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并作出相应的评价
浅论中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不同点和相似之处

浅论中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不同点和相似之处摘要:法律文化是理解法律制度与法律行为的关键。
所有对法律文化的类型划分中,中、西法律文化是一个最基本的划分。
通过对中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比较,我们能够发现二者的不同和相同点。
本文将从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关于法的语义、法的地位、法的作用这三方面,比较二者的不同,以及简要概括二者的相似之处。
关键词:中国西传统法律文化差异根据现有的文献材料看,在国外,美国法学家倾向于把法律文化界定为“人们对待法和法律制度的态度、信仰、评价、思想和期待”。
很多日本学者倾向于把法律文化理解为以法律意识为核心、包括法律意识、法律制度和设施在内的社会文化现象。
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由于地理条件、经济生产方式、宗教影响等因素的不同,中国和西方国家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法律文化。
这使得二者的法律发展自诞生时,就走上了两条完全相反的道路。
一、中西传统法律文化中关于法的语义差异中国的法,虽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主要内容,在商代是刑,在春秋战国是法,而秦汉以后是律,但不管是刑、法、还是律,它们三者的核心都是刑事法律,包含的内容是刑法和刑罚,都不含有权利和正义的含义。
在西方,能译作“法”的拉丁语词汇很多,但它们共同的基本含义有三:一为法,二为权利,三为正义。
这个词一开始就把法、正义和权利紧紧联系在一起。
在西方,“法是公正的艺术”。
透过中文“法”与西文“法”之间语义的差别,我们可以看出中西对法的价值取向和历史背景的不同。
在中国,法不意味着权利,因此中国传统法律缺乏权利文化,人们不知权利为何物。
在中国人看来,法律要么是纯义务的规定,要么是暴力统治工具,们对待法律的态度是非理性的。
而西方则具有悠久的权利文化传统,他们崇尚法律,他们认为法律是保护人的权利的工具,他们讲求诚实信用原则,他们对待法律的态度是理性的。
我们从法的语源分析,可以看出东西方权利义务观念的不同导致对法律态度的不同,因而西人在积极主动的权利斗争中求利益,中国人则在被动或被迫的义务风险中求利益。
试论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试论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是一门广泛而复杂的研究领域。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起源和发展。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起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差别。
西方法律文化的发展经历了古希腊罗马文明、封建制度以及现代民主法制的演进过程。
而中华法律文化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夏商周等古代朝代,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较为深厚。
西方法律文化更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中华法律文化更强调家族、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第二,法律体系。
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特点是法律主体权威性、官僚主义、立法为主,重视法典体系和纠纷解决程序。
而中国则属于大陆法系,特点是法律主体既有国家权威性,也有家庭、部族、社会集体等权威性,重视宗法纲常和司法裁判的作用。
第三,法律原则。
西方法律文化注重维护个人权益和自由,倡导法律平等和法治原则。
西方法律注重保护个人的权利,强调契约精神和市场经济原则。
与此相对,中国法律文化强调社会平等和公平,注重家族、群体、社会稳定的利益。
中国法律文化中的关系观念也更加突出,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和道德秩序。
第四,法律效力。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法律权威较高,公民对法律的遵守度较高。
而在中国法律文化中,由于儒家传统和宗法观念的影响,法律的权威性相对较低,对法律的服从度也稍显不足。
这导致中国社会中存在大规模的违法现象和执行问题。
第五,司法独立性。
西方法律文化中,司法独立性得到高度重视。
法官在审判中独立行使裁判权,与政治和行政机关相对独立。
而中国法律文化中,司法独立性较弱。
法官在审判中面临来自党和政府的压力,司法决策受到一定的干预。
综上所述,中西法律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起源和发展、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效力和司法独立性等方面。
了解和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和跨文化交流。
中美法律体系的对比分析

中美法律体系的对比分析近年来,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备受关注。
中美两国拥有不同的法律传统和制度,这导致了法律体系的差异。
本文将对中美法律体系进行对比分析,以探讨两国在法律领域的异同之处。
一、法律体系的起源和特点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起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
中国法律体系基于大陆法系,而美国法律体系则源自英国普通法系。
中国的法律体系以法典为主要依据,法典是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的集合。
中国的法律体系强调法律的统一性和明确性,法律权威主要来自于国家的立法机关。
此外,中国的法律体系注重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保护,法律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
相比之下,美国的法律体系注重判例法的运用。
判例法是指法官根据先前的类似案例作出的判决,成为后续案件的指导性依据。
美国的法律体系强调案例的权威性和灵活性,法律权威主要来自于法院的判决。
美国的法律体系更加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法律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包括刑法、民法和商法等。
二、法律制度与法治理念的差异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的法律制度强调国家的主导作用,法律权威主要来自于国家的立法机关。
中国的法治理念注重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保护,法律的适用范围广泛,但在一些个人权利和自由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
相比之下,美国的法律制度注重司法独立和法院的权威。
美国的法治理念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法律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但在一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
三、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的差异中美两国的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的法律程序注重行政干预和调解,司法实践更加注重社会和谐。
中国的法律程序相对较为复杂,审理时间较长,但在一些涉及社会利益的案件中,可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
相比之下,美国的法律程序注重法庭审理和辩论,司法实践更加注重个人权利和公正。
美国的法律程序相对较为简洁,审理时间较短,但在一些涉及个人权利的案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公正。
简谈中美司法制度差异

简谈中美司法制度差异引言中美司法制度是世界上最为重要的两个国家司法制度,有着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对中美司法制度的差异进行简要谈论,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中美法律体系的差异中美法律体系是中美司法制度差异的一个关键方面。
中美法律体系分别基于不同的法律传统,因此在其运作方式、法律观念和法律原则上存在较大不同。
中美法律体系的最大差异在于法律源于。
中方法律体系以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为主要法律源,法律的制定和解释权都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而美国法律体系则建立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包括判例法(common law)的使用。
判例法是指法官根据过去类似案例的判决作为新案的参考依据,这使得美国法律更加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
此外,中美法律体系在法律观念和原则上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法律观念强调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强调法律的绝对权威。
而美国法律观念更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注重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中美司法制度运作的差异中美司法制度在案件审理、司法程序和审判方式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差异:•司法独立:美国司法制度强调司法独立和平衡,法官在审判时享有相对较大的独立性,而中国的司法制度中,法官和法院的独立性相对较低,政府干预或影响司法决策的现象较为常见。
•司法程序:美国司法程序注重诉讼程序的公正和公平,确保案件的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而中国司法程序则注重快速审理案件,强调对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维护。
•司法透明度:美国司法制度倡导司法透明度,法庭的审判过程及判决结果对公众开放,能够接受舆论监督。
而中国司法制度则相对闭塞,法庭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对外界了解有一定限制。
•陪审团制度:美国采用陪审团制度,在某些重大刑事案件中,由民众组成的陪审团参与判决。
而中国则没有陪审团制度,判决权完全由专业法官行使。
中美司法制度差异的原因中美司法制度的差异,可以从历史、文化、法律体系的起源和发展等多个方面寻找原因。
首先,中美司法制度的差异可以追溯到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浅析中美司法制度的差异

浅析中美司法制度的差异浅析中美司法制度的差异中国和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两个经济实体,但是,两个国家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经济体制、甚至是司法制度上都是截然不同的:美国在英美法系的道路上已经行进了200余年,而我国虽然法制建设的时间只有几十年,但是已经成为俄罗斯之后的又一个法制建设成绩卓著的大陆法系国家。
那么,让我们简单的辨析一下中美司法制度中所存在的差异。
一、法官的地位与权责范围不同在美国,法官更像是一场足球比赛的裁判,主要在于组织与维持一场审判的有序进行,其并没有权力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而只能在陪审团认定嫌疑人有罪的前提下,进行量刑的工作。
在我国,法官的职责范围则要大的多,除了美国法官所承担的工作外,在嫌疑人定罪上也会起到极大地作用,特别是在二审程序中,合议庭完全由法官组成,定罪量刑也自然全部由法官承担。
二、基本审判组织不同在美国,法庭最基本的审判组织是陪审团。
其它英美法系的国家,也有陪审团,但美国对陪审团的使用尤为大胆与奇特。
首先,陪审团的组成人员全是普通人组成,说白了,都是群众演员。
这样就会导致陪审团里有很多人,没什么知识,没什么文化,也没有能力去审理一个复杂的案件。
但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在美国历史上无数的重大案件中,一言而定人生死;第二,选建陪审团要经过一个极其繁杂、漫长的过程。
本文由收集整理以著名的辛普森案为例,仅是选定陪审团就历时四个月,所有候选陪审团的人,都要回答若干的问题用于判断是否可能产生偏见。
随后,剩余候选人还要经过控辩双方再选一轮的筛选,剩余人员才可能成为陪审团成员;第三,重大案件陪审团人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与外界完全隔离,以保证不会受他人观点影响到自身审判观点,如辛普森案,陪审团人员与外界隔离了九个月之久。
在我国,法庭的基本审判组织是合议庭,其与陪审团有着很大差别。
首先,合议庭虽然也有人民陪审员的存在,但是一方面人数较少,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只会存在于一审和对一审提起的再审程序;另外,合议庭的选定不会经过过长的时间,以民事诉讼一审为例,普通程序的全过程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合议庭选定的时间自然不会太长。
从电影《刮痧》浅析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

从电影《刮痧》浅析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电影《刮痧》描述了一位中国女孩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为在公共场合刮痧而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并被逮捕。
该电影反映出了中美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
本文浅析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自我调节、自我管理的思想,而美国法律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
在中国,人们相信自我调节和自我管理是维护个人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而在美国,个人自由和权利则是为了保护公民不受政府的干涉和控制。
在电影中,主人公刮痧的行为在中国是常见的民间疗法,但在美国被视为违反了公共卫生和对他人造成了危害。
这是因为在中国,人们普遍相信疾病来源于体内的不平衡,因此使用一些传统疗法可以帮助身体恢复平衡。
而在美国,因为传统中国疗法不符合美国卫生标准,被视为危险。
其次,司法制度在中美法律文化之间也存在着差异。
在中国,法律裁判主要依靠官员的推荐和经验,律师在审判中的作用相对有限。
而在美国,律师是诉讼的主导力量,法官的责任是监督整个司法流程,确保诉讼公平。
在电影中,主人公在法庭上没有律师的帮助,被说服认罪,最终被判了罚款和社区服务。
而在美国,如果被控罪行认罪,律师需要确保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帮助其权衡可能的判罚,并与检察官进行谈判以达成更好的结果。
如果认定有案可控,需要证明罪名成立,否则被认为是错误的判决。
最后,中美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还在于法律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在中国,法律较为模糊,司法实践受政治和社会学因素的影响。
在美国,法律文件公开并得到严格执行,与法律相悖的行为受到惩罚,因此法律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相对较高。
在电影中,主人公因不知道美国的法律规定而被判罚款和社区服务,这表明在美国,不了解法律规定会影响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然而,中国的法律文化中基于儒家思想,注重道德和伦理,因此在实践中,情况可能非常复杂和模糊。
综上所述,中美法律文化之间存在诸多差异,包括人们的文化观念、司法制度以及法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因此,在进行跨文化交流和合作时,必须了解彼此之间的差异,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避免交流错误和误解,以促进双方之间的理解和合作。
西方法律与中国法律的文化差异比较

西方法律与中国法律的文化差异比较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各国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越来越频繁。
法律作为国家管理的基石,其文化背景的差异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的比较中,更为突出。
本文将通过对比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的文化差异,来探讨其背后的历史和文化根源以及如何对现代社会产生影响。
首先,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最大的不同在于文化背景。
西方法律始于古希腊和罗马文化,受到天主教教义和基督教传统的影响,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规范性。
相比之下,中国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的儒家经典,强调法律的变通性,以人为本,侧重社会秩序的维护,并非依赖法律本身的制约能力。
因此,两种法律体系的基础意识、价值观念以及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体系都有很大的不同。
其次,对法律规范的认识和遵循也存在差异。
在西方法律中,法律规范是通过宪法和相关法典来确立的,这些法律文本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而在中国法律中,人们更倾向于通过团体伦理观念和社会惯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因而在非正式的社会交往中,中国人更看重交情和人情,容易忽略法律的权威和执行力。
这种与法律规范遵循相关的心理差异是文化背景差异造成的必然现象。
接着,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在诉讼和制裁机制上的差异也需要指出。
在西方法律国家中,诉讼机制是公开透明的,各方都有权通过法庭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而在中国法律中,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诉讼机制都是低效的或者被上层指挥控制的,给人们留下了对司法的不信任。
同时,受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人更倾向于通过谈判和调解来避免诉讼和制裁,透过观察象HCY等电影及影视作品,得知中国的由权威部门直接干预案件的情形有时仍然存在,因此,法律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和地位相对较差。
最后,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的文化差异还体现在处理犯罪、刑事司法和人权保护等方面。
在西方法律中,犯罪行为和刑事司法都是以罪行为中心展开的,受到法院和检察机关的细致调查和审判。
浅析中美法律文化差异

中西法的人治主义,权大于法的 格局与西方法文化中的法治主义,以法治权存在冲突;
4、在法律的原则上,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义务本位, 重群体与西方法文 化中的权利本位,重个人相冲突;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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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促进和保护,“重商主义” 三、法律的地位 德主刑辅 法律至上 四、研究角度
王道,王政,立足于统治地位 侧重于经济、人权,更多的从经济学角度入手
案子过后该制造厂真的把这一条加在说明书上了。
思考
• 在中国,这样的事情也是 有的,但大家基本上是自 认倒霉,认为这完全是自 己造成的,根本就不会诉 诸法律,也根本不相信法 院会站在自己一边,而高 额赔偿就像是天方夜谭。
• 那么为什么对于同一件事 件,中美两国民众的态度 有如此大的反差呢?
中西法律的含义
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它萌发于
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
“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
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
计。
“实在法”是指世俗社会由国家机关定
的法律,它只有合乎自然法所体现的正义,
才称做法,否则就是“恶法”。
中西法律的含义
第一、法来自于宇宙运行中所遵循的普遍法则,具有永恒性,它既是 评判实在法善恶的标准,也是指导人类言行的理性光环。实在法从形 式上盾,是由国家或君主制定的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和尺度,具有强 制性,从本质上直,它起源于人们订立的社会契约,受自然法的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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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并作
出相应的评价
试比较中美法律文化的差异,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前一段时间的法律文化课,我们在课上观看了电影《刮痧》。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大同一家在美国的事情,剧情主要围绕因为许大同的爸爸给孙子丹丹刮痧而使许大同被误认为虐待儿子展开的。
通过这部电影,我深刻的感受到了中美文化之间存在的差异,所以今天我想结合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就中美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在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方面,中美文化就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传统的中国家庭中,父母就是父母,对子女有绝对的掌控权,父母管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打骂则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管教方法。
父母打子女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而反过来,一旦子女打父母,就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会招致严重的非议,在古代社会,甚至会招致最严重的刑罚。
而在美国社会中,父母与子女在人权方面拥有完全平等的地位。
虽然父母在法律上是子女的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教育好子女,但教育的方法里面是绝对不可能允许打骂这种方法存在的。
美国的很多州都有相当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旦父母打骂子女,那就是违反来了法律。
在中国,很多看似子女对父母不能做的事情在美国都是很正常的,比如直呼父母姓名等等。
是什么导致了中美法律文化的这种差异呢?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在中国社会,尤其是古代社会,发达的宗法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等级观念十分严重,等级制度格外森严,父子父女关系等是绝不能随便僭越的。
因此形成了严格
的“三纲五常”,“亲亲,君君,长长”等传统观念。
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强调国家本位主义,忽视个人的权利自由。
而这是对中国这个大家来说的,放到一个个的小德家庭,就是强调“父母本位主义”,忽视子女的权利自由。
古代中国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导的,一个个的小农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这种小家庭中,以长幼尊卑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宝塔型的等级结构。
这种家族式的宗法等级结构需要国家的认可扶植,由于无数个宗法家族构成的社会必然会架起宝塔型的大家,因此中国古代政权的构架,很大程度上是这种家族制度的模拟和扩大,也就是说以皇权为中心的国家政权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本位主义就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生存环境,人作为社会主体的个性被否定。
强调以“仁”、“孝”治世的儒家的德治思想受到统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法律文化概论
者的青睐。
因此,相对应“父母本位主义”也就产生,子女的权利和个性被忽视和否定。
而美国法律本位的特点则是日益个人本位化,实现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的变迁。
个人本位到了古典自然法学派那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他们认为人权是认得基本权利,是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产物,是与生俱来的,因此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人生而自由平等。
人权理论不仅被写入美国的法律之中,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追求自由平等的观念也从此深入人心。
所以在美国人看来,子女首先是一个平等的个体,享有基本的人权,然后才会考虑到血缘上的关系。
父母子女之间是平等的,子女有属于自己的意志和自由。
因此父母十分重视子女的权利和自由,当然也就不会随便打骂自己的孩子了。
此外,在对待人情方面,中美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中国社会,对人情是十分重视的,同一件事情因为对象的不同可能会有完全不一样的处理方式。
有的人可以为了自己的亲人、朋友两肋插刀,不顾一切,公然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包庇纵容某些违法行为。
在中国甚至会出现“人情大于国法”的情况,在许多情况下,即使有可能引火烧身,也不得不对熟人网开一面。
而在美国社会,当面对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依法办事,不会顾及所谓的人情世故。
美国人不会为了亲人、朋友而作伪证,一旦他这样做了,那他将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对待其他事情也基本上可以做到公事公办,这样做既是为了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为了避免引火烧身。
那么,在对待人情方面,中美法律文化为什么会有如粗大的差异?
首先,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宗法制不仅重视区别“等级” ,而且同样重视
“亲情”,从而使中国法律文化在形成之初便带有“情”的胎记,具有浓郁的伦理
化氛围,因此形成重血缘、亲缘关系,轻视甚至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的传统。
其主要表现为:顾虑一切人际关系——血亲、姻亲、邻居、同乡、同事、同窗、朋友、师生、上下级……视人情重于国法,难以做到“六亲不认”或“大义灭亲”。
国家通过各种手段竭力保护宗法家族制度,甚至不惜违背司法精神的本意。
由于这种观念在中国一直延续了几千年,而且也是中国的主流文化思想——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因此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
这也使得这种思想一直得以延续至今而很
难被清除,大家普遍认为照顾人情世故是处理事情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法律文化概论
的基本要求,而不这样做的人就会被认为是无情无义而受到大众的谴责和排斥。
但在美国社会,受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人情的重视就不会那么突出了。
美国可以说是一个宗教国家,大部分人都信仰基督教。
基督教宣扬上帝的存在,他们相信法律是由神来制定的,是神的旨意。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法官在出庭的时候都会戴着假发,因为那是神的象征,戴着假发来说明他们是代表神的旨意来审理案件。
因此遵守法律就被看作遵守神的旨意,违背法律就被看作与神作对。
所以在面对法律的时候,美国人大都会选择实话实说,而不会去照顾所谓的人情世故。
另一方面,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提倡财产私有制,他们认为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这也是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在成立之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法律,因为他们需要保证私有财产的绝对不可侵犯性。
因此美国人十分重视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公事公办,实话实说,不顾及人情世故也是他们不想为自己带来麻烦的一种必然选择。
所以,种种原因导致了美国的法律文化对人情世故是持一种淡漠的态度的。
当然,中美法律文化不只是在以上两个方面存在差异,在其他很多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比如对于游行示威,在美国是民众向政府向领导者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常见方式,只要方法合法,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在中国,虽然国家也在宪法中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是游行示威在国内还是十分少见的。
再比如中国传统社会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人们习惯奉行“各人自扫门前雪,那管他人瓦上霜”理念,很少过问别人的家事。
但在美国,人们却很爱管别人家的“闲事”,并设立有相关法律和机构,使法律不留家庭“死角”。
虽然中美文化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但我认为很难说到底孰是孰非。
任何一种
文化都是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都是与此环境相适应的。
并不是说美国的法
律文化更加注重对人权的尊重,更加倡导民主自由就是好的,我们就应该照搬过来,以此为标准来改进我国的法律文化。
美国的法律文化是与其资本主义性质相适应的,对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有很多的东西是不适合我们也是不合理的。
没有人情世故掺杂其中的法律固然更加公平公正,在民众心目中更加具有权威性,但你不觉得缺少人情世故的社会显得很冷漠,人与人之间完全没有温情存在吗?父
母与子女地位平等,互称姓名固然更加平等,更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法律文化概论
加自由,但你不觉得那样的家庭缺少秩序,缺少一种和谐吗?
所以说,虽然中国的法律文化在很多方面确实存在很多糟粕,美国的法律文化在很多方面也确实又比我们更加先进的地方,但我们不能就因此完全否定中国法律文化而一味的追求美国的法律文化。
中国的法律是需要改革,但一切改革都不是在一夜之间完成的,一切改革也都不可能是完全的生搬硬套而实现的。
我们应该充分考虑中国的历史、文化、国情以及社会状况,结合实际进行改革。
改革也不是对原有文化的全盘否定,而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中国法律文化的精华一定是远远大于其糟粕的,我们应该在保存自身精华的前提下,结合其他的先进文化,做出最适合自身的改革。
这样,我们的法律文化改革才能算是成功的。
我知道,改革的道路不会是平坦的,但我也相信,只要我们找准方向,找对路线,并坚定不移的走下去,中国法律改革的成功就在不远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