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英语(教育方向)(本科(专科起点))专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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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2015年1月25日目录1 前言 (1)2 适用专业 (1)3 培养目标 (1)4 培养规格 (1)4.1素质要求 (1)4.2能力要求 (1)4.3知识要求 (1)5 课程体系 (2)5.1 总体框架 (2)5.2 课程结构 (2)5.2.1 公共课程 (2)5.2.2 专业核心课程 (2)5.2.3 专业方向课程 (2)5.2.4 实践环节 (2)5.2.5 毕业论文(设计) (2)6 教学与评价 (2)6.1 教学要求 (2)6.2 评价要求 (2)7 师资队伍 (3)7.1 师资结构 (3)7.2 教师素质 (3)7.3 教师发展 (3)8 教学条件 (3)8.1 教学设施 (3)8.2 图书资料 (3)8.3 网络资源 (3)8.4 经费投入 (3)9 质量保障体系 (3)9.1 教学过程监控机制 (3)9.2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 (4)9.3 持续改进机制 (4)附录1:术语与释义 (5)附录2:《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体系(参考) (6)1前言为了促进高等学校英语专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英语专业本科教学的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精神,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本科英语专业的准入、建设和评价依据。

各高等院校应根据本标准制订符合自身定位、体现办学特色、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学校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颁布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英语专业属于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隶属文学门类。

英语专业主要以英语语言、英语文学和英语国家的社会文化等为学习和研究对象,教学过程强调实践和应用,人才培养突出人文素质教育,注重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

英语专业教育对提高公民素质、传播中华文明、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英语专业(英语教育方向)本科培养方案

英语专业(英语教育方向)本科培养方案

英语专业(英语教育方向)本科培养方案专业代码:专业点:外语系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较强的语言交际能力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主要从事英语教育的英语专业人才。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社会文化、教育学、教学法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够胜任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职高专或高等院校等各层次的英语教学工作,或从事与语言学及英语教学相关的研究、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培养要求与特色根据英语专业教学的规律,将四年的本科教学过程分为基础阶段(一年级和二年级)和高年级阶段(三年级和四年级),基础阶段主要传授英语基础知识,对学生进行全面、严格的基本技能训练,高年级阶段继续打好语言基本功,学习英语专业知识,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英语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学生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实际工作能力。

学生毕业时应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了解我国国情和英语国家的文化,了解西方国家教育发展史及教育现状;2. 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达到英语专业4级水平;3.能够比较准确、流畅、得体地使用英语,具有较强的英语交际能力;4.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初步具备从事语言学与英语教学的研究能力,具有教师的必要素质和能力,胜任中学、中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的英语教学及相关工作;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及运用能力,达到计算机国家二级水平;6.具有良好的汉语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水平。

7.具有一定的第二外国语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主要课程本专业主要课程有:基础英语、英语语音、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阅读、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语言学导论、英美文学史及选读、英语学科教学论、教育学、心理学等。

四、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有:军事教育、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环节。

高等教育英语课程规范(2024年版)

高等教育英语课程规范(2024年版)

高等教育英语课程规范(2024年版)高等教育英语课程规范(202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我国高等教育英语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提高高等教育英语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英语课程设置、教学和评价活动。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课程性质高等教育英语课程是大学生的公共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为专业学习、学术交流和跨文化交际奠定基础。

第四条课程目标1. 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满足专业学习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 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拓宽国际视野,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

3.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英语的能力,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五条课程内容1. 基础英语:语音、语法、词汇、阅读、写作、翻译等。

2. 专业英语:根据不同专业领域,开设专业英语课程,培养学生在本专业领域的英语应用能力。

3. 跨文化交际:英语国家文化、习俗、礼仪等,提升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4. 英语听说:模拟真实场景,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第三章教学方法第六条教学原则1. 实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突出实用、实效。

2. 实践性: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参与课堂活动,提高实践能力。

3. 创新性: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条教学活动1. 课堂讲授:教师引导学生学习英语基本知识,分析语言现象,进行技能训练。

2. 小组讨论:学生围绕特定话题进行讨论,提高口头表达和思维能力。

3. 案例分析:结合专业背景,分析英语实际应用场景,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4. 网络教学:运用在线教学平台,开展远程教学、资源共享等活动。

第四章教学评价第八条评价原则1. 过程性: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

2. 多元化: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英语水平。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南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南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南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的发展,学习外国语言文学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来说已经越来越重要。

因此,我们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南》,以满足本科生的外国语言文学教育需求。

本指南旨在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提供一个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的课程框架。

本指南的核心是教学内容、学习方法和评估活动,其中包括语言学、文学、翻译技术、跨文化交际等外国语言文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为了使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南落到实处,普通高等学校需要组建有关专家小组,制定出教学大纲和分阶段教学计划,并加强教学管理。

同时,需要在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教学中提高学生的教学质量、强化学术思维能力,并通过与国际接轨的实践活动和辅导计划,提高学生的外语能力和文化素养。

具体而言,学校应该加强师资建设,把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能够从事外国语言文学教学工作的一系列专业技能,形成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能够更全面地接触外国语言文学知识。

此外,外国语言文学教育也应提供学生灵活的选择性教学,扩大学生的文化视野,推动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发展。

此外,教师也应该采取官方和社会形式的教学训练,增强教学实践技能,使学生能够得到更多丰富的外国语言文学知识和技能。

在本科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过程中,学校应该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解决外国语言文学问题的能力,以及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的素质。

因此,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的目的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提供一种能够满足他们现代社会需要的外国语言文学教育。

综上,本科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指南旨在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提供一个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的课程框架。

此外,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还应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学生具备国际视野的素质。

本文指导原则将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提供一种满足他们现代社会需要的外国语言文学教育,促进他们有效地掌握外国语言文学知识,发展自身的综合能力。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模板】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模板】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推进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设置条件第五条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同)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执行具体规定);(二)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第六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数内,学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高等学校原则上按其分类属性设置专业,以形成优势和特色,根据需要与可能也可适量设置学校分类属性以外的专业。

第八条高等师范院校增设非师范专业(系指不以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的专业),应依据所在地区现设专业及人才供求状况统筹考虑。

第九条基本办学条件未达国家规定标准或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未通过的高等学校,不得增设新专业。

一、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共18个)

一、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共18个)

经济学科经济学类金融学(本科)专业规则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型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金融学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各种金融实际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金融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解决金融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本专业共设置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和综合实践等6个模块。

三、毕业规则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17学分专业基础课:4学分专业课:36学分专业拓展课:4学分通识课:2学分综合实践:8学分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

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7学分。

四、专业规则进程表法学科法学类法学(本科)专业规则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法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本专业共设置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和综合实践等6个模块。

三、毕业规则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13学分专业基础课:法学26学分、法学(行政执法方向)24学分专业课:14学分专业拓展课:0学分通识课:2学分综合实践:8学分毕业最低学分为71学分。

基础专业(专科层次)对照目录

“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业(专科层次)对照目录一、汉语言文学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教育、汉语言、秘书、文秘、文史二、英语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旅游英语、商务英语三、工商管理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商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商场经营管理、乡镇企业管理、经贸管理、商务秘书、涉外会计、审计、酒店管理、导游、旅游管理、公关与文秘、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水利经济管理、经济代理、资产评估与管理、商品检验、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经济、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商品学、审计学、会计学、理财学、资产评估、劳动经济、宾馆管理、邮政通信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四、会计学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五、土木工程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风景园林、矿井建设、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饭店工程、涉外建筑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建筑装潢、建筑装饰、制冷与空调、给排水、给水排水工程、中国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与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田水利、水利工程、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概预算、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制冷与供暖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技术、楼宇电气技术、火电集中控制、电气设备维修技术、电场热能动力装置、电力牵引及传动控制、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仪表及自动化、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测控技术、通信设备运用与维护、移动通信、计算机通信、信息工程与网络技术、程控交换技术、声像技术、现代传播技术、音视设备与管理、计算机科学技术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图形技术、计算机维护技术、计算机软件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产品调测与维修技术、电子技术及计算机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流体传动及控制、工业自动化、自动控制、飞行器制导与控制、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广播电视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公共安全图象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微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机械制造工艺与(及)设备、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工业设计、机械模具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工程、机电产品制造与维修、机电一体化、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机电设备运行与维修、汽车与拖拉机、机车车辆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真空技术及设备、机械电子工程、林业与木工机械、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塑性成型工艺及设备、汽车设计及制造、汽车运输维修、机动车检测与维修、钳工、铆焊技术、轴承制造工艺、车辆制造工艺、机械设备运行与维护、汽轮运行与检修、轮机管理、炼钢轧钢技术、炼钢及现场管理、热能应用技术、金属压力加工、精密机械制造与维修、焊接工艺及设备、汽车维护、汽车运用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技术、楼宇电气技术、火电集中控制、电气设备维修技术、电场热能动力装置、电力牵引及传动控制、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仪表及自动化、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测控技术、通信设备运用与维护、移动通信、计算机通信、信息工程与网络技术、程控交换技术、声像技术、现代传播技术、音视设备与管理、计算机科学技术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图形技术、计算机维护技术、计算机软件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产品调测与维修技术、电子技术及计算机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流体传动及控制、工业自动化、自动控制、飞行器制导与控制、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广播电视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公共安全图象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微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八、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教育管理、特殊教育九、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十、小学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教育管理、特殊教育十一、行政管理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商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商场经营管理、乡镇企业管理、经贸管理、商务秘书、涉外会计、审计、酒店管理、导游、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路工程管理、海关管理、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十二、经济学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经济学、财政学、税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与税收、金融学、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建筑经济、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工业外贸、国际贸易管理、国际贸易实务、金融、国际金融、保险、投资经济、证券投资、银行信贷、货币银行学十三、法学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法学、法律、经济法、律师事务、公证、司法文秘、商法、刑事司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十四、法学(行政执法方向)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法学、法律、经济法、律师事务、公证、司法文秘、商法、刑事司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十五、金融学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适用学业基础专科专业为:经济学、财政学、税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与税收、金融学、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建筑经济、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工业外贸、国际贸易管理、国际贸易实务、金融、国际金融、保险、投资经济、证券投资、银行信贷、货币银行学。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2009年秋季专业规则的通...

关于下发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2009年秋季专业规则的通知冀电大教[2009] 23号各市电大及有关办学单位:在中央电大2009年秋季指导性专业规则基础上,省电大制定了河北电大系统的实施性专业规则,并就相关内容做了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秋季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全面启用新教务管理系统。

所有数据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以专业规则形式下发,所有新开、调整专业的专业规则和相关说明见附件。

老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数据不再下发。

现就2009年秋季开放教育专业规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9年秋季开设专业2009年秋季我省共开设开放教育专业32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1个,专科(含课程开放)专业21个。

1、本科(专科起点)专业: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会计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小学教育、金融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园艺。

2、专科专业:金融(货币银行方向、保险方向)、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护理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

课程开放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

3.“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畜牧兽医、特种动物养殖、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农村信息管理。

其中,园艺本科、物业管理课程开放专业、“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农村信息管理专业为2009年秋季新开设专业。

二、关于2009年秋季专业规则1.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的“证书教育推进计划”,推进模块化、多层次、多通道的立体化课程平台搭建工程,中央电大启动实施了“高职类专业双证改造计划”,2009年秋季开放教育专科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等8个专业分别引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课程。

英语(师范类)专业

英语(师范类)专业1. 什么是英语(师范类)专业英语(师范类)专业是指培养英语教师或研究英语教育相关问题的专业。

这个专业旨在让学生掌握英语语言的听、说、读、写四种基本技能,并且具备教授英语的能力。

同时,该专业也会涉及到英语文学、英美文化、翻译等方面的学习,以帮助学生对英语及其文化背景有更深入的了解。

2. 英语(师范类)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哪些英语(师范类)专业的课程设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内容:-英语语言技能:包括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等方面的培养,通过大量的练习和实践来提高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

-英语文学:学习英语文学作品,包括英美文学的经典著作和重要作家的作品,通过研读文学作品来提高学生对英语语言和文化的理解。

-英语教育:学习关于英语教学理论和方法的知识,了解如何进行有效的英语教学,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英美文化:学习英美文化的历史、习俗、价值观等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英语语言及其文化背景。

3. 英语(师范类)专业的就业前景如何英语(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通常有以下几种就业方向:-英语教师:毕业生可以在中小学、大学、培训机构等地从事英语教学工作,教授英语语言和文学课程。

-翻译与口译:毕业生可以从事翻译或口译工作,将英语与其他语言进行互译,为跨文化交流提供专业服务。

-出版与传媒:毕业生可以在出版社、媒体等机构从事编辑、撰稿、翻译等相关工作,参与英语出版物的制作和宣传。

-考研与研究:毕业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从事英语教育研究或相关学科的研究工作。

4. 英语(师范类)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哪些能力和特点英语(师范类)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能力和特点:-英语语言能力: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水平,能够流利地听说读写英语,以便进行专业学习和教学实践。

-专业知识和理论:学生需要学习英语语言和文学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以便进行教学和研究工作。

-教学技能: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技能,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方面的能力。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3]13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3]13号1993年7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地方、中央部委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增强普通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时又要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考虑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办法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

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人才需求的预测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低于30人;(二)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三)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能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能有比较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工学类专业含技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必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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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规则进程表
专业名称 学生类型 毕业学分 模块 最低 毕业 学分 模块 最低 中央 电大 考试 学分 模块 设置 最低 学分 英语(教育方向) 开放 71 规则号 专业层次 中央电大考试学分 130901205020102 本科(专科起点) 45
模 块 名
序 课程代 号 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 课程 型 性质
建议 考试 开设 单位 学期
1 公 共 基 础 课 2 7 7 7 3 4 5 6 7 专 业 基 础 课 8 26 26 26 9 10 11 12 13 14 15 专 业 课 24 12 28 16 17 18 19 通识课 综合 实践 2 8 0 0 2 8 20 21
50109 学位外语(英语) 02970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00808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02902 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01750 学位论文指南 02799 高级英语听说(2) 02800 高级英语写作 02801 高级英语阅读(1) 02802 高级英语(1) 02803 高级英语阅读(2) 02806 高级英语(2) 02807 高级英语听说(1) 02810 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02811 应用语言学 02814 文学英语赏析 02808 语言学入门 02809 英语教学研究方法 00916 教育心理学 02812 媒体辅助英语教学(本) 51909 地域文化(本) 0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9 教学实践
0 1 4 2 7 3 4 3 5 3 5 3 4 4 4 4 4 4 4 2 8
非统设 选修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统设 必修 必修 必修 选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选修 选修 选修 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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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中央 中央 中央 省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省 省 省 省 省 省
非统设 选修 统设 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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