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案例
正确行使权力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45岁,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审批科科长。
2019年,张某在审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项目时,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修改规划审批条件,为该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该公司贿赂10万元。
张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
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在某市郊区开发一片住宅区。
为了顺利获得规划审批,该公司负责人找到了张某。
张某在了解到该公司的情况后,表示可以帮忙加快审批流程,但需要一定的“辛苦费”。
二、张某滥用职权的行为1. 擅自修改规划审批条件:张某在审批过程中,擅自将原本规定的绿化面积、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使得该住宅区的实际建设标准低于规划要求。
2. 为开发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张某在修改规划条件后,示意该公司负责人支付“辛苦费”。
该公司负责人在张某的暗示下,于2019年春节期间,将10万元现金送到张某家中。
3. 收受贿赂:张某收受该公司贿赂后,未将此事告知任何人,也未采取任何措施阻止该住宅区的违规建设。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法院判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廉洁奉公,依法行使职权。
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张某的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 滥用职权:张某在审批过程中,擅自修改规划条件,为开发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
滥用权力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原市长李某,在任期间,因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被查处。
该案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公共资金管理等,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以下是该案的详细情况:二、案件经过1. 滥用职权(1)违规出让土地:李某在任期间,为谋取私利,擅自决定将某块优质土地以低价出让给私营企业,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
在出让过程中,李某收受私营企业老板巨额贿赂。
(2)干预工程项目: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承揽工程项目,违反了国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在工程项目中,李某收受施工单位老板巨额贿赂。
2. 贪污受贿(1)侵占公共资金:李某在任期间,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共资金划拨到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和非法活动。
据统计,李某侵占公共资金达数百万元。
(2)收受贿赂:李某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等方面,多次收受私营企业老板和施工单位老板的巨额贿赂,共计数百万元。
三、案件处理1. 逮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李某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被依法逮捕。
2. 侦查:检察机关对李某进行立案侦查,查明其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事实。
3. 审判:法院依法对李某进行审判,认定其犯有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四、案件影响1. 社会影响:该案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权力滥用、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愤慨。
2. 政策影响:该案为我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重要案例,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
3. 个人影响:李某因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也给其他官员敲响了警钟。
五、案件启示1. 加强权力监督: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 强化法治观念: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党纪国法。
3. 严惩违法行为:对滥用权力、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行政执法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规范的过程。
典型案例评析是指对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评价,从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提供借鉴和指导。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行政执法案例,对其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案例一: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企业长期以来违法排污,导致周边环境受到很大损害。
相关环保部门多次约谈企业,但企业仍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排污情况。
环保部门决定对企业进行强制取缔,企业提起行政诉讼。
评析:该案例体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特点和问题。
首先,在企业违法排污长期存在的情况下,环保部门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处罚,导致环境损害加剧。
其次,对于强制取缔企业的决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审查。
最后,企业提起行政诉讼,也反映了其对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的不满。
针对该案例,建议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在作出强制取缔决定前,应充分听取企业申辩意见,并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重行政法定程序的严格执行,避免程序违法问题。
案例二:城市管理部门处罚无证经营小摊贩问题城市的城市管理部门对无证经营的小摊贩进行处罚,没收了一些小摊贩的货物,并强制罚款。
小摊贩认为处罚不公平,上访要求申诉。
评析:该案例体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特点和问题。
首先,城市管理部门对无证经营的小摊贩进行处罚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在处罚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解释,确保处罚决定公正合法。
其次,强制罚款前应提醒和告知小摊贩缴纳罚款的方式和期限,避免给小摊贩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小摊贩上访要求申诉,反映了他们对处罚决定的不满和对行政执法过程的质疑。
针对该案例,建议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无证经营的小摊贩的监管和管理,及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在处罚过程中,应注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解释,确保处罚决定公正合法。
最高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一、机关违法行使权力案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关违法行使权力的案件。
该案的被告是黄某,他担任某地方政府的规划局局长。
黄某在审批工程项目时故意违反规定,越权批准了一个环境污染严重的工程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黄某的行为构成了机关违法行使权力,最终判决黄某有罪并处以刑罚。
此案为打击机关违法行使权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二、行政不作为案最高人民法院曾审理了一起行政不作为的案件。
该案的原告是李某,他是某市某社区的居民。
社区交通相当混乱,而社区居委会没有采取实质性行动来解决交通问题,导致居民的出行安全受到威胁。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社区居委会存在行政不作为行为,判决要求社区居委会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交通问题。
此案为打击行政不作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违法集资案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违法集资案。
该案的被告是王某,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高利转贷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王某存在违法集资行为,判决其犯罪事实成立并处以刑罚。
此案对打击违法集资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四、环境污染案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环境污染案件,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是某工业企业排放废气严重超标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该企业存在环境污染行为,并判决其停产整顿,同时处以巨额罚款。
此案为保护环境、打击污染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征地拆迁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征地拆迁案。
该案的原告是村民小组,他们认为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判决政府补偿原告并重新进行有关程序。
此案为维护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利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六、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行政复议案。
该案的原告是某公司,他们不满于某地方政府的行政决定,并申请行政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某地方政府在做出行政决定时存在违法行为,判决行政决定无效,要求政府重新作出合法决定。
行政违法行案例

行政违法行案例
1. 某政府机关在进行招标过程中,采取了不公平的竞标规则,违反了招标法规定。
2. 某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进行非法处罚。
3. 某政府官员在行使职权时,要求企业进行行贿才能获得相关执照或证件。
4. 某政府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泄露了一些敏感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5. 某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将公共资源非法转让给他人牟取私利。
6. 某政府机关在办理某项公共服务时,故意违反规定,延长办理时间,给公民带来了不便。
7. 某政府部门对某企业进行非法调查,泄露了企业的商业秘密。
8. 某政府官员收受他人贿赂,违反了反腐败法规定。
9. 某政府机关在进行环评过程中,故意隐瞒了一些环境信息,违反了环保法规。
10. 某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权力对个人进行非法拘禁。
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例

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例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适当的行政行为方式和内容的权力。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种必要的权力,但同时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
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具体分析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案例一,某市政府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罚。
某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发现了一处违法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违法建设需要进行拆除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在处理该案件时,市政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包括考虑到违法建设的性质、影响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最终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这个案例中,市政府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了合理的运用,符合法律法规并考虑到了实际情况。
案例二,某县教育局对学校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某县教育局接到了一起学校违规行为的举报,经过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学校违规行为。
在处理该案件时,教育局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处理。
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办整顿等,教育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这个案例中,教育局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了合理的运用,维护了教育管理秩序。
案例三,某环保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某环保局发现了一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处理该案件时,环保局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生产情况、环境影响程度、整改意愿等因素,进行裁量处理。
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环保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这个案例中,环保局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了合理的运用,有力维护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的必要权力,但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运用。
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行政机关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和社会效果,做出合理的裁量决定。
同时,社会也需要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权力,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
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
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
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
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
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
宪法行政法案例范文

宪法行政法案例范文案例1:罗文诉元宝市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案背景介绍:罗文是市一家小型企业的所有者。
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已经在该市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然而,在次企业经营期间,罗文突然收到了元宝市政府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支付巨额罚款。
罗文认为该罚款是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的结果,遂提起诉讼。
案件经过:罗文认为自己的企业并未违反相关法规,因此拒绝支付罚款。
他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罗文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自己的企业在该市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完全符合法律法规,且政府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罗文违反了相关规定。
法院审理此案时判断,政府对罗文企业的行政处罚未提供足够证据支持其指控,属于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根据宪法和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滥用行政权力侵犯了罗文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院撤销了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保护了罗文的合法权益。
案例2:王明诉县政府违法拆迁案背景介绍:王明是县一户村民,他的住宅位于政府计划修建的一个重要市政项目的拆迁范围内。
政府通过行政命令通知王明需要搬迁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然而,王明认为政府的拆迁决定违反了宪法和行政法的相关规定,并隐瞒了其拆迁项目的详细信息,因此提起诉讼。
案件经过:王明在诉讼中认为,政府的拆迁决定未提供合理的解释,并且隐瞒了项目的详细规划和影响住户的信息。
他还指出,政府并未通过公开听证等程序与村民充分协商,涉嫌违反了行政法规定的程序要求。
此外,政府的补偿方案也未能合理考虑到王明的实际损失和住房需求。
结论:以上两个案例分别涉及到政府对企业的处罚和拆迁决定的审查。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宪法和行政法在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规范和限制。
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表明,在行政法的指导下,法院能够判断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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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王执勤
国庆即将到来,交通警小王忙地不可开交。
为了确保国庆期间的北京的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国庆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据此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决定加大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道路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外地进京车辆检查
二、加强车辆的疏导,保证道路畅通
三、加强尾气排放的检查,提高空气质量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局里从周边的区县,调集了一批警力进京协助北京城区的交通治安管理。
局里还从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500辆车加强道路安全巡逻。
同时还充分发挥交通台的作用,加强对路况信息播报,并引导市民自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小王昨晚执勤到夜里12点,今天下午4点小王又精神抖擞地来到了西三旗桥下开始执勤任务。
刚来到桥下,小王就发现一乞讨人员正在十字路口,向过往车辆进行乞讨,此时车辆较多,对乞讨人非常不安全,且有的车辆为避让他造成了车辆行驶不畅。
小王迅速走过去劝说乞讨者并强制将其带到路边对其进行说服教育。
正当小王刚走回桥下时发现从路面行驶过来一辆河北牌照的小型货车,并且车尾部明显排着黑烟,小王走过去出示自己的工作证并示意该车靠边停车。
小王首先检查了驾车人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没有发现问题,又检查了车上的货物,
发现是车上装的是工业用酒精,这种物品是属于禁止进京的危险品,小王立即要求司机把货物就地卸载到路边,小王开出罚单,没收全部货物,并罚款200元,并强制将车辆开到附近的检测场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处理完货车问题,小王刚来到执勤点,这时就听到一声急刹车声,小王想麻烦又来了,他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两辆小车发生了相撞事故,其中一辆车左侧车门已被撞凹进去一大块,两位车主下车开始为到底是谁的责任吵起来,双方都在推托责任,小王走过去,查看了一下情况,开出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
认定是里车道的车因并线过快导致与后面行驶的车相撞,全部责任在里侧车道的车。
小王快速处理了这起交通事故,保证了这个路段的交通畅通。
处理完交通事故,暮色已降临,暮色中小王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