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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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法律还规定,编制可能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有关工业园区、开发区、区域产业和发展等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与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会商。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可能对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
加强监督强化政府责任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注重强化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此外,为了保障公民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多项规定。新修订的法律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新律同时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在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信息的权利方面,法律规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完善制度坚持源头治理
一直以来,大气污染治理之所以难,重要原因就在于很多手段都是末端治理,不但成本高,效果也差强人意。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改过程中,尤其注重加强源头治理,从制定产业政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燃煤质量、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几个方面着手,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的制度。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之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八章129条,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那么,经过此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究竟有哪些不同?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自1987年制定以来,分别于1995年、201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而此次则为第三次修订。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八章129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相较于修订前的七章66条,修订内容几乎扩充了近一倍之多。

那么,经过此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究竟有哪些不同?理顺大气污染防治思路在8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新环保法通过以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进步。

第一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省级政府可以制定办法对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同时,未达标的城市要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向同级人大报告,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

第二是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的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与政策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与政策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与政策解读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气污染问题愈发严峻,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以期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并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中来。

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总章程,包含了大气污染的防治原则、控制标准、监测评估、处罚与补偿等方面内容。

该法规的出台,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1. 防治原则《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防治大气污染的原则,主要包括源头防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公众参与等。

源头防治是该法规的核心原则,意味着从污染源头入手,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

综合治理则要求协调各个行业、部门和地区的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

2. 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排放,超标排放将受到处罚。

通过强制性的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对环境的危害。

3. 监测评估该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监测评估体系,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只有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才能准确了解大气污染的状况,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

4. 处罚与补偿《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于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并规定了环境损害赔偿的责任。

这一条款的出现,有助于约束大气污染源的行为,同时也为受损环境进行补偿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政策除了国家层面的法规,各地方性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基于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1. 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各地方政府制定了区域性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目标、任务和措施。

这些规划有助于统筹协调区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整体效益。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问:《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和修订是在怎样的背景中进行的?答:人类在大气中生存和发展,必然地要关心大气状况,尤其是在认识到大气污染日益严重,损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并且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防治大气污染便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人们不仅采用经济手段、技术手段来防治大气污染,同时也重视采用法律手段来防治大气污染。

我国在1987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对这部法律作了修改,时隔五年,在2000年又对这部法律作出了修订。

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到连续的修改,说明了在我国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作用,也说明在现实中人们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大气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当初制定这部法律是有明显的重要的意义的,后来通过两次修改,使它增添了新的内容,又确立了一些新的制度,原有的法律规范也得到了充实与完善,有的还作了相当大的改动。

1987年的法律条文为41条,经过两次修改,2000年时增至66条。

这些变化,正是以法律形式反映了国家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控制大气污染,谋求良好自然环境的恢复,为人民造福所作的决策和所采取的积极行动。

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主要制度有哪些?答:该法共七章66条,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主要的法律制度、防治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以及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的主要措施、法律责任等均做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重要的制度有: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这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2000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时新确立的法律规范。

提出建立这项制度的意图在于,当前在我国许多人口和工业集中的地区,由于大气质量已经很差,即使污染源实现浓度达标排放,也不能遏制大气质量的继续恶化,因此,推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势在必行。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首先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来规范和控制大气污染。

在中国,大气污染防治也一直是政府非常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概述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其中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污染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1.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目标、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处罚措施等内容。

该法的出台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大气污染物综合污染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污染排放标准》是中国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具体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各类排放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工业企业、发电厂、汽车尾气等。

该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 《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企业在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时需要获得相应的排放许可证,并对排放许可证的申请、审批、管理等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监管企业的排放行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意义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保护大气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实施可以促进工业和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范工业和城市排放,大气污染得以有效控制。

这有助于提高环境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基础。

其次,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实施可以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着严重的危害,例如空气污染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等。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7.06.1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1987年6月1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叶如棠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之一。

1979年以来,在加强大气环境管理,防治大气污染方面,国家制定了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各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取得了成效,某些城市在大气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大气污染仍然是严重的,甚至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据近几年部分城市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大气中总悬浮微粒为每立方米600微克左右,相当于发达国家五、六十年代大气污染最严重的程度。

除了粉尘和二氧化硫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质外,排放含有氟、氯、汞、砷、铅和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的废气,虽发生在局部地区,但这些物质毒性较大,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危害严重。

所以,大气污染是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加强大气环境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必要的。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起草经过早在1980年,由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委、部分地方环保局的同志和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参加,组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起草小组。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收集了国内外有关的法规资料,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

这个草案于今年2月10日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会议精神,会后又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形成现在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

环境法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环境法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环境法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各国纷纷加强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

在中国,环境法也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法律。

环境保护法对大气污染产生的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

根据环境保护法,国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控制目标,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确保大气环境的优化。

其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一项专门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规范了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和排放行为。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法还强调了大气污染的协调治理,提出了大气环境容量的概念,要求在各地制定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并加强区域间的协调和合作。

第三,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问题,中国还制定了一些特定的环境法律。

例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建立环境容量评价机制、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监管等。

除了以上法律规定外,中国还加强了对大气污染源的管理。

例如,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行为的惩罚措施。

同时,也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了严格的环评程序和监督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环境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并推动了大气环境的改善。

然而,环境法的实施还面临一些挑战,例如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法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对环境法律的执行力度,以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长远目标。

总之,环境法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完整版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完整版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

历经三审,从以前的7章66条扩展为八章129条,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

作为新环保法通过以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此次立法过程中主要是根据目前大气环境污染严峻形势,根据中央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的修改。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监督强化政府责任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注重强化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法律还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对于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完善制度坚持源头治理一直以来,大气污染治理之所以难,重要原因就在于很多手段都是末端治理,不但成本高,效果也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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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 《大气污染防治法》)。

据悉,该法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现在的八章129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文增加了近一倍,现行法律中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经过了修改。

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部修订后的法律主要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

其中亮点就是将近年来联防联控、源头治理、科技治霾、重典治霾等大气污染治理经验法制化。

联防联控将成新常态
如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不再局限于单个城市内,城市之间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区域性污染特征十分显著。

例如,2014年2月19日至26日,我国发生大范围持续严重空气污染,持续时间长达7天,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缺乏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协作机制,只提到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治,未涉及如何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导致行政辖区“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治污合力。

同在一片天空下,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目标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等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这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控制目标。

“经过实践证明可行的经验,需要有法律保证,这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把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任周珂表示,意味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发生改变,将由过去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

进而言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将成为 我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力找回蓝天白云的新常态。

源头治理发力精准
目前,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散煤燃烧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煤炭消费量居高不下,致使大气污染治理困局难解。

据了解,燃油品质直接关系到机动车尾气排放,为在源头解决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该法修改后增加规定:一是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二是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另外,为了加强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该法还规定,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的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为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大气污染,该法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划出重点领域,对于保护大气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比如在
京津冀地区,根据监测和观察,机动车、燃煤、工业排放还是主要的,我们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必须找准关键,找准牛鼻子,然后有针对性地去解决。

因此《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这次修改,重点解决的就是工业、交通,以及燃煤污染问题,我认为这是找准了这个问题的所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科技将在治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相关专家表示,创新驱动是解决环保制约瓶颈和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强化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

虽然我国有很多科研机构及高校开展雾霾研究,但数据共享难、科研遭条块化和体制性割裂,研究重复多、科技成果转化难等问题比较突出,治霾技术研究进展缓慢。

接下来,应加快建立大气科研数 据共享平台,打破雾霾研究机构间的壁垒,推动各地科技治霾水平尽快提高。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约10%。

据悉,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同日表决通过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今后治霾科技成果将会得到更快更好的转化。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贺泓认为,此次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就是表明要打破治理雾霾的科技藩篱,促进信息共享和成果转化,让科技在治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环保罚款取消50万元封顶
一直以来,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环保法罚则虚设、执行不力。

对此,中国生态经济学会秘书长于法稳认为,主要是因为过去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往往用行政罚款方式,结果企业交完钱,还接着排放污染。

因此,罚款的经济措施和行 政的处罚措施都不能取代法律的强制措施。

一旦严格执法,我国大气污染也好、生态环境保护也好,相信都会提升一个很高的程度。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介绍,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据了解,该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 “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

另外还增加了其它罚款新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由此不难看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中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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