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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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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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0 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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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核: 准:
2006 年 07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10 日实施
1 目的 控制零件各过程制造和装配质量,保证产品整机性能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产品零部件加工过程和装配过程的检验。 3 检验要求 3.1 热处理检验 3.1.1 需经热处理后检验的零件主要指有力学性能要求的轴、销、齿轮等,不 包括转盘的外壳等铸锻件。 3.1.2 检验热处理分供方出具的力学性能报告是否符合图纸或委托加要求的规 定,以该报告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同时要求分供方出具热处理参数记录。当 有怀疑时抽查一件作硬度检验。 3.2 机加工检验 机加工应检验零部件每道加工过程的加工质量并进行自检、 首件检验、 巡 回检验和完工检验,粗糙 度的检验应采用相适宜的对比样块检验。 3.2.1 首件检验 机加工车间批量产品的一般加工件和换工装模具后的首件,经自检后必 须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经合格确认后才可以开始批量生产,检验员将结果记 录在《首检检验记录》上。 3.2.2 巡回检验 巡回检验是零部件加工过程中由检验员进行随机流动性的检验,对每道加 工过程和装配过程进行监控指导,可不作检验记录。 5.3.3 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验点的工序,加工后的产品放在待验区,检验员根据检验规 程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填写在《重要零件记录卡》上。 3.2.4 完工检验 完工检验是对零部件全部加工完成后质量状况的全面检查。
字。 5.4 凡经检验不合格,由检验员开具《不合格品评审单》,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
3.2.5
委托加工检验
委托加工零件到厂后,检验员按提供给加工单位的图纸或技术要求,视具体 情况对零件作全数或抽样检验, 抽样数量由检验员视批量大小自行确定。 抽样 中发现有不合格则应全数检验。 3.3 产品零件(或组件)焊接质量检验 3.3.1 密封面堆焊 100%目视检验堆焊面的表面质量,如气孔、裂纹、凹陷、缺肉、 堆焊度。 3.4 装配检验 3.4.1 所有的零件组装需达到图纸要求的性能,外观不允许有碰伤。 3.4.2 冲洗检验:油箱、水箱、管线冲洗后,是否清洁无异物。 3.4.3 组装检验: 需焊处是否漏焊,形位公差是否恰当, 产品完整性是否良好, 传动部位是否涂油,螺纹配置、紧固是否符合规定。填料数是否符合要求。 3.4.4 标识检验:开关指示方向刻线、有无标牌、有无自检合格钢印。 4 标识 4.1 首件合格标识为“兰色”、“O”、或“首检”标牌。 .4.2 各道工序的状态标识可采用印记或色标,当采用色标时,不合格标识为“黑 色”,废品标识为“红 X”,标的大小,由检验员视零件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也可采用标识牌的标识方法和分不同的状态区域进行标识。 4.3装配标识 装配人员按3.4条装配检验的内容进行自检合格后,由两人分别组装,如果 产品较小的,可由一个人组装,做好状态标示。 5 记录 5.1 产品受力的重要部位焊缝的焊接在质量检验后由检验员和操作者在《焊接 操作记录》相应栏内签字。 5.2 过程检验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写在《重要零件记录卡》检验结果栏内并 签字。 5.3 委托加工的零件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检验栏内签

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

产品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满足客户要求,控制过程加工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检验规范,为生产过程中所生产的产品检验、判定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检验。

3. 检验要求
3.1确保投入生产、提交客户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满足国家标准。

检验员必须严格按检验规范对产品实施检验,必要时可以增加检验项目,以确保产出的为高标准高质量产品,同时检验员必须做出相应的检验记录。

4.检验申请、分类
4.1首检:由过程检验员负责对原材料领料的确认,另外生产车间将生产的首件(调车结束、开始正常生产的产品)报过程检验员实施检验,并填写详细的检验记录;
4.2过程检:由过程检验员不定期对生产车间生产的产品按此检验规范实施检验,检验比例见检验表,并记录;
4.3过程巡检:由过程巡检员不定期对生产车间生产的产品按此检验规范实施检验,并记录;
4.4终检:当班生产完成后,由过程检验员至终检处报检,对已经完成的产品按此检验规范实施最终确认检验,并记录,合格的由生产与仓库办理手续实施入库。

4.5任何检验过程中如检验到不合格项目报生产部,并以书面形式《不合格品处理单》提交质管部;
4.6检验记录:由于有时检验数量会相对比检验记录表上所提供的填写空格多,故只记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5个数据,如果其中有不合格数据必须记录其中,并且在不合格数目栏详细写明本次检验所检到的不合格数量.
5.具体检验要求见检验表
生产过程检验:
备注:针对检验频次栏,当班生产的同一批次的产品超过20片的过程检验员检验频次按上表,少于20片的要求各项目全检。

过程及成品检验规范00

过程及成品检验规范00

过程及成品检验规范00一、引言过程及成品检验是生产和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过程和成品进行检验,可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顾客的需求,并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

本文对过程及成品检验的规范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检验的目的、方法、要求和记录等。

二、过程检验规范过程检验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控制,以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稳定。

过程检验一般包括原料检验、中间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

1.原料检验原料检验是指对进入生产过程的原材料进行检验,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原料检验的目的是排除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防止质量问题传递到最终产品。

原料检验应包括原材料的外观、尺寸、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原材料检验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2.中间过程检验中间过程检验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关键环节进行检验,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产品质量。

中间过程检验的目的是监控生产过程,确保每个关键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中间过程检验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过程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中间过程检验应包括工艺参数的检验、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控、工序的操作规范等。

3.最终产品检验最终产品检验是指对生产过程结束后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顾客的需求。

最终产品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以及满足顾客的需求。

最终产品检验应包括外观、尺寸、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最终产品检验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质量标准,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三、成品检验规范成品检验是指对已经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顾客的需求。

成品检验一般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功能检验和性能检验。

1.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指对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产品的外观无缺陷、无损伤等。

外观检验应包括产品表面的平整度、颜色、花纹、划痕、气泡、裂纹等方面的检验。

外观检验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过程检验规范是制定出来用于工业生产中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检测和验证的一种标准化规范。

通过过程检验规范,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稳定性,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以下是关于过程检验规范的一些要点。

一、检验原则1. 加强质量意识。

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负责的生产过程和工作质量负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2. 追求零缺陷。

通过过程检验,发现并及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检验结果透明。

检验结果应及时公布,以便所有相关人员可以了解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二、检验内容1. 材料检验。

对所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 工艺检验。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艺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其工艺参数和操作规范正确可靠。

3. 设备检验。

对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进行检测和校准,保证其运行稳定和精度准确。

4. 工作环境检验。

检测和评估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检验方法和标准1. 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测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包括物理检验、化学分析、非破坏检测等。

2. 确定检验标准和指标。

制定出适用于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检验标准和指标,包括尺寸、重量、外观、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3. 设立检验记录和档案。

对每次的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后续的追踪和证明。

四、检验周期和频次1. 确定检验周期。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的工艺特点,确定合理的检验周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2. 确定检验频次。

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和生产的特点,确定合适的检验频次,确保能够全面的检测和验证生产过程的质量。

五、纠正和改进措施1. 在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问题的积累和扩大。

2. 定期组织改进措施。

定期组织对生产过程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的稳定性。

3. 建立反馈机制。

生产过程检验规程

生产过程检验规程

生产过程检验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程旨在规范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活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减少不良品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线的在制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前准备事项1.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

2.检验设备应定期校准,确保其精度和可靠性。

3.检验环境应满足产品检验的温湿度、清洁度等要求。

4.准备必要的检验工具、量具、夹具等辅助设备。

三、检验流程与方法1.按照产品图样和工艺文件,对在制品、半成品进行尺寸、外观等项目的检验。

2.采用抽样检验或全数检验的方法,根据产品特性和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

3.对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应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四、检验标准与要求1.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照不合格品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3.检验记录应真实、完整,不得涂改、伪造。

五、不合格品处理流程1.发现不合格品时,应立即标识并隔离,防止与合格品混淆。

2.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或报废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或客户手中。

六、检验记录与报告1.检验人员应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

2.定期汇总检验数据,编制检验报告,向上级汇报产品质量状况。

3.检验记录和报告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七、检验周期与频次1.检验周期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对于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应增加检验频次,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八、检验人员职责与要求1.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

2.检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检验人员应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活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检验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查规范1.目旳:1.1 制止不良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1.2 防止不合格品产生;1.3 发现不合格品时,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防止措施控制程序》旳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4对制成管制旳成果进行分析,以便导入持续改善,进而不停提高产品品质;2.合用范围:合用于冲压、精加工、部装、总装配旳过程监视和控制。

3.职责:3.1 品质部:3.1.1 检查产品(包括外协),合格进仓,开具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标识和隔离;3.1.2 制成考核;3.1.3 提供工样样品;3.1.4 进行全尺寸监视;3.1.5 评估关键尺寸旳制成能力;3.1.6 对出现旳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改善;3.2技术部:3.2.1 编制各岗位检查作业指导书;3.2.2协助不合格事件旳原因调查与改善对策。

3.3 生产部:3.3.1 根据原则组织生产活动;3.3.2 对在制品进行质量监控,包括首末件检查,定期自主检查,主管不定期旳检查;3.3.3 主管制成考核3.3.4 不合格事件旳纠正和防止措施4.检查内容4.1首、末件检查:4.1.1每道工序均规定首、末件检查,当设备维修后,及夹具调试维修后均规定首检;4.1.2操作工在加工产品前首先确定机械设备旳加工能力、设备旳状况、条件设定、模具制定状况,适合产品型号、规格旳规定,对照图纸旳尺寸规定及样件,对开始加工旳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首检,反复检查,做到认真、仔细、负责。

符合质量规定后,经检查员确认后方可继续生产。

并填写好制成检查记录,其目旳是及早发现质量问题。

4.1.3每天下班前操作工应检查最终一种工件,并将成果记录在制成检查记录单。

4.1.4每个生产批旳最终一件产品检查后,连同模具一起保留,以便下次模具重新使用时与生产首件进行对比,比对完毕后,新旳末件取代该末件,该末件做合适处理。

4.2自主检查/巡回检查/全尺寸检查4.2.1在生产过程中,操作工对自己加工旳每一件产品旳尺寸,按图纸标出旳尺寸项目进行测量,检查员按一定旳时间间隔对产品旳各道工序进行抽检,检查成果要记录在巡检记录上。

产品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产品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产品生产过程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本公司过程产品的检验,确保过程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照明配电箱的过程产品检验。

3、检验规范3.1骨架焊接后外形尺寸检查(组装后)3.1.2使用3m钢卷尺、1m钢直尺按上表规定测量下列部位A、高度测量四角;B、宽度测量前、后两面上、中、下三处;C、深度测量左、右两面上、中、下三处。

3.1.3测量所得的各项数据(取最大值)有一处超过上表规定一倍者为不合格品。

3.2各平面对角线之差检查(组焊后)3.2.2使用3m钢卷尺按上表规定测量下列部位A、侧面测量左侧两对角线;B、后面测量两对角线;C、底面测量两对角线。

3.2.3各平面对角线之差绝对值有一处超过上表规定者为不合格品。

3.3门面板及外露壳体的平面检查(工序完工后)在门锁好后用1m钢直尺和150mm钢直尺检查,1m钢直尺与被测面两接触点的位置,要超过整个测量面的一半。

用150mm钢直尺测量1m钢直尺和被测面间缝隙,每米内凹凸值不超过3mm,且不允许有明显的目力所及的凹凸不平现象(0.5-1m按比例折算,小于0.5m按0.5m计算),每米内凹凸值超过3mm三处以上者为不合格品。

3.4门与门、门与壳体之间的缝隙检查(组装后)3.4.13.4.2用塞尺测量各处缝隙,在每处缝隙测量其最小处和最大处,按下式求出均匀差值:最大尺寸-最小尺寸=均匀差值3.4.3各处均匀差超过上表规定者应进行调整。

3.5门的检查(组装后)门的开闭应转动灵活,开启角度不小于90º。

开闭不灵活,碰壳体者应进行调整。

3.6结构焊接质量检查(焊接后)3.6.1产品结构焊接特别是主接地桩应牢固,焊缝均匀光洁,无焊穿、裂纹、咬边、气孔等不良现象,焊药应清除干净。

3.6.2正面焊穿,主接地桩焊接不牢者为不合格品。

3.7零部件加工质量检查(机加工序)3.7.1零部件的边缘和各开孔(地脚安装孔、并屏孔、元件安装孔、排方角铁孔等)应光滑平整,无明显毛刺及裂口,各孔应符合图样要求,采用目测和核对图样方式检查。

产品过程检验规程

产品过程检验规程

产品过程检验规程产品过程检验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成套设备中组装过程的检验。

2、目的规范检验程序,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职责生产部门负责控制满足生产要求必须的条件,并进行监督检查。

质检部门按要求对生产过程中零、部件加工实施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4、检验规程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在每道加工环节设定过程检验。

车间各工序组装人员装完本工序元器件后,根据图纸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确认无误后在“产品装配施工卡”的相应栏目签字。

对XXX加工的零部件必须采取“三检制”,即:操作人员在进行首件加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进行互检,然后交车间检验人员检验。

确认合格后,操作者在继续加工,在生产过程中,车间检验人员还必须进行巡检,发现不合格品立即停止加工,剔出不合格产品,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加工。

待未经加工完成并经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送检单”,报车间检验人员,有车间检验员进行检验,在“产品装配施工卡”上填写检验记录,转送下道工序。

检验工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报质监部门确认处理。

成品总装完成并经装配人员自检合格后,连同“产品装配施工卡”及该产品的其他图样一并送到质监部门,由质检部门进行最终全面检验。

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除巡检外),对被检产品还应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检验状态标识。

对检验过程当中发现不合格产物均须及时作出明明的“不合格”标识,随后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步伐》举行处理。

根据型式实验报现场生产产物要满足一致性的要求。

5、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工序下料检验项目检验方法零件外形尺寸,平面度,垂直用游标卡尺,钢板尺,按度,用料照图纸要求检查零件用游标卡尺,钢板尺,按照图纸要求搜检零件的外形尺寸,平面度孔眼位置公差是否正确冲孔零件外形尺寸、平面度、相关孔眼的位置尺寸折弯零件外形尺寸、折弯角度、相关孔眼的位置尺寸用游标卡尺,钢板尺,按照图纸要求检查零件弯折度及折弯尺寸检查产品外形尺寸,表面平度、结构连接标准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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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检验规范
1.目的:
1.1阻止不良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
1.2预防不合格品产生;
1.3发现不合格品时,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1.4对制成管制的结果进行分析,以便导入持续改善,进而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冲压、精加工、部装、总装配的过程监视和控制。

3.职责:
3.1品质部:
3.1.1检验产品(包括外协),合格进仓,开具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标识和隔离;3.1.2制成考核;
3.1.3提供工样样品;
3.1.4进行全尺寸监视;
3.1.5评估关键尺寸的制成能力;
3.1.6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改善;
3.2技术部:
3.2.1编制各岗位检验作业指导书;
3.2.2协助不合格事件的原因调查与改善对策。

3.3生产部:
3.3.1依照标准组织生产活动;
3.3.2对在制品进行质量监控,包括首末件检查,定期自主检查,主管不定期的检查;3.3.3主管制成考核
3.3.4不合格事件的改正和预防措施
4.检验内容
4.1首、末件检验:
4.1.1每道工序均要求首、末件检验,当设备维修后,及夹具调试维修后均要求首检;4.1.2操作工在加工产品前首先确定机械设备的加工能力、设备的状况、条件设定、模具制定状况,适合产品型号、规格的要求,对照图纸的尺寸要求及样件,对开始加工的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首检,反复检验,做到认真、仔细、负责。

符合质量要求后,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继续生产。

并填写好制成检验记录,其目的是及早发现质量问题。

4.1.3每天上班前操作工应检查最后一个工件,并将结果记录在制成检查记录单。

4.1.4每个生产批的最后一件产品检查后,连同模具一起保存,以便下次模具重新使用时与生产首件进行对比,比对完成后,新的末件取代该末件,该末件做适当处理。

4.2自主检查/巡回检查/全尺寸检查
4.2.1在生产过程中,操作工对自己加工的每一件产品的尺寸,按图纸标出的尺寸项目进行测量,检验员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产品的各道工序进行抽检,检验结果要记录在巡检记录上。

4.3抽样检验:
4.3.1每一道工序(含外协)的产品加工完毕后,检验员按抽样计划对本道工序完工产品进行抽样检查;
4.3.2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并做好标识。

各工序加工完毕,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填写好“产品制造流程卡”,转入下一道工序;
4.3.3对不合格品,检验员开具不合格处理单,进行隔离、标识,并通知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等相关单位落实三现主义,对于外协厂,必要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驻外协厂。

4.3.4不得将未完成过程抽样检验的产品转入下一道工序,如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转入下一道工序,须经顾客代表批准后,进行标识,做好记录,并留下部分产品继续检验,方可放行。

4.4制成考核:
4.4.1品质部依照相关作业标准制作过程考核检查表,交由检验员实施过程考核
4.5过程能力评估:
检验员应每周至少一次依照顾客的要求和产品的重要程度选择关键尺寸,依机台类别进行制成能力评估,将评估结果记录在制成能力诊断表上。

4.6不合格品处理:
4.6.1操作工在上产过程中所生产出的不合格品要放在不合格箱内(红色)里面。

4.6.2操作工在自主检查中如发现两个都合格,就继续生产;两个都不合格就停止生产;一个合格,一个不合格就再抽两个,第二次只要发现一个不合格,就停止生产。

4.6.3只要发现任何不合格品,对已经生产的产品都要进行全部检查,检查需追溯到上次检查都合格的时间。

4.6.4根据不合格程度,对不合格品做出返工、选择、报废、重检等处置惩罚,参照《不合格品掌握程序》
4.7产品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品质部主管立即组织生产部、技术部、车间主任等相关
人员实施三现,参照“改正和预防措施掌握程序”。

5.参考文件:
5.1《不合格品掌握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使用表单:
6.1不合格品处置惩罚单
6.2首/末件检验记录
6.3巡回检验记录
6.4产品制成流程卡
6.5过程考核检查表
过程检验办理程序
1.目的:
验证工序加工的产品(半成品、零件)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整流桥事业部内部工序加工的半成品、零件(包括冲压件、机加工等)的检验。

3.术语:
3.1首件:指操作者每班(或生产过程中更换品种,或调整设备、工夹具、刀具等)以正常工艺状况加工几个产品(一般为3~5件),当自检确认状态一致时,可将其中一件作为首件产品。

3.2单工序完工产品:指一个零部件,只需完成某一道工序的产品。

3.3末件:上一批生产的最后一件产品。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对工序加工的产品举行检验和尝试(包括首检、巡检、完工检)。

4.2生产工人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负责进行“一控”[:自检(首检、中间检、完工检)、自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自作标记或隔开,一控:保证一次交检合格率]。

5.控制程序
5.1过程接收准则规定:凡属于计数值的抽样方案,其接收标准为(,1)方案;如有其它状况(如:外观封样等)的接收准则,必须以文件形式规定,外观封样接收准则参照外观封样程序。

5.2首件检验:
5.2.1操作者应对首件产品举行自检,首件自检合格后送检验员确认,检验员应做好首检记录。

首件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若首件检验员检验不合格,操作者必须重新调解加工参数后再举行自检、检验员检验,直至检验合格。

对更换品种,或调解设备、工夹具、刀具等后的首件,自检合格后还应送检验员确认。

5.2.2操作者首件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将首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一般情况,首件随该班次流入下道工序。

5.2.3检验员监督操作者做好自检工作,对更换品种,或调解设备、工夹具、刀具等后的首件检验后,也应做首检记录。

异常时,立即停止生产并上报;
5.2.4对装配流水线作业工序,有产品作业验证要求时,检验员应在同一批次产品装配的初始和结束做好产品作业验证,并在“产品作业验证”表上作记录,初始验证后才能装配。

如果作业条件(如:工艺装配、方法、零件批次、操作人员等)调整或改变应重新应重新作出验证。

5.3过程检验:
5.3.1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举行定期自检。

自检频率若工艺文件中有规定,则按工艺文件要求自检,无要求的根据产品质量状况由操作者自己把握,但每天不得少于4次(记录可以不做),若自检中发现不合格或异常时,立即歇工,相关人员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后复工。

对已加工的产品追溯检查,并报相关人员处置惩罚。

5.3.2检验员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应进行巡检,除对实物进行检验外,还应对过程(工艺)参数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巡检的频次一般为每班不少于两次。

5.3.3检验员在巡检中发现加工产品不合格,应通知操作者停止加工,协助操作者查找原因,排除异常后恢复加工。


成批量不合格或异常不能及时排除,操作者或检验员应向相关人员敷陈。

同时,隔离产品,并复查,做好记录。

5.4完工检验
5.4.1操作者本道工序加工完后,应对自己加工的产品举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在“流转卡”上填写相应的内容后,“流转卡”连同产品一起送到指定地点(待检区),交检验员检验。

“流转卡”填写不完整,检验员有权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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