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与BOT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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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2)

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2)

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 ) 第八章 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2)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2011-10-19国际工程承包 补偿贸易 特许经营 国际租赁 国际BOT项目 国际 项目1第一节 国际工程承包一、国际工程承包的概念国际工程承包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合 作关系,是通过国际间的招标、投标或其他协商途径, 作关系,是通过国际间的招标、投标或其他协商途径, 由国际承包人以自己的资金、技术、劳务、设备、 由国际承包人以自己的资金、技术、劳务、设备、材料 管理、许可权等, 、管理、许可权等,为工程发包人实施项目建设或办理 其他经济事务, 其他经济事务,并按事先商定的合同条件收取费用的一 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 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大量的技术 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 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人要培训业主 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 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包括专利技术和专 有技术,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有技术,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2011-10-19 2第一节 国际工程承包二、国际工程承包的方式独立承包或总承包: 独立承包或总承包:承包全过程都由主包人或第一承包人对 业主或发包人负全部责任; 业主或发包人负全部责任; 分包:业主把工程项目分成若干子项或几个部分, 分包 :业主把工程项目分成若干子项或几个部分,分别发包 给几个分包商; 给几个分包商; 合作承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包商合作, 合作承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包商合作,以各自名义对外 参加投标,中标后合作完成项目建设; 参加投标,中标后合作完成项目建设; 转让或转包:承包商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同意, 转让或转包:承包商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在不改变已 签订合同内容的条件下, 签订合同内容的条件下,把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 承包人; 承包人; 承包代理:承包代理人以承包人的名义和利益, 承包代理:承包代理人以承包人的名义和利益,代表承包人 向第三者招揽生意, 向第三者招揽生意,代办投标和有关承包的其他事项等服务 ,并按代理协议收取佣金的中介方式。

BOT模式

BOT模式

BOT,是资产建设的一种新型模式,可以帮助提升投资回报,降低厂商在海外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并独立运营的风险和资金投入,减少以传统方式在境外外包合作模式下对承包方的长期依赖。

BOT模式,是一种帮助您的公司快速提升海外事业拓展成效的战略。

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又称交钥匙工程,是国际贸易术语,常见于路、桥、水库、场馆等大型公用工程的国际招标建设。

主要特点为承包者来开发、融资、建设公共项目,运作使之盈利,并在其运转良好阶段将其交付给公共团体。

在不断演进过程中,BOT模式已经突破了传统行业的国际贸易,也不仅限于公共事业领域的项目。

国际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常常发现当地服务商通过本土优势,提供硬件、软件、人力资源以及运营的一揽子服务能缩短本土化周期并降低风险。

而这样的一种方式,正是BOT模式的精华所在。

在中国,BOT模式也有一些成功的先例可循:Oracle、Sybase、Rational、Compuware、Quest等,都是BOT模式的范例。

融海咨询诚邀您与我们一起体验BOT模式带来的好处。

融海咨询的BOT模式是最直接的方式。

基于此种模式,融海咨询将会帮助您:∙Build 建设:围绕着我们现有的团队结构、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人员、成熟的流程和遍布全国的体系架构,在中国为国外的软件厂商建设起一个专门机构。

∙Operate运营:运作这一机构,按境外公司的需求专门地选择适合的人、适合的工具及技术、定制适合的流程来进行运营。

∙Transfer移交:一旦一个稳定成熟的市场体系已经成功建立并良好运营,我们便将中国的这一机构移交给国外的软件厂商,请其自己接管,并继续在中国境内运营。

较之从最初就自己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并运营,BOT模式能够帮助跨国公司以更低的风险、花更少的钱,在中国建立并拥有自己的机构和市场。

海外IT服务模式的演变按传统的方式,欧美的公司拓展其海外的生意不外乎两种境外服务方式可以选择:雇佣一家提供分包服务的当地服务公司来长期提供本地化的服务;或者在当地建立自己的分支机构。

国际工程项目融资方式

国际工程项目融资方式

国际工程项目融资方式1.BOT方式BOT是英文 Build —Operate —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方式。

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备项目的特许权授与承包商 ( 一般为国际财团 ) ,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全部权移交政府。

实质上, BOT融资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备项目的一种特别运作模式。

在我国又叫“特许权融资方式”。

2.国际融资租借融资租借又是金融租借,是指当项目单位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少资本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而后再出租给项目单位使用,如期回收租金,其租金的总数相当于设备价款、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

租借期满时,项目单位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获得设备的全部权。

在租借时期,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全部权属于出租人。

融资租借的方式有:衡平租借、回租租借、转租借、直接租借等。

只管国际项目融资拥有构造复杂性和种类多样化的特色,但与传统的国际贷款融资对比,国际项目融资往常拥有以下基本特色。

1、国际项目融资以特定的建设项目为融资对象。

只管项目融资的借钱人能够为独立从事项目开发的项目企业 ( 往常这样 ) ,也能够为并不是纯真从事项目开发的项目主办人 ; 但在往常状况下,贷款人要求对项目财产和欠债 ( 包含股东投入的股权财产和贷款人投入的项目贷款财产 ) 独立核算 , 并限制将项目融资用于其余用途 ; 在项目主办人作为借钱人的状况下,贷款人将要求主办人将项目融资仅投向该特定项目或项目企业,并要求将项目财产与主办人其余财产相分别,由此形成主办人财产欠债表以外的融资。

这一特色表示,国际贷款人供给项目融资并不是依靠于借钱人( 包含主办人或项目企业) 的信誉,而更主要依靠于项目投资后将形成的偿债能力和项目财产权益的完好性 ; 在此状况下,贷款人明显不希望项目财产中除项目融资以外仍含有复杂的对第三人的欠债。

bot优缺点

bot优缺点

BOT模式的优缺点一、BOT国际投融资方式内涵(一)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是指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类方式,也是一种私营机构参与基础设施的开发与运营的方式。

BOT结构特别适合于提供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项目,如交通或能源项目。

(二) BOT的特点1.主体的特殊性其法律主体主体一方为东道国政府主管部门,另一方为外国私人投资者。

2.风险很大从与东道国政府协商谈判、进行可行性研究,到经营周期最终结束,时间跨度往往达数年、数十年甚至更长,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多种风险,如政策变动、贸易与金融市场变动等等。

商业风险政治风险3.授权期满转让给政府BOT项目的特许运营期满后,设施需无偿地转让给政府。

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与出让。

4.政府是项目成功的关键角色之一BOT项目的执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任务与过程,它牵涉到很多关键的、需要相互之间能良好协调与合作的关系人。

例如:项目的投资者、政府、股东、项目的承包商、贷款方、项目产品的用户、保险公司等。

5.投资规模大,经营周期长BOT项目一般都是由多国的十几家或几十家银行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贷款,再由一家或数家承包商组织实施。

从与东道国政府协商谈判、进行可行性研究,到经营周期最终结束,时间跨度往往达数年、数十年甚至更长。

6.项目难度大每个BOT项目都各具特点,一般均无先例可循,每个项目都是一个新课题,都得从头开始研究。

7.要求各方通力合作BOT项目的规模决定了参加方为数众多,它要求参加方都参与分担风险与管理。

参加BOT项目的各方只有通力合作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如期竣工。

8.BOT项目一般都不可能直接赚取外汇而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不同程度的外汇管制,一旦东道国的国际收支情况恶化,加强对外汇的管制,将严重影响投资者的资金流动与偿还能力。

二、BOT项目运作BOT项目一般有四个步骤:第一步:项目发起方成立项目专设公司(项目公司),专设公司同东道国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达成项目特许协议。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BOT,BOO,BT,TOT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主要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和投资。

下面是对每种模式进行详细解释。

1.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由投资方(通常是大型企业或外资企业)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并在约定的特定期限后将其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在BOT模式下,投资方通常负责项目的筹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或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2. BOO (Build-Own-Operate):建、拥有、运营模式BOO模式与BOT模式相似,也是由投资方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但在该模式下,投资方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在特定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与BOT模式不同的是,BOO模式中,项目的转让并非必须,而是由投资方自行决定是否在一些阶段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3. BT (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与BOT模式类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但在建设完成后,项目的所有权不属于投资方,而是立即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投资方主要负责项目的筹资和建设阶段,而运营和管理责任则由项目的转让方承担。

4. 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模式TOT模式与BOT模式非常相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但项目的所有权并不在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手中,而是在约定的一定期限后再次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在TOT模式下,投资方在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期间,可以通过收取用户费用和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总结来说,这些融资模式都是为了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而设计的。

它们允许投资方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在一定期限内获取回报。

七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七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七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随着社会技术经济水平的发展,建设工程业主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总的趋势是希望简化自身的管理工作,得到更全面、更高效率的服务,更好地实现建设工程预定的目标。

与此相适应,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发展,目前主要有七种项目管理模式。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各种模式的划分也并不总是十分明确,往往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不同的方法,从而产生出各种各样的“变体”。

本文对目前流行的这七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特点进行总结分析。

一、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多采用这种模式。

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我国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鲁布革水电站工程实行的就是这种模式。

在DBB模式中,在这种模式下,由业主委托咨询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定承包商。

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部位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

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与监理单位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

优点:通用性强;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监理方;各方均熟悉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工程项目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之后才移交给业主,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较高,前期投入大;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

二、CM模式即建设-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就是在采用快速路径法进行施工时,从开始阶段就雇用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参与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来,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BT,BOT,BOO,BOOT,EPC,EPCM, PPP,FEED等。

BT 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 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 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 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 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 即建设-经营-移交 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 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 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 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 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 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 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 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 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 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Own-Operate) 即建设—拥有—经营,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Own Operate-Transfer)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项目建成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PPP、BT、BOT、EPC+F、F+EPC融资模式的优缺点

PPP、BT、BOT、EPC+F、F+EPC融资模式的优缺点

PPP、BT、BOT、EPC+F、F+EPC融资模式的优缺点一、PPP、BT、BOT、EPC+F、F+EPC融资模式的定义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即“公私合作”融资模式。

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一般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

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

B 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其实质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EPC+F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融资”模式。

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F+EPC模式即融资+总承包模式,是对EPC模式的一种拓展和变形,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用的比较多。

F融资在前,EPC建造施工在后,承包商能够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替业主找到优质融资渠道,促进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友好合作,进而获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二、PPP、BT、BOT、EPC+F、F+EPC融资模式优缺点如下:项目优点缺点PPP 1.避免费用超支。

2.减轻财政负担。

3.互利共赢。

4.风险分配合理。

1.配套设施不完善。

2.项目收益无保障。

BT 1.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2.有利于合理分担风险。

3.有利于提高前期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前工期,保证工程质量。

1.缺乏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

2.对企业而言,BT项目合同签订后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政府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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