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论文
以《社会救助与公平》为作文600字

以《社会救助与公平》为作文600字
《社会救助与公平》
社会救助和公平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们是建立一个社会公正、尊重每个人权利和福利的基础。
没有社会救助,无助的受害者很可能会失去被保护的权力以及合理被照顾的机会。
相较于贫困拮据的社会成员,政府在没有社会救助的情况下,最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差异性待遇,从客观上剥夺了他们的公平权利。
另一方面,公平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可以被认为是社会道德和正义的内在要求。
没有公平的实践将对每个人的权利造成损害,破坏了社会的公正秩序,而社会救助也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
因此,政府应该把贫困问题作为最优先考虑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贫困群体的合理受益和受到救助,例如可以实施一系列低收入家庭补贴,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精神支持和物质援助,减轻他们负担。
另外,政府还应该推出政策,使贫困群体享受到更公平的待遇,而不只是优先考虑富裕阶层,例如应该确保学费、医疗服务、住房等最基本的服务对所有人都公平、合理和客观地提供。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和公平对于建设社会正义、增进社会和谐以及缓解贫困是不可或缺的。
政府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个人都有合理的权利得到尊重,并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浅谈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发展措施-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

浅谈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发展措施-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形成了自然灾害救助、城市单位救济与农村集体救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
市场经济改革以来,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创新发展,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内容不断丰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形成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八项救助内容。
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满足了贫困群体的基本需要,保证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维系了社会和谐,促进了社会公平。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走向是:救助对象从覆盖市场转型的城市新型贫困者向全体贫困者过渡;从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为主体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过渡;从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分离向社会福利整合社会救助制度过渡;长远来看,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过渡。
关键词: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经济;市场经济;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 s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Abstract:In the period of planned economy,China formed a relief system combined natural disaster relief,urban units relief and rural collective units relief systems.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eriod,with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system,China has formedInterim Measures of Social Assistancewith eight rescue provisions in it.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of China s social assistance is:the relief object is in the transition from covering the new urban poor to covering all urban poor;from the urban social relief system as the main body to the integrated urban and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from the separation of social relief and social welfare to the integration of social welfare and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from the government leading to the plural subject of government,market and society.Keyword:social assistance;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planned economy; market economy;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时期以救灾救济为制度主体的时期;二是改革开放以来至20世纪90年代末的制度过渡和转型时期;三是90年代后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到目前的制度全面建设时期。
残疾人社会救助论文

残疾人社会救助论文摘要: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本文通过对广东省残疾人基本状况的梳理,探究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需求,分析当前政府对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事业社会救助需求分析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如何更好地建设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融合,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专题。
因此,对我省残疾人的救助需求进行深入研究,着力建设惠及全省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理应被提升到一定的战略高度。
一、广东省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需求分析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汇总数据,我省共有残疾人总数为539.9万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第四。
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共470.65万户,占全省家庭户总户数的20.03%。
残疾人总量多、残疾家庭占比高,是我省残疾人口的突出特点,残疾人救助事业依然任重道远。
2010年我省残疾人的小康实现程度为59.36%,生活状况大大改善。
生活保障上,2.5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2.6万户残疾家庭所在的危房完成改造;医疗救助上,我省实施的一批重点康复项目惠及30万名贫困残疾人;教育事业上,特殊教育学校已建达70所,残疾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水平明显提高。
此外,在残疾人就业、法律救助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上也创下佳绩。
但在另一方面,广东省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在以下方面有较为迫切的需求。
1.医疗救助需求《2010年度广东省残疾人状况及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医疗救助是我省残疾人当前最为迫切的需求。
2010年,广东省有54.5%的城镇残疾人以及66.5%的农村残疾人有医疗救助需求;而在康复救助需求上,城镇与农村残疾人的需求比例分别是39.3%和42.7%。
社会救助范文

社会救助范文第一篇:社会救助范文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提标重大战略部署,州委、州政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2012年以来的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和开展专题询问,强力推进全州低保等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面完成1、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准工作。
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减量提标、实现同步小康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扶贫标准、小康标准“三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人/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28元/月/人。
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是保障困难群众在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的重大政策,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的实际,各县(市、区)克服各种困难、问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圆满完成了2015年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基本完成了低保信息系统对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
目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9.7万人,比上年减少29.2%;城乡低保标准分为2个档次,都匀市、福泉市和都匀经济开发区为一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95元/月和2640元/年;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10个县为二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40元/月和2580元/年。
全州城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453元/月/人和2594元/年/人,分别增长17.35%和30.47%;城低保、农低保月人均补差305.24元、135.6元,分别增长15.5%、50%。
2、通过“分类施保”,加大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实践中遇到问题论文

关于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3-100-01摘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民生、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尽管人类社会发展到物质财富极为丰富的当今时代,贫困仍然是远没有解决的世界性重大问题,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索反贫困的途径和办法。
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救助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在社会救助的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关系到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能否进一步发展、完善,关系到广大人民能否分享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成果。
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社会救助实施过程中几个现实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救助资金分担责任主体社会排斥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一、引言社会救助是国家立法中得到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基本手段之一,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自中国进入全面转型以来,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深入地的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
社会救助制度也随之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中国当前社会救助的突出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得成就,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在保障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一定得作用。
但是,社会救助政策在实践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
(一)社会救助的项目比较单一现行的社会救助重在保障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是比较单一的生活救助。
社会学论文: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学论文: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概况1.1 、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方式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关于残疾人的社会救助方式首要包括医疗介入救助、社会参与救助和劳动救助3种。
其间,医疗介入的救助方式首要指为残疾人供应必要的医疗帮忙和日子物质等,确保残疾人底子健康日子需求,是以生存为首要目标的社会救助方式。
社会参与的救助方式首要指根据残疾人的打开需求,通过社会各界的帮忙,使残疾人可以参与正常的社会日子,甚至帮忙其取得相等作业及受教育的机遇,是较为人性化的社会救助方式。
劳动救助的救助方式首要指根据残疾人的自身条件,为其供应劳动并使其取得报酬,是倡导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劳动的救助方式,是将残疾人的精力调度与经济救助联系起来的社会救助方式,也是当前与残疾人实践救助需求最相符的社会救助方式。
硕士论文毕业网1.2 、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打开概况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是在1949年后逐步打开起来的,随着经济的打开可以划分为以下3部分。
(1)1949—1977年的起步阶段。
此阶段逐步打开残疾人的救助作业,该阶段的社会救助是以物质救助为主,没有构成社会救助体系。
随后因为社会变化,该作业出现了阻滞现象。
(2)1978—2005年的重建阶段。
该阶段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作业被正式上升到国家打开层面,逐步开端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1994年出台《残疾人教育编制》,为残疾人救助作业供应了参阅。
(3)2006年至今的快速打开阶段。
该阶段将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作业安排在国家的打开大纲中,细化了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具体实施策略,社会救助也逐步从物质、经济救助向精力救助等更加人性化的方向打开。
2、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问题2.1、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难以满足救助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作业是我国社会确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是通过多个区域试点作业后构成的,但这种救助体系的构成方式,使得全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难以全面习惯我国一切地区的实践需求。
弱势群体论文社会救助论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方式的创新机制研究

弱势群体论文社会救助论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方式的创新机制研究摘要:除特定的历史原因外,社会救助体系和方式的乏力成为该群体长期处于困境之中的重要因素。
本文首先对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等有关概念及范围的界定,分析了低救助水平下弱势群体的社会反映,最后从司法救助、行政救助、非政府组织救助、教育和传媒救助等角度讨论了弱势群体的救助创新机制。
关键词: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社会反映;救助方式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对调整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全社会的健康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社会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有待完善的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
而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提升,并且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发展的重要基础。
毋庸置疑,弱势群体的存在给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除特定的历史原因外,社会救助体系和方式的乏力成为该群体长期处于困境之中的重要因素。
本文首先对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等有关概念及范围的界定,分析了低救助水平下弱势群体的社会反映,最后从司法救助、行政救助、非政府组织救助、教育和传媒救助等角度讨论了弱势群体的救助创新机制。
一、有关概念及范围的界定1.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当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陷入生活的困境或自身权益无法伸张时,由国家或社会组织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现金、物资或精神援助与支持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该定义中反映出三层含义:(1)社会救助是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两部分的组合;(2)社会救助是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水平或生活要求,维护的是社会底线公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所处位置最低,是其他保障措施的基础;(3)社会救助的目的有双重属性,即在物质资源方面达到反贫困的目的,在精神方面表现为消除社会成员之间的排斥、达到社会融合的目的。
申论热点解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申论热点解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600字
申论热点解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当前,社会救助制度面临着几乎无法跨越的巨大挑战。
如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的课题。
因此,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应当监管和治理好各类救助行为。
例如,对赈济失业、留守儿童、残疾人以及经济困难家庭等,需要合理有效地进行审核,使得救助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群体身上。
其次,应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便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问题。
因为,住房问题是影响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不仅关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关乎基本的人权保障。
再次,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救助对象的精准帮扶,通过强化差别化政策,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救助效果。
最后,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和法律责任机制,使得救助项目有效可控。
总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的必要条件。
政府应当开展有效政策对策,加强监管,提升救助效率,最终实现救助更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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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难题多
季天宇社工0901 090303109 【摘要】: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社会保障安全体制中的重要环节。
我国目前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集中供养作为在当今社会三者中最为优越的供养方式,却难以在整个国家广泛得推行开来,分散供养是将来的发展趋势该如何支持和引导。
本文从现实、历史、国情等角度,致力于研究怎样因地制宜,合理鼓励和引导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关键词】:五保供养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农村“五保”是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安全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五保”主要是指对农村的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以保障其正常的生活。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于2006 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五保”救济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经济形势、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的供养方式可以分为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三种。
自养,顾名思义,就是依靠自身劳动力,亲友扶持,邻里救助和以前的积蓄维持简单的生活。
这些老人在现在社会占很大的比例。
在中国城市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靠工作自养,而在农村地区,老年人自养的比例高达80%。
①这些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的范围之内,是生活最艰难的群体。
分散供养是指被纳入五保范围的老人却采取自行居家养老的方式。
而集中供养是指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老人在敬老院、五保村等集中场地养老,这部分老人是目前五保老人中生活质量最高的群体,但是数量甚少。
在农村,分散供养的老人与集中供养的老人比例平均在3:5左右。
以四川市自贡市为例,2007年全市集中供养率达43.14%,已名列全省前茅。
③
以徐州市为例,徐州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比较低, 2000
年为39.19% , 2004年为23. 8%。
而位于江苏中部的扬州, 2004年的集中供养率为42%。
另外,徐州市的分散供养大多存在“保而不全”、“保而不足”的现象。
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6年全省的集中供养率要达到50%,到目前看来,基本实现的也只是苏南地区比较富裕的几个城市。
为什么集中供养在一些地区难以实现?其中最根本的还是经济基础问题,与此相伴随的还有政治制度、民风民俗的问题。
首先,经济困难成为首要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些基层政府由于财政收入相对于其他地方的政府较低,所以在五保供养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支出相对而言较少。
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分散供养相对于集中供养政府花费的经费少许多,以安徽芜湖为例,2009年年平均分散供养为1850元,集中供养2600元。
在这明显可以推断出地方的财政水平往往可以决定一个地方的社会保障水准。
④
其次,供养机构设置不到位。
以五保对象为供养对象的服务机构一般为敬老院。
1997年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
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这对于一些落后的闭塞的村落相对是存在困难的。
而且现在敬老院的服务人员配置上存在欠缺。
再加上有部分镇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在敬老院,工作却在镇政府,存在着吃敬老院的空缺现象。
在敬老院工作的管理人员也缺乏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再次,老年人心里安土重迁的思想影响着一些老年人的抉择。
一方面,一些敬老院还存在一定的付费项目,另一方面,口耳相传中得出的对敬老院生活不自由受虐待的固定印象使部分老人宁愿呆在自家的危房里面,也不愿接受进入敬老院养老的选择。
那么,该如何让“五保”老人真正颐养天年,选择适合他们的供养方式。
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一、鼓励多元投入,加大对养老院的资金支持力度。
首先是政府部门,各级政府应该适当向敬老院等服务机构加大资金投入。
对于不同地方农村经济情况不同,适当地给予一定支持。
其次,各级政府应继续完善鼓励性政策,运用多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引导和吸引更多的企业、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社会知名人士和爱心人士等慷慨解囊, 为养老机构建设奉献爱心, 捐款捐物。
另外,《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从这方面来讲,敬老院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经营生产活动,所得资金可以运用于机构的设施改善中去。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在建立服务机构和筹集资金加大投资方方面都有相应的方案,值得借鉴。
二、加大对敬老院等五保户供养服务机构的整顿。
这主要从人员和制度两方面来考虑。
从人员方面来讲,要从政府角度出发,增加和扩大服务机构人员队伍,争取做到定职定岗。
可以考虑在地方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烹饪与营养、社会管理等为老人服务的实用专业和适销对路的菜单课程,如同会计证一样实行准入制。
⑤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度,使其从事老年工作更具技术性。
财政上加大对服务人员工资的投入,提高其工资水准。
从制度出发,农村兴办的敬老院要规范程序,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责任制度、院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
要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估制度。
组织老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定期对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居住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评估, 查找服务中的问题进行改进,使示范性农村敬老院脱颖而出, 真正起到引领带动的作用。
三、改变老年人传统观念,对于一些孤寡的老人,在将其列入“五保”供养对象的同时,也要鼓励其加入集中供养。
从这个层面上,就需要农村的村委会积极宣传敬老院的优势与利益所在。
将敬老院发生
的典型好人好事、真人真事进行广泛宣传,消除部分老人心中对于敬老院的不良印象,也要提高敬老院的服务设施及服务人员的配置,这在上面已经陈述。
总之,在当今社会,集中供养作为较为优越的供养方式,需要在“五保”户中广泛宣传,提高覆盖率。
随着时代的进步,居家养老事业的新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了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 如何创新居家供养的新课题。
尽管敬老院整合将提供更多更好的集中供养的条件,但仍会有相当数量的五保对象选择分散供养。
做好分散供养的工作,是未来社会需要考虑的。
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要提高分散供养的效率和水平,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一是改革创新分散供养机制。
可以考虑建设一批位于村庄、靠近群众,规模可大可小的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集中居住点,保证每户分散供养对象拥有一间达到当地一般居住条件的住房,并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服务。
⑥这样既可以满足一部分“五保”对象的需求,又可以实实在在得提供统一的管理,维护弱者的权益。
二是从居家代养方面来讲。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照料。
从此规定政府可以考虑在亲友供养、义务供养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上升到规范化层面, 创新居家代养的一种新型的分散供养模式。
政府可以鼓励社会各方面, 关注五保对象, 做有责任的社会成员, 参与到五保对象居家代养的事业中去。
可以采用一对一的帮扶模式,一个家庭可以支持一个“五保”对象。
政府在这其中要加强鼓励引导宣传,并采用政府买单的形式,给以帮扶家庭以一定的物质帮助。
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各种需求都在提高。
如农村“五保”供养而言,我国集中供养率偏低,考虑到这是最有利于“五保”户的供养方式,得到广泛的推行。
但是其中也不乏“五保”对象和亲人分离产生孤独感的弊端。
分散供养虽然水平较集中供养低,但是从一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方面来讲,是今后社会需要推行的一种供养方式。
就中国大陆而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推行的力度还是要考虑实
际。
解决两种供养方式中的症结才是需要加以仔细考虑的。
参考书目:
1、/news/show-21346.html
2、汤丽丽《徐州市农村“五保”供养现状及问题》南京人
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1
3、/10462/10464/10465/10595/20
10/10/28/10147610.shtml
4、/whnews/200906/183754.
html
5、王宝库《关于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趋势及敬老院整合建
设的思考》中国民政
6、祁恒王君, 文婕英, 寇凤梅《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
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以甘肃省为例》陇东学院学报
2010.07。