影响、会计凭证处理、税务申报等方面,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固定资产出售的税务政策和规定,规避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合规性。

关于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的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的处理

[例一] 一村通过清理资产,出售一台旧495机器,原值1200
元,售价900元收到现金,495机器已提折旧800元。

会计分录:
(1)先注销固定资产和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 400
累计折旧 800
贷:固定资产 1200
(2)收回价款:
借:现金 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 900
(3)结转净收益:(900-400)
借: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 500
贷:其它收入 500
[例二] 一村因火灾烧毁仓库一座,原值52000元,已提折
旧22000元,保险公司赔偿15000元通过银行已支付。

清理残
料变卖收入现金1100元,以现金开支清理费1300元。

经批准,
转入递延资产处理,分4年摊销。

资产会计分录:(30000+1300-15000-1100)
(1)先注销固定资产和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仓库 30000 累计折旧 22000
贷:固定资产——仓库 5200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仓库 1300 贷:现金 1300
(3)保险公司赔偿:
借:银行存款 1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仓库 15000
(4)残料变卖收入:
借:现金 1100 贷:固定资产清理——仓库 1100
(5)结转净损失(30000+1300-15000-1100)
借:其他资产——递延资产 15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仓库 15200
(6)结转当年摊销数(15200/4)
借:其他支出 3800 贷:其他资产——递延资产 3800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固定资产报废涉税问题

固定资产报废涉税问题一、固定资产报废的概念与分类固定资产报废是指企业因经营需要、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将已经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处理或重新利用的行为。

根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固定资产报废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出售、报废和捐赠。

二、固定资产报废涉税问题的背景固定资产报废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种,如果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时未能遵循相关规定,就会面临着可能被税务机关处罚甚至被追缴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问题。

三、出售固定资产涉税问题1. 税务登记:企业应当在出售固定资产前进行变更登记,并开立发票。

2. 所得税:企业应当根据出售价格计算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

3. 增值税: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属于应税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免征或者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则无需缴纳。

四、报废固定资产涉税问题1. 税务登记:企业应当在报废固定资产前进行变更登记,并开立发票。

2. 所得税:企业应当根据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计算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

3. 增值税:如果报废的固定资产属于应税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免征或者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则无需缴纳。

五、捐赠固定资产涉税问题1. 税务登记:企业应当在捐赠固定资产前进行变更登记,并开立发票。

2. 所得税:企业应当根据捐赠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

3. 增值税:如果捐赠的固定资产属于应税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免征或者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则无需缴纳。

六、如何避免涉税问题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正确处理固定资产报废行为;2. 在处理固定资产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变更登记、开具发票等;3. 对于涉及到税款的问题,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

七、结语固定资产报废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正确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涉税问题,不仅可以避免被税务机关处罚和追缴税款等问题,还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因此,在处理固定资产报废行为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合法合规。

固定资产出售涉税会计处理-最新文档

固定资产出售涉税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根据其形态可分为有形动产和不动产,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时,涉及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视固定资产的不同形态来判定。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出售不动产时,则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具体的涉税会计处理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可归纳为以下两类: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均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2。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包括:(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均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7%)??7%。

例: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出售一台于2009年6月购入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原价为200000元,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净残值率为0,售价为216450元(含增值税),该机器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会计处理如下: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216450/(1+17%)]??7%=31450(元)(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00累计折旧20000贷:固定资产 200000(2)收到价款时借:银行存款 216450贷:固定资产清理18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450(3)结转净损益借:固定资产清理5000贷:营业外收入5000如果该机器购入时间为2008年6月, 甲企业为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其他条件不变,则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出售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示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出售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示例[会计实务, 会计实操] 一、案例分析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2009年10月出售一台于2009年4月购入的已使用过的机器, 原价为100000元, 折旧年限为5年, 采用直线法折1日, 净残值率为5%, 售价为122850元(含增值税), 该机器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会计处理如下:(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90500累计折旧[100000×[(1-5%)/5]×6/12]9500贷:固定资产100000(2)收到价款时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122850/(1+17%)]×17%=17850(元)借:银行存款122850贷:固定资产清理10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850(3)结转净损益借:固定资产清理14500贷:营业外收入14500如果该机器购入时间为2008年10月, 假设机器原值为117000元, 并假设A企业为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则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81000累计折旧[100000×[(1-5%)/5)]19000贷:固定资产100000(2)收到价款时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122850/(1+4%)]×4%/2=2362.5(元)借:银行存款122850贷:固定资产清理120487.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62.5(3)结转净损益借:固定资产清理39487.5贷:营业外收入39487.5推荐阅读:·新手会计如何整理流水帐·小企业的租赁业务的记账·汇算清缴不容忽视的关键点·会计科目百科全书结语:学习财务会计, 要注意两个不良, 一个是“营养不良”, 没有一定的文史基础, 没有科学理论上的准备, 没有第一手资料的收集, 搞出来的东西, 不是面黄肌瘦, 就是畸形发展;二是“消化不良”, 对于书本知识, 无论古人今人或某个权威的学说, 要深入钻研, 过细咀嚼, 独立思考, 切忌囫囵吞枣, 人云亦云, 随波逐流, 粗枝大叶, 浅尝辄止。

销售旧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实用1篇

销售旧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实用1篇销售旧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一、先后系列税务文件(一)财税29号文该文件规定:__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__销售自己使用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__或小规模__,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什么是应税固定资产呢?国税函288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11条规定了三个条件,凡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固定资产,为应税固定资产,反之为免税固定资产。

三个条件即:第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29号文件的实质是,由于购进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税,但是如果一台固定资产使用过一段时间后,其销售价格居然超过了购进价格,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由于企业负担的增值税只是购进原价的进项税,如果超过购进原价,应该缴纳增值税,鉴于该项业务没有核算进、销项,因此给出了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计税方法。

虽然有超过原值按照4%减半征收的规定,但是29号文件本质上仍然是由于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税的规定,超原值征税只是原则之外的例外。

(二)财税170号文该文件规定:第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第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__,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该文件,以时间界限作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标准,显然是在撰写过程中犯了简单思维的错误,潜意识认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都已抵扣过进项税额,而未想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仍规定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之情形,例如:2009年1月某企业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自用,1年后该企业将小汽车销售,如果按照170号文件规定,由于该小汽车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应该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对该项业务按照17%征税,显然是重复纳税,不符合税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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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小规模商业纳税单位,今年出售一辆轿车,原价41248,出售加30000,累计折旧11051.11,问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因此,贵公司出售桥车的全部销售收入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并依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会计处理问题在税收法规中未作规定,请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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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2]29号文件内容
一、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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